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趋归平静,当一行心神殇然的人走了后,一个一袭黑衣的女人走到墓前。
她没有跪下,而是走到小土丘边,不顾满地泥泞,径直坐了下来,她说:“容轩,你真傻。”
能不傻吗?
为她挡子弹,外人看着是爱到深处,才会那样做,其实呢,当时,随着一声刺耳的枪响,他清清冷冷的气息拂过她耳边,“紫薇,解药就在我衣服口袋里……不要相信叶震山的鬼话。”
她愣住了,本就通红的眼眶,变的更红了。
她以为他是在保护她,却没想到是在拿他的命,彻底打消她动叶晨肚子里孩子的念头。
抬头朝阴霾的天空看去,暮色沉沉中,她仿佛再次看到那张俊美如玉的脸。
最后一次看到那张脸,它已经毫无任何血色,它的主人,再次对她说:“我答应妈妈要好好照顾你,过去这二十多年,我做到了,从今往后,你要靠自己了。”
她不是笨蛋,当然懂他话里的意思,到临死前,他都在想着办法保护那个女人,过去那么多年,守在她身边,只是因为父母之命,她却当成了爱情,说出来多可笑。
“容轩。”她掬起一捧黄泥,贴到自己脸上,就像真的和那个男人脸脸相贴一样,“你虽然没有了,但是我还会有你的儿子,你放心我会把他养大,想你时,我就看看他。”
和许多丈夫死去,把所有的寄托都放到儿子身上的女人一样,在凌漠死后的现在,她把所有的寄托都放到了叶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
曾经那里面的孩子,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现在却成了她全部的希望,当然了,仅限于男孩。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转眼三个月已经过去了。
人民医院在开过党委会议后,对一直联系不上的周维可做了开除处理。
这则消息登上了报纸,不仅是对周维可年轻有为,却不遵守纪律的批评,更是为了给后世的医生们做个警示。
周维可看到那则消息,反应很平常,似乎早预料到会有这一天,他把报纸叠好,就扔到手边的垃圾桶里。
有人在他身边走过,笑着和他打招呼,“小周啊,又出来给你妻子买报纸啊?”
周维可笑的有点僵硬,“是啊。”
那人又对他笑了笑,就朝不远处的公交车站台走去。
看着那人的背影,闻着空气里淡淡的青草香,周维可的思绪一下子飘到三个月前。
那天,他把叶晨放到车后座位上后,决定去的地方正是他的家乡,不过开到一半,他忽然又调转了车头。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大隐隐于市,也许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就这样,在叶晨还没醒过来前,他就把她带到了离A市市区最远的一个小镇上。
这个小镇是他有一次义务出诊时发现的,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他仿佛来到了自己的家乡,也没想到像A市这样繁华的大都市,还会有这样世外桃源的地方。
在淳朴的民风中,周维可也默认了别人对他和叶晨关系的误会。
在不久后,当周维可手抓着某双柔软白皙的小手,恋恋不舍得闭上眼睛时,仍然会想,那三个月的夫妻误会,或许是他这辈子最美好故事。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天气也已经由灼热到了暮秋,他依然记得很清楚,那天等他把一切安顿好,叶晨醒来后,拉着他的衣袖,说的第一句话,“维可,求你一定要救我的孩子。”
声音急切,眼神哀求,那样的凄楚,那样的孤立无援。
他没问任何原因,只是点头,“嗯,你放心,我会的。”
也正是因为有了他的这句话,叶晨听从了他所有的安排,就这样,两个人在这个边缘小镇,这么一过就是三个月。
他的心思,自小就比别人细腻,就这样,不用叶晨开口,他每天都会把当天的报纸买回来,放到桌子上。
虽然从没亲眼看到叶晨翻阅,他却知道她每天都在看。
关于那个男人的消息,一夜之间好像凭空消失了,不,更准确的说,像是他这个人一夜之间就消失不见了,如果不是叶晨梦魇会惊呼出那个名字,他真的只当那个男人是虚幻出来的人物。
他推门进去时,叶晨正在看书,这段时间来,她除了偶尔出门的散步,基本都是在看书。
那几本书,是叶晨让他去小镇上那家很小的新华书店买的,书店实在太小,他只买到了基本内容相似的书而已,即便这样,叶晨也是看的津津有味。
从书页的卷曲程度就看的出来,它不知道被人翻阅了多少次。
听到开门声,叶晨抬头朝他看来,眸光只在他脸上停顿了一会儿,就朝他手里看去,当看到只有一个袋子,眼底飞快闪过失望。
周维可心尖一颤,像是被人拿针尖刺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越发喜欢眼前这安静恬淡的女人。
他知道她每天看报纸,是想知道什么,故作没看到她眼底的失落,拎着手里的豆浆朝她走去,“今天去晚了,报纸都卖空了,我问边上人拿来看了下,都是些八卦,没有什么特别的消息。”
他寓意幽深地,淡淡这么说了一句,解开袋子,把刚研磨出来,还在腾着热气的豆浆从里面拿出来,放到叶晨面前,“快乘热喝吧。”
定定看着眼前散发浓浓豆香的豆浆,叶晨眼前升腾起一阵氤氲的雾气,“维可……”她轻轻喊出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