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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同情心的缺失 (2)

光以中国媳妇的苦难为话题,我们就足以单独写成一章,而不是简单地写一段。所有的中国女子都要出嫁,通常她们都是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出嫁了,因而在她们的一生中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受到婆婆的控制。当我们想到这一点时,我们最大的感受就是她们生活在受虐待的家庭中,正遭受着种种难以忍受的苦难。而她们的亲生父母却无能为力,除非他们出面对婆家进行一些劝解,或者当女儿被迫自杀之后,向婆家索要一大笔丧葬费。如果丈夫把妻子打成重伤,甚至杀了她,那么这个不幸的妻子却要被戴上一个对公婆“不孝”的罪名,而他的丈夫却可以逍遥法外,逃脱干系。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一下,年轻妻子的自杀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一些地区,几乎找不到几个在短时间内没有发生这种事情的村庄。甚至有的母亲会斥责自己出嫁后自杀未遂的女儿,说:“怎么就没死成呢?”没什么话比这种话更让人感到伤心难过的了。

几年前,《京报》上发表了一份河南巡抚的奏折。奏折上披露说,父母如果把孩子杀死,那么按法律的观点来看他们是有罪的,但是有一条规定却使这项法律变成了空谈,一个婆婆恶意谋杀了她年轻的儿媳,但是这名凶手只要付一笔钱就能够赎罪。河南巡抚上报的案例中还有一个实例:一个妇女将她的童养媳折磨致死。她先用点着的香烫她的童养媳,然后用烧红的铁钳烙童养媳的脸颊,最后竟然用沸腾的热水把童养媳活活地煮死了。在这份奏折中,河南巡抚还提到了几个相似的案例,因为这些案例是写进奏折里的,所以它们也是确信无疑的。这种极端野蛮、惨无人道的事情或许在其他人眼中是荒谬罕见的,但是这种虐待所导致的自杀或企图自杀的心理却是经常出现的,以致于当时的人懒得去议论其中的对错。我所熟识的不少家庭中,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那些给人作小老婆的中国妇女的命运可以说是十分辛酸的。她们所在的家庭里基本上毫无幸福可言。每天她们都逃不开无休止的争吵与公开的打斗。“在我所居住的城市里,有一位长官,”一位久住中国的外国居民写道,”他是一个十分富有并且学识渊博的人,擅长舞文弄墨,为官干练、仔细。但是他经常做一些欺骗、咒骂、抢掠的勾当,甚至喜欢折磨他人以满足自己的兽欲。当他抓住自己的一个逃跑的妾时,他将她的衣服剥光,然后将她倒吊在屋梁上,接下来就是一段毒打。”

在这样的国家里,男人们从来不会把妇女、儿童的病痛当回事儿。如果妇女、儿童生了病,男人们就会任其发展,即使到无法治疗的地步也不会有一丝救治的行动。也许是他们没时间管这种事,或者就是因为男人根本就没钱给他们看病。

在说到中国人的孝心方面,我们不难看出,中国人的孝心理论中缺乏一份对年幼者的关爱与尊重。对于年幼的人来说,他们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他们日后会成为什么的人,但人们所关注的却不是他们现在是什么。一些西方国家的做法与中国的这种观念正好相反。三个出门在外的人中,最年轻的人总是主动地去做最辛苦的工作;干最苦、最累的活的一定是最年轻的仆人。众多中国人都在贫困中忍受煎熬,而中国的男孩子也不堪忍受各种严酷的欺压,所以他们奋起反抗,常常做出离家出走的事情,而这种事也就变得不足为奇了。

那些下定决心离家出走的孩子,几乎都能够找到可以投靠的人。而造成他们离家出走的原因有很多种,据我们观察,最普遍的原因就是家庭中的虐待。举个例子来说,一个男孩刚刚从斑疹伤寒中复原。患上这种病的人,在大病初愈之后通常很能吃东西,胃口很大,但是他家里仅有的粗黑面实在是难以下咽,于是他带着家里的钱跑到当地的一个市场,大吃了一顿。因为他花掉了大约二十个铜钱,他的父亲就痛骂了他一顿,因此他就离家出走,逃到满洲——少年心中向往的圣地,从此音信全无。

普伦蒂斯曾经说过:“男人是创造的对象,而女人则‘无关宏旨’。”这种说法十分真实地反映出了中国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对于女方的家庭来说,把女儿嫁出去,就可以不再抚养她了。而对于男方的家庭来说,他们娶媳妇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传继香火。事实上,这些目的是不会遭到别人或道德上的指责的,除非我们一味地追究人们的动机。但在中国,没有人会对这个问题产生不好的感觉。

那些普通人家男婚女嫁的目的基本都是如此。对于穷人来说,这个目的就显得更为突出了。有时,我们会对再嫁的寡妇说:“现在你不会再挨饿了。”俗话说:“再婚再嫁,只为吃饭;没有饭吃,散伙完蛋。”在赈济饥荒时,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丈夫撇下妻儿不管的场景。由于他们的不管不顾,导致那些妻儿蹲在大街上要饭,或者饿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儿媳妇被送回娘家,“她是你的女儿,你去管她吧。”如果娘家有吃的她就跟着吃一口,如果没有,最后也是饿死。有些男人是十分可恶的,他们竟然会把分给哺乳妇女的救济粮夺走。

