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别人都不是很熟,在婚礼之后的喜宴上,我悄悄地和苗娜告了别。
苗娜明白我的个性,也没有更多时间招呼我,就点点头,表示她不介意。
天气格外的好,阳光洒在身上也显得格外的温暖。虽然原本计划着还有很多事要做,可是看到这样的天气,却忍不住开始偷懒。这是个很特别的日子,偷个懒好好休息一下,总是可以的吧?
我自己在给自己请着假,然后才算心安理得了些。来到这里这么久,很少这么自在的在街上逛,能偷来这半天,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利用了。先是不知道该做什么,后来又觉得无论做什么似乎都一些浪费,最后能做的,只是沿着马路漫无目的的走。
从小就喜欢吃蛋糕。不是因为好吃,而是因为漂亮。
从小到大,我就对漂亮的东西比较敏感,也比较偏好,所以在选择专业的时候,我选择了广告。
喜欢美好的东西,然后用精致的广告片广而告之,让更多的人喜欢,这是我十八岁那年最幼稚可笑的梦想。
还好我虽然喜欢漂亮的东西,却从不敢放纵自己的贪念。自己给了自己底线之后,面对很多诱惑的时候,也就快乐很多。
不可否认,偶尔,还是会动摇。就比如,简凡。
那双漂亮的眸子时常还是会出现在很多个一晃神的瞬间。虽然那感觉并不美妙,但却是存在。就像很多恶俗的广告,总是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起到的宣传作用并不比精心制作的广告片差。反复的强调,也是加强人们记忆的一种。当你把同一个广告词连续说上十二遍,在把人们逼疯的同时,人们也记住了你。正因为如此,时至今日,这种古老的广告手段依然顽强的存在着,时不时的来折磨一下受众们早已麻痹的神经。
“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么?”
我倏然回神,才发现我盯着一块蛋糕的时间实在有些太长了些。
“提拉米苏,谢谢。”我不好意思的笑笑,指了指橱窗里那个诱人的形状。
娇媚的提拉米苏,坚持的苦涩和绵密的香甜为难的融合在一起,却又和谐诱人的要命。
用叉子小小的取了一点,放进舌尖,勾进去,融化,渗透,让人忍不住想要叹息。
我感到了满足。这是千金不换的快乐。
然后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如果没有那个人,我可能在未来的很多很多年都没办法很好的笑出来。
我还欠谢元一顿饭。这段时间还真是忙晕了。
我请客,谢元却坚持付钱,并称让女生请喝下午茶已经是很过分的事了,何况我现在还是学生。
坚持不过,我也只好作罢。
谢元是个初初见面会觉得很少话的人,甚至于有些严肃,但脱掉警服之后,整个人就显得年轻活泼了不少,也比较健谈。
他说他出生在一个比较传统的家庭,从小就被父母逼着学习中文,还要练习毛笔字,就连名字,都带着爷爷殷切的希望,靠近“解元”二字。虽然不是什么金榜题名的状元榜眼探花,但也是莫大的荣耀。
从出生,到读书,再到现在。我静静的听着谢元聊自己当警察的那些趣事,忍不住觉得这座城市也色彩缤纷了起来。
以前我虽然也一直置身于这里,却从没有过真正融入的感觉,似乎某层隔膜,总让我觉得我和这座城市,这个国家,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现在,认识了谢元,听着他口中那些生动有趣的事,似乎突然之间找到我和学校之外的世界的某种牵连,第一次有了踏实的感觉。
“我帮你拍张照吧?”夕阳西下,正照在他的肩头,勾勒出他坚毅的面部轮廓,这一刻的他,显得特别的Man。
也许是我的话题转换的太快太突然,谢元怔了一怔,看着我从包里拿出的相机,才粲然一笑,“你这相机看起来很不错。是学摄影的?”
我摇摇头,“不是,我是学广告的。虽然不是广告制作,但也很喜欢摄影。悄悄告诉你,这是我的专长。偶尔运气好的时候,我的照片也会上杂志的。”
谢元微笑着看着我,竖起了大拇指,“才女啊。”
我哪里敢担当得起这样的称谓?“来,我拍咯!”
“等等!”他居然在我的镜头里有些拘谨了,“我摆什么pose比较好?”
