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门之后 宰相之子
唐朝后期唐文宗时期,有一位朔方节度使王晏平。此人在灵州镇将中是个非常特殊的人物。一方面,他是将门之后、宰相之子,曾经多次参与平叛,立有战功,另一方面,他任朔方节帅以后,贪污聚财,成为灵州百名镇将中唯一的一个特大贪污罪犯,在任内事发,被朝廷罢镇,免去灵武节度使官职,而且几乎丧命。
王晏平,怀州温县(今河南温县,怀州为洛阳北面重镇)人,出身将门之后,其父王智兴(757~836年),由武将升任宰相,相当出名。王智兴“少骁锐”,初为徐州“牙将”,后为“特将”。伐李师道、讨李同捷,多次立战功,不断升迁,历任御史中丞、沂州刺史、侍御史、检校工部尚书、武宁节度使、诏拜检校司徒、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沧德行营招抚使,拜太傅,封雁门郡王,进兼侍中,改忠武、河中、宣武三节度。开成元年(836年)逝世,终年七十九岁,唐文宗赠太尉。但王智兴在担任武宁节度使得志以后,贪赃枉法,“由是揫索财赂,交权幸以贾虚名,用度不足,始税泗口以佐军须”,竟然没有受到朝廷惩处,反而步步高升。
§§§二、随父平叛 多次立功
王晏平自幼就跟随父亲参加唐军多次平叛,南征北战,多立战功。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年),朝廷派王智兴讨叛将李师道,王智兴率步骑八千到胡陵与忠武军会合,派其子王晏平和王晏宰担任进攻李师道叛军的先锋将领,自率大军继后,“坏河桥,收黄队,攻金乡,拔鱼台,俘斩万计”,平叛成功以后,王智兴晋升御史中丞,王晏平先后也出任盐州刺史、检校左散骑常侍、御史大夫。其弟王晏宰也先后担任刺史、节度使,官至太子太保,分司东都。
唐敬宗宝历二年(826年),横海节度使李全略卒,其子李同捷摄(代理)节度副使。李同捷自任留后,并“重贿近侯,求继任节度使”。唐文宗太和元年(827年)五月,朝廷下诏任命天平军使、守司徒、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乌重胤为横海节度使,以前摄横海节度副使、检校国子祭酒、侍御史李同捷为兖州刺史、充兖海沂密等州节度使。六月,李同捷不受诏,据沧德谋叛。徐州王智兴请以全军三万人带五月粮讨李同捷,唐文宗诏拜王智兴为检校司徒、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沧德行营招抚使,王晏平再次随父出征。王智兴军降叛军十将,叛军士卒三千,终于平叛。唐文宗在麟德殿设宴庆功。
§§§三、因功提升 灵盐节度
由于王晏平先后参加平定李师道、李同捷叛乱立有战功,唐文宗太和六年(832年)五月,任命盐州刺史王晏平检校左散骑常侍、御史大夫,充灵盐节度使(《旧唐书·文宗纪下》)。而《旧唐书·王晏平传》记载:王晏平“以讨李同捷功授检校右散骑常侍、灵州大都督府长史、朔方灵盐节度(使)”。总之,王晏平担任了灵武节度使。
§§§四、朔方镇将 大贪污犯
王晏平出任灵盐节度使之后,学他父亲那样贪赃枉法,大肆聚敛财富,他克扣朔方将士的军饷,贪污七千余缗,成为灵州刺史中特大贪污犯(缗是古代成串的铜钱,一串为一千文)。开成元年(836年),其父王智兴逝世,王晏平回洛阳去为父亲奔丧,竟然“擅取”朔方战马四百匹、兵械数万自卫归洛阳,遭到御史大夫弹劾。唐文宗下诏罢王晏平灵盐节度使等官职,逮捕王晏平入狱,交三司会审。
§§§五、韦温三封 免死贬官
唐朝有给事中封驳制度,在中央政府设给事中之官,是门下省的要职,专掌驳正政令之违失。在审署中,对“百司奏抄”中有不当之处,可予以驳正。凡三司会审的案件,“若刑名不当,轻重或失”,给事中有权驳回,依法重审。这种封驳制度主要防止决策失误,是一种政治意义上的监控,属于着眼于事先防止的监督方式,体现了监察的预防功能。在封建政治制度下,这种预防功能尽管极为有限,但是或多或少使君主专制政体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作用。
唐文宗时,韦温任给事中,他耿直公正,敢于坚持执法。王晏平贪污案交三司会审三次,被三次上奏判处死罪。给事中韦温审核王晏平罪状,认为王晏平一案法不当死,故三次封驳三司上奏,最后三司将王晏平判为减死贬官,上报皇帝批准。对于韦温秉公执法,“文宗深奖之”。王晏平遇到了一个公道的给事中韦温,唐文宗也念到王晏平父亲王智兴有大功于朝廷,故下诏王晏平免死,流放康州。不即行,王晏平又密求援于河北三镇节度使。三镇向文宗表其困,文宗再改任他为抚州司马。给事中韦温、薛廷老、卢弘宣等还诏不敢下,最后还是将王晏平改任永州司户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