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恢复生产14--6特殊的对账报告(一更)
根据公司董事会限期清理承包活动的指示精神,甲(天本集团特加公司债务重组办冯伟宝代表)、乙(锻造承包者钱太韶)双方从2007年5月至8月,先后五次对搬运机公司锻造生产线资产情况进行核实,对锻造承包情况进行联合对账,双方以财务凭据和承包书为依据,通过盘点、抽样、举证等方法,形成联合对账报告。具体报告如下:
一、承包期确定
2005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二、固定资产核对
经过现场核对,承包厂房、设备、辅助工具、办公用品等双方均无异议,同意接收或移交。(详见附件)
三、双方差异主要点
1、电费问题。原承包合同规定,电费由承包者承担,但是没有规定电贴费(变压器武功损耗10200/月左右,如何处理,争议很大。甲方认为应该随电费一并处理,乙方不同意,要求承包以外费用,按照比例分摊。
2、承包者为大院内您其他单位代缴纳的电费,两年半10多万,乙方要求应该抵顶承包金,甲方认为是乙方和其他单位经营活动,自行解决。双方有异议。
3、在经营期内变电所接受上级高压试验费、违章运行罚款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培训费等共计8。5万,乙方要求甲方承担,甲方认为是经营期费用,不同意。
4、乙方接受后只有工具20多件,不到一吨,现在原辅助工具早已消耗掉,所有辅助工具都是新制作的,这一块如何计算资产需要重新商议。合理估值约12万,10多吨。
5、承包时,雷总有言在先,锻造为特加公司养活人,锻件价格也比社会价低20%,每个月特加公司为锻造承担人工基本工资3万元/月,两年半,特加公司实际支付44万元,还有50多万需要支付,如何处理?
6、锻造向特加公司交付锻件2000多段,其中有50多吨因为甲方提供原料有问题导致锻件废品,索赔额达到10多万。如何处理,双方争议很大。
四、双方形成两张对账单说明
(一)甲方对账单
1、借方:租金收入10万×2。5=25万;辅助工具收入12万;锻件收入(2000-50吨)×800元/吨=1200000元;甲方总收入157万。
2、贷方:工资支出44万;质量损失50吨×800元/吨=40000元;工具消耗1吨=1000元;变电所高压试验培训等费用85000元;甲方总支出566000万。
3、甲方借贷相抵,反欠乙方100万!
(二)乙方对账单
1、借方:工资46万;辅助工具120000元;废品损失50吨×800元=40000;10200×30=306000元;代缴电费10万;高压试验费等85000元;锻件货款150×800=1200000元。借方总计231。1万。
2、贷方:租金25万;辅助工具1000元;贷方总计25。1。
3、乙方借贷相抵,乙方盈余206万。
这是个特殊的特账报告,揭露了一起了不起的承包!两年半、30个月,倒欠承包者200万,这是怎样一个效益?乱兮兮的承包合同,乱兮兮的往来纠纷,承包者浑水摸鱼固然可恨可气,但是,我们的管理者由什么责任呢?要么不懂,要么故意为之,要么别有内情,才能做出如此乱兮兮的承包!当然也是最棘手的承包!这也这也许也是特加公司亏损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为钱太韶的不配合,甲乙双方差距太大,于大勇只好把两个报表都送给雷德洪,这也是雷德洪与大勇交接时于大勇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希望雷德洪帮助把搬运机公司的承包问题处理好!
看到这个对账报告,雷德洪也有点后怕:这是怎样的一个承包?1、2百万差距谁能处理平?雷德洪压了一下,钱太韶也不松口,坚决不同意上交25万承包金。要上交就全部算账,特加公司返钱200万!拖了半年仍是无结论,于大勇报告集团,集团就让雷德洪处理,雷德洪说,协议是管理部财务部签的,有漏洞,他也没有办法,依法起诉吧。年底,钱太韶利用一天,把辅助工具大部分拉走,剩下的都是残损物,事实上进行了交接。又半年,特加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根本没有精力研究对钱太韶的追究,不了了之。锻造给人承包2年半,倒贴钱,一分承包金也没有收上来,这也是特加公司奇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