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行因跨行而在行尾留下“独自”一词,便情绪自现。以下也是通过跨行、重复等手法而使每一行的情绪大致平衡、等量(其中一个特点是每一行中都安排一个情绪色彩明显的词,从首行至末行依次是“独自”、“彷徨”、“寂寥”、“希望”、“丁香一样”、“愁怨”),从而造成内在情绪的律动。篇末一节的节式同于此节,是首尾复见,其余各节中诗行参差不齐,但其情调及律动仍与此节相似。所以,起于此节的那种孤独、彷徨的情绪反复回荡于全诗。
从节奏形式上看,这节诗是对称节式,起首两行每行三顿,中间两行每行两顿,末尾两行又每行三顿,所以有较强的外在节奏性。从上述可知,这种外在节奏是与诗的内在情绪律动紧密配合的。其余诗节有的也主要是格律诗形式,有的则长短参差较大,是自由诗形式,但后者由于较多地运用各种形式的反复,也具有较强的外在节奏。(反复既有助于造成内在律动,又可以增强外在节奏性。)此诗一韵到底,对全诗情调有一种贯通和稳定作用。
此诗形式上的主要特点,还在于诗行中有许多与脚韵相同的行中韵。如首节的脚韵有“长”、“巷”、“娘”三个,但行中韵却有“彷”、“徨”、“长”、“望”、“香”、“样”等六个。有的诗行中更多。这种行中韵与脚韵结合一起,除自身构成一种音韵美外,还以密韵的形式造成一定的韵节奏,从而与音顿节奏配合,共同构成很强的外在韵律。这种外在韵律又与诗的内在韵律紧密配合,它不像某些诗的外在韵律那样,构成一种相对独立于诗的内容之外在音乐性。枟雨巷枠的音乐性并不外在于它的情绪内容,而是与之融为一体的。枟雨巷枠一诗就像一首抒情曲调,它显示了自由诗形式的内在韵律与格律诗形式的外在韵律的高度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独特艺术效果。
第四节 自由诗节奏形式和散文诗节奏形式
一 两者的异同
散文诗这名字就大致能说明散文诗的性质:诗的内容,散文的形式。艾青说:“‘自由诗’是通过诗的形式,来处理一个具有诗的性质的题材;而‘散文诗’则是以散文的形式,来处理一个具有诗的性质的题材。” [50]所谓散文的形式,主要指散文的节奏形式。那么,什么是散文的节奏形式?散文的节奏也分为内在节奏和外在节奏,内在节奏主要是意义节奏,它的单位是由词和词组构成的意群。这种节奏单位的连续和反复构成句子,句子是散文意义节奏的基本形式。
散文的内在节奏还有情绪节奏,它依附意义节奏形式即句子而发生强弱变化。这当然不是指一个句子的情绪强,另一个句子的情绪弱,如此反复不已。但一个句子一般有或强或弱的情绪特征,句子的连续便造成情绪强弱的或快或慢的变化。所以句子可以看作情绪节奏的单位;那造成情绪的一次强弱变化的句组或者段落,便是情绪节奏的基本形式。
散文的外在节奏是语言的自然节奏,它是上述内在意义节奏的外在化。它的单位是与作为意义节奏单位的意群相对应的节拍群(节拍群是意群的音节组合形式。为下文论述方便,我们也可以把这种节拍群看作较大的即包含较多音数的音顿)。散文的外在自然节奏的基本形式是与作为意义节奏基本形式的句子相对应的句式(句式是句子中节拍群或者说音顿的组合形式)。
散文诗的内在节奏与散文的内在节奏有同有异。在散文诗的内在节奏中,占主导作用的一般不是意义节奏,而是情绪节奏。散文诗情绪节奏在很大程度上对意义节奏有支配作用,但它仍然以意义节奏的基本形式句子作为自己的存在形式。散文诗的意义节奏的基本形式仍然是句子,所不同的只是不是散文的文句,而是散文诗的诗句;诗句内含诗意的特质,这是散文诗不同于散文的内在特质。
