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逍遥游》中叙述有这样一个典故:厨子不做饭,掌管祭祀神主的人不能越过自己的职守,放下祭器去代替厨子做饭。后人将此典故加以理性分析和整理并总结成了一个成语,即就是“越俎代庖”。一般用来比喻超过自己的职务范围,去处理别人所管的事情。这成语多含贬义,意在提醒人们不要去做不该是你自己去做的事情。在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是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着的现代社会里,社会分工已十分完善了,为人更不宜越俎代庖的了,不要去跳过自己的职位去做不该是自己做的事情应该是一个人必须注意去把握好的一个人生道理,也是人们在现代社会里特别应该提倡并需要自觉去遵循的一种职业化的工作态度。
把握好这个“不宜越俎代庖”的精髓,或者说不去做你不该做的事情的关键就是:首先要能够正确理解、区别和把握生活中哪些是你不该去做的事情,而且,在每当要去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首先要能够分辨得出那是不是你可以去做或就是不是该你自己去做的事情。应该说,凡损害了他人利益的事情,凡有损于他人的名声或冒犯了他人尊严的事情,尤其是无形中有可能还冒犯了上级领导形象和威信的事情,或凡是于事无补的种种弊多利少的事情,都是不值得你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要去为之的。而且,越俎代庖是不容易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相反,越俎代庖却是很容易引起他人的反感或误会的,也很容易影响到乃至贻误了自己本来应该去做的工作。从这个分析去看,一个人想通过越俎代庖去表现自己是不可取的。
其实,社会分工的存在,是要求人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胜任自己的工作,履行好自己分内的职责,不仅是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体现着一个人的尊严并获得好声誉的正常途径。正因为如此,当你在没有得到他人的邀请或受权而擅自超越了自己的职责范围而去做他人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是容易自讨没趣、容易冒犯了他人的尊严,或不知不觉中还造成了对他人的损害的。特别是越俎代庖去做本该是领导们去做的事情,是最不应该的。即使文件中有规定的一些诸如提倡可以越位越级提出建议和倡议的事情,也是不可以贸然为之的。对这,其最高层可能是不说什么的,但最高层哪会容易看得到你的一片好心呢!那只会是让中间层次的领导看到的,很容易引起他们不悦,可能要被说成是冒犯之举,甚至被责之为不知天高地厚之懵懂之举。只是,他们的这些想法不好明说罢了。而越俎代庖去做一般同事或其他一般人的事情,也是需要慎之又慎的。切忌不请自到,切忌抢了人家的好处或功劳,有时只是义务帮忙可以,只是得到人家的诚心邀约才好为之了,但越职去做了他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又万万不可以当面直截了当地向他人索取利益的。
所以,在社会分工已经十分明确和十分完善了的情况下,做人还是慎重一点为好,甚至信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为好,要能够控制一点手痒和脚痒为好,不要去做越俎代庖的蠢事和傻事,以免自讨没趣,避免好心不得好报。
然而,正如上面说过的,越俎代庖只是在“不该”的情况下不宜为之的。但特殊情况除外,如果你是在得到对方的诚心诚意的邀请的情况下,或他人身陷困境或险情,确实需要他人帮助的情况下,你及时地伸出援助之手,却是可行的而且是十分可贵的,而这则是另当别论了。因此,不能将越俎代庖与积极去做好人好事相提并论,应该说,好人好事是不受到限制的,好人好事做得越多,则越容易赢得他人乃至社会的肯定和赞赏。
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也应该注意,人们之间正常的协作和互帮互助也是大可不必去忌讳的,更不能也算是越俎代庖的了。况且,公益事业属于大众化的事业,没有具体的职责分工,是人人有责的,而且是被公认——谁越奉献越是可敬可嘉的。如慈善事业,人人可以去参与,而且是无止境的。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能力去做好做深做透慈善事业。因此,从事慈善事业或利用空闲时间去做些好人好事是完全可以的,而这,虽然与越俎代庖有些相仿,但实质上却是不等同于越俎代庖的。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和谐社会是人类所共同孜孜以求着的美好社会,和谐社会人人共享,但促进和谐却是人人有责的。因此,凡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些超越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但不应当作是越俎代庖之举来斥责,而且还可当作文明有益之举来大力弘扬和推崇。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到改革、创新和大发展的时期。“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人们已经越来越注重时间和效率了。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分工是越来越明确了,时代的紧迫感也越来越强烈了。新时代新要求,现在什么事情都强调着要与时俱进,并需要做到与时俱进,这已经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在这种新的历史时期,每一个人的第一要务应该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且努力做到精益求精,这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时代已不容许你有多少时间再去越俎代庖了。因此,现在的人们在通常情况下更是不宜越俎代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