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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新型窃听器(1)

1

雪雁将电话挂断。刚才王嘉怡问她怎么称呼,她谎称姓林,其实她母亲才是这个姓呢。

雪雁认识王嘉怡,知道她是报社记者,看到她去店里找过宗天佑。因为没跟她说过话,所以在电话里,这个女记者听不出自己的声音。雪雁早在王嘉怡写和氏璧文章之前,就喜欢看她的专题报道。其文字的流畅、结构的巧妙、细节的私密,都使雪雁十分佩服。雪雁本人的理想,便是做一名如此出色的记者,但阴差阳错,大概面孔太过漂亮,身材太过苗条,竟把她的文字功夫全遮盖了,几个报社老总都婉言谢绝她的求职,只有饭店酒店追在她后面要她,做了一阵子模特儿,才去了宗天佑那里。如今不写文章了,也写不出来了,但看文章的本事却没丢,看得出哪个好哪个差。

晚上陪了宗天佑的一个广州商人吃了饭才回家。当时这东西就搁在红包包里,红包包就挂在椅背上,且是靠宗天佑的那一侧。中间还去了一趟洗手间呢,谅他宗天佑不会当着客人的面,动女孩子的包包儿。回到屋里就打了一盆清水,滴了几滴洗洁精,在里面锁了房门,拿海绵擦洗这个东西。

没想到那些油污很容易去掉,一下子就变得看好了。她见过的最好的玉,也远不及这个好看。她知道这就是价值连城的和氏璧,开价五百万也不会有人笑话你,但她的所需所求,只是付了房子首付就行,尽早从这里搬出去。

如今唯有王嘉怡明白自己手里的东西是真和氏璧,唯有请她代找买主才最恰当。雪雁认识不少有钱人,也能说服人家相信这是一笔绝对划得来的交易,跟白捡的一样。但关键的是,明天上午要成交,越快越好。自己找买主当然找得到,但一是人家怕上当,假和氏璧已闹得沸沸扬扬,要人家当场相信这是真和氏璧,难度很大;二是自己认识的买主,宗天佑都认识,倒不怕宗天佑识破花招,炒鱿鱼叫自己走路,是怕事情闹大了容易出事。

外屋有声音了,秋桐回来了,那个男人也来了。

现在越发觉得住在这里难受。以前秋桐不是这样,也是蛮自重的,后来人家嫌她年纪大了,其实才二十五岁不到,便炒鱿鱼叫她走路。因为人家收了更年轻更水灵的女孩了,她的模特儿生涯便就此结束。后来就一个工作一个工作换,不是嫌人家给的钱少,就是感觉做得太累,所以每况愈下,越发差劲了。再后来,就一心想找一个有钱的男人,就一个男人一个男人换,不是她嫌人家太过小气,就是人家嫌她不够水灵了,结果挑来挑去,那些男人一个比一个年纪大,一个比一个相貌丑。都哭了好几回呢,哭也没用。现在的这个,不但年纪比她大二十岁,而且有家室,说自己快离婚了,哄得她半信半疑。

雪雁给自己立下一个规定:漂亮的时候不谈朋友。

所以她对年轻男子冷若冰霜,有人背地里称她为冷血美人。

半个钟头后,王嘉怡来电话了,她说已经找到一位买主,问如何交钱拿货。

雪雁把母亲的一个银行账号报给她,请买主往这个账号里打钱,并请王记者明天带买主去新街口碰头。给王记者的介绍费,成交后便给付,当面给现金。

等了好久好久,见外屋没声音了,雪雁才走出自己的房间,走到冲凉房,把盆里的脏水倒掉去。本想解个手呢,看到抽水马桶的边边上滴了黄黄的男人尿液,便恶心得要呕。

这时候,秋桐的房间里正发出难听的怪叫声,雪雁听了头皮发麻,脑子发胀,回到自己屋里把桌上的东西装到包包里,摔门出去,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打的去母亲那里,住到母亲的老房子里去。

街上灯火辉煌,人群熙攘,但过了御道街,就突然冷清了,路灯也暗了许多,雪松也阴森起来,的士司机也沉默得可怕,雪雁心里一紧,拿手捂住她的红包包。

就像照片显影一样,这件事的恶果,正一点点显露出来。先是姑娘的离家出走,若非那个叫安枘的男孩再三劝阻,姑娘就不会回来了;然后是卞月萍过来胡搅蛮缠,给她拉掉两粒衣服扣子呢,最终好不容易叫她相信这样一个事实,不肯签离婚协议的是卞思诚,不是她桑佩兰;而现在这会儿,卞思诚居然在电话里提出拿房子作抵押,问她是否可以朝叶玺宇借五十万块钱,说这件事十分紧急,一定要在明天上午十点半之前借到手。

“若把房子卖掉,姑娘住哪里?”桑佩兰问。

“不会卖掉房子,半个月就能还清这笔钱。”卞思诚说。

“你拿什么还?只半个月时间,你就能弄到五十万块钱?除非你在做毒品生意。”

“我会在半个月内处理好这件事,会有人拿钱出来,替我还清这笔债。”

“你讲的这件事,究竟是什么事情啊?”

