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海深【30】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国对环境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有些国家却利用这种“重视”,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对来自国外的产品进行限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环境壁垒”。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贸易大国,一方面我国正在遭受着这种新型贸易壁垒的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尚未掌握如何有效地运用这种新型贸易壁垒来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外贸利益。因此,正确理解世贸组织对环境壁垒的法律约束,同时通过在国内采取适当的政策、法律,以此既适应环境保护方面的需求也可以保证我国的相关出口数量比较大且为“重灾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环境壁垒;市场准入;绿色税收
一、一些环境壁垒的实例
人民网2009年5月14日转载了《中山日报》一篇题为《家具出口再遇“环境壁垒”企业技术亟待改革》的文章,内容为最近美国公布了《建议法案——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明确提出了中国输美的所有木制品,都必须经熏蒸或热处理、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贴可溯源标志等,该法案一旦实施,将给企业增加额外费用压力,对我国的家具出口商将带来很大影响。其实早在2009年4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就报道了关于欧盟一项旨在严格控制欧盟市场所售木材和木制品的立法提案获得多票通过,这意味着欧盟打击非法木材立法进程进入倒计时,同时也将进一步导致中国木制品出口可能遭遇到“环境壁垒”。两则消息引起了笔者的思考,对该问题进行追踪,发现近些年来,我国很多行业遭受了“环境壁垒”的侵害。如我国出口日本的大米,日方规定的检验项目多达56个;出口至德国的蜂蜜曾经因为不能满足进口方的特殊卫生要求使输往德国的3万多吨蜂蜜不得不停止出运而一度退出欧洲市场;出口至美国的陶瓷产品(稻草包装)因与美国植物检疫措施有违而被勒令销毁;甚至因我国一家生产厂某一规格的蘑菇罐头有不符合检疫的嫌疑,而使我国几百家生产厂出口至美国的所有蘑菇罐头全部遭卡关、连已在美市场上销售的也全部被撤下来,其损失是巨大的。诸如此类,在过去的对外贸易中,我国有不少农产品和食品因不符合发达国家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措施而遭拒收或卡关甚至退关或销毁,造成贸易障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在当今的农产品、食品贸易中,发达国家采取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措施,是他们构筑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这些新形成的欧洲统一的检疫标准均高于各成员国家原来的水平,这就给发展中国家设置了更高、更多的贸易障碍,其受害情况是显而易见的。
二、简短的评论
社会发展到今天,国际经济迅速发展,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但是经济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既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其中贸易与环境的碰撞就是其中之一。一方面,国际贸易的发展使全球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但同时也带来了生态环境的破坏,这其中发展中国家受害更为严重,所以我们在制定国际贸易政策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另一方面,保护环境的政策也需要与国际贸易政策相配合。为了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国际贸易繁荣发展,采取适当的国际贸易限制手段是必要的,但如果以保护环境为借口过分限制自由贸易,将阻碍世界经济的发展,对可持续发展也是不利的。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环保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而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冲击下,环境保护有时不免力不从心。因此,如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使其协调有序,直接关系到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环境保护和自由贸易都是人们追求的目标,如何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政府和企业家的重视。
三、关于环境壁垒
(一)环境壁垒
环境壁垒,指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对外国产品进行限制的手段和措施,【31】从而对自由贸易形成障碍的一种非关税贸易保护措施。从环境壁垒的定义和对国际贸易的实践的参考我们可以分析环境壁垒具有以下特点。
(二)环境壁垒的特点
1.名义上的合理性
绿色贸易的实施是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借口的。因此,从表面上看,它是符合人类发展趋势的,符合人类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标的。随着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消费者对于影响健康、污染环境的产品非常敏感,对环保产品的需求也在与日俱增,但是某些发达国家正是抓住了这种心理,而对我国的某些产品进行抵制,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32】
2.保护内容的广泛性
凡是与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都是环境壁垒所要保护的对象。一方面环境壁垒本身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不断调整和补充,出现了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绿色贸易措施,涉及包括环境保护、人类健康、生物多样性、动植物安全等多个领域;另一方面,近年来,它不仅对产品本身提出绿色环保要求,还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料投入、生产方式、包装材料、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甚至工厂的厂房、后勤设施、操作人员医疗卫生条件等整个周期的各个环节提出了绿色环保的要求。
3.对发展中国家具有歧视性
产品要达到环保标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即对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都包括较多的技术性成分。而发展中国家在环保方面起步晚,环保技术相对落后,对产品的要求相对宽松。而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绝大部分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产品的,实质上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是一种新国际经济秩序下的“绿色歧视”。
四、中国应对环境壁垒的现状
本文的第一部分已经对中国的环境壁垒现状作了一些说明,环境壁垒对我国经济贸易发展的损害可窥见一斑。那么我国的应对措施又如何呢?情况不容乐观。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环保法规与标准尤其是与经贸有关的尚不健全,目前可以构成环境壁垒的法律类型主要有:外贸类,如已修改完成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环境保护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自然资源保护类,包括《煤炭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等。此外,也制定了一些环境保护标准。但是在环境壁垒方面尚未形成体系,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协调发展的步伐。特别是近年来,由于乱上项目,盲目开发,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质量。同时,我国外贸行业还存在环保意识淡薄、外贸发展战略存在严重缺陷、政策不完善、环保投入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危及对外经济贸易及整个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国入世后意味着我国经济将转入国际经济一体化轨道,入世之前,关税、数量限制等是影响我国农业产品出口的主要壁垒,而入世后严格的技术标准,复杂的质量认证,以及名目繁多的包装、标志和卫生及环保等要求构成了新的贸易壁垒,这种壁垒更隐蔽,更难对付。2006年以来出口商品受到环境壁垒的影响呈上升趋势。环境壁垒成为世界各国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尤其我国是农产品出口大国,而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所遭遇的环境壁垒案例逐渐增多,给我国外贸经济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五、环境壁垒对我国的影响
(一)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
