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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会议结束之后照例安排了酒会。与会的大都是常年漂泊海外的旅人,听到熟悉的乡音,看见熟悉的肤色,都显得格外激动。水晶酒杯一只只的垒成金字塔的形状,在灯光下晶光闪亮。金色的香槟酒潺潺流下,翻着细小的白色泡沫,带出酒精特有的香甜味道。

宋卿书喝了不少,酒精充斥在血管里微微有些热意。这群人里,他是极少数归国发展的,有不少人都替他惋惜,他只是轻描淡写的笑笑,开玩笑似的说:“人各有志,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我愿以身许国。”

一句话逗得众人都哄笑起来,不停的取笑他:“哟哟,不愧是T大毕业的才子,拿两弹功勋的话压咱们呢!”

有人知道个中渊源便说:“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宋家那是满门忠烈,这句话正是宋公子的祖父说的。”

人群中发出恍然大悟的啧啧声。

宋卿书闻言只是一如既往的微笑,连唇角的弧度都没有一点改变。

李斯意着一件宝蓝小礼服,鱼尾状的裙摆勾勒出线条优美的雪白玉腿,她站在人群外围,举杯远远望着宋卿书。李斯意心里有种微不可查的隐秘快乐,她想,只有她知道,宋卿书绝不只说说而已。

李斯意记得,在美国的时候,宋卿书一直在做社区志愿活动,另加在拉斯维加斯马不停蹄的捞人;汶川地震,他几乎是第一时间赶到了重灾区,和一线官兵并肩作战;宋卿书报名了无国界医生,回国前大半时间都耗在了荒芜的非洲大陆上。

遇到宋卿书之后,李斯意终于明白,富和贵终究是两回事儿。沈天凌那样的花天酒地,为所欲为,对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并不是贵族,撑死只能算作冥顽不灵的封建主。

罗素说,有三种精神支持着他,那就是对知识的渴求、对爱情的渴望和对人类苦难不能遏制的同情心。李斯意觉得,宋卿书在骨子里是一个理想主义者,除了对爱情是一贯的无可无不可的态度,其它两样精神元素都让他占全了。

对顾望悠,李斯意不以为杵。真正让李斯意好奇的是,宋卿书的初恋究竟是倾国倾城到了什么地步,才能让宋卿书至今都因噎废食。

捱到酒会结束,李斯意也被灌得差不多,头晕脑胀的,非常不舒服。

除了医生,八卦也是无国界的。异国他乡,一群人起哄起来依旧是不依不饶。犹以她的老板欧哲为甚。

他勾着宋卿书的肩膀不住的笑:“卿书啊,冷落佳人这招早过时了啊,花堪折时直须折,看着咱们斯意蹉跎青春,你就真这么忍心?90后有句话说得可对极了,再不相爱就老了,我可怜的斯意啊,居然也做这种借酒浇愁的傻事儿。”

宋卿书摇着头笑了笑:“这么多年没见,阁下除了无赖还长进了什么?不愧是资本家,对自己人都这么心狠手辣,刚才带头灌李斯意的是欧哲欧公子吧?”

欧哲讪讪的笑了笑:“我这是磨砺她,锻炼她,塑造她!”

宋卿书慢吞吞的吐出四个字:“你就扯吧。”

话虽如此,宋卿书依旧风度翩翩的携李斯意出来。

大雪纷飞的墨尔本街头,灯光如豆,纯白的雪花落在他纯黑的大衣上,光泽疏落,说不出的好看。

宋卿书口气温和的问:“没怎么吃吧?宾士街的咖啡馆不错,不知李小姐能否赏光。”

李斯意的脸被酒蒸得温温的,脑袋也被酒蒸得晕晕的。她心里生起一丝一缕柔软得不可思议的情绪,一种名叫“痴心妄想”的情绪。被那么多人围着,宋卿书依旧能注意到被欧哲灌酒的可怜巴巴的自己,是不是说明,他其实也是在乎她的呢?

她揪着宋卿书的衣袖,一字一顿的问:“宋卿书,你是不是对所有人都这么好?”

宋卿书笑了笑:“也不是。我和欧哲不是挺不对盘的么?”

她讨厌他这种玩笑的口气,讨厌极了!李斯意不死心的问“宋卿书,在心里到底认为我怎么样?”

宋卿书呵的笑了一声:“你是完美的工作伙伴,做事干练,效率也很高——我很欣赏你。”他在她的头顶浅笑,笑容湛然,两粒眼珠黑葡萄般的黢黑,黑得像要夺去人的呼吸。

做事干练效率高?李斯意不禁苦笑,说得多好,好得就像上司对下属的评语:该同志工作认真,勤奋刻苦,将来一定大有可为?

