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燚?”感觉到有人搂过了自己的肩膀,南轩雨奇怪的撇过头去。
“咱们进去吧,亲爱的。”司徒燚完全没有理会旁人的惊愕,不由分说地温柔的带着南轩雨离开。
“那,那我们先走了。”南轩雨回过头竟顾得说道,又被司徒燚立刻的扳回了身子。
后面,萧飒深叹了口气。这个王的嫉妒心卫免太强了吧。早就听林风说过了,他还不信。今天终于被他见识到了。
餐桌上,南轩雨和她的家人坐在一起吃饭。她已经企盼这一时刻好久好久了。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毕竟,能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是最幸福的。
“还是娘做的东西最好吃。”南轩雨几乎是有些得意忘形了,在自己家里,简直是太随便了。想怎么吃,就怎么吃。而她,也确实是好久都没有尝到了妈妈的手艺了。
这边,司徒燚细心的为南轩雨布好了菜。蜜浸楷杷、金瓜银杏、金瓜芋泥、羔烧栗子、燕窝芋蓉……
“哦?王上还知道我们雨最喜欢吃什么呢?”南轩夫人很是奇怪的问道。
“关于雨,我知道的还有很多。”司徒燚仿佛是有所指。
南轩雨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她越来越是知道什么叫做害羞了哦,旁边南轩靖和夫人也都笑了。
“雨儿难得回来,是要多呆几天吧?”妈妈永远是最关心孩子的。
“那是当然。”南轩雨看来早就是抱定了不走的决心了,先呆个够再说。
“让司徒一会儿陪你逛逛你原来的小家,那里,还和当初一样呢?”南轩夫人建议道。
一起和南轩雨走过原来生活过的院落,点点滴滴。一切都是和当初一模一样。
远远的看到了自己原来搭建的小秋千,南轩雨跑了过去。坐在上面,开心的笑着,东瞅瞅,西看看。
司徒燚静静的走到了后面,轻轻地推起了秋千。
树上,旁边的花,自然飘落。
此景只因天上有,倒是无情却有情。
只羡鸳鸯不羡仙,好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们去打猎吧,我带你去我的秘密基地。”南轩雨这几天都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看到谁都像是自己的亲人,整天嘻嘻哈哈。
“好啊,你狩猎的功夫,我们可是都见过的。”司徒燚仿佛是有所指。他是说当初南轩雨化名思亦的时候,曾经和他们几个王一起狩猎,结果她一人先正中老虎眉心。让他们几个王全都是败兴而归。自已也是自叹弗如啊。她这个专门爱惹祸的罪魁祸首!
南轩雨故意不明白司徒燚的所指。这么久的事,他怎么还都记得啊。每一次提到南轩雨假扮思亦的事情,司徒燚都又要好好批评她一番了。于是,南轩雨赶快转移话题。
“你知道吗?我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曾经亲手射下了一只老虎,父亲还许诺我不用再学女红了呢?”南轩雨说着这个的时候,颇为骄傲自得。算起来,她可是南轩的第一勇士呢。
“真的?”司徒燚故作不相信的问道。
“对呀。”南轩雨很奇怪为什么司徒燚会质疑她的实力呢?她的功夫可是都有目共睹呢。
“哎。”司徒燚深叹了一口气。然后拿出了随身携带的荷包。瞅了又瞅,还不住的叹息:“怪不得你的女红这么烂。”
“啊?”南轩雨终于明白司徒燚是在讽刺她了。切,南轩雨一把扯过来了自己绣的荷包。这么丑他还随身带着,他不是不稀罕嘛。“什么嘛?拿来还给我!”
南轩雨仔细端详着这个荷包,它真的是好丑哦。
就像是一个不规则的物体。里倒歪斜,没有一点的规律可循。要是谁能仿造这样一个东东,一定是要临摹个几天几夜也弄不像的。正面反面几乎是没有什么突出特点,倒是由一个歪歪扭扭的“亦”字。
记得当初他问她,“为什么是这个亦啊?”
“谁让你的那个燚字比划那么多。”南轩雨回答的理直气壮。那么多的笔画,让她怎么绣啊。
这个荷包几乎是几针的间隔之后,便有一个大大的血色红点,这些都是南轩雨手指的血。记得她这个荷包绣了三十七个小时,却是被针刺了一百六十三下。看看这个让人叹为观止的数字。
“还给我,这可是我的雨送给我的唯一礼物。”司徒燚马上便到南轩雨手里来夺回荷包。虽说是磕碜了点,可是他可是很珍视这个东西呢?因为南轩雨的送他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他的宝贝。这个是第一个,以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怎么这个荷包看起来这么别扭呢?要是一个外行人大概都看不出来这是一个什么东西吧?
“让我再改好点吧,这样带出去很丢我的人哎。”南轩雨这个时候倒是成了知错就改的小孩子了。说什么也不肯还给司徒燚,看来,她是真的下决心好好学习女红了。
于是,就这样,二人一起爬上了西山。
这里每逢节日的时候,便会有很多的人聚集。男男女女,很是热闹。可是,今天不是节日,所以嘛,满山遍野的,也只有他们两个。
“今天我们就不要打猎了,让这些动物们也都好好休养生息。”南轩雨提议道。突然,她很是害怕了生死离别的感觉。
“我的雨什么时候也知道网开一面了。”司徒燚笑道。其实,下海打渔的时候,就是应该每一次只拉开一面网,这样仁慈的同时,也是对自己有好处的。就好比战争,要是能避免,他还真的不希望再一次的爆发。毕竟,血的教训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
“燚,你说要是能总是这样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草原中,蓝天绿水,是不是会很幸福。”南轩雨从来就都喜欢这种小桥流水的世外桃源。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和自己喜欢的人永远的生活在这里。而不是每天被困在红墙绿瓦的深宅大院中,像一个小小的宠物。虽然,作为司徒燚宠物的感觉还不错。
“是啊,这样的感觉真好。”司徒燚此时竟是意外的萌生了退隐之心。他希望这样和雨无忧的过一辈子。而不是每天做在朝堂上,面对一群钩心斗角的政客,侃侃而谈。他希望每天可以和雨一起吟诗作画,喝酒下棋,而不是每天批阅奏折到深夜。
“会有这么一天的雨。”司徒燚说着,抱过了南轩雨,把南轩雨死死的抱在自己怀里,这辈子,谁也别想把他们分开。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直到落霞满天,日暮降至,二人才一起驾着夕阳,一路骑马散步回去。这里的空气,真的是很香。
可是,才一刚刚打开门。
“禀王上,边疆六百里加急。”见到司徒燚回来,一个侍卫急忙跪下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