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接到了上任的文书,陆家上下是喜气洋洋,陆老夫人一咕噜从床上爬了起来,上下开始打点起来。尤其南云起回京之后,陆老夫人对荆芜的态度一下子好得不能再好了,简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恨不得吃饭还要吹吹气。
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荆芜将筷子放下,看着笑成一朵菊花的陆老夫人,“娘,你别这样,我都有些不习惯了。”
“你这孩子,咱们娘俩还说什么外话。”往荆芜碗里加了一筷子菜,陆老夫人温和地说,“你为陆家出了这么多力,娘谢谢你也是应该的。等到了京城里,你可还要多和瑞王府走动走动啊!”
荆芜用筷子拨了拨米饭,做出思索的样子,“京城里比不得咱们这里,相公刚刚上任,不会有人欺负吧?”
陆老夫人叹了口气,“我也是这么想的,算来算去,咱们的盘缠还是不太够,打点关系恐怕只少不多啊。”
咬了咬嘴唇,荆芜说,“娘,说句老实话,如果这次能够在京城里立下脚,那么赚回来的银子一定比现在多得多。有舍必有得,我们不如将家里的田产和铺子都卖了,您觉得呢?”
“这……”陆老夫人犹豫起来,迟疑不决。她上了年纪,更贪图安稳两字。这天武城是陆家最后的退路,要是将所有东西都卖了,万一出了什么事情,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荆芜点到为止,也不继续紧逼,“娘你考虑考虑吧,和大姐叔叔商量商量再决定好了。那我先回房了,娘你慢慢吃。”
回到了房间里,荆芜一下子倒在床上,觉得自己浑身都沉得不得了。特别是脑袋里,嗡嗡作响,吵得人心烦气躁。捏了捏眉心,荆芜一边放空脑袋,却又不自觉地想到了南云起,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与此同时,燕戬的队伍已经进入了京城的北门,浩浩荡荡地走进了天子脚下。一张写着“原”字的黑金大旗被旗兵扛起,鼓起了巨大的角度,看上去无比地威武。随着一群铠甲凛凛的步兵走过,跟在后面的就是两个打头的男子,骑着高马,慢慢前行。
这两个男子时而言笑晏晏,时而一甩长鞭,雄姿英发,让围观的百姓们都满是羡艳。左边年长些的,穿着一身熊皮大氅,额上却一点汗意都没有,五官像极了外族的样子,眉目深邃无比。而另一个年轻些的,一身赭色的劲装,头发简单地束起,将出色的样貌展露无遗。只见他棱角分明,神情浅淡,最是那一双鹰眼,似乎对上的一瞬间,就能够将人的魂都吸走一样。
这便是从天武城过来的燕戬和南云起,经过了数日的长途跋涉,总算是顺利地到达了京城里。走到了分岔路口,燕戬一拉缰绳,座下的马长吁一声,停了下来。
从怀里掏出了一支光滑的狼牙,燕戬扔到了南云起怀里,“大外甥,拿着它,以后我要是不在,凭着它可以去冲霄营里调动人马。”
南云起握着狼牙,轻声说,“舅舅,多谢你。”
光是听到冲霄营三个字,就足以说明燕戬是倾囊相助了。冲霄营,是皇宫御林军的后备营,所有大内侍卫都是从营中选出的。这里面的士兵不仅仅是武功出色,而且几乎个个都是出身不凡,来自尚武世家,日后前途绝对不可限量。
而燕戬在冲霄营里,就是一个不可打破的神话。十五入营,二十封将,如今刚刚三十岁,已经是功勋无数,赫赫有名了。燕戬在冲霄营的五年里,结识了无数至交好友,全都是可以出生入死的兄弟。如今将这作为凭证的狼牙交给了南云起,其实就是将燕戬的功名和声望压了出去,让自己成为了侄儿最大的筹码。
拍了拍南云起的肩膀,燕戬勾起唇角一笑,“姐姐在的时候,我没能照顾她,如今只剩下你一个亲人,就是要小舅舅的命,小舅舅也绝无二话!”
爽快地捶了捶南云起的肩膀,燕戬一抽马臀,“走了!”
南云起静静地停在原地,而后眼里猛地一敛神,朝后面的阿寅说,“阿寅,我们也走!”
没一会儿,两人在瑞王府停下。门口已经站着一大群人,以为首的中年男人最为打眼。瑞亲王身着白色绸服,上面以青色在衣摆处入画,一丛丛的剑兰胜放得活灵活现。看着从马背上下来的南云起,瑞亲王清癯的脸上浮现了激动的神色,“孩子,我的孩子啊!”
上前一把搂住了南云起的肩膀,瑞亲王目不转睛地打量着他,看他长得如此长身玉立,止不住的欣慰,“好,我的儿子长得这么大了,比父王都高了!”
南云起眼里的酸涩渐渐涌起,单膝跪地,“父王,孩儿回来了!”
见这父子二人天伦相聚,一旁的南行水眉头一挑,上前打断,“父王,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带二弟进去吧!”
南云起抬眼看着南行水,面无表情,随着瑞亲王一同进门。擦肩而过的时候,两人的视线相逢,都读懂了彼此眼里的意思。
这才叫兄弟相见,分外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