“有个东西……”

“是和氏璧吗?”

“没错。”

“你们卞家人都发疯了,一个比一个蠢,做事情没脑子。”

挂了电话,桑佩兰心里难受。报纸上都讲了上海人如何拿假和氏璧给人家下套子,偏偏卞思诚脑子灌了水,硬要往套子里钻。若上当了,白丢了五十万块钱,房子给人家拿走了,他和姑娘住到哪里去?

现在也没法讲他,讲了也不听。

且你不替他借,他就去别处借。

叶玺宇已歇了房地产生意,把建了一半的两个高层住宅楼,都盘给了他的竞争对手了,自己在后湖那边开了一家带便餐的水上茶楼,在水边建了戏台,常请唱昆曲的去那里唱折子戏,叶玺宇自己也成了昆曲谜。“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断井颓垣……”,还着实唱得了两句《牡丹亭》呢。他母亲早年是昆剧团的,师承昆曲大师柳云章先生,唱小生唱得好。

正巧桑佩兰打电话时,叶玺宇冲了凉上阁楼来闲聊一会儿。才听到一句两句,就明白电话那头是卞思诚。叶玺宇见过卞思诚两三回,还一起吃过饭,知道卞思诚老成持重,若非迫在眉睫,不会出此下策。

桑佩兰瞧着她的画板一语不发,叶玺宇问她是不是思诚要借钱啊。

“你现在不做生意了,请唱戏的还贴钱进去,他以为你仍腰缠万贯呢。”

“他要借多少钱?”

“五十万。”

“这不是一个大数目。”

“他讲半个月就还你。”

叶玺宇明白桑佩兰要他借钱给卞思诚,她怕卞思诚脑子一热,借了高利贷,还不起了,只好卖了房子,就麻烦了。叶玺宇笑道:“做生意的总是东借西挪,恨不得把人家的钱全借过来自己用,哪里有钱借给别人?不做生意了,才有闲钱。”

桑佩兰对叶玺宇的慷慨、善良、温文尔雅,以及他对自己的百依百顺,心里有不少疑虑。

她明白当年的青梅竹马,嬉笑打闹,使叶玺宇念念不忘。久别后的重逢,便对她格外殷勤。

不过与其相信他将娶她为妻,与她白头偕老,不如料想自己将被始乱终弃,没有好结果。待他遂了少年时代的心愿,没了新鲜感了,又跟哪个唱昆曲的女孩好上了,自己也许就会坦然面对,没有半点怨恨。

桑佩兰的生命就是画画儿。也许背了抛夫弃女的罪名,就为了在这里安心画画。她感觉只有拿起画笔,生命才有意义,才活得值。这样的日子,哪怕只有一年,哪怕只有一天,心里就舒服,快乐感就强烈。幸好女儿只发作了一阵子就平静下来,只是不肯来这里跟她住在一起。桑佩兰带她去吃同庆楼时,她对桑佩兰说:“我才不会跟你一样巴结有钱人呢!”又补充一句:“我会自己弄到钱!”

叶玺宇问了桑佩兰卞思诚的账号,下楼拿电脑上网汇钱。

不到半小时,卞思诚就收到银行的短信通知,马上给桑佩兰打来感谢电话,语气客气而陌生,完全外人一般,桑佩兰心里不免难受,感觉孤独茫然。

叶玺宇又上来了。他看到桑佩兰在流眼泪,便把画笔从她手上拿走,抱住她吻她的头发,已经有白头发了。此刻她的脸正贴在他宽厚的胸脯上,听到他有力而镇定的心跳。于是她解了他的一粒衣扣,把手伸到他的衣服里面,感觉温润而亲密。

今晚是叶玺玉第一次在自己的别墅房子里,跟天天住在这里的桑佩兰同床共枕。

把王嘉怡送到家,说好明天上午在新街口的哪个地方碰头,不见不散,不上楼了,不喝咖啡了,要回去看姑娘在不在家里。卞思诚自己都感觉讲得啰唆,心里慌乱,赶忙逃之夭夭。这新潮的随便,大胆的诱惑,唾手可得的艳福,卞思诚却接受不了,不敢越雷池一步。

一是怕纠缠到不名誉的事件中去,二是怕跨过了底线以后收不住脚,三是怕染了什么病得不偿失,卞思诚驾车时仍心惊胆战,把车子停到梧桐树底下,才心神稍安。

下了车,正要往楼门口那边走,树背后突然闪出一个人影,拦到他的前面。

又是卞月萍。

又要把他骂一顿。

卞思态是讲过要娶她做老婆的,可他讲这句话的时候,才五六岁的样子,怎么就当真了?

