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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八十天环游地球:百事通在印度的倒霉事

众所周知,印度的地形像个倒三角形,顶朝南,底朝北。面积一百四十万平方英里,共有一亿八千万人口,但分布非常不均。在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里,英国政府实际上只能控制一部分。它在加尔各答设有全印总督,在马德拉斯、孟买和孟加拉设有地方总督,在亚格拉还有一个代理总督。

然而,真正意义上的英属印度,面积只有七十万平方英里,人口为一亿到一亿一千万。由此看来,还有很大一部分地区不在英国女王权力管辖之下。实际上,印度有一些在自己领地上凶狠可怕的贵族,他们拥有绝对统治权。

1756年,英国在现今的德里建立了它在印度的第一个殖民机构,到印度士兵大起义的那一年,著名的东印度公司曾经专横一时,逐步吞并了很多省,名义上是用分期付款的地价券购买贵族的领地,实际上这些地价券很少兑现,甚至根本就不兑现。当时东印度公司具有任命全印总督和总督府文武官员的权力。现在东印度公司已经不存在了,英属印度也改为直属英皇管辖。

如今印度的面貌、风俗和种族争执每天都在改变。以前在印度旅行,只能依靠古老的办法,比如步行、骑马、坐双轮车或独轮车、坐轿子、用人驮、坐马车,等等。如今在恒河与印度河上,有快速轮船航行,又有一条横贯整个印度的大铁路,铁路沿线还有支线。从孟买到达加尔各答现在只需三天。

这条横贯印度的铁路线并非直线。若是直线,距离只有一千到一千一百英里,即使以中等速度行驶,不用三天就可以走完全程。但实际上全线长度却至少增加了三分之一,铁路路线向北绕了个大弯,经过半岛北部的安拉阿巴德。

概括地介绍一下大印度半岛铁路沿线的重点站。火车离开孟买岛穿过萨尔赛特岛,进入位于塔那前面的陆地,穿过西高止山脉,向东北直达布尔汉普尔,再穿过差不多可以算是独立的本德尔汗德土邦的领地,北上到安拉阿巴德;再向东进,在贝拿勒斯与恒河相遇,然后离开恒河不远,向东南下行,经过伯德万和法属殖民地尚德那戈尔,最后到达终点站加尔各答。

下午四点半,蒙古号上的旅客在孟买下船,而开往加尔各答的火车是晚上八点整出发。

福克先生向牌友们告别以后,就上了岸。他让百事通去买一些东西,并且再三叮嘱他务必在八点以前到达车站。他像一架天文钟的钟摆在数秒似的,每迈一步都很精确。他要去领事馆办理护照签证。

孟买风景美丽,但福克先生瞧都不想瞧上一眼。就算是宏伟的市政厅、漂亮的图书馆、城堡、船坞、棉花市场、百货商场、回教的清真寺、犹太教的教堂、亚美尼亚人的礼拜堂,以及在玛勒巴山上有两个多角宝塔的美丽的寺院,他都不屑一顾。他既不去观赏象山的名胜,也不去探访深藏在孟买湾东南的神秘地窖。即使是萨尔赛特岛上冈艾里石窟里巧夺天工的佛教建筑遗迹,他也懒得去看看。

好了!完事了。福克先生走出了领事馆,不慌不忙地走回车站。他打算在车站里吃晚饭。饭店老板特别向他推荐了当地特产炒兔肉,说这个菜的味道最美。

福克先生接受了他的推荐,要了一盘兔子肉,准备津津有味地品尝一番。虽然兔肉里加了很多香料,可是福克先生却吃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怪味。

福克叫来饭店老板。

“先生,这就是兔肉?”他盯着饭店老板问道。

“是啊,老爷。”这家伙厚着脸皮回答道,“灌木林里的兔子。”

“你们宰兔子的时候,听见它喵喵叫吗?”

“喵喵叫?我的老爷,这是兔子肉呀!我敢对您发誓……”

“别发誓啦!先生,”福克冷冷地说,“您还记得吗?猫在以明是印度的神圣动物,那时真是它们的黄金时代。”

“猫的黄金时代?”

