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陀法斯特·宾对开门的女佣咧嘴一笑,就像每次桑陀法斯特·宾咧嘴一笑时一样,对方也以粲然一笑回报他。
“多萝西小姐很快就下楼来,桑陀法斯特先生。我可以帮您脱掉外衣吗?”她目送着他,眼睛里带着远比赞许更为丰富的光芒。女人们总是这么瞅桑陀法斯特的。那晚在去多萝西·哈德莱寓所的路上,他曾经走进一座电话亭,有两个妞儿正从隔壁一座电话亭里走出来,一见他就互相推推搡搡。
“那个男人看上去真棒,”其中一个妞儿说,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他,一边从她放梳妆用品的小坤包里拿出唇膏来。
“是呀,他太帅了,简直难以置信。那些帅哥太柔美了,我有点腻味了,虽然我一生中没结交过漂亮男人。其实我的要求并不高,给我找个量入为出的翻砂小工就可以了。”
“得了,叶弗丽,他已经走了,别整晚干望着那道门了。那帅哥已经走的没影儿了。”
“我觉得吧,”第一个妞儿现在已经涂好了唇膏,她对着小包里的镜子自我陶醉地说,“他真是帅呆了。我真希望今晚跟他在一起做个朋友。”
“我还巴望着能成为哈森特夫人呢——但我们不是。别瞎想了,我们必须赶紧到佩卡拉洛饭店去,也许还能美美的吃上一顿晚饭。走吧,我的女强人。让我们跳着波西米亚舞来一路走吧。”
当然,桑陀法斯特·宾并不知道刚才这发生的一切。他并不知道女人们总是目送着他,对他评头品足。尤其是今天晚上,他对周围的一切更加漠然,因为他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目标正往多萝西·哈德莱家赶去。他要向多萝西求婚,而那个时候,他的心中毫无把握。
桑陀以前曾经向妞儿们求过婚。一次是在湖中独木舟荡漾的时候,有明月当空助阵。还有一次是在他的汽车里,那个时候,他正以每小时五十多英里的速度行驶着,他一只手搭在驾驶盘上,很帅气的样子。虽然次数不多,但他每次求婚都颇为成功,而最后一次还是他的哥哥把他搭救出来的。想知道吗?那让我们来瞧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吧。那最近一次求婚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他是在哈利的游艇上求婚的。巧的很,那次也是明月高照。关于结果,根本就没有什么疑虑。而今晚则不一样。他要向多萝西·哈德莱求婚,而他有一种预感她会拒绝他。他点燃了一支烟,想用抽烟来暂时排除思虑。壮壮胆子。虽然桑陀法斯特·宾从来没有真正思虑过,然而在抽烟时,他比平时更少用脑子。
这个时候,多萝西走进房间,伸出一只手来。“嗨,桑陀。”她对他孑然一笑。
“你好,多。”他也报之一笑,将烟卷啪的弹进壁炉的炉火中。
人们一见多萝西,首先注意到的必定是她的秀发。她的头发像早先乡间擦得锃亮的铜水壶那样金光闪闪,吸收了所有的炉火火光,偶尔还熠熠返照一下。多么曼妙的秀发!她身子的其他部位也十分可人,桑陀怀着一种欣赏不已的心情盯着她。
“你看上去总是这么美,多。”当她一屁股坐进壁炉前一张深深的皮椅子里的时候,他说。他倚坐在她椅子的扶手上,低头温柔地,细细瞧着她那光辉灿烂的金发!“自从你回来后,一直忙些什么呢,桑陀?我们好久没见了吧?”她抬起头瞧着他,问道。桑陀思索了一会儿。
“啊,我们那一帮子在八月去了一趟尼皮贡湖。有赛姆·霍恩、芒汀、邓特利和我。然后,我和赛姆·霍恩一块儿在魁北克省一直往北走,我们逮到了一头驼鹿。说实话,是赛姆逮到的。我最近还去了南边的潘恩赫斯特,瞎逛。那儿游客少极了。”
桑陀拿出他的烟盒,伸向多萝西。她摇摇头。多萝西是桑陀认识的妞儿中唯一不抽烟的,她每次婉拒总是给他一种愉悦的心情。她却以为他只是粗心大意才又敬她烟的。
“桑陀,你这野小子,眼下到城里来干什么?”多萝西粲然一笑,摩挲他的手臂。这是多萝西一个非常古怪的动作。当她抚摸你的手臂时,仅仅是抚摸而已。其他妞儿嘛,也许包含着什么含义——而多萝西却不。对于她,这没任何含义。
“来看歌剧。”桑陀咧嘴一笑。多萝西朗朗地大笑起来,犹如中国风铃的叮当声。
“要不是硬拖你去,你是从来不会去歌剧院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桑陀?”
