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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斑斓的天幕(2)

苏格闪身回房,关上门,一身的冷汗。雨季过去,爬山虎的藤已经纠结在窗台上。701男子在二手店里买了一张长木沙发放在阳台上,晚饭后会敲苏格的门叫上她去顶楼小坐。他们端着各自小小的茶杯,盘腿坐在沙发上,望着远处高楼七七八八地闲扯着。空中飞人事件后,他们渐渐熟起来,701叫李杨,他说妈妈姓杨,爸爸姓李,所以给他起名叫李杨。这招其实挺俗的,但是苏格没说出来。她的名字是外公取的,她连爸爸什么样子都没见过。李杨的经历也挺平常的,和来这个城市的大多数人一样,离家、创业,带着小小的梦想,张着疲惫的眼睛。李杨会做饭,苏格觉得能自己做饭的男子具备成功的第一步,这表示他热爱生活并能够承担寂寞。只是他好像永远缺少做饭的材料,今天少盐明天少糖后天连米都没有了,于是他天天往苏格这边跑,借盐借糖借米的,苏格干脆自己跑去701做了几回饭。

脚疼,疼晕过去了

出租屋的房顶大多铺了绿色塑料瓦,从天空看应该是绿油油的一片,但这是假象,就如这灯红酒绿的城市带给苏格的感觉一样,都是假象,真实的生活是上班下班加班挤车防小偷,唯有坐在阳台上小风凉凉地吹着是真实的舒展,看霞光慢慢消失,看星星和月亮升上来。李杨在他们的门上各挂了一个小竹篮,每天上班前或下班后,苏格都会收到李杨的今日天气预报和要告知的大小事情。小纸条折得方方正正放在竹篮里,每张纸条上永远不改的是一句“切记带伞”。他告诉苏格的是:出太阳带的叫阳伞,下雨带的叫雨伞,阴天带的叫备用伞。生活就是一种习惯,苏格习惯了有人在阳台上吹个小牛,有人在隔壁风生水起地炒菜,有人每天写着阳伞雨伞备用伞。

夏天来的时候,他们去阳台的时间更长了一些。通常要聊到苏格打起哈欠,不过她没告诉李杨她的公司已经搬到一个新的开发区,她每天得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去城市西边上班。每天饭后,她还是一样端着杯子,敲一下701的门,然后开始新话题。

如果不是苏格受伤了同事送她回家,也许李杨永远不会知道苏格在哪儿上班。

苏格是在挤公车的时候摔伤的。为了赶回家,苏格硬是把一只脚站在人潮汹涌的公车门口,正在找地方放另一只脚,一个粗壮的男人一用力,苏格被挤到了车下,车从跌倒在地上的苏格面前扬长而去,路边的人发出轻微的笑声。苏格坐在地上打电话给同事,然后同事陪她去医院包扎打车回702。

晚上李杨张罗了一桌子菜慰问苏格和同事,同事奇怪地问:“苏格怎么住这么远啊,上班多不方便!”

“不会啊,你们公司不就三个站左右嘛?”李杨挑起一块红烧肉。苏格用那只好脚在桌底下踢了同事一脚,那个笨蛋继续说:“哦,你说的是公司的老址,现在已经搬走了,从这儿到公司可得一个多小时,还不包括塞车。”

苏格喊了一声:疼,假装晕过去了。

抓住了就不敢放手,一松手就会掉下来苏格从床上弹起来,找了双拖鞋,三下两下地蹿到楼上去了。摔了也好,至少有了三天的休假,苏格觉得也许每个月都摔一次也不是什么坏事。有个人在后面发出冷冷的声音:“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搬得那么远了?”夜色里,苏格的脸红了,她背着身子调整了一下口气:“我觉得我们这样挺……挺温暖的。”她侧过身子看见阳台上面那盆固执的爬山虎,这个小家伙拼命地抓住每一个吸盘可以触碰到的地方,越来越茁壮,看来它也是害怕孤独的。抓住了,就不敢放手,怕一松手,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走了过来,下巴轻轻地压在了她的头顶上,尖尖的,麻麻的,苏格觉得头皮一阵发紧,快要爆掉了。

“你知道我在哪里上班吗?”尖下巴妖怪问她。“你公司不就在马路对面左转300米直走右转50米最高的写字楼边上那栋白色的写字楼的三楼吗?”苏格真恨自己居然记得如此清晰。

“那是以前,现在呢?”妖怪继续问她。“你们公司也搬了啊?”苏格大叫着。

在这个城市的最西边,建起了一片新的开发区,这个开发区,每天都有无数的年轻人从城市的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精神抖擞着;下班时分,他们又带着疲惫的身体顶着星星各自离去。每天,他们来来去去,挤公车,防小偷,穿着不同的服装,带着不同的理想。