虽然单单从大饥荒的年份里,分析这个贫困的民族有些不公平,但是这种特殊的情况却是一块试金石,它能够反映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的疾苦,而且它要比寻常年景所反映的情况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买卖妻子、儿女的现象并不是灾荒之年所特有的场景,只是这种现象在灾荒之年显得更加平常罢了。熟悉这些事实的人几乎都明白,近几年来,在那些闹饥荒的地区,妇女和儿童就像骡子和驴子一样被拉到集市上公开买卖。

1878年中国发生了一场大饥荒。这场饥荒几乎波及到中国最北面的所有地方,并且还向南方蔓延着。行驶在路上的车辆,里面坐着的几乎都是卖到中部省份的女人和女孩。这一时期,有些地方是很难雇到马车的,因为所有的车辆都正忙着把新买来的女人转卖到别的地方去。由此,大量的年轻妇女从饥荒之乡或人口过剩的地方,被卖到了因动乱而人口稀少的地方,以及那些娶妻难的地方。面对这种残酷的事情,令人感到最为吃惊的是,在当时,中国的家庭成员最好的出路,竟然就是这种被卖到遥远的省份,而这又是他们能够活下去的唯一办法。

前面我们提到过,对家人病情的漠不关心只是因为得病的是“区区妇孺”。在西方人看来,天花被当做是一种可怕的瘟疫。而这种瘟疫也经常造访中国,无力的中国人已经再也不指望自己能够逃脱它的吞噬了。但是,他们在这方面不会想太多,因为得天花的大多是孩子。人们经常可以遇见两眼全瞎的人,而他们的失明就是因为小时候得了天花。中国人是无法容忍身体受到丝毫毁伤的,但是他们却对孩子的生命价值如此漠视,这一点是我们西方人始料未及的。小孩死了,中国人的处理方式要么根本就不掩埋,常说:“扔了!”要么就用草席一卷,松散地盖着,可怜的孩子不久之后就被狗群啃吃掉了;有的地方流传着一种恐怖的风俗:把死孩子踩成面目全非的一团,其目的就是以免附在孩子身上的“鬼魂”回家骚扰!

在对待天花的态度上,中国人不会像西方人那样感到十分紧张,而是十分麻木的。所以他们根本体会不到我们对天花的恐惧。但是中国人是害怕伤寒和斑疹伤寒的,这一点与我们害怕猩红热一样。如果一个出门在外的人得了这种病,那么他就很难得到必需的看护,甚至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本没人看护。人们在拒绝那些恳求帮助的人时,都会说一句话:“这病会传染的。”当然,有一些发热的病症确实会传染,而且在云南的某些山谷里所发现的一种疾病大概是最具传染性的。

贝德禄先生在《华西旅行考查记》中有过这样的描述:“患者在发病后不久,就感到极度虚弱,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他的全身都感到极度疼痛;不久即陷入精神狂乱的状态,最后死掉——患有这种病的人十个有九个会死掉。”据当地人讲:“病房里充满了鬼魂,人们感到桌子和床垫好像都在扭动,它们似乎发出了像人们说话似的声音,而且还会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不过,也有几个人冒险走进了房间。传教士确切地告诉我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人们担心自己被传染上这种疾病,所以远离患者,使患者感觉自己就像麻风病人一样遭到了别人的嫌弃。如果家里有个长辈染上了这种病症的话,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把这位长辈关进一个孤零零的房间里,只在他的旁边放上一壶水。他的房门要关得紧紧的,门的一侧可以放上一根竹竿,这样一来,那些焦急等待长辈去世的亲戚就可以用它捅一下病人,看看他死了没有。”

如果说中华民族是一个性情温和的民族,那么他们的家庭内部一定洋溢着温馨与关爱。疾病与麻烦是两个最能唤醒人性中美好一面的因素,我们在一家专门为中国人开办的外国医院里,目睹了许多事情。在这里,不仅父母与孩子之间充满着至亲至情的爱,而且妻子与丈夫之间也充满了挚爱。陌生人之间都存在一种关心。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孩子的中国母亲,会用自己的奶水哺育那些失去母亲的婴儿,为了不让他们饿死。

没有人愿意主动去帮助别人,除非有特别的理由。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体现了这一特点。有人曾劝说一个聪明的男孩:“尽管你没有上学的机会,但是你也应该尽量多读点书。”然而这个男孩时常会找到一个令你无懈可击的借口,他会得意地说:“没人教我。”实际上,这个男孩的身边有不少读书人,他们也有空。但是只要这个男孩提出读书的愿望,便招到别人的冷嘲热讽。这些人在私塾里苦熬了漫长的岁月才换来了今天的一些知识。所以他们会说:“这个小家伙凭什么想走捷径,还想几个月就学会我们多少年苦读学会的东西,即使他学会了过几天也会忘的。让他像我们一样请个老师好了。”在中国,我们很难碰到一个能够称得上是识文断字的人——哪怕是最起码的识文断字或者是自学的。

令那些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感到十分吃惊的事是,一般情况下,中国人是不会救落水的人的。记得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长江不幸起火,当时成群的中国人都目睹了这个事件。但是他们只是站在远处呆呆地望着,没有上前营救任何一名乘客或船员。当落水者竭尽全力地逃到岸边时,站在岸边的中国人竟然把他们的衣服都抢走了,有的还被当场弄死。在西方,能与这种暴行相提并论的就是抢夺沉船里的财宝。当时这种行为在英国还算是一种营生。而1892年的秋天,英国的一艘大汽轮在中国的海岸搁浅,当地的渔民和官员都不遗余力地营救船上的幸存者。然而在中国,人们在对待各种苦难的态度仍然是冷漠的,这样的情况仍然存在,尤其是当人们外出旅途时。有句谚语说:“在家不是贫,路贫贫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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