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第一个将土地圈起来,胆敢说“这是我的”,并且能够找到一些十分天真的人相信他,谁就是文明社会真正的奠基者。假如这时有人拔掉木桩,填平沟壑,并且向他的同类大声呼吁:“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如果你们忘记果实为大家所有而土地不属于任何人,你们就全完了!”那么,人类可以避免多少罪恶、战争、谋杀、苦难和暴行啊!但是,很可能当时的情况已经到了无法继续原来状态的地步,因为所有权的概念依赖于许多先前只能相继产生的概念,它不可能在人类的大脑中一下子形成。必须要做出很多的进步、获得很多的技艺和知识,并且经历一代代的传承、繁荣,才能到达自然状态的终结。因此,让我们从最遥远时代的事物着手,努力从同一个观点出发,将缓慢更迭的事件和传承的知识根据它们最为自然的顺序连接起来。
人类最初的意识是对自身存在的意识,第一关心的是自己的存续。土地的物产为他提供了一切必要的救济,本能促使他利用它们。饥饿以及其他的欲望令他轮流体验各种生存方式,其中有一种方式促使人类得以延续。这种盲目的倾向缺乏任何内心的情感,只产生一种纯粹动物的行为。一旦需要得到满足,两性彼此之间不再认识,甚至于孩子一旦能够独立生活,那他对于母亲来说也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就是人类最初的处境:一开始过着只受纯粹的感觉所左右的动物的生活,几乎不利用自然赐予他的禀赋,也绝对不想从自然那里夺取什么。但是,很快困难出现了,人类必须要学习战胜它们:树木太高,他无法摘到树上的果实;有些动物试图与他争抢果实,有些动物残暴地要他的命,这一切都迫使他努力锻炼身体。他必须变得动作灵敏,奔跑迅速,作战勇猛。他很快就会运用天然的武器,如树枝和石头。他学会了克服自然设置的障碍,在必要时与其他动物搏斗,与同类争抢生活必需品,或者弥补自己不得不让与更强者的东西。
随着人类的繁衍,困难也随之增多。土地、气候以及季节的差异迫使他们采取不同的生活方式。荒芜的年岁、漫长的严冬、酷热的夏季耗尽了一切,他们必须获得新的技艺。沿海以及河岸地区的人发明了线和钓钩,成为了渔民,以鱼为主食。森林里的人为自己制作了弓和箭,成为了猎人和武士。寒冷地区的人身披他们猎杀的动物的毛皮。雷电、火山爆发或是某种幸运的偶然让人认识了火—抵抗冬日酷寒的新能源:他们学会了保存这种元素,之后又学会了生火,最后还学会了用火烧烤肉类,而之前他们都是生吃的。
人类对于各种存在物的反复运用—不论是将它们用于自身,还是将它们彼此搭配运用—自然而然地使他们的大脑觉察到某些关系。我们用一些譬如大、小、强、弱、快、怯弱、大胆以及其他表达相同概念的词来描述这些关系,经过必要时几乎是不由自主的比较,这些关系最终在人身上形成了某种思考能力,或者更确切地说,形成了一种无意识的谨慎,这种谨慎向他们指明了保护自身安全所最为必要的预防措施。
这种发展带来的新知识增加了人类相对于其他动物的优越性,同时也使他们认识到了这种优越性。他们练习给动物设置陷阱,以各种方式欺骗它们。尽管许多动物在战斗力或奔跑速度方面超越人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那些可以为他们服务的动物,人类成为了它们的主人;而对于那些可能伤害他们的动物,人类则成了它们的灾难。
因此,人类第一次将目光投向自己时,就产生了最初的骄傲之情。也因此,在人类还不太懂得区分等级的时候,在他以人类的身份将自己视为第一等的时候,就早已准备好以个人的身份将自己列为第一等了。
尽管野蛮人的同类对于他的意义不同于我们的同类对于我们的意义,而他跟他们之间的交往也几乎不比其他动物多,但他还是对他们不乏观察。时间一长,人类发现了他们、女性与自己之间的相似点,根据这些相似性,他又判断出了其他尚未发现的相似点。看到他们的行为与自己在相同情况下的反应如出一辙,他推断出他们的思考模式和感觉模式与自己的完全相符,这个重要的事实在他的思想中得以确立,从而促使他根据一种与论证同样可靠,但较之更为迅速的预感,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安全,在处理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之时遵循最佳的行为规范。