在这个新区,苏格的公司就在李杨公司的隔壁,就像701挨着702,装着不同形状的防盗门,等着人用理想、用温暖轻轻地叩开。

搬家的时候苏格固执地要求带走那盆爬山虎,李杨一再地跪求她:“姑奶奶,我们新房子又没阳台,你放人家一条活路好吧?”苏格笑了起来,她喜欢这个新称呼,至少比702小姐显得规格高一些。

四月恋上一个角

4月,穆小渔新换了一家公司。办公室是一大间,唧唧喳喳多是女孩。看她,一律远远地呵呵笑着,不说话。她懂,这是距离。她每天打电话给男友阿蜜。都是隔断的办公桌,相互间不会看见,倒是她的说话声,怎么压都百折不挠地传了出去。“好啊,就去马克西姆餐厅,我特别想它的鹅肝和洋葱汤。6点钟你等我哦。”“你真烦,哦,说好回家吃饭的,那我怎么办?”或者“我今天加班,你别忘了给花浇水,给狗喂食。”

喧嚣的办公室忽然静下来,大家都竖起了耳朵。她照旧琐碎地聊着,偶尔娇痴地骂一句:“你傻呀。连那个都不会,回家我给你做。”

没几天,女孩们都上前来和她讨论男人,听她的故事,说自己的男友。借助爱情的优势,穆小渔进公司不到两周,居然如鱼得水。

办公室的文件柜年久失修,她开门时被夹到了手,痛得哇哇大叫。大家过来看,问候一番后拍拍她的肩膀,相继走开,留她一人独自伤心。后来她拨电话对着话筒抽抽噎噎:“我的手被夹伤了。”不知对方说了句什么让她渐渐笑了起来。

第二天意外地发现柜门修好了。她难以置信,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有人笑:“有谁暗恋你吧,才做无名英雄。”

果然就被好事者成功揪出嫌疑人——苏彦,那个和她同天进公司的男孩。

“你要谢我就请我吃马克西姆。我特别想它的鹅肝和洋葱汤。6点你等我哦。”他嘻嘻地笑着,用她曾经的语气说。她假装生气地走开,然而嘴角却分明是盈盈含笑。

自此她开始留意他。人长得周正,剑眉朗目,看人时眼睛多是笑着的。

苏彦的位子在她斜对面,隔了过道,中间有磨砂玻璃隔断。他电话很少,是个静默的人。

柜门事件后,在茶水间常会遇到,每天10点她用滚开水冲咖啡,他则喝绿茶,擦肩而过,彼此笑笑,一切礼貌而矜持。

那天忙,抬头已是10点半。茶水间的凉水已续了进去,她在那里独自懊丧。意外地,他进来指着她的杯子说:“人事总监煮了咖啡,整整一大壶。她刚被老总叫过去,我去给你偷点儿。”她的嘴张成O 型。那女人尖酸刻薄躲都来不及,谁敢招惹?

不容她想,他拿过她的杯子:“替我看门。”平生第一次望风。他从容地把咖啡端出时,她紧张得几乎接不牢杯子。不过那真是最香的咖啡。后来听到总监大惊小怪:“天,这咖啡怎么这么淡!”她站起来看着他笑。做贼时还不忘续点开水,也是聪明人。

可也仅此一次。自此他总是提前提醒她去茶水间,她忙他就顺手帮她带过去。

苏彦约她吃饭,她瞪大了眼睛:“不会是要追我吧?我可有男友。”

他做个鬼脸:“不要想歪了,只是同事间纯洁的友谊。”她笑起来,嘴角微微上扬,像是踏实了又像是心有不甘。

吃了什么她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像个傻瓜一样始终在笑。他可真能说,有种天生不动声色就能把人逗乐的幽默感。

和阿蜜的电话一点点少了。苏彦勇士一样前进,她却像踩舞步,一会儿往前一会儿往后,始终不给他答案。旁人笑他:“人家可是名花有主,你要巧取强夺?”他笑,给她发短信:“我要巧取强夺了!”

她忽地一惊,这是多么柔软的威胁。

那天他说:“平谷桃花开了,我们去看?”她犹豫,再次慌乱地摇头,然后开始给阿蜜打电话,“你出差什么时候回来?”放下电话QQ 唧唧叫起来。苏彦冷冷地问:“你的阿蜜在哪里?”

