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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崇政殿前贤才归 多尔衮情献庄妃

洪承畴从三官庙到崇政殿,一路上都是众多的汉人官员,他知道皇太极爱才,重用汉人,悬着的心才渐渐沉了下来。禁不住庄妃的魅力,洪承畴热血上涌,竟然很痛快地就答应了,改变了自己的誓言。

刹那间便将豪言壮语和多日来的坚贞不屈化作了乌有。事到如今,洪承畴只有死心塌地的了,他还有什么好后悔的呢?诚如皇太极所言,明朝的气数快到了,改朝换代势在必行。比较起大清、明朝和农民军李自成的政权,这三支政治力量,一个如旭日东升,喷薄欲出,一个如暮日西沉,摇摇欲坠,还有一个则是洪承畴之流不齿于为伍的“草寇”。权衡利弊,他投靠了关外的清朝,并愿意为清朝一统天下而效犬马之力。这是他的过错吗?只要大清能重用汉人,消除民族矛盾,造福于百姓苍生,那么这些来自白山黑水间的满洲人又何尝不能登堂入室呢?“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朝廷由朱家的换成了爱新觉罗氏的,同样是炎黄民族、华夏子孙,又何尝不可呢?如果后人不明真相,在背后戳他洪承畴的脊梁骨,他只有一笑了之。这江山易主、改朝换代的事情,实在是太难预料了。“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一心抱着做忠臣名扬天下光宗耀祖的洪承畴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忽然间就成了明朝的罪人、大清的走狗了。唉,风云变幻,谁主沉浮?他洪承畴不过凡人一个,只能随波逐流了。

“洪某蒙皇上和娘娘厚爱,大恩大德当涌泉相报。只是,洪某尚有一事不安……”

“先生请讲,朕决不会让你受到一点儿委屈,感到任何的遗憾!”话说得冠冕堂皇的,可皇太极的心里却有些不是味儿。那大玉儿不知用了怎样的妖媚之法便活生生改变了洪承畴,而且,他居然还把大玉儿挂在嘴边!这满朝文武全都听见了,心里还不知怎么想呢,这事办的真有些窝囊!哼哼,还真不能小看了大玉儿的能耐!

善于察言观色的范文程见皇太极脸上有些不悦,心里便有几分明白了,于是他打了个圆场:

“皇上,时候不早了,日已西斜,早已过了午时了。”

“噢?范先生这么一提醒,朕倒真觉得有些饥肠辘辘了。今儿个高兴,就在崇政殿设御宴,为洪先生接风压惊!海中天,传御膳房的师傅,速速摆上御宴来!”

“嗻……”

洪承畴心里喜忧参半。皇太极将他说了一半的话给拦住了,又说要给自己设宴,可到底也没许给自己个一官半职的,自己现在已经穿上了清人这不三不四的装束,脑门倍儿亮不说,脑勺子后头还拖着一条豚尾似的辫子,唉,真是无颜再见列祖列宗了!

“皇上,微臣斗胆地问一句,您打算怎么安置洪某呢?洪某不求有一官半职的,只求能在沙场上冲锋陷阵,为大清国效力。”洪承畴终于忍不住问道。

“哎呀,朕真是老喽,把这么大的事情也给忘了!范章京,怎么你也不提醒一下朕呢?”皇太极干笑两声,上前拍着洪承畴的肩膀:

“放心,朕已经说过了,决不会委屈你的,朕就让你与范先生平起平坐,为内院大学士,参赞军机,你看如何?”

“罪臣实不敢当此重任,还望皇上另请高明!”

“哎,洪先生此话差矣!朕主意已定,来人,给洪先生戴上红顶花翎,赏穿黄马褂!在盛京给洪先生一栋宅第,选美女十人日夜服侍,此外的金银财宝,绫罗绸缎多多益善!”

洪承畴连忙跪地称谢,口呼“吾皇万岁”,感恩戴德之情溢于言表。

“哇!好一个威风凛凛的儒将!”皇太极对套了黄马褂又戴上花翎的洪承畴大加赞赏,众人也个个叫好。“洪先生,朕已想好了一个计策,请看!”皇太极走到御案前,拿起笔一挥而就,纸上写着“暂时降清,勉图后报”四个汉字。

洪承畴一时不解,范文程笑道:

“洪先生,你看皇上为你考虑得多周全呀。为了你家人的安全,皇上才想出此计,你只要在这上面按个手印,便可以迷惑崇祯老儿了。”

洪承畴又惊又喜,忙不迭按了手印,亲眼看着一名侍卫把它带了出去,说是以密书的形式派人悄悄送往燕京。洪承畴感慨万分,再一次跪拜皇太极:

“吾皇真乃天命之主也,罪臣愿无怨无悔报效大清,虽死无憾!”

