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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蓝篇(1)

22.瘸子

刘庆福有一天架着双拐很突兀地出现在我家门前。那时候已经是夏天了,他用一根拐子使劲笃笃地敲击地面,敲了一会又用另一根拐子捅院子的门。当我打开门后,立刻被眼前这个憔悴而又邋遢的男人怔住了,我甚至想不起来究竟在什么地方见到过他,我以为他只是个讨饭的花子。当他用抑郁的眼神狠狠地盯着我并开口讲话的时候,我顿时慌张起来。同时,我感到异常震惊。我完全没想到会是他——他跟以前简直前判若两人。我几乎想迅速关闭院门逃离他的视线。

但是,刘庆福早用一根拐子将门支开。我根本无法关门。他的脸上有很粘稠的汗液在慢慢流淌。如果有一只苍蝇恰好停在上面一定会被死死粘住腿脚的。那种粘稠的感觉让人恶心。他闷闷地说,看见了吧,是你们弄坏了我两条腿,我现在什么也干不了,下半辈子你和你爸得养着我了!说完,他径自用拐拨开我一瘸一颠走进我家的院子。

没有人能阻止刘庆福闯进我们的生活,我爸他们对这件棘手的事也同样束手无策。

事实就是这样,我几乎忘记了刘庆福曾经带给我们的糖果有多么好吃了。那些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在盼望他的到来。他来了我就有糖吃了。他很少空着手来我家的。他知道该怎样讨好一个孩子。后来,我多少有些讨厌他了,说不清为什么,大概因为他看我妈的眼神越来越不让人舒服了。但我那时候还是个孩子,我不太懂大人们的事情。我哥大概比我和蓝丫聪明些的,他曾像个预言家那样说过刘庆福想跟我妈好的话。我哥的说法同样让我感到恶心。再后来,我爸就回来了,我爸一回家刘庆福就不怎么来我家了,好像把我妈给忘了似的。他大概怕我爸的。有几次,他是乘我爸不在家时才匆匆忙忙来找我妈的,那天临走前我妈好像对他说,你以后还是别来了,他人现在回来,我有点害怕啊。我当时并不知道我妈害怕什么,或者她为什么要害怕。不过,我觉得我爸的样子确会让每一个感到害怕的。再后来,我也说不清,反正我妈和我爸整天闹着要离,“离婚”这个词在我家显得平平淡淡,他们每每说起它就像是在说上床睡觉一类的事那样随便。所以,离婚曾一度成为我这样根本不配来思考它的小孩子所要面对的一个实际问题,一种不知深浅的话语方式。

爸妈们成天为这事闹得很凶,家里鸡飞蛋打狗跳墙的,难怪连蓝丫也愿意跟着四孬那样的混帐家伙跑掉了。想想吧,这样的家谁又愿意待下去呢?当然,我哥除外,他似乎更能忍受这些无聊的事情,他从来不站出来发表自己的见解,仿佛耳聋眼瞎了,他整天忙于自己的事情。这时候他的工作岗位已经由原来普通的搬运工被提升为一名质检员,他成天在每个车间里背着双手走来走去,他完全把精力投入厂里的工作中,埋头苦干,毫无怨言,工友和师傅们夸他,领导们也越来越喜欢他了,他的前途似乎一片光明。特别是发生了林秀秀件事以后,我哥似乎显得更加沉稳了,他早出晚归,郁郁寡欢。还有,他再也没有提及过林秀秀的死,对那不幸事件的泰然和冷漠简直让别人怀疑,好像林秀秀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了,或者,他的生活中从来都不曾出现过那样一个痴情的女孩。

我想了很长时间,我觉得刘庆福是有道理的,一想到我曾把尿尿在他的身上,我就感到恐惧和羞耻了。我欠他的。所以,那天当他提出要住在我家的时候,我没有当即拒绝他。我似乎还没有想好拒绝他的任何一种理由。况且,他的两条腿确实很糟,他的脸上一直浮动着那种似乎永远也缓不过来的冰冷感。我不知道那个夜晚我爸和我对他所做的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爸和刘庆福之间的僵持简直令人窒息。当我爸从舞会的欢快音乐声中拎着小号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完全没有料到这个男人竟然旁若无人地正躺在我家的床上,他的两只木拐紧紧靠着床头,木头在灯光下显示出某种安祥的质感。刘庆福似乎睡着了,他发出响亮的鼾声,尤其是,他的两条腿像是从身体上拆卸下来然后随随便便摆放在我爸睡觉的床上,两条腿之间似乎没有任何联系,既随便又妥帖,简直无懈可击。还有,刘庆福两只脚上的袜子都有几处破洞,被鞋捂得发白的脚趾从袜子里露出来,脚趾上面有一种险恶的白光。房子里尽情弥漫着刺鼻子的怪臭。尽管我在他们回来前已经打开了所有的窗子,但那这种陌生的臭味依旧挥之不散。

起先,我爸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他狠狠地看着躺在床上的那具身体,他的奇怪的目光最终被那双具有警示意味的拐子挡住了。我爸知道要面临着什么。他的眼睛里突然有种微妙的变化,愤怒而又慌怯,或者说,我爸一边怒不可遏,一边又表现出瞬间的惶惶无措。他瞥了一眼站在角落里的我。他希望我能解释眼前的情景。

与我爸相比,刘庆福则显得成竹在胸。他醒了,或者,他根本就是在装睡。他张开眼,很平静地打量我爸,有种喧宾夺主的架势不可侵犯,即而发出某种意义很不明确的呻吟,是痛与舒服之间的那种。他的样子有些气人。他并不立刻坐起来(他并不太容易坐起来了),他只是很懒散地望着站在他面前的男人。事实上,他们是彼此对望着的。

两个男人,一个躺着,一个站立。角落里还有一个不知所措的我。

刘庆福对我爸说,你总算回来了,你儿子不给我吃也不给我喝,我实在睡不着了。

我爸又狠狠瞪了我一眼,没用的东西!为什么不把他扔出去?

刘庆福说你快弄饭吧!我饿得难受啊……

我觉得他的口吻简直有些滑稽了。

我爸转身将房门敞开,他指着我说,快去!把他拉下来!

我无奈地来回看着他们。说心里话,我也讨厌这个男人躺在我家,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爸有些恼火了。

你还傻站着干什么?你是死人吗?

刘庆福突然笑了两声,很冷的声音。我哪儿也不走,谁也别想让我离开这里。

你到底去不去?要不连你也滚出这个家!

