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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真的病了

进入客厅,便看见父亲坐在沙发中抽烟。

他望了我一眼,漫不经心的说,“Moly,你瘦了。”

我和他在一起生活的日子加起来不足一年,他对我只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那个概念叫父亲。

我冷冷望了他一眼,“母亲的忌日早就结束了,你怎么还不回美国?”

“你让我回美国,还是墨西哥?”

“温蒂阿姨在美国,明秋阿姨在墨西哥,不过弟弟也在美国,他和我一样,也不喜欢你,我看你还是回墨西哥好一些。”

“你还知道你弟弟快长大了,你知道的,你的曾外公十五岁的时候,已经赚够了他人生第一桶金,准备投资做餐饮。”

我接上他的话,“你说的没错,父亲,你也用不着提醒我什么,弟弟长大了,如果他能让席氏发展的更好,我乐意让出现在的位置,但如果他和父亲你当年一样,那就不好意思了。”

我冷冷的补充,“我忘了,外公在讲解《资治通鉴》的时候,膝头上抱的不光有我,还有成成,你当然没闲时间听外公讲东西,你要忙着追求自由,追求女人。”

他掐灭了烟,站了起来,我的父亲个子高大、笔挺,有一张容长的清秀面孔,散发着成熟的风韵,一身世家子弟的优雅让他魅力无限,他没有去混娱乐圈真是个错误,当然他不喜欢娱乐圈,但他喜欢漂亮的女演员。

他为他能正大光明的喜欢漂亮的女演员找了个合适的借口,他说他是艺术人。

“这就是我和你们席家的人不同之处,你们一家人冷血、没有激情,而我不一样,我本是可以成为一名伟大的诗人的,都是你妈咪毁了我。”

我笑了笑,“亲爱的父亲,你这话我都不知道听你说过多少遍了,你不是出版了许多诗集吗?不是一本也没有出名吗?我看你不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而该是位伟大的演说家,我听说埃及人民特别爱发表演说,要不然你可以去埃及。”

他突然变得激动,“那是因为你外公和妈妈毁了我,毁了我的梦想,”

从我长的足够大开始,他和我见面的开场白,总是这样抱怨,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知道,他这辈子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成就。

我好整以暇的瞧着他用手指指着我的鼻子继续指责,“听听,听听,你和你妈妈一个腔调,好了,”我还没来得及厌烦,他却厌烦的挥了挥手,“我今天不是来跟你吵架的,我同你提过的那桩婚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他总是在做一些出乎他能力的事情,比如想要干涉我的生活,很早以前他在我们家就没有话语权了,可他一直不自知,我淡淡的说,“我对你情人的外甥和你们卫家的侄子不感兴趣,我有喜欢的人。”

“你知道大陆的餐饮业竞争很激烈,他们可以帮你在天城站稳脚跟。”

“没有他们,我照样在天城能站稳,就像妈咪当年在江南能站稳一样。”

他红着眼,“席莫,你是我的女儿吗?”

“这个不重要吧,我只要是妈咪的女儿就好了,我又不会跑去卫家争财产,和你的血缘关系没有你想的那么重要。”

他颤着声音,“你和成成为什么要如此恨我?”

我笑了笑,“这个还用我说吗,你不是很清楚吗?”

自他成为我的父亲,其实也没做过什么,但是有一次便够了,这位我叫父亲的人,乘着外公去世,江南生意维艰,妈咪伤心虚弱昏迷,带着他的情妇,闯进祖宅,当着所有族人及董事的面,准备继承席家所有的产业,那个在他身后职业裙包裹的女人,他的秘书,三天前的晚上,当着我们姐弟的面,轻蔑的说,“就凭你也配和我抢。”

我是不配,但我配做席氏的总裁,还好,外公一直都防着父亲,他在董事会里面没有什么实权,也没有人脉,而我这个儿皇帝,比起他这个成人来说,更好控制,所以,那一次,他华丽丽的输了,自此就没赢过。

从他和母亲结婚的那一天开始,他在我们家,永远没有赢的机会,所以,我和他吵架都是点到为止,我觉得他和我一样可怜。

“你和你外公、妈咪一样都是魔鬼!”

他说着冲出了房间。

我想起来,那个他最爱的女人,隐姓埋名、忍辱负重,做他秘书几十年的女人,现在还躺在西雅图某个疗养院的重症室中,成了植物人。

我现在十九岁,一直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中,我想,就算没有那个家族诅咒,我也过的不快乐。

回到房间,从书架上拿了本诗集,我喜欢在和父亲吵架后,看看这位某位民国大才子的诗,他当初为了他的爱,背弃道德,抛弃了发妻幼子,一代才子尚且如此,更何况父亲一般的俗人,看了不多一会,便更加原谅了他,母亲说过,对于我们身边可有可无的人,不必动用太多的感情,而恨一个人同爱一个人一般,都需要大量感情,而我们席家女人的感情,应该用在该用的地方上。

