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过了多久,安遥夕好像听到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王爷,就是这里了。”
“嗯。”淡淡的声音,不带什么情绪,却特别好听,清雅的如同拂过山林的轻风。声音里的淡漠冷酷又如同冰山冷水,晶莹美丽却寒冷刺骨。
理智被这好听的男声拉回,安遥夕稍稍动了动。
“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是第一次说话的那个声音。然后安遥夕好像听到了脚步声。勉强坐起来,安遥夕刚要喊他们救救自己,却先惊呆了。挥手,挥动的却是爪子。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很大,自己的身上,刺骨的疼。低头,映入眼帘的却是黑乎乎如同被火灼烧过的样子。还有粘了血茄,脏兮兮的毛。这明明就是某只动物幼崽的样子!
安遥夕不可置信的用可爱的小爪子揉了揉眼睛,依旧是这个样子。昏迷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一定是在做梦。嗯,肯定是这样。闭上眼睛再睁开,可还是没有改变。安遥夕颓废的地下头,无奈接受了这个事实。这样总比做孤魂野鬼强一点点吧。
安遥夕因为变故忽视了面前的两个人,可它一系列人性化的动作表情,却全都落入了洛凌风眼里。
有趣。洛凌风因为经过这片深林,看到折断的树木便过来一探究竟,没想到却碰上了这么个有趣的小东西。小巧精致的能捧在手里,一双紫色明亮灵动的眼睛,虽然全身脏兮兮的还有些伤口,但依旧可以看出这是多么漂亮的小动物。最奇特的是,它额头那个紫色的雷电印记。而且这个像是狐狸幼崽的小东西却不是狐狸,就连他,也没见过这种动物。它人性化的动作更激起了他的兴趣。
洛凌风提起了低着头神游天外的小动物,放在手掌上。
安遥夕正在努力接受现实,就被一只好看的手掌拿起来,这才想起好像还有人。好看的不像话。这是安遥夕看到这张脸脑子里想到的。
男子十七八岁的样子,乌黑青丝被一个白玉钗束起,背后披着的一部分头发被风微微吹起,两道浓眉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幽暗深邃的黑眸虽没有水光潋滟的感觉,倒是乌黑的不同寻常,简直要把人吸进去。水墨画一般,从眼角到眼尾无比清新流畅。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虽看起来对一切淡漠毫不在意,但眼里不经意透出的精光却让人不敢小视。安遥夕看呆了。
洛凌风看着小东西一副惊艳的样子,嘴角轻弯。果然,很有意思呢。
“林霄,你知道这是只什么动物吗?”好听的声音又响起。
“不知道。王爷,这种动物属下也未曾见过。”洛凌风身后的那个男人答道。此人一身暗色衣衫,虽也英俊,但站在洛凌风身边却失色许多。
王爷?安遥夕抓住林霄话中的两个字,打量这两个人。长袍,长发,腰间有长剑,身后两匹马站着,这分明,就是古人的打扮。
莫非穿越了?安遥夕想到。好在经历过了这些古怪的事,安遥夕的心理承受能力变强了,很轻易的接受了这个事实。实际上也许是有破罐子破摔的心理,总之,这个事实安遥夕是接受了。
洛凌风看着手中的这小东西打量自己的目光,突然想到,也许以后有它会多很多乐趣。没有嫌弃安遥夕身上脏兮兮的,把它抱在怀里跃上马背,对林霄说:“我们走吧。”
“是。”林霄也骑上马跟在洛凌风身后。
嘶,洛凌风抱起安遥夕的时候,它吸了口冷气。这个人动作生硬,全然没有顾忌它身上的伤。但是安遥夕不能说话,只好敲敲他,以一种幽怨的目光盯着洛凌风。
洛凌风低头,看着小东西漂亮的紫眸控诉的盯着他,动作不自觉的轻柔了一些。
安遥夕静静的躺在洛凌风怀里,思绪混乱。
他这要是把我带回去当宠物么?安遥夕有些不情愿。但是,现在自己身上有伤,根本跑不了。就算跑了又怎样?以它这小身板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成了别的动物的口中餐。就算没有被其他动物抓到,它也会饿死的。
难道我安遥夕就要靠当别人的宠物活下去么?安遥夕看看洛凌风的俊颜,忽然觉得有些不自在。自己还是第一次被男子抱在怀里呢。虽然它现在是动物的身体。如果她用的是人的身体的话,脸一定是红透了。
算了,反正自己现在也无处可去,先呆在他身边好了,等以后不想呆了在准备跑路。
一路上,安遥夕一会儿抬头看看洛凌风,一会儿看看路边的风景。虽然身上还有伤,但躺在洛凌风怀里,柔软的布料也减轻了它的疼痛。
两匹马不紧不慢的走着,慢慢走出了深林。这里已是秋天了,傍晚天气微凉。安遥夕拉过洛凌风的袖子盖在身上,看着夕阳的金黄色光辉铺满半边天际。
洛凌风低头看看安遥夕,这个小东西倒是挺会享受,也不知道跑。其他动物被人抱走不是应该挣扎的么?
安遥夕瞥了洛凌风一眼,看着他饶有兴趣的目光没有加以理会,翻了个身钻进洛凌风袖子里,只露出脑袋。
这小东西.自己还是第一次被无视呢,而且还是被一只小狐狸给无视。洛凌风笑笑摇了摇头。
林霄看着自家王爷的表情,有些诧异的看了看那只只露出脑袋的小狐狸。
王爷的脾气他是知道的,他自小成为王爷的贴身侍卫,王爷从来都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也不喜别人触碰。可今天不但不嫌弃那只小狐狸脏就算了,竟然还把它抱在怀里。
如今,被一只动物无视竟然还轻轻笑了,虽然那笑容转瞬即逝,但对于王爷来说这样真实的笑容实在是难得。
路上没有其他行人,一路安静无语。
正当安遥夕昏昏欲睡的时候,路上的行人多了起来,此时已有灯火点燃,红红的灯笼高挂。这里即便是晚上也颇为繁华。安遥夕好奇的看着这个古色古香的城,丝毫不理会周围百姓的注目。反正是看洛凌风的。洛凌风似乎是习惯了,因此也并不理会。和林霄拐了几条街,在一个府邸门前停了下来。安遥夕撑起困乏的眼睛看向门匾。虽然文字不一样,但还是和中国的文字有些相似的,因此安遥夕倒是勉勉强强看懂了,翠竹别院。
原来不是王府,只是洛凌风的一处别院啊。这一处别院选的地方倒是颇为安静,既不远离繁华的地方又不吵闹。对于洛凌风的别院选的地方安遥夕挺满意,因此从洛凌风袖子里钻出来不自觉的摇了摇尾巴。
林霄在后面看着小狐狸满意的摇摇尾巴,心说,你倒是一点都不拿自己当外人啊。然后,林霄下马走到门前敲了几声,不一会儿,门打开了,一个管家打扮的人走了出来恭敬地说:“王爷,您回来了。”“嗯。”冷漠地应了一声,洛凌风没有看管家一眼,把缰绳交给了管家,就抱着安遥夕走进了翠竹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