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340100000104

第104章 程序类法律常识(4)

1.关于是否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关于宣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均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

2.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包括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的合同纠纷案件,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类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可以指定本省、自治区内开放城市或者设有专利管理机关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审理其辖区内的上列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

哪些案件由海事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确定海事法院受理我国法人、公民之间,我国法人、公民与外国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法人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下列案件: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包括:(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碰撞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筑物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水下敷设的设施损害赔偿案件;(4)船舶排放、泄漏有害物质或者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的损害赔偿案件;(5)海上或者港口建设、作业以及拆船造成水域、港口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赔偿案件;(6)船舶航行、作业损坏渔网、其他捕鱼设施和水产养殖的损害赔偿案件;(7)航道中的沉船、废弃物、海上作业设施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案件;(8)海上运输或者海上、通海水域、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9)非法留置船舶和船载货物案件;(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2.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包括:(1)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水上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3)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4)以船舶作抵押或者以船舶营运收入作抵押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5)租船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海船的光船租赁、定期租船、航次租船合同,沿海、内河运输船舶的租赁、承包合同纠纷案件;(6)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案件;(7)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8)供应船舶营运或者日常所需物品等合同纠纷案件;(9)海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0)海上救助、打捞合同纠纷案件;(11)拖航合同纠纷案件;(12)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海运货物保险、船舶保险、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人身保险等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3)海上运输联营合同纠纷案件;(14)其他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3.其他海事海商案件。包括:(1)海运、海上作业(含捕捞作业)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2)港口作业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在港区内进行测量、勘探、建港、疏浚、爆破、打捞、救助、拖带、水上水下施工、港口装卸(装卸、驳运、保管)和理货作业等纠纷案件;(3)共同海损纠纷案件;(4)装卸设备、属具、集装箱灭失赔偿纠纷案件;(5)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对大陆架的开发和利用,海岸带的开发和利用,海洋渔业和水产品的养殖的开发和利用,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水下工程、海洋科学考察等纠纷案件;(6)船舶共有人之间的船舶经营、收益、分配纠纷案件;(7)船舶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或者海事优先请求权的纠纷案件;(8)认定船舶及其他海上无主财产的案件;(9)涉及海洋、内河主管机关的行政案件;(10)海运欺诈案件;(11)法律规定由海事人民法院受理的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案件。

4.海事执行案件。包括:(1)内河主管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2)海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3)申请执行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公证机关确认的债权文书的案件;(4)依据1958年在纽约通过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申请我国海事法院承认、执行外国或者地区的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案件;(5)依照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协助执行外国法院裁决的案件。

5.海事请求保全案件。包括:(1)海事请求权人为保全其海事请求权,在诉讼前申请扣押船舶的案件;(2)海事请求权人依合同规定,在诉前申请扣押船载货物或者船用燃油的案件。

哪些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被告的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就被告”是民事案件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和实行专属管辖的案件,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以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以下情况确定管辖的原则:

1.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的,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满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劳动教养地或者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案件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下落不明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判决下落不明人失踪。

3.对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人提起的诉讼。

5.非军人对非文职的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另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7.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到庭,也便于判决的执行。鉴于合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履行过程中,由履行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判活动的进行。案件的种类不同,合同履行地点也不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以合同约定确定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原则上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可依照下列原则确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履行地。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人民法院吗?