母亲虽然这样说,但她还是被父亲气死了,母亲去世的那一天,我便告诉自己,就算内心再怎么流血,也要淡然、笑着面对一切。

我母亲是难得一见的美人,美的惊心动魄,我时常想,也许母亲并不是因为父亲背叛她而生气,而是她这样风华绝代的丽人,居然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倾心的爱她一次,她在自己哀怨的美丽中,终于凋零了。

江南区的负责人是母亲一手栽培起来的,用着还算顺手,江北虽然业务刚刚起步,也是化了我许多心血,也正在迈向正轨,然而我们的大本营,墨西哥和西海岸的事务却很是复杂,让人头疼。

席氏在西海岸和墨西哥的股票也不尽如人意,七月的时候,我必须回到墨西哥去处理那边农庄的事,好在国内的假期一般都在七月。

我从四月到七月,一直胃口不佳,真的一天天在消瘦,再加上墨西哥那边的董事会元老蠢蠢欲动,我有些心力交瘁,于是乎,回到墨西哥不久,便华丽丽的病倒了。

我家的庄园在Guadalajara郊外,成成知道我回来了,从西海岸赶过来,一进门就嚷着,“席莫,你为什么不让我去加勒比海?”

我坐在露台上晒太阳,北美的太阳白天是不能晒的,否则会脱水变成肉干,快傍晚的时候,可以沐浴它的余晖,回过头来,我说,“妈咪把咱们两生出来,不是让你去做海盗的。”

“妈咪也没让你去中国当厨子。”

“是祖国,什么中国,上次你给我的电子邮件,总共写了八十个汉字,有六十个是错别字,你真是讨厌,外公平常怎么教你的。”

他十五岁的身材已经张开,长的又粗又壮,很像父亲,不过比父亲要棕一些,完全是墨西哥人的肤色,我皱着眉头,用长姐如母的口气质问他,“你怎么晒成这样,又逃学了?”

“没有啊,你也知道西海岸气候不好,”他开始用英语飞快的说了各种各样的借口,我瞪了他一眼,他又老老实实的慢慢用闽南话说,“席莫,你就别让我上学了,我想去加勒比捕鱼。”

我哼了一声,“扯淡,滚丫的犊子,想都别想。”

他前两句没听懂,听到后一句,马上耍起赖,妈咪走后,我们两几乎相依为命,他是什么德性,我一清二楚,我从来不吃他这一套,

“行了,不要学的跟三摩叔叔一样,还有不要告诉三摩叔叔我还可以喝咖啡!”

三摩是席三摩,是我们的堂叔,家族里很重要的一位元老,他一生的心愿是想当一回席氏的CEO,我曾经很同情他一把年纪,还这样老骥伏枥,壮心不死,想让出这个位置,可是家族里像他这样的叔伯太多,而他,又有太多明显的弱点,所以,为了家族集团稳定,我也只是想想罢了,所以他对我是恨彻心扉。

当然,这位贼心不死的老人家还在为他的梦想奋斗,好在我们在墨西哥的合伙人都秉承了墨西哥人的天性,他这么多年来都没翻起多大的浪花来。

“你不让我去加勒比海,我就告诉三摩叔叔你在装病。”

我喝了一口桌上的咖啡,农庄里原产的咖啡,很苦,但味道纯正,“我刚才只是提醒你别说漏了嘴,你现在知道厉害了,我就不多叮嘱你了,待会去叔叔哪儿吃香辣牛扒,回来别忘了给我偷拿一瓶普格酒,你知道他的酒藏在什么地方。”

他气的将头上的牛仔帽扔到地上,“你是我亲姐姐吗?”

我不咸不淡的说,“父亲生不了孩子,所以我们是同一个肚子里出来的,你说是不是亲的。”

我告诉他一个不争的事实,就算有怎样的流言蜚语,我和他都是妈咪的孩子,席氏的继承人。

他噘着嘴失望的走了,刚到门口,我又说,“这个假期,你可以去加勒比海当三个月的海盗,到那边去找兰缇娜,你的初恋情人,她会帮你打理一切。”

“她不是我的初恋情人。”

我哈哈大笑,“comeon!你三岁时我看见你吻了她。”

他气的两个腮帮都鼓了起来,但还是扭着屁股哼着歌欢快的去了。

我狠不下心让他成为我这样的人,所以有时对他过于放纵,好在他天性聪颖,并不像我们的父亲,我有时甚至会暗暗的想,外公和妈咪当初选择父亲成为我们的父亲,大概是因为他不管是IQ还是EQ都不是江北世家里最优秀的。他们当初难道不担心父亲的基因会影响我和成成的智商。

晚饭做的很丰盛,庄园里的厨师是墨西哥本地的,但也会做几样江南菜,我望着以前非常喜欢的辣汁烤虾,只吃了两只,胃里便装不下去了,想吃点配菜,只蘸了一点酱汁,就咽不下去了,我向来胃口好,精力充沛,可而今一天天瘦下去,胳膊上消失的肉,让原先鼓鼓的皮成了一堆皮肤,幸好年轻,否则这皮肤还不成布袋子一般松垮。

我这那需要装病,明明就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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