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8日
2011年12月,长治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山西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可喜可贺。
坚持十年磨一剑,
捧回奖杯方兑现。
年年计划巧安排,
件件落实交答卷。
人为我来我为人,
愿遂心意心遂愿。
文明市民文明城,
三晋第一人人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