我爸愤怒的目光快要把我点燃了。我感到浑身发烫。我必须做出选择。其实,我并不想赖在这个家里,但那时候我还没有想好该往什么地方去呢。自从大头离我而去后,我忽然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我的来去对任何人来说都不重要。大头的死让我明白了这一点。而在这个晚上,我又一次陷入迷茫了。我觉得自己就要跌入一个深渊里,四围没有一个人肯来帮我,我厌烦了大人们之间善于玩耍的游戏。在我的眼里,他们永远都在制造事端,他们喜欢把平静的生活搅得一团糟。但他们从来不肯承认这一点,他们认为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比我们重要。我觉得他们可以随意操纵这个世界,他们想让一切都变得复杂而又莫名其妙。

我爸的忍耐终于达到了极限。他忽然向刘庆福冲了过去,他还没有完全想好该怎样对付眼前的这个令他烦恼的家伙,但他的双手早已将对方的一条腿死死拽住了。我看到我爸猛地一用力,刘庆福就像一片麻袋似的从床上落到了地上,他嘴里发出一连串痛苦的哀号,但他的双手早已将地上的一只桌子腿抱住了,任凭我爸怎么使劲,桌子腿跟地面摩擦出刺耳的声音,桌子将要倾倒,而刘庆福始终在地上挣扎着。这时我看到刘庆福两只脚上的袜子不见了,两只挥舞着的臭脚发出更耀眼的白光,他的一条裤腿被撕裂了,毛发葱茏的瘦腿绽露出来,还有,当他趴在地上尽可能坚持不动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屁股也裸露出来,他里面穿着很花哨的裤衩。大概那块的裤缝从中间摔裂了。我爸情急之下再度将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他用眼光示意我能上前助战。

我爸向我怒吼,你去掰开他的手,要不你就拿脚狠狠地踢他!往死踢他!

就在我站在原地尚未采取行动的时候,我哥及时地赶回来了,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种解脱。我真的不想卷入这场无聊的战争中。况且,我是有些不忍的。要知道刘庆福已经是个瘸子了。

三个男人同样可以上演一出戏的。

我哥毫不犹豫地投身进去,他遵照我爸的命令去对付刘庆福的手,他用脚连踢带踩。我爸死命地拖着对方的两条腿往外拉。我听到刘庆福发出一声声杀猪样的惨叫,可他就是牢牢地抱着桌子腿不肯松手。我哥只好开创性地对刘庆福的坚持给予更为严酷的瓦解。他让我将暖壶里的开水倒在杯子里递给他,然后他哗地一下泼在刘庆福的鸟爪一般的手背上,一团森森的热气顿时在房子里弥漫开来。刘庆福在滚烫的开水中发出令人窒息的一声怪叫,他的头发散乱地倒竖起来。他的双手终于松开了,接下来他被我爸他们死狗一样拖到院子里。他的喊叫惊天动地。

我爸原本想就这样将刘庆福扔到家门外面,可我哥却认为不妥。他们父子俩在门口相互交换着猥亵的眼神。

我哥凑近我爸的耳朵上说这样做恐怕会惹麻烦的,不如先让他在院里躺着,等夜深人静后再打发他滚蛋。

我爸立刻用一种近似感激的目光看着我哥,然后他又冷冷地看了看躺在地上呻吟着的刘庆福,我爸点了点头,同时,他还以抚摩的形式拍了拍我哥的肩膀。回房前,我爸照准刘庆福的后背又踹了一脚,我听到他骂了句,死瘸子想来老子门上找便宜!看我不治死你个狗日的王八蛋!

为了保险起见,我哥让我把刘庆福的两只破袜子找来塞进他的嘴里,并且把他的双拐藏了起来。我哥还命令我好好看着他,密切监视对方的一举一动。

等他们都进房以后,我才靠近刘庆福并蹲在他身边。我以为他快不行了,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喘息着,过了一会儿他才有些动静了,但他的嘴是被塞住的,他发出的声音几乎毫无意义,他的身体抖得很厉害,尤其是他的双手,手指全部蜷缩着,既合不拢也伸不直。他的眼神非常怕人,当他发现我正在观察他的时候,他的神情更加阴郁凶猛了,他似乎想使劲啐我一口或咬我一下的,却都是枉然的。于是,他用刀子一样诡异的眼睛死死盯着我,他的腿像电影里革命烈士受刑后那样毫无力量地摊散在地上,而且裤腿全部被撕裂了,脚脖子上尽是一道道的抓痕。我想把他嘴里的东西取出来,可他分明拒绝着我,他的头摇摆得十分厉害。他根本不让人靠近的。我想如果他的腿脚好使的话,他一定会猛烈地向我发动进攻的。

我实在不忍心再看这个可怜的人。我觉得他根本是拿自己的命来开玩笑的,何况他现在已经是个瘸子了,他想在这里讨得公道简直是白日做梦。刘庆福一定不知道我爸有多么恨他!曾经有一次我听见我爸跟我妈吵架,他咬牙切齿地说你不就是闹着离婚想跟那个姓刘的好么!你等着我非宰了那个家伙不可!

后来,我忽然想到也许有一个人可以帮助刘庆福,他现在这种样子是需要有一个人来管一管的。于是,我背着他们悄悄地离开家,我几乎是一路不停地奔跑。奔跑使我的心情得到暂时的释放和解脱,而且,外面的空气那么清新,我喜欢一个人这样奔跑。奔跑总让人产生某种摆脱现实的虚幻。至少,可以暂时摆脱这个家。

这时,天空飘起了雨。雨裹挟着悬浮在空气中的沙尘击打在脸上,我感到某种泪流满面的清澈与痛楚,沙子钻进嘴里,很粗砺地在牙齿间摩挲。

我很久没有见到我妈了,她看上去已经变成另外一个女人了。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和两个男人和另外一个女人打麻将。我说妈你快回去看看他们要弄出人命的。我妈认为我不应该当着那些人的面胡乱说话,她把我拉出房间,我就将刘庆福的事一股脑说给她听。

我妈后来只说了一句话,我早就说过他不是人!

