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到中午出来的结果,还有一个小时就能出来,他虽然累了点,想到能为凌老板分担一点东西,还是很高兴。
看宋毅做出这个动作,叶晨就知道他误会自己的意思了,忙摆手,“不是的,我只是怕你得了‘红眼病’。”
宋毅愣住。
叶晨又说:“其实,我不是怕你传染给我,而是怕传染了要用药,会对孩子不好。”
宋毅扶额,一声无奈叹息,“嫂子,真看不出来,你不是学医的,却一眼就能看出我得了红眼病。”
叶晨惊讶,抬头朝他看去,“难道不是吗?”
和叶晨的目光,迎视而上,他又是一声叹息,“‘红眼病’是传染性结膜炎,又叫暴发火眼,是一种急性传染性眼炎……”
眼看宋毅就要开始长篇大论的,普及他的医学知识,叶晨忙打断他,“不好意思,是我弄错了。”想到了什么,她把手朝宋毅伸了过去。
看着眼前这盘刚出锅的饺子,宋毅又是一阵惊讶,“嫂子,这是给我的?”
“是啊,昨晚的那盘你不是打包去给别人吃了吗,这盘给你。”叶晨温柔的笑了笑。
再次看了下他的眼睛,的确通红,不过却是因为血丝引起的,看样子,满眼血丝又是因为睡的不好引起的。
难道……是被昨晚那么一闹后,宋毅的女朋友连夜生气跑了,而他为了挽回,整晚没睡觉。
想到这里,心里的愧疚又增加几分,把盘子放到宋毅手里,轻声说了声,“昨天晚上真是对不起”后,就转身回屋里。
宋毅端着满满的一盘子水饺,站在原地,半晌都没动一下,眼中闪过一丝光亮的东西。
凌漠是被一阵敲玻璃声吵醒的,他睁开眼,侧过头看去,看到一张几乎是贴在车窗上的交警的脸。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下车窗。
交警对他敬了个礼,“这位先生,这里不能停车,请你马上开走。”
凌漠没说话,发动引擎,线条流畅的豪车,飞快朝前开去。
正想着是不是先回“绿阳湾”别墅洗漱一下,再去办正事,余光无意朝反光镜看去,却看到一辆前面牌照被遮起来的越野车。
他眉心微微一敛,朝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子开去,没多大一会儿那辆越野车也跟了进去。
他立刻明白了什么,油门踩到最下,车以飞驰的速度朝前开去,当行驶到快速内环时,又来了个大转弯,很快那辆越野车就被甩掉了。
他拿出手机,按下一个号码,电话接通后,他直接说:“马上帮我查一下快速内二环上出车祸的越野车。”
才回A市,就有人跟踪他,是“狂世”不死心的余孽,还是其他别有用心的人!
电话挂完没多久,他想起了什么,又拨通一个号码,“苏默杰……”
电话那头的苏默杰,对能在这个时候接到凌漠的电话,激动到连话都快说不出来,“凌……凌哥……”
凌漠淡淡,“找到那个人了吗?”
除了他和苏默杰没有第三个人知道,那块玉佩,他早给了苏默杰,却不是让他去找什么宝藏,而是让他去找一个人,那个人,据说就是无毒不能解的世外神医刘一刀。
凌漠这个人,素来不相信什么神医,更不相信什么归隐山林,不为钱财所动,但是,当叶晨怀孕后,他就选择了相信。
刘一刀那个人,据说不爱财,不爱色,唯独爱带点传奇色彩的东西,据他得到的准确情报来看,他最敢兴趣的就是“狂世”的那块玉佩。
他仍辱负重潜伏在“狂世”这么多年,一是为了真的把这颗毒瘤从根源上拔掉,另外真的是对那个刘一刀怀了点希望。
明珠和丁锋在那家小诊所里待了好多天,直到今天医生才把她头上的绷带拆了,丁锋很了解她,没要她开口,就把镜子放到她眼前。
看着镜子里没什么变化的容貌,明珠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自从第一天醒来发过那么大的脾气后,这么些天,她基本没和丁锋说话,而丁锋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在她面前除了更加的小心翼翼,也没多开口。
白天就陪在她身边,晚上则是睡在陪床的那张小钢丝床上,那么大的一个男人蜷缩在一张狭小的钢丝床上,肯定很不舒服。
明珠半夜醒来,总能看到他在哪里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这个时候,她心里不是没有感动,不过一想到他就是当年摧残她的凶手之一,就恨得牙根直痒,那么一点感动,在瞬间,全被仇恨覆盖住。
“丁锋。”明珠推开眼前的镜子时,冷冷喊着站在眼前男人的名字。
丁锋打了个寒颤,“小姐……”
“你对得起我吗?”明珠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仿佛要把他看穿。
这样焦灼,又阴沉的目光落在身上,丁锋不自在地抖了下,“小姐,我……”
那件事,发生时,他不过也才十九岁,那个年纪,说懂事,却又不算懂事,却不懂事吧,又已经是能负起法律责任的成年人。
其他的几个男人无论是年龄,还是加入“狂世”的资历都比他高,轮到他时,明珠已经被折磨的快昏过去。
即便是被眼前上演的活春宫,弄的脸红心跳,快把持不住,看到被染红的床单,他还是心有不忍。
可是,他要是不和明珠那个的话,躲在隔壁监视的佳一定会杀了他。
倾覆到明珠身上时,他能感觉出明珠身上的温度在下降,生怕那个女孩真的就这样死去了,情急之下,他不计后果的伏到她耳边,低喃了一声,“明珠……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