“对旅客来说,也是黄金时代。”

福克先生说完这句话,就继续静静地吃饭。

在福克先生下船后不久,警探费克斯也下了船。他一下船就跑去找孟买警察局局长。他向局长说明了自己的身份、任务,介绍了目前他盯着的这个嫌疑犯的情况,然后又问局长是否接到了伦敦寄来的逮捕令。局长说他什么也没收到。实际上,在福克动身以后才发出的逮捕令,不会这么快就到孟买。

费克斯显得非常尴尬。他希望孟买警察局能给他签一张拘捕福克的逮捕令,局长拒绝了。因为只有首都警察局才有权签发逮捕令。这种严格遵守原则和法律的精神充分说明了当时英国人的一种风气:凡是涉及个人自由的问题,不允许有任何专断权。

费克斯不坚持自己的要求。他知道现在只能耐心等待逮捕令,因此他决定紧盯这个深不可测的家伙,尤其是停留在孟买期间。费克斯相信福克会留在孟买,百事通也是这样想的。因此,他有足够的时间等待伦敦寄来的逮捕令。

而百事通在离开蒙古号时,他主人向他交代事情时,他就完全明白了,这回到孟买又和到巴黎和苏伊士的时候一样,旅程不会就此结束,最近也要走到加尔各答,说不定还要去更远。他开始寻思:难道福克先生打赌是真有其事?难道自己就命中注定不能过安稳日子,而偏偏要去作这个八十天环绕地球的旅行?

百事通买好了几件衬衣、几双袜子,看看时候还早,就在孟买大街上闲逛。大街上熙熙攘攘,有不同国籍的欧洲人,戴尖帽的波斯人、用布带缠头的本雅斯人、戴方帽的信地人、穿长袍的亚美尼亚人、戴黑高帽的帕西人。原来这天正是帕西人(也叫盖伯人)的节日,这个民族是信奉拜火教民族的后裔,在印度人当中,他们技艺最精巧、文化最高明、头脑最聪明、作风最严肃。如今孟买当地的富商都出自这一民族。他们正在庆祝祭神节,举行游行和文娱活动,跳舞的姑娘都用金丝银线绣花的玫瑰色的纱丽披在身上,随着三弦琴和铜锣的节奏,舞得婀娜多姿、仪态万方。

百事通看到这种新奇的宗教仪式,惊奇万分,他瞪着圆眼,竖起耳朵,神情专注,甚至有点茫然。他的尊容就像人们可能想象出的那种最没见过世面的傻瓜。

不幸的是,百事通的好奇心差点儿打乱了他主人旅行的计划。

百事通一路上看完了这场帕西人的仪式表演,就向车站走去。可是当他看到玛勒巴山上那座美丽的寺院时,他忽然心血来潮,想进去参观一番。

但是他完全不知道两件事:首先,某些印度神庙明文规定禁止基督徒入内;其次,即便是信徒进庙,也必须先在门口把鞋子脱掉。这里说明一下:英国政府出于政策的需要,尊重并保护印度本土宗教,任何人对本地宗教稍微有一点亵渎,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百事通根本没想到会闯下大祸,他就像平常的游客一样走进了玛勒巴山的寺院里,正津津有味地欣赏金碧辉煌的寺庙装饰时就突然被人推倒在神殿里的石板地上了。三个僧侣怒气冲冲地扑了过来,扒下了他的鞋袜,对他报以老拳,并夹杂着一阵高声厉骂。

百事通仗着结实的身材,迅速翻过身来,左一拳,右一脚,打翻了两个僧侣,趁他们被长道袍绊住不能动弹的时候,他拔腿就跑,三脚两步冲出了庙门。转眼之间,已经摆脱了跟踪而来的第三个僧侣以及他后面还带着的一大帮人。

现在是七点五十五分了,火车马上就要开走,百事通光着头、赤着脚逃到车站,连刚才买的一包东西也在打架时丢了。

费克斯也在月台上。他暗中跟着福克来到车站,他知道了这个坏蛋就要离开孟买。他马上决定跟着去加尔各答,即使再远他也得盯着他。百事通没有看见费克斯,因为他藏在暗处;而费克斯却听见了百事通跟主人的谈话,他简单地叙述着自己的经历。

“我希望你不要再发生这种事了。”福克简单地说完,就走进了车厢。

这可怜的小伙子,光着双脚,狼狈不堪地一言不发地上了车。

费克斯刚要登上另一节车厢,忽然一个念头改变了他的主意,他决定不走了!

“不,我要留下,”他自言自语道,“既然他在印度境内违法……我就能抓人。”

随着一声惊人的汽笛声,火车在深沉的夜色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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