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肢上面缠绕着一股微弱的灵气,这也是薛清将自己无意间发现的残肢带回来给陶原看的原因。
陶原一时半会儿也瞧不出这残肢是什么生物上砍下来的,决定暂时不管它,对薛清说道:“这个就放在我这里吧,你去把你身上这身骚包衣服换一换,等吃过午饭你就跟我去医院。”
薛清一边说好叻一边往自己房间走,走到门口又想到什么似的回过头问陶原:“爷,您就现在这幅模样去?”
“对,我下午还要上班。”
方绾有点担心:“齐岭失踪了,先生也有暴露的危险,现在用医生的身份进医院,说不定会受到监视。”
“受到监视正好,最好他们都把目光击中在我身上,这样薛清做起事来更方便。”
为了低调行事,方绾只给他们安排了辆奥迪代步,薛清走之前嘱咐方绾一定要给他安排一辆超跑,他晚上才好出去把妹。
“你确定你晚上有自由活动的时间?”方绾如此回答他。
薛清就傻眼了。
薛清把车子直接开到地下停车库。
此时正值午休时间,陶原慢悠悠地晃去办公室,薛清拿着陶原事先准备好的检查单去地下一层,两人分头行动。
陶原很惊讶地发现医院里一切如常,也没有感受到来自任何人的监视。他省了麻烦,心情不错地去找曹启丰。
“曹师兄在吗?”
曹启丰正利用午休时间打游戏,听见是陶原的声音,头也不抬地让他进来坐。
“今天严医生没来上班?”陶原在门口扫了一眼隔壁办公室,状似漫不经心地问道。
没错,曹启丰和严医生一个做针灸一个做牵引,他们的办公室正好相邻。
“嗯,听说请假了。”曹启丰的心思都在游戏里,心不在焉地问道:“找我有事?”
“哦,我就是想问问嫂子走了吗?”
曹启丰抽空用怪异的眼神看了陶原一眼。“你问她做什么?别跟我说我女朋友照顾了你一下你就看上她了哈。”
“我哪儿敢啊。”陶原解释道,“那天麻烦你们照顾我,我就是想请你们吃顿饭表示感谢。”
“哼。”曹启丰这一声尾音拖得极长,语气极其暧昧:“你小子难得献殷勤,我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这小子心思很活络嘛,这都能看出来我别有用心。陶原心里这么想,脸上还是一脸茫然的表情:“啊?”
曹启丰终于杀完了怪,把平板电脑一收,对陶原眨眨眼,一脸欠揍的表情:“放心,我一定会把该请的人给你请到。”
陶原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谁?”
曹启丰一脸淫笑,“你还给我装。不就是看上人家小姑娘了嘛。”
陶原哑然,突然想起来还有这茬,曹启丰上赶地给自己介绍的‘女朋友’,如果告诉他自己连对方的名字和模样都忘了,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我没请她,我就请你和嫂子。”陶原一本正经地说道。
“装。”曹启丰根本不相信他,拿手指了指陶原的鼻子,突然异想天开地问道:“你该不会还是处吧?”
陶原哭笑不得,除了呵呵之外还真是不知道该拿什么来回答他。
于是,曹启丰便自以为是地相信了自己的判断:陶原绝对是个处。他还深深觉得,自己当哥的,有必要帮助兄弟把这个处给破了!
想到这里,曹启丰瞬间罗家英版唐僧附体,给陶原传播各种泡妞方式和手段。
陶原好不容易找了个借口从曹启丰的魔音下逃脱出来,走在走廊上脑袋里还嗡嗡嗡的响。
这误会是怎么发展出来的?自己其实就是想不要惊动太多人就赶紧把李安琪的事情解决了,所以才想通过曹启丰认识他那个负责解剖李安琪尸体的法医同学。谁知道话题还没转到他同学身上去就跑偏了。
对于喜欢自说自话的人陶原深觉无力,要正儿八经地聊个天怎么就这么难呢。
耳朵里塞的微型耳机有动静,薛清联络他了。
“爷,我找到齐岭失踪之前的行踪了。”
不愧是薛清,这么快便有消息了。陶原的心情瞬间好转。
“说。”
“齐岭进了监控室之后就没有出来过。”
“监控室?”陶原迟疑道,“我没记错的话,监控室只有一个门,而且窗户全都安装了防盗窗。你确定他没有出来过?”
“我确定他自从进去之后就没有出来过。而且里面也没有送出来过任何足以把他装起来的包装物。另外,我还发现一件怪事。”
“什么怪事?”