我知道她是在骂我爸呢。

我妈并没有跟我回家,对于家中所发生的事情她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担忧,相反,她倒是有些幸灾乐祸,她愤愤地说让闹腾吧会有他倒霉的一天!我妈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充满了诅咒。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夫妻之间的反目多么可怕啊!我甚至真实地感觉到我的爸妈们真的走到了情尽义绝的地步。他们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了。而且,多年来刘庆福为我妈所付出的情意也将付之东流,或者说,我妈和刘庆福之间并没有什么情感瓜葛,现在看来,刘庆福只是一厢情愿罢了,我甚至觉得他就是一个愚蠢之极的男人,在我爸妈注定的失败婚姻中他只不过充当了一根导火索。仅此而已。

回来时雨下得更大了,我独自一个人在风雨中逡巡着,我的脚步凌乱,泥泞的路上没有留下我的印记,我在风中摇摆。我在想那个可怜的家伙在雨中挣扎时的龌龊情景。我的眼里竟涌起了阵阵热流。

我拼命地在雨中奔跑。

我像一只丧家之犬在这座小城的泥泞小道上游荡。

我直想大哭一场,只为我自己。

从那天起,我的生命里充满了潮湿的气味,我觉得自己就要在那种潮湿中发霉腐朽。那场可怕的雨渗进我的毛孔并细菌一般钻进我的骨髓里。

那场雨之后,我似乎过早地患上了关节痛,在以后的每个阴雨连绵的日子,身体的多处关节就会开始隐隐作痛,它们像陈旧不堪的机器部件,在深夜里发出吱吱的声音,仿佛有一群穷凶恶极的耗子正在疯狂地咬噬一堆残骸。

23.弄潮儿

蓝丫四孬这两个人居然还知道回来,并且是人模狗样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据说他们从吴忠出发浪了一大圈,一路走兰州、上西安、经郑州,随即南下广州,接着又转道去了北京和呼和浩特,最后由银川返回我们这偏僻的小镇。他俩身上穿着时髦而且扎眼的衣裳,四孬穿着石磨蓝的牛仔服,蓝丫的迷你裙短得几乎遮不住屁股。他们两个人一共拎回大大小小五六只旅行袋,每只里面都鼓鼓囊囊的,谁也不清楚那里面究竟装些什么。根据四孬妈的说法,他出门前从她那里拿走了一小笔积蓄。

我发现四孬变了,主要是口音,他居然讲起了普通话,满嘴的洋腔怪调,您呀您的,而且,时不时还要冒出一半句“你有没有搞错”或“没问题”之类的怪话,这些突兀的点缀让人听得很不自在,浑身起鸡皮疙瘩。

四孬回来的许多天里都忙于做他自己的事情,听说他经常出没在街上的一些服装店或集贸市场,有时他还出现在一些中学的校园里。他必须口若悬河地推销他那些装在旅行包里的玩意。而且,他跟蓝丫配合得十分默契,他俩总是行影不离,一拍一和,一个扮白脸一个演黑脸,大有点夫唱妇随的架势。起先,人们大多嗤之以鼻,他们固执地认为四孬的做法十分危险,有必要跟他划清界限,他们甚至使用了一个很大的帽子扣在四孬头上。

你小子想搞资本主义那一套!

但是,那些年轻人并不这么想,某个晚上他们聚集在四孬家的一间房子里尽情翻开那些鼓鼓的袋子,将里面的五颜六色的新式服装当场套在自己身上(四孬允许他们这样做)。在四孬为他们提供的镜子里他们看到了完全不同的自己,流行服装的魅力几乎让他们疯狂了。他们中有人甚至当场就从身上掏出所有的零用钱,或者急急忙忙跑回家想办法。出门时不忘说一句,四孬这条裤子你无论如何得给我留下!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谁也挡不住潮流的趋势。在这一点上,四孬的确是个人精,他没有在外面白白转悠那么一大圈。

蓝丫只在某个白天偷偷回过一次家,此后很长时间她就再也没有走进过这个家门,因为几天后她跟我爸的长期以来紧张的父女关系宣告彻底破裂了。

那时正值如火如荼的七月,我忙着复习功课应付考试。所以,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天夜晚我才终于见到了四孬,当然还有蓝丫。我实在记不得究竟有多久没看见他俩了,是仨月?或是半年?我不知道这段时间他们是怎么在外面混过来的,但看起来他们并没有缺胳膊少腿,而且,脸色不错,有吃有喝。

是四孬主动来找我的,也许是蓝丫的主意吧!女人有时候总是婆婆妈妈的。我觉得我们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因为四孬总是没完没了地摆乎他那些破事,什么流行啦港衫啦赚钱啦,我只能勉强听听,总插不上嘴。

那天见面后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操!你根本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忙啊!他的口气使人觉得他像个国家总理。说话间,他已将一个装着东西的塑料袋扔给了我。后来回家我才知道,那是一条很漂亮的牛仔裤,是他们送给我的礼物,也是我长到这么大得到的第一条最像样的裤子。我到外面上学的时候就是穿着这条裤子上路的,四孬说你得穿得像样点,别让人家笑话。

而那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生活正在发生某种重大的改变,牛仔裤和迷你裙正悄然进入我们的生活,人们再也不用整天穿着四个兜或青年装一本正经走来走去,而且也不用将脖际间的风纪扣扣得很严,穿着需要开放。我们的生活早该充满阳光,不是吗?其实,我是想说四孬和蓝丫他们的新的生活已经开始了,我必须承认,我一直瞧不上四孬这种人。一直以来,我总认为他这种人只配胡乱捣鼓混日子。但当时的情况就是如此——四孬义无返顾地走上了他们的经商之路,或者连他自己也没完全弄明白经商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

四孬成了弄潮儿。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恰当。

至于蓝丫,她当时给我的印象是,我觉得她像电影里的一个摩登女郎,过于裸露身体的衣裙使我往往不敢正眼看她,我估计旁人也会有这种艰难不适的感觉。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蓝丫看到我的时候突然捂着嘴呜咽起来,而且,她还将我紧紧地搂在她的怀里。她的身体散发出对于我来说非常陌生的香味,她的乳房尖尖地顶在我的胸前,她的芳香和成熟的身体使人窒息。但我丝毫没有反感,我甚至希望她能永远这样拥抱着我。我的感觉总是那么奇怪。我没有哭。我只是觉得心里有种很潮湿的冲动正勇往直前。我觉得自己像是被母亲的手紧紧拥抱。这种感觉让我不能自抑。蓝丫的身体颤栗得像一只鸽子。我也紧紧地抱着她。我们徜徉在重逢的快乐当中。

我不得不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其实,多年来我一直以为我对蓝丫没有多少感情,可当我们重新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竟那么想念她。这种想念一刻也不曾停止。或许因为她是我的姐姐吧,我们原本血脉相连。她把眼泪弄在我的身上和脸上。她让我像个孩子似的在她怀中颤栗抽泣。那时候我才相信女孩子真的是很爱流眼泪的。而以前,我甚至觉得蓝丫这种女孩压根就不会哭。

