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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傻瓜(33)

劳科莎发号施令

感恩和背信不过是同一行列的首尾两端。当乐队和衣着华丽的官吏们走过去了之后,你就把一切值得盼待的东西都看到了。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感恩节。大家都表示谦卑、热烈而真诚的感恩吧,只有火鸡是例外,斐济岛上的人们却不用火鸡,而用人肉。你我是不配讥笑斐济人的。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选举后的星期五那天,圣路易下了一天雨。大雨终日不停,下得很猛,显然是想要把那座煤烟熏黑了的城市冲洗得白白净净,可是那当然没有做到。将近午夜,托蒙·特里森克才在倾盆暴雨中从剧场回到他的寓所,他收了雨伞,走进门去。但是他正想关门的时候,却发现另外还有个人也进来了——不消说,这是另一位住客。这个人把门关上,跟着托蒙走上楼来。托蒙在黑暗中摸到了房门,便走进屋里去,拧开了煤气灯。他一面轻轻地吹着口哨,一面向四周张望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男人的背影。这个人正在替他关门,还把门锁上了。他停了口哨,感到惶恐不安。那个男人转过身来,他全身穿得破破烂烂,被大雨淋得透湿,还在滴水,一顶旧垂边帽底下露出了一张黑脸。托蒙吃了一惊。他想要叫这个人出去,但是嘴里却说不出话来,另外那个人就抢先开口了。她低声说道:

“别作声——我是你母亲!”托蒙倒在一把椅子上,瘫成了一团,他喘着气说:“我太下流、太卑鄙了——我自己知道。可是我本来是用意非常好的,的确是这样——我可以发誓。”劳科莎默默无言地低头望着他,站了一会,同时他含羞地扭动着身子,吞吞吐吐地继续说些谴责自己的话,掺杂着不能自圆其说的辩解,企图开脱他的罪过。然后她才坐下来,脱掉帽子,她那蓬乱的棕色长发披散在肩上。

“这还没发白,我没受够罪,也不能怪你呀。”她望着自己的头发,忧伤地说。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个坏蛋。可是我敢赌咒,我本来是用意很好的。事情当然是做错了,可是我当时认为那是用意顶好的,我的确是那么想。”

劳科莎开始低声哭泣,随后就在呜咽声中说起话来。她只是伤心地诉说着,而没有生气的声调:

“把人家卖到大河下游——卖到大河下游去!——还说用意顶好哪!我可是连对一只狗也不会这样狠心!现在我已经完全拖垮了,简直是精疲力尽,所以我看我现在已经像从前被人糟塌、受了虐待的时候那样,再也提不起精神来大发脾气了。我不知道这话对不对——可是也许是这样。反正我吃够了苦头,一来就容易伤心,生不起气来了。”

这些话本当使托蒙·特里森克受到感动,但是即便他受了感动的话,这种效果也被另一种更有力的作用所掩盖了——那种作用搬掉了他心头压着的一副恐惧的重担,使他那摧毁了的精神有了起色,重新振作起来,使他那整个的渺小心灵充满了一种深切的快慰之感。但是他小心地保持着沉默,不敢表示意见。他们相对无言地过了一段相当长久的时间。除了雨打玻璃作的响声、如泣如诉的风声和劳科莎时而发出的一阵闷沉沉的呜咽而外,再也听不见什么声响。低泣声的次数越来越少,后来终于完全停止了。于是那逃亡者又开始说起话来:

“把灯拧小——点。再小一点。还要小一点。逃命的人是不喜欢光亮的。好了——这就行了。我看得见你在哪儿,这就够了。我要把这段经过告诉你,尽量缩短着说,然后我再告诉你怎么办,把我买去的那个人倒还不坏,比起一般场主来,总算够好的了。要是他能作主的话,我就可以在他家里当佣人,那倒很舒服。可是他的老婆是个北方佬,样子长得不大好看,她马上跟我作对,所以后来他们就把我派出去,跟那些普通庄稼汉一起干活。那个女人这样做了还不满足,她非常吃醋,心眼儿很毒,又唆使监工的跟我作对,于是监工每天清早天不亮就叫我起来,一直叫我。干一整天的苦活,干到漆黑为止,我挨的鞭子可不少,因为我干起活来赶不上那些身体顶强壮的人。那个监工也是个北方佬,从新英格兰来的,南方的人谁也懂得那是什么滋味。他们那些家伙知道怎样把黑奴累得要死,也知道怎样揍他们——把他们揍得满背都是伤痕,像块搓板似的。起初我的东家还对监工替我说了说好话,可是这反而使我更吃苦头了。因为这事情让女东家知道了,从那以后,我就好歹都得挨揍——他们再也不怜恤我了。”

