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戴简锋和洛生樱就要结婚了,我以为自己的生命终于可以自由了,没料,于天一让我去求萧承鸾,去拆散他们,去告诉萧承鸾,我是陆加琪,我不是你的萧婴。那个叫洛生樱的才是你的萧婴,她要结婚,你不该去阻止吗?
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我是天底下最大的傀儡,永远不能有任何的想法。我没有去找萧承鸾,因为多此一举,我相信,精明如萧承鸾,他或许早就知道了,知道我就是陆加琪。
他,对我,永远不屑。
我终于鼓足了勇气,去结束这荒凉的生命。因为它轻如鸿毛。我要死在洛生樱结婚的那天,死在她所在教堂的隔壁,让她永不得安宁。
这就是我,永不能原谅萧婴蒙上的这一层无解的悲哀。
遇见她,是一场翻天覆地的毁灭。她总是不承认自己是小孩,明明就那么小一点。
她看见我就会饿,是因为害怕还是真的饿呢?第一次,她要吃鸡腿,吃了三个,小小的家伙,竟然那么能吃,我对她刮目相看。同时,从左边看上去,那一道疤确实很吓人。内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搅,多好的一个小孩,为什么要弄一道难看的疤上去呢?我怕吓到她,于是故作镇定的说,我不怕。从她的右边看上去,她是个特别漂亮的小女孩,眼睫毛长长的,翘翘的,脸上白净的没有任何杂质。如果不是左脸那一道烙印,她该是一个美人胚子。
萧承鸾很在乎她,在乎到,霸道的不像话。我从未见到过有兄妹竟这么奇怪,那种关系,在外人看来,更像畸恋。他要她的一切,而她也是那么的依赖他。多么令人感动!那时候,我只是感动!感动世上是有真情存在的。
我不相信感情。因为从我懂事开始,我便知道我不是我‘爸爸’的亲儿子,那个叫张婉的更不是我的妈妈。在戴家,我感觉很孤独,所以,看见她们兄妹情深,我也希望有一个那样的人,被我宠。
我不喜欢辛可星,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她的声音格外尖细,尽管每次打球时,她都守在一旁,递水递毛巾,但是,她却格外骄傲。除了对我比较客气,她对于其他人,总会有一种优越感。
萧婴生日的时候,我买了一条LV的纱巾,走进鼓楼山庄时,有一名男子说他是萧婴的叔叔,希望可以用他的红玫瑰换我的礼物,他的样子特别真诚,于是我换了。
那一天我坐在角落,她似乎和她的哥哥闹了别扭,样子很不开心。直到白狐出现,我看见她的眼睛会说话。那一天,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看着她的血染红了一路,触目惊心,我的心非常紧,是惋惜,是心疼,是愤怒?之后再也没看见她,然后是萧承鸾离开中国的消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来淡忘这些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我依旧不相信真情,表面上,我永远可以云淡风轻,也只有在黑暗中,我才会觉得孤独,那个洞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大,三十岁之前,我不会谈感情,不是因为我定下了这个誓言,而是,我相信自己不会遇到心仪的女孩。三十岁之后,迫于责任感,或许会随便找个人了度此生。抱着这样的心态,却让我不期而遇那条粉色的纱巾。
过了近十年,我都没有忘记它,因为买它,我被嘲笑过,所以第一眼看见它,我便想起了那个有烙印的女孩——萧婴。
上天让我遇见了洛生樱——我的最爱。
关于她是不是萧婴,我一点儿也不在意。她让我请她吃牛肉面,又是牛肉面!她抱着死去的大狗哀伤的不成样子,从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我没有的东西,譬如,感动。很少有事物能令我感动,并不是我缺乏爱心。而是,一个人越能感动,是不是说明他经历过的事情越少?
我埋了她的狗。下午,又遇上了。我想让她做主持,没有原因,只是我发觉自己的内心很高兴。却不想,遇见了萧承鸾和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子。那一刻,我有些犹豫,他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呢?
彩色玫瑰是幸福玫瑰。我不是一个浪漫的男人,却想着让她天天开心,于是我从国外订了一年的彩色玫瑰,每天空运一支送到电台。当然,做这些,是有目的的,我希望在一年内,追上她。
三十一层楼,不过是我无意间好玩而修建的。在遇到她之后,我便想着有朝一日能和她一起住在里面。
为了她,我开始越来越放纵自己,越来越疯狂。为了她,包机、上电台、欺负女人……或许我是越陷越深了,自己却不自知。
她总是喜欢出丑,每一次都会被我发现,我深深的喜欢她的丑样子和她的不知所措,那种惊慌、不安、失神,在我眼里,格外迷人。毫无做作和虚假。她就是那么纯真。
她留我的那一晚,我以为我们会发生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她说,停。她说,简哥哥,等我爱上你。于是那一夜,我抱着她过了一夜。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自制力有这么强大,抱着一个活生生的女人,还是自己喜欢的女人,竟可以坐怀不乱。
我怕伤害她,怕她不开心。我的真情,原来是为了遇上她。
在知道她不能生育时,有那么一刻,我觉得天快塌了,因为我的呼吸是那么难受。想到她,可能比我更难受,这一次,是上帝给的考题吗?我找不到她了……从来没有那么焦急过,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就算翻天覆地,也要找出她。
在山上的那一次算是死里逃生吗?在我的意识里,她的命是比我的命更重要的。也是从那一次开始,我能感觉到,她逐渐爱上了我。原来,真爱是需要考验的,不遇难如何能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