四孬不屑地说,喂!有没有搞错你们?别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我们这才分开。

尽管蓝丫一再向我追问家里的事情,我总是缄默不答。真的,我实在不想在这种时候谈论那些烦心的事。重逢最不适宜回忆往事。我想知道四孬他们成天都在忙些什么,可四孬却很神秘地摇摇头,他说给你讲你也不明白的,你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他的话令我一震,连四孬这种人居然都知道拿高调来训导我,看来,真是士别三日要刮目相见了。

那晚,我们坐在街上的惟一一家国营的冷饮店里,是国营吧,那种感觉既特别又滑稽。那时候还没有普及瓶装的啤酒,我们就一杯一杯往自己的肚子里灌那种散装的像马尿似的淡黄色的液体。那种酒很苦。四孬海量,他咕咚咕咚像在喝自来水。我的肚子实在不争气。膀胱快要涨爆了。

蓝丫似乎对四孬很不满,你们别再喝了,我弟弟他还是个学生。后来她还挡过几次,可那时我已经烂醉如泥,我变成一只摇摇晃晃的啤酒桶,连路也不能走了。我满地打滚。

这该是我平生第一次喝醉。醉酒的感觉糟糕透了。当我喝完最后一口酒的时候,我就英勇地倒下了。可我的脑袋清楚得很,我大喊大叫,嚎啕痛哭。我甚至高呼要杀人。这个毛病一直保留到现在,朋友们对我酒后的行状给予高度概括:丧心病狂。但是,他们永远也不会真正明白我为何会这样!一个人的第一次醉酒就像一个女人的第一夜,失去了永远不会再回来,痛苦的欢乐的悲伤的压抑的全部被打碎并融合,醉酒的人完全是一只摔碎的瓷器,一败涂地,美丽的容颜碎成一地刺目的白光。

据说这个晚上,我一遍又一遍念叨着另一个人的名字。罗杨。我们近在咫尺,却相隔甚远。四孬后来说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有一手。我羞愧难当。比起四孬我简直无地自容。他很小的时候就说过他喜欢蓝丫,现在他做到了,至少他们可以整天在一起,虽然很多时候我并不欣赏他俩的这种关系。

或许,这就是命吧。

值得一提的是,后半夜我睁开眼时,朦胧之中我发觉自己竟醒在别处。我想坐起来,可是我的脑袋疼得要死。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但我眼前的人儿并不陌生,她把我从床上搀了起来,她的另一只手里端着一杯浓茶。她幽幽地说,你怎么能喝成这样?我一时竟想不起来她是谁。我牲口一样喝尽了杯子里的水。我的胸中有一团燃烧的火焰。

她这才说,是四孬把你送过来的,那时候你站也站不起来。

我尴尬地看着她。

她在橘红色的灯光中显得玲珑娇媚,她的表情始终幽忧的,她的眼眸有被打湿的痕迹。而我已无从在她的脸上找到过去的遭遇,她大概学会了忘记过去,或者,她不想在我面前表露心声,但我相信她一定哭过。那是为我吗?我当然没敢问她。我的心里隐隐的痛着,在她的面前我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这种卑微的感觉是我曾经欠下她的。至少,我要让自己明白这一点。我应该学会感激。

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我只是安静地望着她。我的眼里饱含泪水。她也是。我们很长时间都在沉默。夜晚阒静无声。昏暗的灯光填充着我和她之间的空隙。一切都显得那么和谐。这和谐中透出人情冷暖,透着那段不堪回想的时光。他们说时光如水,现在,我正和她沉寂在这忧伤的水中,我们默不作声,任凭泪水打湿双眼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

她说要为我煮些稀饭,因为夜里我吐过好几回。我说你别去我什么也不想吃。

这时,我已经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潮湿而又温暖。她的手永远保持着我梦想中的味道。她想闪避。她的眼光扑朔迷离。而她的两只手都被我握着,我让它们在我的脸上轻轻摩挲。手指滑过的地方仿佛获得了重生。我确信之前自己已经死过一回。她的手停留在我的嘴唇上。

我开始亲吻那些潮湿温暖的手指。在某一刻,我抱紧了她。她的挣扎显得毫无意义。眼泪降临在我们彼此的胸前。我忙不迭地去啜吮那些咸涩的泪,我要接住它们,我不忍心让那些晶莹的液体孤独地降落在冰冷的地板上。那些依旧流淌在时光中的眼泪后来成为我对一个纯洁女孩最刻骨的回忆。

大概我们之间需要太多的倾诉,以至于黎明迫近时我们仍然有满腹的话要说给彼此去听。

第二天我跑去问四孬为什么要把我送到罗杨那里去。四孬一副气愤不过的样子。他说,有没有搞错!不送行吗?你小子他妈的死乞白赖要往人家那里去,谁也拉不住你!我算是服了你,往后我再拉你喝酒我就不是人!还有,你姐口口声声嚷着要跟我算帐呢!

我茫然。

不过,我该感谢四孬才对。有时候人们需要喝醉。

四孬狠狠在我胸口击了一拳,他说,好呢!你俩其实挺配的,抓住机会把她追到手。

我的脸色一准比猪肝还要难看。我言不由衷地执拗着,我们只是同班同学。四孬是个直人,他骂我你小子鸭子煮烂嘴煮不烂!

没过几天,我就在厂区听到了一些传言,都跟四孬有关的,大伙说这小子在搞投机倒把。这个说法比较新鲜,弄得我很是紧张了一阵。为了对得起那条牛仔裤,我急忙去找他,并将那些传言告诉给他,哪知四孬竟一副不屑的样子。

四孬说,他们懂什么?一群乡巴佬!纯粹的农民!没见过世面!

我不想跟他辩驳,再说,他的事与我何干?我只是隐隐地感到某种危险。四孬这家伙从来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

但是,四孬和蓝丫同居在一起的事实终于激怒了我爸。几天来我爸的脸子吊得比老黄瓜还要长半截。

我爸和我哥终于在四孬家门口堵住了蓝丫。

这个场面非常壮烈。父女兄妹终于相见,按理说应该高兴,可他们全都疯了,他们剑拔弩张仇恨相向。他们全都变成斗杀成性的蛐蛐。

那天,蓝丫失去了一绺乌黑的头发。我爸出其不意地薅住她烫成波浪卷的头发。

不要脸的贱货,让你给老子丢人现眼!

我那天才知道我爸原来是个很爱脸面的人。看起来他能容忍蓝丫跟人跑到外面永远不要回来,但他绝对不能无视蓝丫在家门口败坏他的名声。当然,我哥向来是非分明,立场坚定。因此,他每次投身战斗都显得雷厉风行一往直前。可是,有时他不免要给人一种爪牙的嫌疑。

我哥一定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这是他人生的一次失败。就在他与我爸拖着蓝丫往前疾走的时候,四孬同志突然出现了。之前,四孬还赖在床上,但四孬妈这个令人讨厌的女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房将自己的宝贝儿子呼唤起来。

她说快起来你媳妇被人拖走了!