“好吧,多。眼下就讲也一样。”他声调有些变了,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她没有避让开他的手,只是紧盯着他的眼睛。“我爱你,多。我希望你能答应嫁给我。”
他的手仍然搭在她肩上,她又哈哈大笑起来,但这一次听起来好像不太欢乐,而她的眼睛仍然盯着他的眼睛。“哦,桑陀!你太可笑了。我不能嫁给你。这怎么可能呢,而且你心中明白,你并不真正爱我。”当她说“可笑”时,桑陀的手从她肩头垂了下来。
“可笑得怪了,我不光是说可笑,哈!哈!”她缓缓地说,把手搁在他的手上。“我非常看重你,桑陀。你知道的,我们一直是好朋友。但是在我们做朋友这段时期里,虽然不算太长,可是算算吧,你一共爱上了二十个妞儿。你不可能真正爱上一个女人的。况且,你长得太英俊了。我却长着个塌鼻子,桑陀。哦,是的,长着个塌鼻子。所以呢,你知道了,我绝对不能嫁给一个像你这么俊美的男子汉。这可不是一个好主意。我才不愿与你一块出去,让人们嘀咕,‘这个和这么英俊漂亮的男人在一起的奇怪红头发妞儿是谁呀?’”
“别瞎想了,亲爱的,你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桑陀充满激情地说。
多萝西平静地对他微笑,紧紧地捏了一下他的手。“知道吗?我正在纳闷你这话说了多少回了,桑陀?你变化无常,小伙子。你很不专一。这你自己也知道。”她的嗓音非常温和。“哦,我知道我伤害了你。不过不必担心,我想我是存心伤害你的。你从来没耐心做完一件事。你马球打得很棒。但你绝对不愿坚持下去。还记得吗?有一年,你获得了全国公开赛亚军。而第二年,你却没参赛。可是正如我所知,你的马球至少比我知道的两名国际比赛选手棒得多,而且你知道你能玩好高尔夫这运动。但你不能坚持到底,桑陀。你自己感觉一下,而且你在其他事儿中也会是这样。你是个用情不专的人,一辈子都不可能专一的。桑陀。我知道那是个十分老派的字眼——不过你正是这种人,我太了解你了,甚至比你自己更了解你呢,我亲爱的老友。”一边说着她又摩挲起他的手臂来。“让我说几句吧,多。”桑陀的脸庞一片绯红,显得如此俊美,以致多萝西巴不得能倒进他的——唉,桑陀太英俊了。“自从我们孩提时代起,我一直爱着你,多。从你是个红头发的不懂事的小丫头儿一直到现在,我一直在爱着你。你不会理解的,这是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那是一股巨大的强劲的潜流。就像一条河。潜流不断地往前涌去,而清风只在河面上激起白色的浪花,使得河流看上去好像在流向另一个方向。但只要你稍加留意就会知道,白色的浪花仅仅是在水面上。而在水下,潜流奔涌向前,总是这样。我对你的爱就是这股潜流,你刚才说的那些其他的妞儿不过是水面上的小小浪花而已。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亲爱的?”
“我明白,亲爱的桑陀。但眼见并不为实,”多萝西满腔柔情地说,假如桑陀此时就一把把她拥入自己的怀中,这故事对读者来说就没什么看头了,“就像我刚才说的,我不太信任你,但我要给你一个机会,老朋友。你知道的,你从没坚持做过一件事。你总是对爱情很不专一。选上一件事儿,痛下决心来无条件地做成它。那就可以表明你是个冠军,而不是亚军。别总是做个参赛又得不到名次的人好吗,桑陀。然后你可以再来向我求婚。”
“你是指商务吗?”桑陀悲平地说。
“并不一定。没有特指什么。商务并不比其他事儿艰难,而且不管怎么说,你已经有不少钱了。再敛财就不太应该了。我想你应该挑选一件艰苦的事儿,桑陀。做成它。当上冠军吧,亲爱的。”
“天啊,多,我会成功的。为了你,我会成功的,相信我。”桑陀站了起来,将多萝西的手捏在他那宽大的手掌之中。“我会成功的,多。然后,我会——”
“再到我这儿来吧。”多萝西替他说完了这句话,他就走出房间,心中燃烧着她的粲然的微笑。
回到自己的寓所,他给最好的朋友赛姆·霍恩打电话。赛姆外出了。“请他一回来就来找我,告诉他我有急事。”桑陀挂上了电话,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他走向酒柜,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正在这时,赛姆·霍恩冲了进来。
“你这疯子小皮特,这么晚还叫我来干吗?你一个人在喝酒,呃?得,我们来改变这情况。酒杯在哪儿?发生什么事了?给赛姆大叔说说吧。又有妞儿想嫁给你,逼着你跟她结婚吗?”他圈起手握住酒杯,把双脚高翘在桌上。“我想我必须当上冠军,赛姆。”桑陀认真地说。
“那很容易啊!”赛姆说,“你知道的,你在尼皮贡湖上用假绳钓鱼,没人能比得上你。”
“可是她不承认那个。”桑陀回答道。
“她,呃?”赛姆说,“哦,当然,她!得,你说的那个她是谁呀?为什么你突然为了她非得当冠军不可?”