“监控室里面每天进出的医生总是那么几个,而且一进去至少要待好几个小时才出来。”
“难道这监控室内有玄机?”
“我刚才假装迷路进去看了看,您猜猜我发现了什么?”
“你就不能一次性把话说完?”
“哦。是这样的。我发现监控室里有密室。您说会不会就是之前您发现的地下二层的入口呢?”
“那之前储物室那个呢?”
“我不确定那个是不是真的开关,但我能确定监控室里这个是。”
“你知道怎么进去?”
“知道。”
“那好。你先回去准备,我们今天晚上再来。”
“晚上啊?”薛清发出一声哀叫。
“没女人你就不做事了?瞧你这德性!”陶原笑骂道:“我没叫你来,你自己要来。这可怪不得别人。”
薛清苦哀哀地接了命令。“您不跟我一起回去?”
“我还要上班。”
“……好吧。您慢慢上。”
快下班的时候,陶原又去找了曹启丰,抢在曹启丰嘲笑他之前先表明了自己的目的。
他以自己最近在看侦探小说,对法医很感兴趣为借口,请曹启丰介绍他那法医同学给自己认识,又请求他千万不要请他女朋友的闺蜜来。
曹启丰尽管不太满意陶原对许爱平的态度,但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
黑夜降临,华灯绽放,各大小餐厅饭馆儿娱乐场所门前均是车水马龙人来客往,一派祥和繁荣的景象。
南天大酒店总统套房里,陶原和薛清正在清点他们晚上行动需要用到的物品。
陶原原本的武器是把上古神剑,是天帝赐给他的,经诸多上神加持,是至圣之物,人界再也找不出第二把武器与之匹配,但他很少用。
自从这个世界有了枪这种武器之后,陶原便迷上了枪,开始使用枪做武器,最常使用的是一把定制白金沙漠之鹰,枪身上雕刻着上古时期陶原家的家徽——一只腾空而起的远古凤鸟。他在使用不同的枪支时,会因枪制宜地用灵气仿制成合适的子弹,将噬灵兽包裹在子弹内。在对付普通异能者的时候,他都是用这种手段。但如果他一开始就决定把任务对象杀死的话,他就不会用这种温柔的武器了。
陶原看着镜子里这张已经看了半年的脸,突然说道:“我还是变回原来的模样好了。”
方绾一听,惊喜地说道:“太好了,我来准备衣服。”
薛清沮丧地说道:“爷,请您千万不要跟我去同一家夜店。”
只有卓季霖最淡定:“我是无所谓啦。”
陶原要改变容貌很容易,只要驱动噬灵兽即可。
他养在身体里的噬灵兽,是他最可靠的搭档和最得心应手的宠物。
上古时期,噬灵兽的种类不少,是捕捉难度颇高的魔宠之一。
陶原所拥有的这种极为特别,它极其稀有,自身可以变大变小又可以进行无限分裂,而最令人垂涎的优点就是可将他人的灵气和修行吸食到自己身上。
陶原的这只不是他自己去捕捉的,而是噬灵兽自己找上陶原的。
上古时期,修仙还是天下第一要事的时候,陶原随师父修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医术和酿酒身上。他将医术和酿酒术相结合,酿出的酒不但口感极佳,还具有各种特殊的功效,在三界素有好评,于是陶原便成了三界的名人。
有只噬灵兽机缘际会,无意间尝到了陶原酿的酒,瞬间就上了瘾,穿越千山万水历经千幸万苦找到陶原,主动成为了他的魔宠。
说白了,这就是一头酒瘾深重的噬灵兽。
噬灵兽将自己分裂成纳米大小,分布在陶原需要改变的身体部位,进行各种填充,一举完成全身整形,要变回原来的样子,只需要把噬灵兽唤回来,让他们回到原来的位置,整个过程绝对安全可靠无副作用无后遗症。
短短的一分钟不到,陶原便彻底变了一个样子。
平凡的五官变得立体英俊,略有点弯的背部完全挺直,显现出高大魁梧之姿,宽肩窄腰,肌肉饱满匀称,浑身上下散发出不容忽视的王者之气。
难怪薛清只敢和改造过的陶原比,他刻意打造出来的身材尽管很吸人眼球,但和陶原原本的这幅身材一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卓季霖啧啧称赞,“要是我长大后的身材也和你一样就好了。”
陶原换上方绾早准备好的衣服,拍拍卓季霖的小脑袋说道:“要想长成我这个样子估计不大容易,不过等你长大后你可以选择去韩国整,超人都能给你整出来。”
卓季霖毫不领情。“整的我才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