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同时赋予了当事人对合同纠纷管辖人民法院的选择权。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解决合同争议的人民法院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在口头合同中选择管辖人民法院的无效。

2.应当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选择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了解决合同纠纷的管辖人民法院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管辖人民法院。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引起的纠纷。保险标的物,指投保人投保保险的财产,比如某建筑物、某运输工具等。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运输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运输合同纠纷,指在订立、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运输始发地,指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出发地。运输目的地,指根据运输合同约定的旅客、货物最终到达地。

同类推荐
  • 房产保卫战: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案例评析

    房产保卫战: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案例评析

    本书以案例为线索,研究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问题,例如:恋爱期间双方出资购房,恋爱不成房产如何分割;婚姻破裂时房产如何分割;老人去世后遗留的房产,继承人之间如何分割等。书中不仅有真实发生的诉讼案例,更有合乎情理的律师剖析、切实可信的法院判决、防患未然的律师提醒和权威详尽的法条链接,是广大读者在购置房产、处理家事纠纷、提起房产分割诉讼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的必备读物。
  •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执行难是在经济体制转型中产生的一种必然现象,理性而客观地认识执行难,是解决执行难的前提。民事执行制度是执行程序正常运行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保障,建立完善的执行制度,可促使执行功能的发挥,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本书共分六章,分别对解决民事执行难、民事执行权、民事执行机关、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再执行凭证制度以及民事执行竞合等进行了探讨研究,为民事立法提供建议,对坚持依法治国、促进改革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可操作性,可供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参考阅读。
  • 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本书精选了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节目播出的,由王洋律师主讲的二十个案例。这二十个案例以家庭为主线,分成四个篇章:第一篇、《宝贝别哭》,讲述了,当夫妻关系出现裂痕,孩子的身心遭受重创,该如何救赎?第二篇、《当爱已不再》,讲述了,当海誓山盟灰飞烟灭,该如何面对已经死亡的婚姻?第三篇、《钱与情的博弈》,讲述了,当物欲战胜了情感与责任,该如何从金钱与情感的纠结中突围?第四篇、《越界的恶果》,讲述了,当旧爱被新欢所替代,该如何避免出轨的恶果?
  • 劳动关系管理焦点实务百问百答

    劳动关系管理焦点实务百问百答

    本书根据作者的亲身实践,以及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的案例,从中提取了100个相对独立的问题,来阐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很有代表性,重点突出,可谓针对性强;与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工作联系很紧密,可谓实用性强;涵盖了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全过程,内容比较系统,可谓整体性强。
  • 劳而无忧:劳动权益政策法规解读

    劳而无忧:劳动权益政策法规解读

    本书不仅提供观察和研究大众传播媒介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提供一种新的思考模式,并且培养学生积极、正确使用媒介,普遍提高大学生对于大众媒介和文化关系认知的水平。
热门推荐
  • 刺霄

    刺霄

    一枚来自浮骨中的异宝“紫牌”!紫牌是“修炼加速器”、紫牌是“寻宝鼠”、紫牌是“逆天防御罩”、紫牌是……当代神算子,高深莫测的道:“楚平,其人狡诈如狐、狠辣如狼,心性如蛇。偏偏无法推算,怪哉,奇哉!”灵兽一族献出至宝,诚恳的道:“楚平,这些宝物都属于你,而且灵兽一族,可供你驱使百年,灵兽一族是你最忠实的朋友……”海域圣岛的少岛主,哀求的道:“别走!这是最后一次,真的是最后一次…”即将化形的美人鱼,自海面漫舞,含情脉脉的道:“楚平……”海外第一美女,望着万丈雕像,这样说:“……”白狐天尊,这样说:“……”满脸邪笑的楚平,他挥手弹了弹衣袖,认真的道:“紫牌在手,啥玩意儿都有……”
  • 神偷狼后,妖孽夫君太腹黑

    神偷狼后,妖孽夫君太腹黑

    她是被后妈踹入钱塘江中活活溺死的神偷木宁夕。穿越后,她命运多舛的和亲公主木宁夕。魂穿成功,她决心只为自己活。窃下这乱糟糟的江山,守护一方安宁,做个霸气外露的女王。可惜,她的命运里有一位活冤家。那个顶着一张冻死人不偿命的酷脸,一双随时都要吃掉她的冷眸,还有一个欠扁的身份——她的夫君。小母虎化身软绵羊,嗷嗷的谄媚、卖乖、讨好。最终,红颜一怒为江山,“司徒天逍,你个混蛋,敢背着老娘征讨天下,妄想做天下的主子?司徒天逍冷媚一笑,“乖乖婆娘,你说过‘我的便是你的’,为夫只是先收下你那一半的江山罢了。”【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重生之娱乐大亨