从经验中得知,对于福利的追求是人类行为的唯一动机。他发现自己能够区分如下情况:共同利益促使他依赖同类的协助,这种情况很稀少;竞争促使他与同类对抗,这种情况更加少见。在第一种情况下,他与同类聚结成群,或至多形成某种不强迫任何人的自由结合体,一旦造就它的临时需求消失,这个结合体也随之解散。在第二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寻求自己的利益,若是自认为力所能及,便公开以武力夺取;若是自感最为弱小,则通过机智和精明巧取。
就这样,人类慢慢地获得了某些关于相互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好处的粗浅概念,但是,只有当前显在的利益才能驱动他们去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他们还没有预见力,不关注遥远的未来,甚至连第二天的情况也不考虑。假设他们的目的是猎捕一头鹿,那么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必须为此忠于职守,但是如果这时一只野兔进入其中一个人能力所及的范围之内,那么毫无疑问,他会无所顾忌地去追捕那只兔子,一旦抓到猎物,他就极少会关心同伴的猎物因自己而逃脱的事情了。
显而易见,原始人的这种交往关系所需要的语言并不比小嘴乌鸦或猴子的语言考究得多,因为这些动物几乎同样也是过群居生活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通用的语言是由几声含糊不清的鸣叫、许多手势以及几种模拟音组成的,而每个部落还有一些发音清晰、约定俗成的声音。至于这些声音是如何设定的,正如我之前所说,不太容易解释。人们拥有一些特殊的语言,但却粗糙而不完善,至今各个野蛮民族依然使用与这差不多的语言。迫于时间的流逝,而要讲述的东西很庞杂,加之人类初始时的进步又几乎微不足道,所以我飞快地掠过无数个世纪,因为事件更迭得越是缓慢,对它们的描述就越是要精简。
这些最初的进步最终赋予人类加快发展进程的能力。思想越是得到启发,技艺就越是臻于完善。人类很快就不在随便哪棵大树下睡觉了,也不再躲藏在洞穴之中,他们发现了一些坚硬而锋利得如斧头一般的石头,用它们来伐木、挖土以及砍树枝搭建茅屋,之后,他们又想到在茅屋的墙上涂抹黏土和泥浆。这就是第一次变革时期。这次变革建立并区分家庭,引入了某种所有权的概念,或许已经因此引发了许多的纠纷和斗争。但是,最强壮的人也很可能是最早为自己搭建房屋的人,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能力捍卫它;由此看来,弱者会认为仿效他们比试图鸠占鹊巢更加简便可靠。至于那些已经拥有茅屋的人则谁都不太可能试图将邻居的茅屋据为己有,倒不是因为那茅屋不属于他,而是因为那茅屋对他来说没有用途,更何况,为了夺取它,他还必须与住在茅屋里的一家子人进行极其激烈的搏斗。
丈夫与妻子、父亲与孩子居住在一起,这种新的处境造就了情感的初步发展。从共同生活的习惯中产生了人们所熟悉的最为温柔的情感,那就是夫妻之爱和父子之爱。每个家庭都成为一个微型社会,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依恋和自由是其唯一的纽带,这个微型社会因此而变得更加团结。之前男女之间别无二致的生活方式,自此产生了分歧。女性变得更为居家,习惯于守在家里照顾孩子,而男性则去寻找家庭生活所需。一种相对比较轻松的生活使得男性和女性也开始失去他们的几分彪悍和活力。虽然说单独的每个人与野兽搏斗的能力降低了,但是他们聚集起来共同对抗野兽也更容易了。
在这种新的状态之下,人类过着简单而孤立的生活,需求十分有限,又有很多闲暇时间,因此他们通过运用自己发明的用以满足需求的工具,为自己创造了许多他们的父辈不曾享受过的便利。他们没有想到,这是他们强加于自身的第一道枷锁,也是他们为子孙后代埋下的祸端。因为不仅他们的身体和精神都因此而持续衰弱下去,而且这些便利也因为习以为常而几乎失去了它们的吸引力,同时蜕化成了真正的需要,剥夺这些便利给人造成的痛苦比拥有这些便利获得的快乐要多得多,人若是失去这些便利会很悲惨,但也不会因为拥有它们而感到幸福。
在这里,我们更看清楚了语言是如何缓慢地在每个家庭内部确立它的运用并且臻于完善的,我们还可以推测各种特殊原因是如何使语言得到推广、加快它的发展进程,并且令它变得更加必要的。洪灾和地震使得居民区陷于洪水和峭壁之中,地球的演变将大陆的某些部分拆分出来,切割成小岛。我们设想,在因此而彼此靠近并且被迫共同生活的人们之间,比大陆上森林中自由流浪的人们之间更有可能形成一种共同的方言。从而,在最初的多次航行试验之后,一些岛民很可能将语言的运用传递给我们,至少,社会和语言非常有可能是诞生于那些小岛之上,并且在小岛上得以完善之后才流传到大陆。