这个不长脑子的女人从来都是这样,只要是四孬喜欢的(包括一个女孩)她都坚决拥护。她已然忘却了不久前她还无赖一般出现在我家时的狼狈情形。

四孬的确是光着脚跑出院子的,他几乎赤裸着身体,性感的三角裤头使他的男性特征显现无疑。那时蓝丫正被我爸拉扯着头发,她的身体斜在地面上,两只脚无助地在地上滑行。她的嘴里发出痛苦的嚎叫。但是,她始终没有向我爸他们求饶。她甚至没有喊一声爸爸。

这时,四孬从后面冲了上来,他的手里暗里捏着半拉砖头。后来我知道,那是专门为我哥准备好的。当他以六亲不认的架势凶猛地冲向我哥的时候,我哥的内心肯定是低估了他的胆量。我哥甚至摆出一副封建家长的面孔冲正向他扑过来的四孬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但他的话已经不可能讲下去了,因为我看见四孬手里的砖块突然准确无误地落在我哥的脑袋上,我哥头顶立刻升起一些苍白的灰尘。随即,我哥跟一只鸡一般抽搐地倾倒了。

四孬乘我爸惊慌失措时从他手中抢走了蓝丫,我爸已无心恋战,面对残局他只好去抢救躺在地上浑身抽搐着的伤员。

我哥的脑袋那天一共缝了九针。该死的四孬用他手里的砖头狠狠拍了这个上前挡他的人。他不去考虑被他打破头的人有可能成为他未来的大舅哥。我估计四孬是不会在乎这些的。

这混蛋下手也忒重了。而我爸的手里还捏着一撮黑色的卷发。

那天以后,蓝丫亲口对我说往后我再也没有什么亲人了,这世上我只有你这一个弟弟。

蓝丫说得情尽义绝。

我确信她会说到做到的。

24.因祸得福

我哥那段时间不得不整天躺在床上。这对于他而言不啻为一种耻辱。但这个脑袋上裹着纱布的年轻人表现出一些漫不经心的痛苦,我发觉他的相貌越来越像我爸,他惟一缺乏的是更有说服力的胡须和饱经沧桑的眼神,即便如此,当他每次看向我的时候,我也时常会因为他与我爸的那份酷似而感到恐慌。

我哥的伤势招来很多热心者的探望。这些人多半是厂里的基层干部或车间主任,我哥亲切地跟他们每一个人寒暄,虚弱的眼神中不无感激。他们对我哥的事情表示出极大的同情和理解,我想起一句话:谁站在人民这边,人民就会支持谁。在离开我家之后,他们会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广为传诵。当然,在他们的故事中,四孬和蓝丫永远是不羁的,邪恶的,甚至是放荡形骸的。而我哥自然是正义的一方。

起先,我仅仅以为因祸得福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在我哥头上。在探望他的人群中有一个名叫方兵的女孩,她是食品厂宣传科的一名干事,会画画写大字,歌子也唱得不错,大门口的那块宣传栏基本上是由她亲手完成的。我时常能看见她独自站在一只很高的梯凳上,面对着那块大黑板,手里不停地写写画画,样子十分专注,嘴里不停哼唱着《请到天涯海角来》或《我的祖国》这样的歌子。在她完成的板报中就曾大肆地报道过我哥的事迹,我依稀还记得那行醒目的红色标题,所以,我那时常想她对我哥是有一些好感的,至少,不会陌生。

方兵再次出现在我家的时候,我哥已基本上恢复了原先的气色,但隐隐袭来的头痛还是困扰着他。方兵为我哥带来了一摞子闲书和旧报纸,甚至还有几册连环画。据她说是奉领导之命行事的。尽管这样,她的到来同样使我们家显得有些不同寻常,那是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既新鲜又陌生。方兵的出现使我一次次想起了那个可怜的女孩。应该说方兵跟林秀秀截然不同,林秀秀身上表现出的是小家碧玉式乖戾和妩媚,甚至有些暧昧不清,而方兵的气质里却是带着某种有棱有角式的知识分子的感觉,她没有像林秀秀那样梳着两跟长长的辫子,相反,她的头发修剪得很短,齐着耳际,十分蓬松,刘海在额前一颤一颤的,看上去浑身都透着一股子奔放和明快的干连劲儿。后来据他们传说,现任厂长很是器重这个女孩子的,这一点也很重要,至少对我哥来说是这样的。

方兵和林秀秀相比还有许多的不同。她是懂得分寸和节制的,同样的事情在她做来便显得合情合理妥帖入微。我觉得这是一个女孩最重要的气质。在我哥养伤期间,她前后来过两次,头一次是跟大家一起来的,她只是夹杂在人群中,恰到好处地说两句问候,却并不表现出特别的亲近与突出。第二次她是利用中午下班后的空余时间顺便来看望我哥的,放下手里的东西,照旧是轻轻地问候过几句,连坐也没坐就匆匆地离开了。

那些天里,我哥活脱脱一个学者或知识分子样儿,他把方兵送给他的书报翻过来掉过去地看个没完,感觉中他从来不曾这样认真地读过任何一本书。每看上一会儿他都要仰面躺在床上,两只眼睛长时间对着天花板发呆,或者在思考。有时,这种莫名其妙的发呆能持续整个中午。

接着,他会突然振作起来,继续捧着那些书全身心地读着,像是在研究某个重大课题。而且,他还养成了熬夜的习惯,在昏暗的灯光底下,他像一只不眠的虫子,在那一摞书报中搜索来搜索去。有时,某个生字会把他弄得束手无策或焦头烂额,他不得不向我借来字典,可他总是查得很费劲并显得笨手笨脚。最后,他只好把那个生字指给我看,我替他念出来,他便悄声叨念着继续埋头看书。有时他会瞪大了眼睛说真是怪事我明明认识的。

我哥的胡须就是在这些天里凶猛地生长起来的,他的眼底有了些微的血丝,眼圈凹陷进去,神情中时常交叉出现欣喜与焦虑。

他开始喜欢对着镜子发呆,他的做法使我莫名地想起蓝丫过去的某些举止。我哥在镜子里一遍又一遍观察自己的脸,他的脸在短短的两周内已明显消瘦,这跟那些参差不齐的胡须有关。有时,他会在别人毫不经意的一瞬间用指甲迅速地拔出一根较长的胡须。我哥还用两根手指轮番将自己的眼皮掰开,掰得很大,眼球像是随时要从里面滚落出来。而我哥的表情十分严肃,仿若一个职业眼科大夫在观察病情。这样持续了片刻后,他开始用手掌在自己的下颌处来回地摩挲,接着他又神经质地去翻箱倒柜地找出我爸的刮胡刀,这大概是他第一次决定使用这种东西。

