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煦的暖风轻轻的吹拂着大地,刚刚露头的小草像大姑娘似的娇滴滴,被风一吹,羞怯的四处躲闪。
“好疼……”朔北平原一处低洼地里,悠悠传出女童稚嫩的呢喃。
紧接着,一只并不细嫩的小手从低洼里伸了出来,手上沾了不少污泥,指甲缝里也黑黢黢的,让人一见便生不出半点好感来。
安思浓觉得浑身痛的不行,脑袋也昏沉沉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可一时又想不出来。
她艰难的从低洼里爬出来,浑身无力地坐在毛茸茸的草地上,伸手去揉昏沉沉的脑袋,可入手毛刺刺的触感吓的她一激灵。
她因为常年忍饥挨饿,营养不良,发质很不好,枯黄枯黄的,又是长发,看上去便像是枯草,摸上去更是涩的剌手,根本不是这样的触感。
她现在顶着的,明明是个寸头!
她记得自己在八岁之后十五岁之前留过寸头,那时候还是因为父亲突然车祸离世,家里一下子失了经济来源,大伯母无心照顾她,嫌她洗头费洗发水,便把她一头长发剃了。
后来,她年岁大了,越长越漂亮,大伯母又起了旁的心思,开始让她留长发。那时候她已经给大伯母一家当牛做马了七年,早放弃了挣扎,只要大伯母让她吃饱饭,不打她,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
却不想,大伯母让她留长发的目的竟然是想把她卖个好价钱!
结果,大伯母得偿所愿。在她十八岁的时候,终于给她物色了一个“好男人”,收了人家巨额礼金,直接让人把她领走了。
那时候她什么都不懂,只以为自己出了狼窝,以后就能过上好日子,谁承想她嫁的竟然是个老鳏夫。他对她一点儿都不好,不是打就是骂,日子过得竟是连以前都不如。
后来,她受不住他的折磨,生了场大病,再加上心情郁郁,终是没有挺过去,一命呜呼了。
对啊,她不是死了么?那现在是在哪里?她怎么会觉得疼!
神思归位,她惊觉不对,垂头去看自己身子。上身穿了一件脏到看不出本色的旧毛衣,手肘和袖口的位置已经磨脱线,下身穿了一条暗红色的裤子,这裤子应是大红色的,只实在太脏,现在看上去就像是暗红色的。
这绝对不是她临死的时候穿的衣服!
更让她惊讶的是,她现在的身量很是短小,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七八岁,寸头,脏兮兮……
她似是想到了什么,一双水润润的眼睛豁然睁大。
难道,她重生了,重生到父亲刚刚离世的那个时候?
像是印证她的猜想,远远的突然传来气急败坏的呼唤声,“安思浓,你个讨债鬼,你死哪儿去了?我不是让你出来躲一会儿吗,这都多久了还不回去,你是不是想偷懒不干活!我们家可没有白养闲人的道理,你要是不想在家里待了马上就滚,可别说你大伯大伯母不讲情面。”
是大伯母的声音,这声音她无论重活几辈子都会清清楚楚的记得。
她的身子忍不住瑟缩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往后躲。可这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啊,即便再趴回刚刚爬出的低洼,恐怕也躲不过大伯母的眼睛。
就在她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大伯母张翠琴已然风一般的冲了过来,不由分说地拧着她的耳朵把她提溜起来。
“你个小杂、种,竟然敢偷懒,看我不打死你!”言罢,脱了脚上的鞋子就朝安思浓身上招呼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