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歌气乎乎的走回营帐里,鼓起小脸闷头解决掉了这盘番茄炒蛋,吃得她肚子鼓鼓的。等她收拾洗完碗筷回来时,就见大哥正坐在软塌上逗弄一条浑身雪白的小狗,月歌高兴地跑了过去。仔细一看,小狗耳朵上有些许黄毛,其它地方都是白色的,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十分可爱。
“我在树林里散步时瞧见了这个小东西,浑身脏兮兮的,也很饿,这附近也没什么人家,觉着你会喜欢,我就把它捡回来了。怎么样,你愿意养它吗?”蒲禹笑着说着。
“愿意,当然愿意,好可爱啊!”月歌喜欢的不行,她对这种毛茸茸的狗狗最没有抵抗力了。
“我刚给它洗澡了,小家伙不老实,溅我一身,你放心抱吧!”
月歌没有抱它,只是用手摸着狗狗的头。要知道对于这种有毛动物,有一双温暖的手顺毛神马的才是最舒服的。月歌前世的时候养过不少狗狗和猫咪,有自己的育狗(喵)经。曾经有人说养狗是给自己找了个男朋友,养猫是给自己找了个女朋友。因为猫和狗的思维方式真是很不一样。在狗的心中,这个人给我吃的,喝的,他(她)一定是神;而猫的想法是,这个人给我吃的喝的,还给我顺毛,那我一定是神。前世月歌还是比较喜欢养狗,而弟弟喜欢猫,所以一起养着的结果就是整天的猫狗大战,接着升级到姐弟大战。想想这些,月歌感到一种渗入到灵魂里的寂寞,即使眼前亲密的大哥也无法懂得的孤独。这是月歌一个人的秘密,她从来没向谁提起过,也不打算提起。
“月儿,怎么了?”蒲禹以前也见到过小妹经常一个人失神,很可怜的样子,问她也不说。
“没什么。大哥,咱们给它起个名字吧?”月歌说到。
就知道不会说,算了不问了,“好啊,你想叫它什么?”
“嗯…看它这么圆乎乎的,好像个小肉球,就叫它小丸吧!”月歌说到。
“好,小丸子要好好陪姐姐玩啊!”
“哥,我不是小孩子了!不要每次都拿哄小孩的话来哄我。”
“哦!那谁上次去江南的时候还吵着要冰糖葫芦呢,和几个总角小儿眼巴巴的等着呢!”
“那,那是我给爹娘带回去的,你不也吃了吗?”
“我就吃了一个!”
“吃一个也是吃了!”
。。
而这边,吃饱喝足并且气走了月歌的刘苍心情大好,撑着身体翻阅着朝廷的文书。他本就心性坚韧,恢复力也很好,昏迷了一天一夜后,虽然伤口还是很痛,不过还可以忍受。所以月歌进来的时候就见了一幅美男侧卧阅书图,虽然很养眼,但前提不是病美男好不好!原来和小丸子玩的很开心的心情此刻又变得有些气愤,真是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但又忌惮着人家的身份,只有放慢了语气,好心劝着拿走了书。
刘苍看她这幅低眉顺眼的样子就想捉弄她,明明爪子很锋利,表面上却乖巧的像只猫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