刀片上好后,他先用湿毛巾蘸上香皂沫在自己的脸上认真地擦来拭去,他的脸部以下逐渐洁白了起来,泡末越积越厚,远远看去,他的下颌像围着一只白色口罩,显得极其臃肿。这个时候,我哥谨慎地冲窗外看了看,确定没有什么人来打扰后才开始安静地站在镜子前。他把下颌尽量抬得很高,这个动作使一张人脸突然变形,酷似猩猩的蠢态。他左手侧扶着脸,右手里的刮胡刀很保守地在下颌处试探两下,刀柄在手中一动一动的。银亮的刀口处立时堆满了白色的香皂泡儿。

我哥忽然回过头问我,你知道那个混蛋藏在什么地方?

也许太过专注了,我始终在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我漫不经心地摇摇头,不过我是真的不知道四孬的去向,再说就算知道我也不能出卖他,我们毕竟哥们一场。

我相信我哥对四孬这家伙肯定恨之入骨,但他不一定是四孬的对手。他一直想去报案,可我爸似乎不希望家丑外扬。说白了不过是一场人民内部的矛盾,不宜上纲上线。我哥也只有将牙齿往肚子里咽。四孬那天一砖就将他放翻在地上,等他苏醒的时候头上已经缝了数针,可四孬和蓝丫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天知道他俩躲到哪里去了。“来无踪去无影”这类的词可以安在四孬的身上了。三十六计,走为上,四孬才不会傻等着吃亏呢。

在家中静养两周后,我哥终于决定走出了家门。

那天他走出房间的背影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使人觉得恍惚。

七月的阳光突然爬上了他的脸,我哥的身体极不适应地在院子里摇晃起来,这种摇晃带着某种虚弱和慌乱。他急忙伸出手无助地扶住墙壁,像个小老头。同时,他的身体由于激烈的呼吸产生了逆光起伏,他的后背在我的视线中弯曲或倾斜着。他的一只手无所适从地抚摩着自己的后脑。那是来自脑神经的剧烈晕眩使他站立不稳。这个时候,我猛地意识到狗日的四孬的确太狠了,那块砖头真的击中了我哥的要害之处。他已经去医院拆换过线了,大夫说伤口很快就会痊愈,可那种不时而至的晕眩却让他痛苦万分。

在这个假期里,我爸和我妈的离婚终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之前,他们所采取的死磨干耗的办法在我看来简直是毫无意义的。夫妻关系走到这一步已经无可挽回,耗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加上那个刘庆福先后来我家闹过几场,一个瘸瘸颠颠的人,想一想也真是怪可怜的,他的存在是对我爸乃至我最有力的惩罚。我们做了过火的事情,在他面前我们显出十足的卑鄙和残忍。虽然我的参与绝非我本意,但事实却不容改变。我们必须为我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我哥的头被打破后,我妈终于找到回家的借口,当然只是片刻的逗留。这种事情发生在我哥身上总让我产生怪异的嫉妒,这说明我哥在我妈心中的分量,看来他们娘俩的关系确实不错,我不知道如果换了我她会那么神色紧张地跑回家看望我吗?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妈对蓝丫一直是耿耿于怀,作为母亲,她对女儿的情感实在是令人费解的,她和蓝丫早年间的关系一直很紧张,这多半或者是出在蓝丫自己身上的。她对我妈同样心存嫉恨已久,她始终不能原谅她对自己的漫骂与苛刻,而且,蓝丫最不能原谅多年前我妈曾伙同我哥对她造成的严重的身心伤害。她的月经初潮期竟然是在那样的屈辱与疼痛中来临的。这对一个女孩而言太过于残酷。所以蓝丫始终铭刻在心。

不管怎样,我妈终于肯回家来,这是一次巨大的进步。而且,她和我爸之间并没有再发生令我担心的事情。相反,他们彼此和平共处相安无事,就好像他们曾经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一样。长达两年之久的分居,使他俩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说话。他们的话题跟我们几个孩子有关,但我妈自始至终都不肯谈及有关蓝丫的事,有一次她甚至明确表示她不再有蓝丫这个女儿。他们的交谈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拘谨和客套。他们像陌生者那样开始彼此相互适应。

那天是我妈亲自进伙房做的饭菜,这期间我爸始终坐在房里抽烟,他的神情十分模糊,看不出任何惊心动魄或平静如水的东西,只是一味地沉浸在他自己制造出的烟雾之中。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成为一次罕见又严肃的行为。饭前我妈将窗户全部打开,阳光一块一块地贴在地板和墙壁上,显得十分粘稠,那些结满灰尘的桌子板凳早被擦拭一新,发出幽暗高深的光亮。

我妈只说了一句以后少抽点烟吧,午饭就开始了。当天我爸居然很听话地不再吸烟。每一个人都在逃避似的不停扒着碗里的饭菜,说话成为多余。我妈不停地将好吃的菜夹进我哥和我的碗里。我的眼睛潮湿得就要滴水,这种感觉同样陌生而又希奇。我乘机回看了我爸一眼,他吃得很庄重,像是在宴会某个重要的客人,而惟独不是在同自己的孩子老婆一起吃饭。整顿饭他们再也没有谈及过去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仿佛一切都不值一提。

饭后依旧是我妈钻进伙房洗涮,我爸打着饱嗝继续抽烟,不知为什么刚一点着他就用手掐灭了。他打开桌上的收音机,刘兰芳正在滔滔不绝播讲评书。他就坐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听着,并不时发出某种赞赏的笑声。我哥已经躺在床上开始翻阅方兵送给他的书报,这是他一段时间以来的必修课。我百无聊赖地在院子里转来转去,过于强烈的阳光使我一阵阵晕眩,伙房里传出的碗碟相互碰撞的声音亲切而又温暖,家里荡漾着让人想大哭一场的气息,但有时我又觉得它们似乎很遥远。

泪水终于在艳阳高照之下悄悄地滑下来,我不想去擦,任由它们纵横交错,那种温暖的流泪使我再次沉陷在某种迷茫当中。这个夏天的中午,我被一种来自母性所制造的家庭气息缓缓地裹挟着,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悸动与抚慰。