李斯意的声音一下尖锐起来:“欣赏,只是欣赏对不对?亏我还以为你是不一样的!你还是看不起我!在拉斯维加斯,胸前抱个牌子随随便便就想被自己卖了——呵,这种女人,没有贞洁,没有廉耻,根本配不起你!”

宋卿书把衣袖从她手里一寸寸的抽出来,笑意也一点点收敛起来,嘴唇抿得紧紧的:“斯意,你可以对我的不满,但我不允许你妄自菲薄——浪子回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

宋卿书苦笑了一下:“至少我就没有做到。”

他又说:“你累了,还是先回宾馆吧。”

目送李斯意抽噎着乘着出租回去,宋卿书摸着鼻子摇了摇头,踩着路上厚厚的积雪往回走,无意间看见歪在雪地里的小小身影,居然是顾望悠。

顾望悠穿着雪白色的羊毛大衣,在雪地里抱成一团,像个圆滚滚的小球。她一如既往的不会照顾自己,大衣下摆扫在盈白的雪地上,随着她时有时无的浅浅抽噎,幅度极小的起伏着。

像有只手骤然握紧了他的心脏,宋卿书只觉得所有血都蜂拥着冲向头顶,耳朵嗡的一响。来不及多想,宋卿书连忙抱着顾望悠冲到街口拦车。

顾望悠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嘴唇上起了碎皮,苍白的颜色,和雪白如瓷的肤色快要融在一起,眼睛半开半闭,纯黑的眼珠像是在半空中漂浮,雾蒙蒙的在脸上湮开。

宋卿书感到前所未有的慌乱,顾望悠轻飘飘的躺在他怀里,就像一片雪,随时都会消融。

他不知道顾望悠在这里蹲了多久,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事这么伤心,他的心里除了兵荒马乱以外,缓慢蒸腾起勃勃怒气:她真是有本事,每次都可以把她自己弄得这么的惨绝人寰!

宋卿书立刻打车去了最近的医院。到了医院,他却被告知附近发生了一场车祸,人手不够,让他耐心等待。

宋卿书鲜有这么狼狈和无力的时候,他分开顾望悠纠结在前额的头发,看着她因为寒冷忍不住的哆嗦,只觉得有千万根线笼住心脏,缓慢而细致的收缩,抽痛。

这大概是宋卿书有生以来第一次运用自己的特权,以及漠视其他的生命。他匆忙的给邵俊荣打了电话,又吩咐欧哲安排了病房,才算把顾望悠安置好。

片刻,邵俊荣从病房里出来,脱下手套不无嘲笑的说:“宋卿书,我是神经内科医生,不是外科啊——怎么你一从医学院的grad school毕业,就把所学全抛给咱们教授啦?”

欧哲嬉皮笑脸的说:“诶诶,你不要取笑他,没看见人都急傻了吗?邵一刀,我看哪,真要劳你动手、看看脑子有没有问题的大概是他。”

宋卿书沉默,连反驳的兴致都没有,只是从墙上撑起来:“我去看看。”

欧哲挡住他的去路:“诶,等会儿。宋卿书啊,你书读多了怎么眼神都不济了。这个顾望悠,长相能力性格都比不上咱们斯意,更可恨的是心怀不轨,你聪明一世,怎么也终于让我瞧见你糊涂一回儿了呢?”

宋卿书抿唇,一记利落的左勾拳就把欧哲的眼镜打了下来。

顾望悠大概累惨了,正窝在床上昏睡,时不时低低的呓语,像只受惊的松鼠,用绵绵的尾巴把自己锁起来,杜绝所有外在的关心。

月光穿越乔木上的积雪投射过来,透过她满脸的泪痕折出煦煦的光芒。宋卿书极小心极小心的用拇指揩去顾望悠脸上犹存的泪痕,努力的在一片寂静中摸索顾望悠的呼吸声。

顾望悠以为的酒吧初逢,其实是他们第三次见面。他印象里的初见,比这要早上许多。

当时他七岁,她应该更小,一张可爱的包子脸上,镶嵌着黑水晶般的眼睛。她穿着粉红色的蓬蓬裙,羊角辫一只高一只低,像个小公主。她是她自己生日宴上,最郁郁寡欢的一个,躲在后花园里,吃力的抱着一只不知从哪儿来的兔子。

最最让他哭笑不得的是,她正埻着兔子胖墩墩的臀部,嘴里念念有词:“快爬,快爬……”他当时正躲在树后面,听到她的童声稚语便从树后绕了出来。宋卿书从小被誉为天才儿童,对这种没见识的小屁孩非常看不起,他把小头颅略略一扬,非常英明神武、趾高气昂的宣布道:“笨蛋,兔子是不会爬树的!”

