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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千禧年,我不能惆怅

1、我不能惆怅

我去读补习班,在离家300公里远的一个城市。骆驼沈微微西米露他们去上大学,到不同的城市。

我黯然惆怅,他们踌躇满志,在同样是收获的季节里。

我妈送我上了长途汽车,她说,努力,加油!争口气!

渐渐驶出镇子,驶过9月的田野,驶过金黄的稻田时,我仿佛看见,我的旧同学,旧朋友,旧时光,苏长信,西米露,骆驼,沈微微,都像稻田一样,在我的眼前飞逝而过。我靠在座位上,深深吸了一口气,这条路,他们无法伴我同行了,我只剩下我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往前冲。

是的,哪怕深一脚浅一脚也要往前冲!哪怕跌跌撞撞也要往前冲!哪怕冰雹烈日也要往前冲!带着雀斑我也要往前冲!带着赘肉我也要往前冲!算了,哪怕变成灰尘我也要往前冲!

我不能惆怅!

在这个长满高大法国梧桐的学校里,我认识了患难朋友蛐蛐。

这天是9月3号,我,瘦瘦的陈佳,还有150cm的蛐蛐,以及短头发的扬帆,我们收拾好行李,都默默坐在床沿上发呆。也许是还未完全摆脱高考的打击,她们看起来,都无精打采,楚楚可怜,总之就是,很衰!

我想,我也是一样的。

但不不知是谁先伸出手,然后,四双手,就紧握在了一起,谁还带头说了一句很正经的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那时候,骤雨初歇,宿舍楼前的银杏树,闪闪发亮,有一枝新芽,已经伸到窗台上来,缀着一粒圆圆的水珠,也闪闪发亮。

而蛐蛐,看着银杏树,开始煽情,我们要共患难!共患难!

那个下午,我和蛐蛐,并肩走出学校,走上一条两旁种满梧桐树的大道,并在树下的一间小店里,穿了耳洞。她在右耳上穿了2只,我在左耳上穿了2只。不为好看也不为所谓的耳洞前世今生说,就想改变一下,我们比较了纹身,剪头发,穿耳洞,箍牙齿,觉得穿耳洞价钱最便宜,效果也最持久,可谓性价比最高,于是就穿了。

而我的生活,就从这两只耳洞开始,慢慢地,变得不同寻常起来。

我变得冷静。

骆驼他们都去了新学校,没有联系方式,而我,也愿把我的联系方式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人。我不愿让他们参与我这段青春,这段尴尬的,羞赧的,停滞不前的青春。

我猜,他们一定在宽敞的图书馆里,任意看自己喜欢的书;他们也一定在宿舍里,肆意畅谈姑娘和男孩们;他们一定在自由地选择着喜欢是科目,并且,不用做作业;我还想,他们一定遇见了新鲜的人和事,只是那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实际上,我懒得去想。

我也不再关心体重,雀斑,头发的光泽,牙齿的颜色,不再关心谁谁的窃窃私语,某某男孩意味深长的眼神,谁在乎呢。全班90个人,没人在乎。我们只关心,复习,考试,吃饭,睡觉,休息。

我妈总觉得我是营养不够太瘦了才没考好,所以买了很多奶粉葡萄糖和饼干,托人给我带来。我每天早上都喝掉一大杯甜到死的牛奶,和两只大馒头。晚上睡觉前也要喝掉一杯仍然甜到死的牛奶,和一只火腿面包。

我能清楚感觉到我的胃,在扩张,扩张。因此赢得了一个绰号:大胃.贝克汉姆。

我也爱上了豆沙包。以至后来看《千与千寻》,看到千寻坐在房间里,面朝大海,用力啃豆沙包那个场景,我总想起1999年冬天的我来。那些周末,为了两只豆沙包,我宁可不睡懒觉也要起床跑步,从城东到城西,那家豆沙包店就在西门车站旁边。而去的路上,会路过一个油饼摊,香葱煎油饼,五毛一只,跑过去的时候,我会买一只,吃掉。跑回来的时候,又买一只,仍然吃掉。

而两只热腾腾的豆沙包,也会在它们变冷之前装进胃里。不是我能吃,而是,在那一年,真的,食物落进胃里的塌实,那种直逼心脏的温暖,最直接,简单,易得。

我和蛐蛐爱去的,还有一家炒饭店,一对中年夫妻开的。很小的,只有几张桌子,柜台上终年摆着花,都是花期很长的,比如水仙。妻子在柜台前招呼客人,丈夫在厨房炒饭。

没有客人的时候,妻子会靠在丈夫身上打瞌睡,而丈夫,看着油腻腻的报纸,磕着瓜子。

炒饭不便宜,对我们来说,有一点奢侈了。但是就像我刚才说的,这种温暖,简单又可贵。我们总要搜寻许多理由,实在没有,就捏造一个。比如,生日炒饭,圣诞炒饭,好心情炒饭,想家炒饭,考试炒饭。那一年,我们过了十次以上的生日和圣诞节,想了无数次家。他们家随饭还赠送的汤,漂浮着嫩白的豆芽和细长的肉丝,豆芽和肉丝的比例是20:1。

说起吃,记忆总是比较温暖。因为吃的东西,真的很温暖呀!