方兵出最新一期宣传栏的时候,我哥已经可以在厂里走来走去,他脑袋上的那圈纱布已经拆去了,但他的脸上依旧保留着一种大病初愈的虚弱神色。

方兵修长的身体站在高高的梯凳上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情形后来给我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并使我在很长时间里产生连续不断的美好憧憬。这憧憬使我模糊地看到未来的某一天的罗杨也会以一个美好的职业女性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当然,方兵的出现对我和对我哥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

那天上午,当我路过门口那块板报栏的时候,我看见方兵正站在那条梯凳上,阳光下她的身体向上拉长,细长的手臂尽量向黑板上方伸展,捏在手里的排笔正在用橘红色的广告色书写着规范的美术字。她下身穿一条浅灰色的及膝制服裙,臀部很招摇地凸现出来,由于脚尖踮起来,这使得她的两条小腿非常舒展挺拔,腿部肌肉和脚踝处的弧线丰满而又圆润。而上身的短袖的确良衬衣正好束在腰间,从身后看胸罩的背带若隐若现,短发蓬松而又精致,整个背影充满青春光泽。我得承认一个事实,有关方兵身体上所充分绽露出的女孩气息,许多年来几乎占据了我的个人的审美情趣空间,这跟爱没有关系,但它无时无刻深深影响着我对一个女孩的美的判断。有些时候我甚至暗自希望她和罗杨能合二为一。

这时,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些不很连贯的脚步声。我当时深深地为方兵工作时所表现出的不俗和美感感到惊讶。事实上,我对她一无所知,我只知道她是厂工会宣传科的人,和我爸同在一个单位,她上班的时间不会太久。当她同那些人一并来家中看望我哥的时候,我才开始注意到她的,而且,我能真切地感受到我哥在见到方兵后眼神中所流露出的东西,同他以前与别的女孩在一起的感觉完全不同。我哥虚弱的目光中有种闪闪跳跃的光芒,以前他在林秀秀面前从来没有表现出这样的激情与渴望,相反的是他对待林秀秀的态度从来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换句话说他从来没有真正在乎过那个女孩对他的情感。我知道,我不应该总拿林秀秀反复做对照,特别是对于一个已远离我们生活的人,对她我应该保持必要的沉默。但是,我想说明的就是发生在我哥身上的变化。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想他这次一定是喜欢上她了。

我转身时我哥正朝这边走来。就在我要离开时,我听见身后的发出的一声轻微的惊叫,我清楚地听到某个物品从很高处落在水泥地面上。我故意装作没听见并扭头走开,其实,在我听到那个叫声后我很想转过身去,但我已经看见我哥走过来了,他走得很慢,脚步迈得很稳健,而且,他的双手背在身后,这一点,他的确是很像我爸的。

我朝相反的方向走去,但我已经听见身后方兵的声音,因为我哥恰好走到她跟前。

她说,喂,帮我一下忙。

她已经转过身背向板报,并且用一根沾染颜料的花手指指着地上的那根躺着的排笔。

当我哥应允着上前为她捡起那只笔的时候,我感到非常羡慕,那种感觉十分难以说清。我哥捡起笔后在方兵事先预备好的一盆清水里拿手撩着水将它洗干净,然后才很恭敬地把笔还给对方。我哥不失时机地夸赞她字写得很漂亮,而且他还告诉她他正在读她送给他的那些书报。

方兵不无关心地问,你的伤好了吗?

我哥冲对方点点头,这得感谢你拿给我的那些书,要不然我的伤不会这么快叫好了!

我躲在一边,他们交谈的声音并不大,事实上他们只说了几句不关痛痒的客套话。方兵面对着站在她下面的人时,我正好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她的正面。白衬衣里她的一对胸脯在阳光下显现出与众不同的优美曲线,系在腰际的衣襟和裙子之间自然地形成一圈窄小的过渡地带。她的身体因此生机勃勃,而罗杨在这方面依旧只是以一个中学生的模样呈现在我面前的,她的身体过多表现出的是孱弱和娇小,没有太过成熟的韵味。而且,我跟罗杨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的接触从来没有涉及到那些敏感的部位,至今我对她的身体依旧保留着相当朦胧的印象。

方兵却不一样,尤其是,当我发现她的胸脯在衣服里颤颤欲动时,我感到嗓子眼里一阵发紧,有一股很奇怪的热量倏地钻进身体里。我看见自己的影子在阴暗处颤动起来。我感到一阵惶恐,我发现自己对方兵的感觉渐渐变得不再单纯,我甚至有了某种深深的罪恶感,而且,生理上突然萌生的悸动使我产生了一股与他人抗衡的力量——那里面包含着原始的侵犯和掠劫,或者类似中世纪欧洲贵族之间的为情决斗。

准确地说,我的那种奇特甚至于古怪的想法完全是针对我哥而来的。很久以来,特别是林秀秀死后,我总是提醒自己像我哥这样的家伙并不配得到任何一个女孩的青睐。

此刻,我的妒意油然而生。

当我哥确定了自己新的爱情目标并成天忙于追逐女孩方兵的时候,我跟罗杨正好可以保持着非常平静的关系,这个假期我们毕业班的同学有许多事情要做,因为等新的学期开始时,我们一班同学将要分道扬镳,有人继续升到别的学校读完高中再考大学,有的将离开这座城镇到外地上中专或技工学校,或者,还有人从此再也不用上学而是回家待业。我报考的是中专,理由有两方面,我真的不想在这个地方继续待下去了,我必须要对我过去的生活有所摆脱,另一方面来自家庭,我爸希望我能选择一条捷径,至于将来的事情完全取决于我的努力。

我一直不是一个合群的人,中考一结束我就基本上脱离了学校和人群,我甚至在想即使考不上学,我也不想再让自己坐在该死的子弟学校里了,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下辈子一定不在这样的地方生活。

黄河从我们这个城镇的西北方向蜿蜒流过,荒僻的河滩上生长着矮短的红柳树和大片大片的芦苇,河边的浅水处卵石斑驳地躺在上面。我一直想约罗杨到黄河边去坐坐,那里距离小镇不远,骑自行车十来分钟就可以到达了。更小一些的时候,我和四孬夏天经常徒步到这里玩水,偶尔还能在芦苇丛中摸到几枚野鸭子蛋,然后用泥巴将它们挨个糊了,在地上燃一把干芦柴,把糊好的鸭子蛋放在火堆里烤,过一会儿便可吃了,味道十分香美。