一切都开始改变了面貌。迄今为止一直在森林里流浪的人们,由于有了比较固定的活动区域,渐渐地彼此靠近,结成各个群体,并且最终在每个部落中形成一个具有共同风俗习惯的独特的民族。民族并不是根据法律和法规形成的,而是根据共同的生活和饮食方式、共同的气候条件的影响形成的。持续的毗邻关系最终不可避免地在各个家庭之间产生某种联系。年轻的男女住在相邻的茅屋里,由于彼此频繁地来往,基于本性发生的临时关系很快发展成为一种更加持久却又不乏温存的关系。人们开始习惯于考虑不同的对象,并且加以比较,渐渐地获得一些价值观和审美观,从而产生了偏爱之情。由于经常会面,便再也忍受不了彼此不得相见。一种温柔甜蜜的情感渗入人心,一旦遇到阻挠就转变成滔天怒火:嫉妒心随着爱情的产生而觉醒,纷争一起,最甜蜜的情感便要用流血的牺牲来祭奠。
随着观念和情感的相继产生,思想和品性也得到锻炼。人类变得越来越容易接近,他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广泛,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人们习惯于聚集在茅屋前或大树周围:唱歌与跳舞这两种爱情与消遣的真正的产物,变成了聚集在一起无所事事的男男女女的娱乐活动,更确切地说是日常事务。人人都开始关注他人,也希望自己受到关注,公众的评价获得了重要的价值。唱歌唱得好或跳舞跳得好的人、最漂亮或最强壮的人、最灵巧或最能言善辩的人成为最受尊重的人,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走向罪恶的第一步:从这些偏好中一方面产生了虚荣心和轻视,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羞耻心和羡慕。这些新的酵母的发酵最终产生了破坏幸福和天真的化合物。
一旦人们开始互相评估并且在思想中形成尊重的观念,人人都自认为有权得到尊重,任何不尊重他人的人都必然受到惩罚。由此产生了最初的以礼待人的义务,甚至在野蛮人之中也不例外;由此任何故意的不尊重都变成了一种侮辱,因为除了这种侮辱造成的损害之外,被冒犯的人还从中感受到对自己的人格的轻视,这通常比损害本身更加令人难以忍受。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根据对自身的重视程度高低,对向他表达鄙视之意的人施加相应的惩罚,复仇变得可怖,人类变得嗜血而残忍。这就是我们所了解的大部分野蛮民族所进化到的程度。有些人既没有对概念进行足够的区分,也没有注意到这些民族已经远离了最初的原始状态,便匆忙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天生残忍,需要通过管制使他们变得温和。然而,没有什么比原始状态中的人类更加温和的了,自然将原始状态中的人类置于野兽的愚昧和文明人致命的智慧的中间点,本能和理性的双重约束促使他们避免自己受到损害的威胁;自然的怜悯心阻止他自己对别人造成损害,甚至于在遭受损害之后,也不会出于任何动机去损害别人。因为,根据哲人洛克?[1]的公理,“没有所有权,就不可能有损害”。
但是,必须要注意到:新生的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业已建立的关系要求他们身上的品质不同于原始体质遗传给他们的品质;道德观念开始进入人类的行为之中,在法律产生之前,每个人都是他所受到的冒犯行为的唯一的法官和复仇者,适宜于自然状态的善良不再适合初生的社会;随着冒犯事件发生得越来越频繁,惩罚措施也必然变得越来越严厉,复仇的恐怖替代了法律的约束。因此,尽管人们的耐力降低,自然的怜悯心也已经有些衰弱,但是,这个人类能力得到飞速发展的时期,正处于原始状态的麻木不仁和我们的自尊心极其活跃的中间点,可能是最幸福,也最稳固的时期。我们越是对这个时期进行思考,就越是发现,这种状态最不容易招致变革,最有利于人类。[注十六] 只可能是由于某种致命的偶然才使得人类走出这个时期—若为公共利益着想,这种偶然本该永远都不发生的。我们在这方面找到的几乎所有野蛮人的例子似乎都证明,人类生来就是要永远停留在这个状态的,这种状态是世界真正的青春时期,所有之后取得的进步表面上看来是一步步走向个人的完善,事实上却是一步步走向人类的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