炒饭店门口,有一个卖花的老奶奶,摆着一只水桶,桶里盛满各样鲜花。我们没买过她的花。但是有一次,月考考得很差,我垂头丧气地走在路上,她叫住了我,姑娘,买一束马蹄莲吧,只要五角钱。一大束,新鲜的,盛放的,带着清淡的香气,她送到我怀里,说,马蹄莲会带来好运气,姑娘,你的相生得好,会有好运气的。

那是第二次我听人说我生了一张有运气的脸。当然,听别人同情我脸上雀斑的次数,要多得多,也要舒服得多。

我还带去苏长信给我的随身听和磁带。毫不夸张地说,它们几乎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继续听着他给我的歌,同时又爱上了老狼。

我自我蒙蔽地认为,他伤春悲秋的,他唱出的,他慢慢走过的,正是我正在过的日子和心情。我也几乎自以为是的认为,我一定是爱上这个唱歌的声音了。

我总是听着他的歌睡觉,听他唱,谁不知不觉叹息,叹那不知不觉年纪,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这时我就会有点伤感。

而他唱“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的时候,我就不可避免地想起苏长信,这个男人,他已经根植在我的青春里,怎么也无法剥离。

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听歌,在那样的境遇里。在晚自习的时候,很多人,都穿着长袖的衣服,并用手撑着脑袋,看起来一幅认真背书的模样。实际上,那袖口里,就有一只小耳塞,放在耳朵里。全班同学听的歌,喜欢的歌手,几乎是整个流行乐坛。不夸张,就有那么壮观。

现在如果谁说,哎呀,一边听歌一边做作业会影响效率,会分心。我就会朝他飞白眼,扯淡。

学校后门旁边有一家租书店,几乎清一色全是盗版小说,字小如蚁,纸页脆黄脆黄,翻上去哗啦啦响。五毛钱一本,比砖头还厚。平时没时间也没心思,就周末看。宿舍条件很好,都是小套间,一间宿舍里,除了小卧室,还有专门的学习间,电源从不管制。

我就在学习间拉上窗帘亮着小台灯看,看到饿了,就用饭盒泡泡面。康师傅红烧牛肉面,我的最爱。我边看边吃,还把面汤洒在了书上。

我都看了些什么书呢。像个文艺青年似的,我看《飘》、《约翰克里斯朵夫》,《红楼梦》甚至《沙士比亚全集》,也像个时髦青年似的,看村上春树,棉棉,卫慧。还看了当时风靡一时的那本,《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看得我眼泪汪汪伤心叹息。心里就想着,这世上怎么有这样的感人的爱情故事啊,催泪效果太强了!

我得到的回报是,眼睛从200的近视飙升到400度,不得不戴上了眼镜。从此我的脸上,除了小雀斑,又多了一副熊猫眼一般的镜框!

可是,我不在乎。真的真的一点都不在乎。我常常从题还没做完考试结束铃就响起的梦里醒来,虚惊一场,出身冷汗,完了我只盼望,快快高考,考完解脱。

蛐蛐听着我的噩梦经历,鼻孔一掀,不屑地说,你那算什么啊?我爸从80年代初参加完高考到现在,平均每三天就要梦见一次!到7月份的时候,还天天梦见呢。老人家才真的受罪!

2、那一年是千禧年

那一年的新年,是2000年,所谓千禧年。假如,“千禧年”和“百度”可以在同一时间交叉,那么,前者一定会在后者的热门搜索榜里位居前三甲。而除了“千禧年”,还一个热得烫手的玩意儿,那就是:千年虫。

当时我的理解是,千年虫,是一种虫子,体积很小,繁殖速度很快,可以像非洲的白蚁吃掉一颗大树一般,把电脑里文件包括硬盘,一点点吃掉,最后只剩下一具显示屏空壳!看报纸,看新闻,人人都在谈虫色变,仿佛如临大敌,我仍旧十分疑惑,和蛐蛐说,这虫子,关我们什么事?不关我们的事吧?她甩甩头,很坚决地回答,当然不关我们的事!

唯一与有关的是,因为千禧年是千年等一回,所以,垂头丧气埋头苦读的我们,也要热闹一回狂欢一回。我们要办千禧元旦晚会!