    重生之娱乐大亨

    这是一个重生者的故事,重建一个IT王国。那年,杰西卡·阿尔巴刚刚出道,刘亦菲还很青涩,林志玲流光四射,李银美纯洁动人……
  • 婚丧喜庆指南(中国民间文化丛书)

    婚丧喜庆指南(中国民间文化丛书)

    本书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的新旧习俗对比来介绍中国的婚丧喜庆文化:结婚、丧葬、寿诞、节日。
  • 抢婚总裁V587

    抢婚总裁V587

    一场宿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衣衫不整,躺在凌乱的酒店的客房中。哭……貌似没有任何用处。脑子里一片空白,思维陷入混乱中。“在想什么?!”他问。她脸色惨白,惊恐无度的表情令大爷分外不满。他用那修长白皙的手指捏住了她的下巴,迎上了她满是怨恨的眸子,“怎么,你后悔了。”
  • 重生之妖妃祸国

    重生之妖妃祸国

    她为他媚帝祸国,换来的却是他对她的赶尽杀绝!万般绝望之下她自焚身亡,却意外重生七年前!上天既然给她重活一世的机会,那她就定然不会辜负了上天的这份恩情,虐妒妇,斗恶人,踩渣男,绝不手软!帝王的一颗真心为她倾倒,她一夜白头,帝王为她天涯海角奔走,踏遍万水千山,两颗心相互依偎,她收获了这世间最美好的爱情!【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太古卷轴

    太古卷轴

    金戈铁马,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只为登上巅峰君临天下千种风情,万般温柔,刻骨销魂,只求片刻温存伴君左右英雄血,美人泪,乱世纵横,试看天下谁与争锋
  • 新冰河世纪

    新冰河世纪

    正处于网游之中的李谦因为末世之战的突然爆发而丧生,却因此融合了网游《幻世》的所有基本数据信息,以他初入幻世时的角色人物重生在了后世的地球。而现在的地球已经和他原来生活的21世纪有了很大的区别,人类进化出了各种分支,动植物也进化出了各种能力和形态,而且,此时的人类再次成为了自然界食物链的一级,并且处于劣势的地位,失去了地球的统治者身份。最重要的是,此时的地球竟然处于新的冰河世纪。一身“虎纹比基尼”新手装的李谦重生了,手握一根粗木棒,开始了他新冰河世纪的挣扎求生的道路....................................修罗出品,必定完本。放心收藏,敬请支持。票票点击,鲜花打赏。多少心意,万分感谢!
  • 镇委书记

    镇委书记

    本书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细致入微地描写了一个基层干部——镇委书记的历练作为,基间的酸甜苦辣,诸味杂陈,体现了主人公报效热土的赤子情怀,无疑也是社会底层生存状态的最真实写照……本书作者学理科出身,属圈外高手,笔法怪异,文风老辣,作品当属上乘之作。
  • 倾国王妃没有宠

    倾国王妃没有宠

    新婚当晚,她不在房内,王爷微怒,将她禁足,一禁便是半年。半年之后,皇上召见彻底打破她的安逸,他孤傲,绝情,亦有情。她无畏,无情,却冰冷。(大家有什么不懂可以去看作品相关里的前世今生篇,疑问要留言,呼哈。)他看她眼神越来越强烈。她看他,冰冷悄然散去。阴谋降临,一次报复与权利的争夺,渐渐绽放,成熟,国将易主。他绝望心死,蓦然入狱,留给她一纸休书,她蹙眉不理,“我是你的妃,等我救你。”她看着他,勾起了唇,一脸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