我笑,“什么都不用做,就这么坐着就很完美了。别动……”
虽然我让他不要动,他还是不自在的动了动。最好的光线就这么转瞬即逝,我只能在心里感到可惜。
“回头发给我,我给你邮箱。”
“不用。”我收起相机,“我会冲洗出来。下次叫你出来的时候,会带给你。”
“也好。”他答应着,笑得像是捡了什么天大的便宜。
“这么兴奋?”我打趣道。
他则大方的承认,“是啊,很兴奋。要知道,我至少有十年没有冲洗过照片了。当然,证件照除外。”
“……”好吧,他说的的确也是事实。当数码产品出现之后,胶卷的适用范围的确是越来越狭窄了。
“其实你既然喜欢摄影,以后我可以带你到处走走。……不用太感激我,等你的照片被国家地理杂志给征用了,记得再请我喝次咖啡就好。”
“真的?”
“当然是真的。”他拍着胸脯保证。
我失笑,“那就多谢你这个大地主喽!不过,下次你一定得允许我付钱哦!”
“那当然。稿费怎么说也有我的一半呢!”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能够结识这么一个朋友,果然是老天给我的很重的礼物。我应该更加学会感恩才是。
因苗娜结婚而带来的我必须换个室友的麻烦,在这一刻,也显得没那么烦心了。
*
新室友傅韵是苗娜介绍的,说是人品各方面还不错,是个不会斤斤计较的人。
其实我对新室友并没有报太多的期待,因为我的期待早已经在过去的一个学期被现实给一个个的戳破,无一完整。只要是个中国人,看上去不会太怪异,我就都能接受。
傅韵是学金融的,搬家的时候我看到她的书里有很多金融界传奇人士的自传。
傅韵个子很高,很苗条,目测有一米七五的样子,偏偏又很喜欢穿高跟鞋,还很喜欢讲究服装搭配,就算再冷的天,也绝不穿厚重的羽绒服,宁愿冻感冒,也要显露出自身的曲线,加上她永远都能保持着精致的妆容,就连发型,都能时刻打理的妩媚动人,使她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个学金融的未来华尔街精英,倒像是华尔街精英的情人。
她不像苗娜那样叽叽喳喳没心没肺的和我说话,大部分的时候,她有她的世界,我有我的世界。我们就是纯粹的合租关系,生活中没有任何交集。
所以,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对傅韵突然主动跟我打招呼感到很诧异。
“陈诺,你除夕怎么过?”
我微微一怔,回答她,“没安排。”
“那要不要过来一起过年?”
“哦,不用了。谢谢。”我想也不想的连忙拒绝。说是“一起”,这个“一起”是谁,不言自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分明不是一类人。说实在的,我还真对她邀请我这件事感到好奇的不得了。
她大概是没想到我拒绝的会这么干脆,有些不太高兴的皱起了眉头,“你是不是很不喜欢我?”
“哪里啊,你别多想了,我只不过是不喜欢热闹而已。”我赶紧解释。
她一双眼睛还是盯着我,“那你怎么过?和男朋友一起?”
我觉得好笑,“没。我没男朋友。”
“那个警察不是你男朋友?”
“不是啦。”谢元只不过带我出去拍过一次照,然后送我回来,正巧被她碰到而已,没想到被她想到了这么深。
“那好吧。”她悻悻道,“既然你不答应,我也好向钟明交代了。他原本说非要我请你过去的,说什么每逢佳节倍思亲……”
原来是钟明的主意。我瞬间了然。只是觉得有些可笑。说实话,我和他真不是很熟。真不知道他到底是抱着将功补过的心理,还是什么别的心思。但不管他是什么心思,我都只能用“不领情”三个字来回绝。他完全没必要再继续忙活。一朝经蛇咬,十年怕井绳。有些错误犯过一次,就会带上终身的印记。我记性一向好得很。
但有时候好记性还真不是什么好事。
如果我像简凡忘记我那样对他忘记的彻底,那我是不是现在就没必要这么尴尬了?
无论是哪个女孩子一打开自家的房门就碰到如此火辣的场景,估计都会被吓一跳吧?
沙发上纠缠在一起的男女情到浓时,突然被打扰,情绪显然也很不好。
男人那张漂亮的脸上分明写满了隐怒,而我,也只能拼命稳住自己的情绪,一字一句的缓声开口:“傅韵,不知道苗娜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对室友的要求底线虽然很低,却不容侵犯。我记得从一开始我就跟你说过谁都不准带男朋友回来,现在,你告诉我,你这是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