这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约罗杨来到这荒无一人的地方,那时正值傍晚时分,铁锈一般的红色在天边静静地浮动,水面上荡漾着均匀的金色波纹,鸟儿在芦苇丛中窃窃私语。我和她并排坐在岸边的沙滩上,沙子在身下暖哄哄的,靠近脚边的地方一层层微浅的水波上下动荡着。我们都脱了鞋,赤脚静坐,眼看着天边的赤红色消失殆尽。

罗杨很执着地用两只脚轮番踩踏着靠近水边的潮湿的沙滩,经脚踩过的沙面立刻晃动起来,从下面浸渗出大量的水,沙面在她的脚下仿佛是一面古铜色的镜子,而且,愈来愈大,那面镜子逐渐向周围扩散,上面有罗杨和我的影子,虽然模糊却显得异常古典。

之后,晚霞将要消失,水流的声音清脆悦耳。我和罗杨顺着一条崎岖的沙石小道向河边的防护林深处走去。我们彼此手拉着手,赤脚在沙石上摩擦出很嘈杂的声音。在这样阒无声息人迹罕至的地方,哪怕任何一点动静都显得多余。我们只是毫无目标地缓缓潜行。正是日落风息的时刻,我们的行动或多或少惊扰了栖息在林中的鸟儿,它们在我们的脚步声中频频飞起,但并不飞走,只是在距离树林不远的上空来回盘旋,发出尖锐的叫声。

这时,我们透过树林可以看见闪烁不定的河面,金黄色的河水平静无痕地在我们面前展开,而我们终于到达了一个更为幽深的地方,这里似乎从来也没有什么人来过。我和罗杨彼此身体紧靠着,而我已经不再满足于两人的并排站立,我轻轻地扳过她的身体,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若有若无地抗拒着这种亲近。她甚至不再看我,有意将目光耷拉下来,神情若有所思。

我让自己的双手揽住了她的腰身,我感到她的浑身有了一种异样的变化,她只是由于如此紧距离的相对而感到不适。我的手臂环拢的空隙越来越小,最后,她拘束地将自己的两只手放在我们之间。当我将她完完全全拥住的那一瞬间,我清楚地听到一声微妙的惊慌的叫喊。

我们回去吧。

她的呼吸急促起来。

我说好。

但是,我们都站立不动,她的额头紧贴在我身上,她的柔弱与娇小使我想入非非。我的脑子里仿佛又出现了那个站在梯凳上的透射女人韵味的身体。那种亦真亦幻的图象使我忽然变得手忙脚乱。我的那种近乎疯狂的欲念和行为脱离了我的实际年龄。

我大概用了一个十分野蛮的动作很粗鲁地吻住了她。我的强烈的有些病态的行为一定激怒了她,但她在我的猛烈地无法遏止的亲吻中几乎同时丧失了挣扎的欲望。

她的嘴唇湿热颤动丰饶而又绵甜不决。我让自己的嘴唇长时间跟她的粘在一起,我们似乎再也不能分开。令人深感惶恐的是,当我和她的身体接触到的时候,我的那里竟然坚硬如铁。这种坚硬与我们的亲吻显得格格不入甚至大煞风景。我暗自恼羞着但根本不能让自己停止。我忐忑地以那种可耻的坚硬顶向她的柔软的腹部。她的腰腹只是无处躲藏地扭动着。她的嘴始终紧紧地闭着,她的眼睛也紧紧闭着,她的面部表情痛苦而又绝望,但这痛苦和绝望中又无时无刻透露出一股浓稠的哀婉之美。正是这种浓稠的哀婉激活了我。我们的身体在她的近乎压迫的扭动中紧贴在一起并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如同一对可怜的哑巴。

那一刻,我的手不再是我的手,我的大脑不再是我的大脑,我的身体不再是我的身体,我的心脏已不在自己的身体里跳动。我的手更加狂妄地钻进她的衬衣里面,但我一时又不得窍,那只很小的胸罩客观上阻挡着我单刀直入的渴望。在踌躇之间,我的耳畔传来了河水一次次吻上岸的声音。我在水声里仿佛又看到了那些梦中常出现的大片黑色,此刻,它们正给我注入汹涌澎湃的激情,使我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

她的身体已毫无反抗能力,或者说由于无力的反抗而使得她出现了某种近似于痉挛的生硬和颤栗。我太笨了,我相信我那时的动作一定愚蠢至极。后来,在我感到万分绝望的时候,那只胸罩竟然自动开启了,我的手仿佛是在极度的黑暗中触摸到一线光明。那光明来得太突然了,我只能争分夺秒。我的手指如同掬住了两只活泼而又慌张的蝌蚪,它们比我梦中的蝌蚪还要光洁细腻。它们在我的手指间颤栗,激昂,游动,仿若随时会从她的胸口处飞弹出去。我想更清晰地看看那双娇小玲珑的蝌蚪,我的脸已经贴近了它们,我感到那里滚烫如火,似乎能让我燃烧起来。在这种陶醉的痴迷中,我依稀闻到一股淡淡的母乳的芳香,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需要与惯熟。

当我的双手抚在她尚未完全饱满起来的温暖的胸脯上时,我变得那么自信和果敢,我的心中不再有一丝的恐惧和焦虑,我的眼前看不到黑暗(那些大片大片的黑色已经从梦中悄然消失),只有光明从她微闭的双眸和嘴唇间流淌出来。

但是,那种梦幻霎时破灭,她猛地睁开眼睛,她的瞳孔中透射着委屈与惊厥。她像对待一个无赖那样推开我并用自己的手臂紧紧地保护住身体。美丽的蝌蚪不见了。它们隐匿在黑暗中。与此同时,我强烈地感觉到来自她躯体内的颤栗。我看到她泪眼婆娑地站在我眼前,任凭我做什么她都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呜咽声中。而我对她突来的悲伤与战栗毫无计策。

我的那里顷刻间消沉下去,那种坚硬的感觉不复存在。我觉得自己的内里突然空茫起来。那种原始的冲动和焦虑突然被束之高阁,我成了一只空空的壳,随时会从地上飘了起来。我不知道该对她做些什么。我惟有将她轻轻地拥在怀中任凭她嘤嘤的哭声埋葬我所有的冲动和慌张。

如果不是她的泪水最终将天幕的那抹夕阳湮没,我可能根本无法从梦境中苏醒。如果不是觉得她的泪水那么咸涩淋漓,我可能会认为从那一时刻起我的生活不再是一场梦,不再是一次转瞬即逝的青春做伴,甚至不再是聚散离合的一次短暂悲欢。

……然而,夏日河边的美好时光瞬息万变,霞光在林中悄然落尽,此刻,树林,沙滩,天空,以及汩汩流淌的河水完全融为一脉一色,天和地之间似乎没有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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