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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婚姻继承法律常识(1)

什么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

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事实婚姻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也会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与合法的正式婚姻没有任何区别。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才会被认定为构成事实婚姻。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同居的,那么只能算是普通的未婚同居关系。

结婚需要哪些条件

结婚的一般条件是:

一、男女双方自愿;

二、达到法定婚龄,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

1.男子年满二十二周岁;

2.女子年满于二十周岁;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少数民族的法定结婚年龄标准。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

四、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下列情况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而已经登记结婚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指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具体是什么病,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一般是指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之规定推定可知,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因此,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对于双方的身体情况,应进行必要的了解,不能马虎。

哪些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1.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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