散文诗的外在节奏也是语言的自然节奏,其基本节奏形式也是句式。这句式与作为散文自然节奏基本形式的句式相同,因为无论是文句还是诗句,其外在的节奏形式都是节拍群或者说音顿的组合形式。
现在比较自由诗节奏形式与散文诗节奏形式。先比较两者的内在节奏形式。如上所述,散文诗的内在节奏主要是情绪节奏,其强弱变化是自然地(而不是等量地)通过作为意义节奏基本形式的诗句而体现出来的,所以是情绪的自然节奏。它自身无独立的存在形式,而是依托于意义节奏形式,所以是与后者完全统一的。
自由诗的内在节奏也主要是情绪节奏。但这种情绪节奏由于分行作用而具有自身的格式和规律,即诗行的情绪虽然强弱不同,但却是大致等量的,这样,情绪的强弱变化是等量地(而不是自然地)通过诗行体现出来的,所以它不是情绪的自然节奏,而是情绪的格律性节奏,即所谓情绪律动或称内在韵律。它有自身独特的存在形式———诗行。自由诗内在意义节奏的基本形式也是诗句,但它服从于作为情绪节奏存在形式的诗行:或者恰好一句一行;或者一句数行(被跨行切分为数行);或者数句一行(被缩行组合在一行内)。
其次比较两者的外在节奏形式。散文诗的外在节奏是自然节奏,其基本形式是诗句的句式。自由诗的外在节奏是自由节奏,其基本形式是诗行的行式(诗行偏于指所含的意思和情绪,行式指诗行的音顿组合形式)。散文诗的句式和自由诗的行式都是不定的,即无一定的顿数和言数,不像格律诗的句式(古代诗)和行式(格律体新诗)那样有一定的顿数和言数。这是两者的共同点。但散文诗句式的不定,主要由散文诗内在情绪的自然节奏和意义节奏(那意义节奏当然也是自然的)决定的:两者造成诗句的顿数言数不等,长短不齐;但句子有完整的意思,句未有较大的顿歇,没有跨句、缩句和跨节等现象。自由诗行式的不定,则主要由情绪的格律性节奏决定(不一定同时也由意义节奏决定):诗行的情绪强弱不等却又大致等量,这也必然造成诗行顿数言数不等,长短不齐,并且不一定有完整的意思,常有跨行、缩行现象,有时还有跨节现象。
散文诗句式的基本特点是自然性:它的顿数言数的多寡和诗句的长短都是自然的;诗句有完整意思,无跨句、跨节等也是语言自然性的表现。所以由此造成的外在节奏就是自然节奏。自由诗行式的基本特点是自由性:它不像格律诗的行(句)式那样,受一定顿数言数的限制;也不像散文诗句式那样,顿数和言数的多少要合符语言的自然规律,而是可以改变它。但自由诗行式的这种不受限制的“自由”,并非是诗人的随心所欲,而是受制于一种内在规律,即情绪强弱的等量性变化和反复的规律,亦即诗的情绪律动。可见自由诗形式的“自由”,归根到底也是对必然的认识,对规律的运用。
总之,自由诗和散文诗都是诗,两者的不同仅在形式上。这形式上的不同主要是由各自内在节奏的不同造成的:自由诗的内在节奏主要是格律化的情绪节奏,它造成自由诗独特的行式;散文诗的内在节奏主要是自然的情绪节奏和意义节奏,它造成散文诗的散文性句式。
为了反证这一点,我们不妨做这样的试验:把自由诗的行式取消,把它排成散文诗形式;反之,又把散文诗形式取消,把它排成自由诗形式,看情况会怎样。先把前文作为例子的艾青的枟巴黎枠中的四行诗和洛夫的枟床前明月光枠一诗排成散文诗形式:
用手捶着自己的心肝,捶捶!或者伸着颈,直向高空嘶喊!