桑陀给他解释了好一阵子。赛姆一边听着,他的腿依然搁在桌上,大礼帽往后推在后脑勺上,他给自己又斟了一杯酒,当桑陀伸手去拿酒瓶时,他一把紧抓住酒瓶。“不,哥们儿,你不能再喝了。这玩意儿不可能把你培养成冠军,它对你来说没有什么好处的,只会让你贪杯上瘾。让我想想看。由于天分的原因,你不可能在网球上出类拔萃。不可能打赢约翰斯顿、约翰逊那帮人。以前,你曾经可能在高尔夫球上当过赢家,但现在不行了。在一年之内,不会有马球比赛。看来你运气很不好,小皮特。”
“仔细想想看,你遗忘了什么,你这老百晓。”桑陀说。“没,我才不会忘掉什么呢。我只是没把握是否该提到它。你知道上次在拳击俱乐部时唐思是怎么评价你的吗?‘要是彼先生愿意参加拳击赛,在154磅级,眼下不可能有任何拳击选手能击败他。’你知道的,我明白这一点。而且我也知道你是多么热爱拳击。”
“可是她说过—这必须是一件艰苦的事。”桑陀沉思道。
“那确是一件艰苦的事,没错儿。拳击是世界上最艰苦、最肮脏、最糟糕的运动,桑陀,我的小皮特。”赛姆应道。
桑陀站起来,摆出一个拳击的架势。“山密弗尔,思莱恩·宾听上去像个拳击大师的化名吗?瞧,小子,站在你面前的是思莱恩·宾(桑陀法斯特·宾已经死亡),未来的世界中量级拳王。”桑陀令人印象深刻地说。
“先生们,这位是思莱恩·宾,霍伯肯恐怖之神。”赛姆点点头,将酒杯斟得满满的。
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最初的八个月是可怕的。桑陀一想到拳击就厌恶,他讨厌被痛击一通,在他爬过围绳时,总是出一身冷汗。当然了,他也不会挨到痛击,因为他的左拳的速度比以往中量级比赛中的任何拳击手都快上一点儿。只一点点就足够了。而他的右拳像手套里装满了混凝土一样的凌厉无比,无人可敌。他在初赛中彻底击败了那几名跟他对抗的拳击手,没用多久便名闻遐迩。然而他憎恶这一切。他讨厌那散发臭气的更衣室、观众、烟气弥漫的狭窄的比赛大厅,讨厌一切气味以及坐在赛台周遭座位上的一张张显得又红又白的脸。
赛姆·霍恩与曾经是菲茨西蒙斯的练习对手的老唐思一直陪他在一起。唐思为他安排赛程,训练他,并给他以指导。赛姆呢,则在各回合的间隙用毛巾往他的肺里扇空气,而唐思则用海绵吸干他脸上和胸部的汗,帮他按摩他的腿,揉捏他的手臂和大腿,并不停地往他耳朵里灌输忠告。真的没用多久,桑陀就赢了所有的初赛。在遇到几个本领不高的拳击手之后,他发现,他的对手渐渐不太好对付了。慢慢地,他体会到了被痛击、被狠揍一通的滋味。他的眼睛开始被打得发青,当然了,有输必有赢,他也尝到了击倒对手的激动。当拳头不差分秒地猛一下子击中对方的要害、一直在猛击你的那个人失去知觉,塌倒在涂松脂的拳击台帆布地上的一瞬间,这份真实的成就感真是什么也比不上的。
有一天晚上,在打了八个快速出击的艰苦回合之后,桑陀的右拳击中了对手——一个有着爱尔兰名字的犹太人,下巴略偏一边的地方。接着,他蹲下去,把戴着手套的双手插进这位失去知觉的凯尔特犹太人的臂下,把他拖到拳击台他的那一角,这个时候,人头攒动的场子里一片欢叫声,呼喊思莱恩·宾的名字,他意识到他离这一行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已不远了。
“你击败了他,小皮特!你确实赢了这场比赛,老弟!啊,你竟然制服了这个老手,真是个好小子!”他们在人群中挤出一条路朝桑陀的更衣室走去,赛姆兴奋地说。唐思尾随在后,手里提着海绵、铅桶、毛巾和其他什物。桑陀在更衣室里仰面躺在长沙发上,气喘吁吁的,一边听赛姆嘟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