我们把书全搬回了宿舍,书桌收拾干净,围成一圈,又买来许多的气球,大大小小的,五颜六色的,粘在天花板上系在窗台上。日光灯也用彩色的皱纹纸蒙起来,鲜花篮子,插在讲台上。一派喜气洋洋。我们还买了上好的茶叶,用素雅的包装纸包成美丽的形状,送给老师。我们的班主任,她用对她4岁小女儿说话的语气和笑容,对我们说,同学们啊,大家都是不合格产品回炉重造,但回炉也意味着重生哦,你们就是千禧年重生的千禧宝宝啦!加油哦!

她气质温和,声音动听,教历史,我们都很喜欢她。后来我考上大学,居然成了她低十届的校友,学校五十周年的校庆,在下着细雨的操场上,我到处找她,可是灯光昏暗,我一直没有找到她。

晚会进行到很晚。用写作文的话来说就是,那天,同学们的脸都开成了一朵花,我们的教室,变成了一座怒放的花园。很多同学都表演了节目,让大家看到了他们精彩活泼的另一面,每个人都很开心。

在最后,我拿出口琴,吹了一只曲子,《白衣飘飘的年代》,我吹得不好,有点笨拙还有点紧张,音也不准,我吹的时候,就想到叶蓓在款款的唱,还是走吧甩一甩头/在这夜凉如水的路口/那唱歌的少年/已不在风里面/你还在怀念/

我想起苏长信,此时此刻,你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可有看见新年绚烂的烟花?我的手微微颤抖,心也微微颤抖。

一曲终了。掌声响起,卖力而真诚。不是我吹的曲子,而是为这曲子里的青春,千禧年,一生只有一次,青春,一生也只有一次。我们是笑着进入千禧年的。我们都这么说。可我们,在这最后的一只曲子里,恋恋不舍。花篮也被大家瓜分了。

一个戴眼镜的男孩,拿到一支康乃馨,在回宿舍的路上,他跑过来,递给我,说,糖果,新年快乐。我也回答他,新年快乐。我把它放在盛满清水的可乐瓶子里,它倔强地存活着,开放着,很久都舍不得凋谢。那只康乃馨,是喜庆而华丽的大红色。后来的一天,在一个同学的卷子上,作文里,我看到了一句话。那个姑娘,生得很美,但患过小儿麻痹症,右腿比左腿短小。她颇有些文艺潜力,那时的理想就是学三毛,全世界流浪。那句话是这样的:千禧年来了,所有的不好,要统统远去了,所有的好,正成群结队向我们招手。

蛐蛐送给我的新年礼物,是一只收音机。黑色的,像个小盒子。

每天一回到宿舍,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它,听“岷江音乐台”,那时迷上了一个节目叫“声音日记”,女主持人的声音当然是电台风格的温软悦耳。

她在节目了播听众来信,也播她喜欢的怀旧老歌,有时还念一些美得让人神往的爱情故事。总之,那节目,相当的文艺,中间还不插播广告卖增高鞋垫什么的。

像我这种落魄的书生,很容易就被带进气氛里去了,常常听得神魂颠倒摇头摆尾。于是在一个下午,我也很文艺地,拿起纸和笔,给主持人写了一封信。

内容也无非就是我有点忧郁孤单,但是又充满希望和信心之类虚头花脑的话,还狠狠赞扬了一番高晓松和老狼,以及希望在节目里听到诸如《恋恋风尘》之类的歌。我想我一定写得小有文采,那字迹也拜苏长信所赐,很有线条美。

所以,在信寄出去一周后,我在节目里听到她用悦耳深情的电台普通话,读了我的信。我充满激情地听完,然后冲到卫生间大喊,声音日记播我的信啦。

又是两周过去。

她又播了另一封信,那个写信的男孩说,想认识我,想和我做朋友。他还说他那边正在下雪,这封信,他是冒着雪去寄的。他还祝福我,他说,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明天。他还留了他的地址。主持人说,亲爱的糖果你在听吗?如果你愿意,请拿起笔,记下这个地址。

我记下来了。

并且心情激动地,马上挥笔给那个陌生的男孩写了两页纸,我还说,也许我的信,会在风雪中送达你手上。

但我没有寄出去,先是因为没有邮票信封,每天都带在书包里,提醒自己放学就去买,但一再忘记了,后来却又觉得邮局太远太麻烦,不想专程去,再后来,我索性,就没再去管它了。那个男孩,他也许也是,先心情激动地盼望着,每天都会跑去查看邮箱,后来,不时看一下邮箱怀疑我的信会不会来,再后来,他也把这回事抛开了。

少年的心,不过是一时的澎湃。

那一年,我连骆驼和西米露都无心顾及,更别说一个素昧平生的男孩了。唯一让我念念不忘的,只有苏长信。

那个冬天,小小的卧室窗户紧闭,醒来后蒙着一层密密的水汽,我就从被窝里伸出手来,在上面一笔一画地划,苏,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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