不是霜啊,而乡愁竟在我们的血肉中旋成年轮,在千百次的月落处。
只要一壶金门高梁,一小碟豆子,李白便把自己横在水上,让心事从此渡去。
独特的分行形式没有了,诗的情绪不再是随着原有行式强弱等量地波动,而是随诗句自然地波动。它们还是诗,但不再是自由诗,而是散文诗了。
传统体自由诗如果取消行式,也会出现类似情况。试把前文作为例子的艾青枟大堰河———我的保姆枠中那节诗不用分行形式写出,并把那些有助于造成自由诗内在韵律的重复和排比的词句去掉:
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完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他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
还是一样的意思,还是诗,但已不是自由诗而是散文诗,甚至有点像散文,其原因也是那独特的行式以及与之相应的情绪律动都没有了,剩下的内容由散文性句式表现出来,便成了散文诗。
看来,把自由诗变成散文诗很容易,只要取消自由诗的行式,把它写成散文的形式就行了。因为取消行式是毁坏一种创造,而毁坏一种创造是轻而易举的。相反,我们若要把散文诗改变成真正的自由诗就难了。因为那需要创造出一种行式来,而这种创造,并不是把长短不齐的散文诗句子分行排列即可,而是要用反复、排比等技巧,要用跨行、缩行等方法,来构成恰当的诗行,使诗行的情绪虽然具有强弱不同的特征,却大致等量,从而构成内在韵律。这样的创造当然不是容易的事情。我们试把早期散文诗的名篇沈尹默的枟三弦枠排列成自由诗形式,看效果如何。先看原诗:
中午时分,火一样的太阳,没法去遮拦,让它直晒着长街上。静悄悄少人行路;只有悠悠风来,吹动路旁杨树。
谁家破大门里,半院子绿茸茸细草,都浮着闪闪的金光。旁边有一段低低土墙,挡住了个弹三弦的人,却不能隔断那三弦鼓荡的声浪。
门外坐着一个穿破衣裳的老年人,双手抱着头,他一声不响。
现在把它分行排列成自由诗形式:
中午时分,
火一样的太阳,
没法去遮拦,
让它直晒着长街上。
静悄悄少人行路;
只有悠悠风来,
吹动路旁杨树。
谁家破大门里,
半院子绿茸茸细草,
都浮着闪闪的金光。
旁边有一段低低土墙,
挡住了个弹三弦的人,
却不能隔断那三弦鼓荡的声浪。
门外坐着一个穿破衣裳的老年人,
双手抱着头,
他一声不响。
形式改变了,但并没有增加什么新东西。我们感到前者是一首好散文诗,后者却不是一首好自由诗。那原因便是后者没有自由诗形式所特有内在韵律及与之相应的独特行式,它只是分行的散文诗。
这里,我们也就看到了散文诗的一种劣势:它虽然同时具有诗与散文的形式特征,但对于诗歌艺术来说,它在形式上缺少独创,因为它的外在节奏形式就是散文的外在节奏形式。与自由诗比较,它缺少自由诗那独特的行式,因而也相应地缺少那独特的内在韵律;与格律诗比较,它缺少格律那独特的行(句)式,因而也相应地缺少那独特的外在韵律,即外在音乐性。中外散文诗的成就和影响之所以不如格律诗和自由诗,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 汉语诗歌内外节奏的统一综论
散文诗的内在节奏一般以情绪节奏为主导,但情绪节奏依赖作为意义节奏基本形式的句子而存在,所以它与意义节奏是完全统一的。散文诗的外在节奏是语言的自然节奏,是上述那种统一性内在节奏的外在化,也就是句子外在的音顿组合形式。所以散文诗的外在节奏与内在节奏完全统一,并具体地统一于作为内在意义节奏基本形式的句子。因此,相对于自由诗和格律诗两种诗体来说,散文诗外在节奏最能充分体现内在意义节奏。散文诗形式之所以能明确透彻地阐述道理,细致入微地刻画对象,便与此有关。
自由诗的内在节奏以情绪节奏为主,那情绪节奏有自身独立存在的形式即诗行,诗行的情绪大致等量,所以是格律性情绪节奏(所以称为内在韵律或内在律动)。自由诗情绪节奏与意义节奏并不完全统一,后者常常屈从于前者的存在形式即诗行,具体的表现是诗行常常截断句子的意思,或者把两个以上的句子加以组合。自由诗的外在节奏是自由节奏,在体现这种节奏的诗行中,不但顿数、音数不定,而且意思也不一定完整,因为它不是由内在意义节奏决定,而是由情绪节奏决定。所以自由诗的外在节奏与内在情绪节奏完全统一。因此,相对于散文诗和格律诗外在节奏形式而言,自由诗外在节奏最充分地体现着内在情绪节奏。自由诗形式之所以能委婉曲折地表现复杂的情绪,便是因为这点。
格律诗的内在节奏也分为情绪绪节奏和意义节奏,两者一般是统一的。其中情绪节奏也占主导地位,因为对意思的选择、组织以及对字句的锤炼等,都会受到它的诱导和支配。格律诗的外在节奏是格律节奏,其基本形式是具有一定顿数和言数的行(句)式。格律诗的内在情绪节奏是服从和统一于外在节奏的,因为无论内在情绪节奏和意义节奏是怎样的,外在节奏总有它自身独立性的规律和格式。这一点与自由诗和散文诗不同。因此,相对于自由诗和散文诗来说,格律诗最充分地展现了诗的外在节奏。外在节奏的特性是它的音乐性,所以格律诗的音乐性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