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的爱已经不能够再多一些。
等到过了秋天,小区外面的一排穷困潦倒的梧桐数,肯定又要开始断断续续地掉叶子。马路上起早摸黑打扫的中年妇女,多少是有点发牢骚的,虽然隔着不算白的口罩,读不到千篇一律的呆滞眼神外的任何表情。然而看不见并不代表没有。
九月的时候,我还是会在工作日请假半天,跑去沿江一带的无人公园闲逛。我不算是个文艺青年,我并不喜欢那些植物发出的奇异味道,也不喜欢被脚边流浪的猫咪用怜悯的目光注视……那我去公园是因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请半天假就要扣100块,其实你想想啊,坐在办公室里不一定都是在审稿、校对、做栏目啊。你也可以偷偷懒上上网聊聊天啊,为什么非要请假扣钱呢?”别人这么问过我,“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份工作?”
我摇摇头。
这是一份我喜欢的工作。然而喜欢并不代表需要全心全意地注入自己所有的情感。人是矛盾的生物,有时候特别讨厌自己无所事事,但一旦真正忙碌起来,坐在嘈杂的办公室里对着一堆文件手足无措,就又会无端地厌倦,“有必要吗?要不要出去放空半天?”
“那么,我也请假和你一起去江边走走吧?”M曾经试探着这么问我。
“还是别了。”我拒绝说。
我没办法和M说,我只是想一个人随便走走,我不希望有人出现在我的身边,哪怕是作为恋人的M。但是这种残忍的话实在说不出来。我只是对着电话那头的M安慰:“我没事,我只是和你一样,不想被工作完全束缚而已。”但仔细想来自己真的是很奇怪,为什么连最亲密的人都要拒之门外。
——当开始对这样的自己感到厌倦。
我突然想起在初三的时候,曾经暗恋过一个前排的女生。她是那种很普通的女孩子。三年里我和她说过的话寥寥无几,但就是莫名喜欢着。那是个还不敢明目张胆说出“喜欢”的年代,更别说爱了。“喜欢”这个词组总是隐藏在最最阴霾的一片海水中,周围是谜团一样的深浅脚印,遥远得比去一趟月球的距离还要令人瞠目结舌。
最初的爱恋,它只能蛰伏在心里如同冬眠的昆虫,捂上耳朵拒绝听到任何土壤的呼吸和回音,折断的翅膀带来隐隐的作痛,直到最后忘记了怎么起飞。
我在前一年的九月,碰巧遇见了M。
那时候我还在距离这个城市几千公里的北方城市,还不清楚原来在一些南方城市,能侵袭人肌肉和灵魂的,除了不断迁徙的海风和鸟类的绒毛,还有密集的湿气。它一点一点地,侵蚀着你的皮肤,带来酸胀的触感。
我是在网络上邂逅的M。因为工作无趣的缘故,我有大把大把闲散的时间,很大一部分都用来窥视别人的空间。M的空间,怎么说呢,和别人有点不一样。别人都是在竭尽全力地炫耀自己的东西,这些东西中,最常见的是缠绕晦涩的文笔,明艳动人的年轻容颜,以及最近采购的食物和衣服之类……M是个和湿气一样温柔的女生。她的空间里有少量她拍摄的照片,她在那些照片下注明:非专业,随意拍拍。她给那些图片配简练的句子。“我怕我以后会忘记那是哪里……我去的地方太多了。”她用相机记录下有关于自己的,那些惬意的时光。她常常请假跑去海边,花一个下午的时候观察一只海鸥和另外一只打架,持续很久。或者跑去山里的森林,一路采摘还没有成熟的野果。
我喜欢她的照片是因为,那些照片里含有张弛适中的力量,她的脸在阳光下显得灿烂,即便是不加修饰的灰白色,也让人察觉到一股积极向上的力量。然而……让我诧异的是,她的表情又是带点忧伤的。后来我对M说,“为什么会这样?你是故意流露出来的吗?”