她不明所以。他继续说:“你知道我在哪里吗?”不待她接话又说:“你右前方视线位置,磨砂玻璃上公司的LOGO 图案部分是透明的。”

她警惕地察看,果然,苏彦在LOGO 里冲她微笑。几乎绝望,她那些小伎俩小秘密,在他眼皮底下一览无余。

“一开始根本就没这个阿蜜。你每次都按着键,电话却不曾打出去过,为什么?”她呆住,一颗心冷到零度,然后变成尖锐的冰,在身体里东扎西扎。

忽然想逃。她没逃,她只是发了一封信给他。

她说,阿蜜是我的小名。“我有过三个男友,第一个和我相爱5年,分手时说和我在一起无半点感觉。朱德庸说,女人如果不性感,就要感性;如果没有感性,就要理性;如果没有理性就要有自知之明;如果连这个都没有了,她只有不幸。我男友就是拿这句话送我的。”

“第二个,我们处了3年。他爱上了我的女友,他说他们一见如故。第三个我们处了100天,分手没有任何理由。”

“看过一幅漫画。有一个角,它是某个圆上缺了的一角。它渴望找到那个缺了角的圆,把自己契合进去。因为只有成为一个完整的圆,才能滚动着跑着看世界。这个角躺在路边,尝试过很多个圆都没成功。后来它试着把自己的身体竖起来又放倒,再重复,这样可以前进一点点,它就这样艰难地磨掉了自己的棱角,渐渐变成了一个圆,自己可以滚动可以看世界。我想,我就是这只角,我还有我自己,不是自恋,只是和自己谈恋爱很安全,永不担心被抛弃。”

他回信,只有一句:“若我请求,你会做一回那个角吗。”

LOGO 透明的空隙里,她看见了他深情的眼。那一刻,她心生暖意。也许这一句,足够给她重新开始的勇气。

拐几个弯,你和爱才会来

5年,一段光阴的距离

出入侧门的时候,势必要经过篮球场。是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这样呢?篮球场边上,永远站着众多的女生。而我却从来不去看,我不喜欢那些故意在女孩子面前卖力表演的男孩。也许是在我的心里,藏着一个影子的缘故。梁小池,他是多么沉默而骄傲。

从高中开始,这个影子,绵延了5年。5年,是多么长的一段光阴。他表面上,总是那么温驯。只有我知道,他骨子里的桀骜。可是,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一眼。他的数学那么好,可是严重偏科,所以,他的名次怎么也排不到前20名。而我们的班主任说,不进前20名,难说可以进大学的。

我喜欢他。全世界,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对大学的希望,让我不容许自己背弃理想,展开一场分心的恋爱。他走过我的身边,我也只是闭上眼睛感觉他身上的气息。就这样,我等待着,祈祷上天恩赐一个美丽的结果。

这个结果是,我考上了他报考的大学,他的名字,我却怎么也找不到。我站在公示的红榜前,自言自语,是不是,没出息的人,不应该喜欢。我念着他的名字,只念了一遍,我的语速,比即将到来的夏季暑假更加悠长。

整个大一,我都游荡在学校。那时候,在图书馆的背后,长着两株巨大的腊梅。冬春之间,黄色小花开了满树,阳光尚暖时刻,我躺在树下,清香之中,想念梁小池。

他会怎么样了呢?谁也没想到,我考上了这所学校,而他没有成功。

我想我永远都不可能有机会,让他听见我心里的话了。

我与他,距离越发远了。从一个教室,变成两个城市。篮球场边上,还是尖叫不断,但仍引不起我的关注。来到教室。我习惯固定在顺数第十一排的位置上。

因为当年,梁小池坐的就是第十一排。收到樊南的情书,是在大二的上学期。照例,我折叠了两下,丢到门口的垃圾桶里。我唯一感兴趣的事情,是不断联系老同学,打听梁小池。可是我什么都没打听到。

就像是一片树叶,在人生的岔路上,各自分手,不知道被风吹到哪里去了。

光阴似乎比往年快了

我终于还是决定放弃。年华一旦错过,就不再有了。让我下定决心的,是从前的一个师姐。她说,她最遗憾的是没有在大学恋爱过。目前她的一切都如此优秀,唯独缺了一门功课——恋爱。现在再也不会有如此纯粹的爱情了,也没有那般的心情去恋爱了。

我心有一丝的震撼:我会有她这样的一天,寂寞、失落,回忆里,遗憾缠绕心间吗?

大三这一年到来的时候,光阴似乎比往年快了许多。与我同一个宿舍的女孩子,纷纷都由单而双。只有我一个人,仍然孤独地上课,下课,自习。人抗拒得了痛苦,却难以抗拒寂寞。

樊南的情书,在新的一学期开始时,我终于收下了。他是唯一一个,始终不曾放弃我的男生。樊南有着太多和梁小池不一样的地方,虽然他们有着同样的发型,但梁小池是沉默的,而樊南是热情而活泼的,是直接的。就好比他喜欢我,于是情书连绵不断,一年四季等候在我的抽屉里。而最大的一个不同是,樊南喜欢我,并且我知道的。梁小池不曾喜欢我,即使喜欢,我也无法知道。

既然决定了忘记,那么就彻底一些吧。我跟着樊南,第一次尝到恋爱的滋味。即使,我只是被爱,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快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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