绿色关税是发达国家保护环境、限制进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它指一些国家以保护环境和维护人类健康为由,对某些影响生态环境的他国进口产品课征进口附加税,即除征收一般正常关税外加征额外的环境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所谓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是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33】《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十六条规定,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承诺义务的计划表中确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在国际贸易方面两国政府间为了相互开放市场而对各种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措施,其中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准许放宽的程度的承诺。目前在国际贸易当中经常出现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例如:如丹麦早在1977年就开始实行能源税,并经过不懈的努力,使能源税得以日趋完善为现在的绿色税;在1986年,趁石油价格下调之机,大幅度提高了能源税,1992年又征收了能源附加税。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规定,所有在美国出售的鱼类都须来自经美方证明未受污染的水域等。环境保护目前是一个大趋势,将环境保护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日益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认同,因此任何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平衡、浪费自然资源的行为都将遭受国际社会的谴责,这就为发达国家通过绿色关税、市场准入等手段实施“环境壁垒”披上了合法的外衣。【34】
(二)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
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在消费领域掀起了一股保护环境的新浪潮,在国际市场上出现了新宠儿——绿色产品,并逐渐成为消费热点。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首先会选用那些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会或较少污染环境的产品,自发地抵制那些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产品,这已成为贸易与环境领域的一个新的趋向。由于我国环境基础设施落后,环保产业不发达,社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环保技术普及率低,再加上许多企业本身缺乏经验和技术人员,要获得相应技术使出口产品达到相关国家的进口要求,取得绿色认证或标志,必将导致产品成本大幅增加,削弱出口产品的竞争力。这不仅使我国产品在欧洲市场受挫,在亚洲市场和美洲市场也受到沉重打击。
(三)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随着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许多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名限制国际贸易,近些年这方面的摩擦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结果对双方都不利。例如:甲国以乙国所生产的蔬菜农药、化肥含量超标为借口,增收环境附加费或者不允许该国的农产品进入本国。乙国会采取一定的回应措施,如对甲国的产品给予同样待遇。这严重影响了两国的外交关系。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一种极其有利的和平发展环境中,良好的国际关系对中国的经济、政治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而目前中国出口的产品在欧洲市场受限制的情况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关系。
六、针对环境壁垒我国的对策与战略思考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自身建设
目前,一场席卷全球的“绿色革命”正汹涌而来,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置身之外,随着人类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进一步深化,这场革命只能愈演愈烈。如何面对已经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我们不能过于极端地认为,我国产品因有害物质超标而被对方国家拒绝入境之类的事件,是对方故意设置环境壁垒。相反,应当及时转变观念,重新审视国际贸易与环保的关系,制定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加速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当然,我们也反对那些为阻止我国的国际贸易的恶意环境壁垒。在发展国际贸易的同时注重自身的建设与完善,注重与其他国家协调合作,引进、借鉴先进国家的环保技术。同时,大力鼓励国内企业加强环保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二)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顺应时代潮流,发展环保产业
目前,很多国家都在鼓励发展环保产业,但其发展速度依然非常慢,主要原因在于,环保产业投资大、技术含量高且资金回收慢。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国家应重点扶持环保产业,一方面要做到生产上要注重环保产品的设计与开发,销售上,要树立良好的绿色产业形象,满足广大消费者目前的消费需要,争取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加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做到收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资源。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开发环保产品,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三)加强南南合作,推动制定合理的贸易与环境新规则
我国加入WTO,对我国的国际贸易提出了新的挑战,虽然WTO制定了一些保护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发展力量还不够强大,国际上由于长期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存在,我们还很难处于一种有利的地位。因此,我国应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联系,加强在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国际合作,努力寻求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应有的待遇。我国要通过对环境和贸易方面的谈判推进WTO建立一种对发展中国家公平、合理的国际环境贸易新秩序的进程,为建立一个公开、无歧视和公正的多边贸易体制而努力,并通过多边贸易体制使贸易与环境两个领域的各项政策能够相互协调。
(四)完善国内环境与贸易立法
在应对环境壁垒的相关法律方面,我国虽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但是尚未形成完整的环保与贸易法律体系,并且由于其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可操作性差,很多法律难以应用到实际的国际贸易当中。因此,今后应逐步完善各项环保法规,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要强化政府的环境管理职能,对贸易中违反环境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发挥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的示范作用,加强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绿色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绿色产品成为对外贸易的拳头产品。【35】
(五)采取适当的贸易措施,合理构筑我国的环境壁垒
我们应该看到,发达国家在设置环境壁垒的同时,正将污染严重产业和产品转移到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俗称“洋垃圾”),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因此,我国必须提高警惕,对进口产品加强检验、检测和审查,坚决杜绝“洋垃圾”流入我国市场,以保证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另外,目前我国对进口产品的环保要求过低也是造成发达国家的“洋垃圾”流入我国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要按照WTO的相关规定合理构筑我国的环境壁垒。一方面,应当借鉴当今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通过完善立法,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长远发展要求的各种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另一方面,在以环境壁垒措施严格控制外来污染进入的同时,对内也必须建立起系统的市场准入和行业准入绿色检测保障机制,以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的绿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