M回答,“不是的。”
她说,一旦独处,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这样的表情。那大概是与生俱来的特质。
一想到,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个美好的世界,就会这样没来由地悲伤。
“很做作吧?”她问我。
“没有。”
我没有告诉她,我也是这么想的。
不知道从何年何月起,就有这样的想法了,所有人都在静静等待自己的死亡。死亡就好比是沉睡在不远处的一颗灰尘。它镶嵌在流动的风里,或者是沉睡在粘腻的植物油脂中,你走过去,朝它挥挥手,“你好……”然后它就醒过来带你去另外一个世界了。那种刹那的永恒,我们无法掌控。
我不懂的是,既然这样,为什么有些人还要不顾一切地工作呢?有什么,比用你的眼睛、耳朵、身体好好地感受这个美好的世界,更加重要的事情呢?有什么比去找到你爱的那个人更加重要的事情呢?
当然很多时候,爱这种东西行踪不明,神秘莫测,总有一些人觉得自己懂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我也如此。
我在那一年的冬天辞掉了原先稳定的工作。那是我第三次辞职。之后我从家里搬了出去,因为我知道,在家里住下去就会被父母和亲戚用异常的目光反复扫视。也不能怪他们,因为时光的侵蚀和沉淀,人的想法肯定是会不一样的。
“我好像喜欢上你了。”我对M说,我假装得很平静,但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如同火山爆发,掩盖了电话那头她的回答。窗外下起了百年不遇的大雪,很快白色就覆盖满了这个小小的海边城市。我知道自己真的要离开这里了。
房间里的音乐还在继续,我在一个上午的时间里听了六十几遍,歌词里面说:
“送往一亿光年的尽头,
40万公里之遥的月亮在微笑,
如果顺着南回归线返回的话,
挨近了你的唇,
后面是1毫米的通向饱和的路口。”
这是最近喜欢上的歌,虽然过去的几年里就听过,但那个时候并没有特别喜欢。人果然是奇妙的动物,之前不喜欢的一种、十种、一百种事物,过几年后就会喜欢得要死要活。我喜欢M,整个心脏都被狂热、酸胀的滋味浸泡,几近饱和,直至眩晕的爆炸。天空中漂浮着粉色的蘑菇云。但我不知道那种喜欢能维持多久。
不能让那种眩晕流失。也不能因为太饱和而导致彼此厌倦,M肯定不喜欢,那真的是很困难的事情。
但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对自己说:“我要过去那个城市。”
2010年的春天,我第一次乘坐飞机,跑去那个距离家几千公里的城市。我在机场见到了M。她和照片里完全一样。她穿着灰色的裙子,她干巴巴的头发有临时整理过的痕迹,但是还是有几根调皮地翘起来。
空气里甜美的分子好像在接二连三地溶解,渗透。她的嘴巴张了张,却没能说出什么话。
我对她说:“我们去吃饭吧……我快要饿死了。”她立刻雀跃起来,“好啊好啊,我也没吃早饭呢。”她是个对食物特别感兴趣的女孩,她的午餐都在外面解决,但晚饭,是一定要自己做的。她走二十分钟的路,从市场买回来一堆蔬菜,青椒、南瓜、西芹、玉米……“我喜欢在厨房里切那些新鲜的蔬菜。那种感觉,让人觉得幸福。”
“不是落寞?”我问。
“很少……因为我从高中就独立生活了,喜欢空荡荡的屋子。我晚上可以做饭给你吃。”M笑起来,笑容让她变得可爱,那是如同月光一样清凉的笑容。但M应该是个不爱笑的女生。之前打过的十几通电话,都是我来说各种琐碎的事情,她只负责倾听,偶尔在电话那头说,“嗯。你继续说,我听着呢。”是如同冷水一样温度的皎洁声音。
这算是我第一次看到M对我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