人生就是这样,一桩事情还没了结,另一桩就冒出来,总是按下葫芦又起瓢。既然安蕾也接受了这个现实,桑佩兰也不会回来了,就离婚算了,改天去街道办个手续;刚才和桑佩兰通电话时,也说了这个意思。

想不到就因为桑佩兰要跟卞思诚离婚,月萍就认为她能够接替桑佩兰给他做老婆。究竟卞思诚以后会不会再婚,安蕾会不会接受某个陌生女人给她当继母,此刻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怎能糊里糊涂答应月萍呢?虽然同情她生活艰难,也念儿时的情谊,但他更明白他们两个在性格、志趣以及生活意识方面,有天壤之别,合不到一块去。

再说卞思诚也不喜欢如此肥胖的女人,就像白花花肥得腻味的胖肉吃不下去。她对卞思诚一往情深,如今非他不嫁,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她问他是不是嫌她胖不好看才不肯要她,她说你们男人只要女人漂亮就是了,是看穿了他的心思。她要他要她的时候,他是有所心动的,差点就留在她屋里了。到最后一刻,从她身上抽出正抚摸她的那只手,是自己内心的道德感起了作用,还是恶心陷到肥肉堆里?还是怕事后摆脱不了纠缠?此刻竟想不明白。

于是就发生了如此可怕的事情,卞思诚竟无意中瞅见女人最怕呈露的隐情,并亵渎了女人视为爱情的那份珍贵情感,使女人羞愧难当,无地自容。《红楼梦》中的尤三姐,就是要柳湘莲要她,柳湘莲却不肯要,便拿了鸳鸯剑中的雌剑,抹了自己的脖子,魂归太虚幻境去了。

站在月亮底下,卞月萍神色黯然,说话有气无力。

“原以为我会拿到我爹的那个东西,我会卖掉它得很多的钱跟你一起过日子,我爹讲你写了一本数学书,我们就有钱把你的书印出来,我儿子也能出去读书,你姑娘也能出去,没想到我爹没把那个东西留给我,找来找去没找到,就像做了一个好梦,空欢喜一场。今儿我去了梅花山,见到桑佩兰了。她是长得标致,皮肤也好,身体也苗条,衣裳也漂亮,不像我胖得跟猪一样,又不会穿衣打扮,又没钱穿衣打扮,难怪你对她念念不忘,不喜欢我。其实不应怪我贪吃,我是喝凉水也长膘的,家里有一点儿好吃的东西,都给儿子吃了,我就吃咸菜萝卜干儿,没有大鱼大肉吃,还是吃成这样的。你不用送我,末班车到夜里十二点半呢。”

卞思诚陪她走到马路边的公交站。晚间车子少,等了好久,才过来一部去她家那边的车。

车子减速停下,她一个人上了车,那车上就她一个乘客。车子走了,卞思诚掉头回家,心里乱糟糟的很难受。刚要上楼,手机响了,是月萍打来的。

“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你讲。”

“漂亮女人就该多吃多占吗?”

2

恐怖的事情并未发生。

雪雁昨晚给吓死了,停车的地方没有一个人影儿,前面一段巷子竟有两三个路灯都坏了,虽然有月亮,可那时候月亮给乌云遮住了,巷子里头乌漆抹黑的,有个喝了酒的男人正从对面走来,一面走一面吐,差点吐到她的衣服上。走入母亲住的那个小天井,才松了一口气。

大凡越是害怕,越容易出事。其实心里的恐惧,多半是推想的结果。秦始皇在洞庭湖遇到狂风巨浪,心里害怕,不知所措,就把这个传国玺扔到湖里,推想是它闹成这样子的。风浪最大时,船要翻了,把秦始皇吓得脸都白了。其实随后的风平浪静,不过是寻常的否极泰来罢了。因为风势达到极巨,就要迅速减弱,这跟扔不扔传国玺无关。

这会儿有打雷声音了。

两天前气象台就预报今儿有雷阵雨,这跟身上带没带这个东西无关。

天空黑得吓人,仿佛天狗吃日了。闪电就在眼前闪过,炸雷就在耳边炸响,雪雁手里就拿着这个东西,看响雷会不会击中自己的头顶。此刻是上午九点半了,偌大的麦当劳,只有三两个人还在这里吃早餐。离得最近的那对男孩女孩,也隔了好几张餐桌呢。雪雁要了一杯咖啡,只喝了一两口,摘了戴在脸上的墨镜,坐在窗前看本周的《南方周末》。

有人叫她“雪雁,雪雁”,叫得比雷声还响。“哇你这手里是什么东西?快给我瞧一瞧,这么好看啊。”原来是小萱,好久不见了。当年的那些姊姊妹妹,如今唯有她一个人还在模特队里,看电视有时就看到她在上海的T型台上。

“这是什么东西啊?”小萱问。

“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雪雁说。

“它是怎么来的?”小萱很是好奇。

“是我父亲留给我的。”雪雁撒谎道。

小萱将它递过来,雪雁将它放到包包里,包包就搁在餐桌上。

于是这两个女孩就开始聊起衣服和首饰。她们都是穿了短裙,都是美依达牌子,都是把长发盘到头顶,都是穿了带卡通画的白T恤。小萱知道前面一个店里有打折的美依达衣服,两个人约好中午去日本料理店吃金枪鱼寿司,去那间衣服店看衣服。小萱是进来躲雨的,她才不吃麦当劳呢,觉得那是垃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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