托蒙心头冒起火来——生那场主老婆的气。他暗自想道:“要不是那个傻婆娘捣蛋,一切都会很顺当的。”他又把她狠狠地咒骂了一顿。

这种表情在他脸上强烈地流露出来了,恰好有一道电光闪进来,把漆黑的屋子里照得透亮,于是劳科莎就把托蒙的脸色看得清清楚楚。她很高兴——又高兴、又感动。因为那种表情难道不是说明她的孩子还能为了他的母亲所受的委屈而伤心吗?难道不是表示他对迫害她的人感到憎恨吗?——这一点她原来是有些怀疑的。但是她那转瞬之间的欢喜只在心头闪了一下,随即就消失了,于是她的心情又阴暗起来。她暗自想道:“他把我卖到大河下游去了——他对人的同情不会长久,一下就完了。”随后她又继续谈她的经历。

“十天以前,我因为干那种苦活,又老挨鞭子,简直弄得精疲力尽、垂头丧气,心里非常痛苦,于是我就想大概熬不过几个星期了。这下我就什么也不在乎了——日子要是老像那样苦,反正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唉,一个人的心情到了这种地步,做起事来还会有什么顾虑吗?有一个身体很弱的小黑丫头,大约只有十来岁,她对我很好,这可怜的孩子,她没有妈妈了,我很疼她,她也很疼我。她带着一块烤土豆,到我干活的地方来,要想偷偷地塞给我——这是她自己省出来,你懂吗?因为她知道监工没让我吃饱——这下让他看见了,他就拿起那根笤帚把儿那么粗的棍子,在她背上使劲揍了一下,她惨叫了一声,倒在地下,手脚乱甩,在土里滚来滚去,像只瘸了腿的蜘蛛似的。这可叫我实在忍不住了。我心中的怒火猛一下冲出来,我就从他手里夺过那根棍子,把他打倒了。他躺在那儿,一面哼哼,一面咒骂,气得发疯,你懂吗?那些黑人都吓得要死。他们围拢在他身边,去搀扶他,这时候我就跨上他的马,拼命赶快往河边骑。我知道他们会怎么收拾我。只等他好过来,要是东家不管他的话,他就会拼命逼着我干苦活,把我累死。他们要是不这么办,就会把我再往南边卖,那还是要照样受活罪。所以我就打算跳水寻死,干脆不要这条苦命了。那时候天快黑了。我只骑了两分钟,就到了河边。碰巧我看到一只小船,于是我心里想,不到非死不可的时候,跳水没什么好处。所以我就把马拴在树林子边上,坐上小船往河下头划,老在陡岸底下悄悄地溜过去,心里祷告着天快点黑。我抢先跑开了很远,因为东家的大房子离河边有三里,又只有干活的骡子可骑,骑的人又只有些黑奴,他们才不会赶快哩——他们都愿意尽量让我有机会逃跑。谁要是到东家那儿去,再赶回来,天就早黑了,不到天亮,他们反正是找不到那匹马,也摸不清我是往哪边跑的,那些黑人都会拼命撒谎,把他们哄过去。”

“后来天黑了,我再划着小船飞快地往下冲。通共划了两个多钟头,我才放了心。后来我就停了桨,顺水往下漂,心里琢磨着,既然不必跳水,到底该怎么办。我想出了几个主意,一面翻来覆去地考虑,一面往下漂。后来我估计着刚过了半夜,我已经离开了十几二十里,这时候我看见河边上有一条轮船的灯光,那地方既然没有码头,也没有贮木厂,过了不大工夫,我就借着星光看清了烟囱顶的样子,我的天呐,我差点儿高兴得跳起来了!那是‘蒙古大帝号’——这条船从辛辛那提到奥尔良跑生意,我在它上面当过八年女工哩。我从轮船旁边溜过去——没看见船上有什么动静——只听见有人在机器房里敲着榔头,这下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准是机器有什么地方出毛病了。我在轮船下头上岸,让那小船随便漂去,然后就往上走,船上只搭了一块跳板,我就到船上去了。天气热得要命,甲板水手和小工们在前甲板上横七竖八地躺着,都睡着了,二副捷蒙·班格斯坐在缆柱上,低着脑袋,也睡着了——因为二副替船长值班,就是这样值的!——还有那守夜的老头儿毕利·哈奇,他也坐在升降口的扶梯上打瞌睡。——这些人我都认识。啊,天呐,他们那副样子可真是好看!我心里想,我倒希望现在老东家赶到这儿来,打算把我抓走,看他有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谢天谢地,我在朋友当中了,真的,我可不害怕了。于是我就从他们当中跨过去,到了下甲板上再往船尾走,到了女客舱外面的护板上,在一把椅子上坐下,这把椅子,我估计从前不知坐过多少万次,我告诉你吧,这下我又回老家了!”

“大约过了一个钟头,我听见了准备开船的钟声,于是船上就热闹起来了。一会儿,我就听见敲锣的声音。‘外舷后退,’我心想——‘这种调子我还不熟悉吗!’我又听见一阵锣声,‘内舷向前。’我说。又是一阵锣声,‘外舷停止。’又是一阵锣声‘外舷向前’——现在我们是往圣路易开了,我已经脱离了危险,根本用不着跳水寻死了。我知道‘蒙古大帝号’现在跑的是圣路易这条航线,你懂吧?轮船经过我们那个农场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我看见一群黑人和白人在河边上来回地找,为了我大伤脑筋。我自己却不为他们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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