顾望悠楞了一下,嘴角抽了抽往边上一撇,看架势像是要哭了。

女孩子么,都是这么没出息。宋卿书昂着头想,不料顾望悠却恶狠狠的朝他扑过来,捧着自己当初胖嘟嘟的左手无名指,用出吃奶的力气啃了下去。

她的力气那样大,大得像只拼尽力气咬住饵的鱼,怎么甩也甩不开。

宋卿书记得他当时从地上狼狈的爬起来,掸掸小礼服上的灰尘,任着手指上血哗哗的留下,他再次把头一扭:“我要去打狂犬病疫苗!”

顾望悠被他推倒在地上,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我不是狗,哇——”她一边哭,一边不依不饶的揪着他的裤腿:“我不是狗,不是笨蛋,不是坏孩子……为什么爸爸不要我了,为什么……”

一个小娃娃被另一个小娃娃哭了个手足无措,只好拿袖子小心翼翼的擦掉顾望悠满脸的鼻涕:“我没说你是狗,被人咬了也要打狂犬病疫苗的。”他用力拍了拍她肥嘟嘟的脸,生怕她不信,重重的咬了两个字:“真的!”

第二次,在A城,也是这样天降大雪的天气。宋卿书上完课走在学校的南北大道上,看见自己的学生正拉着一个人往回走,看到他立刻两眼放光的呼救:“宋老师,万岁乌拉真是太好了!我是钟琴,上过您的课,《普通物理学导论》,您记得吧?……这是我朋友,喝醉了,死活要去校医院献血……不是好事儿,好事儿什么呀!她都已经献了5次,1000CC!”

醉醺醺的顾望悠听到“1000cc”立刻兴奋了,跌跌撞撞的冲他扑过来,笑呵呵的说:“是啊是啊,1000CC,我算过了,我这半年的月经都不用来了~”

宋卿书再次哭笑不得。他第一眼就认出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认出来了,连带着左手无名指也隐隐作痛。

顾望悠喝醉时有股蛮力,在他怀里挣了又挣,最后逼得他不得不把她整个人都扛在肩上。

“你是谁啊?”

“不记得了?你小时候见过我。”

“啊,别人都说我长得像金铭,就是那个小雨点,你不小心认错不奇怪……其实金铭哪儿有我长得有福气呢,小小年纪一张脸就尖得跟猴儿似的,哼!”

宋卿书很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有心情和她较真:“不对。我没有认错,是你不记得了。”

“我不记得了?哗,我记性可好的很呢!沈天凌不爱吃芒果不爱吃榴莲,喜欢蓝色的灰色的白色的黑色的衣服,不高兴的时候就摸鼻子,生起气来翻脸不认人,20岁破处,今天又被我捉奸在床,就这么刚好被我看见了,就刚才,就今天!”

她讲了半天,又说:“你知不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呜,我的生日……”

“沈天凌是谁?”

“一个罪该万死的人!”

“没错。男人欺负女人,罪加一等。”

顾望悠睁大红彤彤的眼睛,发现新大陆般的欢呼道:“诶诶诶,现在是你在欺负我,我是不是可以……”

还没说完,她再次捧着他的手,在同一个位置上张大嘴巴恶狠狠的咬了一口。

第三次见面……

宋卿书听见顾望悠哼了一声,连忙垂下眼睛审视她。哪知顾望悠只是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朱红小纯在夜色里莹莹闪光,像是受到一种蛊惑般,那片小小的润润的唇,引得他不由的俯下身细细亲吻,他惊讶的发现,她唇齿间的味道香甜甘美得不可思议。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写道,“他慢慢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爱,却很不习惯。对他来说;她象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他每次读到这句的时候,总是想起那个雪夜里,他背着她走在被积雪掩埋的水泥路上,钟琴一跳一跳的哄她,而她却置若罔闻,一边自顾自的唱着歌,一边揪着他的头发不依不饶,而细软的歌声就在耳边漂浮,就像从天宇跌落的雪,一片一片在他的心脏里堆积。

宋卿书移开唇,相同的位置跟着砰砰的心跳一起,隐隐作痛。

他碰到那么多鲜亮美丽的生命,却独独记住她那副恶狠狠的样子。

而偏偏有些事情,就是这么的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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