“快起来吧,不要弄脏了黄马褂。”皇太极带着笑,提高了声音:

“今晚在宫中陈百戏设御宴大加庆贺,诸位贝勒、文臣武将尽可携带家小前来助兴,咱们君臣同乐,一醉方休!”

庄妃这一觉睡得很香很沉。天已经亮了,但她还是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躺在细软柔和的绣龙描凤的锦被之中,不着边际地暇想着。春光明媚,鸟语花香,御花园里皇上正带着福临放风筝,一老一小穿着明黄色绣锦盘龙的袍子,在阳光下格外夺目,而庄妃自己则披着大红镶金边绣着大朵牡丹的披风在一旁观赏着。一家三口,甜甜蜜蜜,恩恩爱爱。哎呀不好,福临只顾得抬头看天,没注意被脚下的一块小石头绊倒了。庄妃和皇太极不约而同跑上前去,三个人紧紧抱在了一起……

“姐姐,太阳已经有半个人高了,今儿早上就不去遛圈子了吧?”

庄妃极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骂道:

“死丫头,坏了我的好梦。”

乌兰“嗤”地一笑,动手拉起了床幔:

“姐姐该不是做的白日梦吧?”

柔和的阳光照得满室生辉,帷幔上系着的玉片儿叮当作响,庄妃一骨碌爬了起来,忙不迭地吩咐着:

“快些帮我梳洗一下,咱们一起遛圈子去。”

迢圈子就是散步,每天早晚各一次,在起床之后和太阳落山之前。庄妃是一个很会保养的人,女人嘛,不就是靠着脸面生活吗,她能不上心吗?

和世间所有的女人一样,梳妆打扮,也是庄妃最感兴趣的事情。趁着年轻,趁着得宠,她要尽一切力量让所有见过她的男人、让那些她欣赏的男人和有权势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春去秋来,岁月如梭,人生苦短,她得好好把握住青春和美貌,为了儿子福临的前程,她可以不顾一切!在深宫里生活了多年,老老实实地为皇太极生儿育女,眼见着三个女儿已经长得亭亭玉立,儿子福临也快到六岁了,下一步得为儿子的将来着想了。回首过去的十几年,庄妃不敢相信自己怎么能安安分分地逆来顺受地不声不响地平平淡淡地生活了这么多年!她本不是个安分的女人,她有才,她有貌,她与那些徒有姣好面容的妃子并不一样,她自恃能力比她们强得多,她为什么要听命运的摆布,而不去积极争取掌握自己和儿子的未来命运呢?皇上的身体日渐虚弱却强撑着日夜操劳,他年纪越老性格越固执,他对权力的喜爱似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之所以还没立太子,因为他不愿意有人分享他的权力,哪怕是他的亲生儿子!对这件事,庄妃倒不情愿往坏里想,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庄妃有时会被自己的这种瞎想而吓得手脚冰凉,皇上已经老了,可是庄妃才过了半辈子,而福临还是个孩子,她能不为自己和儿子的将来打算吗?可惜,人不能预测未来,不知道一觉醒来明天会是个什么样,所以人才会有一件件抹不去的烦恼。

“天渐渐的热了,给我拿那件淡紫色的披风吧,今儿个咱们走得远一些,去东宫墙外的那片松树林子遛一圈。”

“那可得走不少的路呀,姐姐要不要预备一顶轿子?”

“那叫什么遛圈儿呀?真是的,走吧,时间都给你耽误了。”庄妃说着就往外走,慌得乌兰在后面喊:

“姐姐,让我把披风给您披上呀!”

黑松林实际上是一大片杂树林子,其中以黑松最为粗壮,一棵黑松粗可数围,盘根错节,遮天蔽日。林中只有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在松林中伸延,像一条白花花的蟒蛇似的。

“姐姐,咱们回吧。我觉得这林子有些阴冷,黑漆漆的。”

“怕什么?没听说林子那边就是松崖吗?那儿有花又有草,有山又有水,咱们索性去看看。”庄妃显得兴致勃勃。

“要是……要是再多几个侍卫在就好了。只有我们主仆四个人,又都是女流之辈,万一遇到野蛮之人……”乌兰苦着脸,虽然知道说也没用,还是得说呀,身后跟着的两个婢女见了松鼠也会吓得尖叫的,遇到什么事可别指望她们了。

“今几个是有点邪乎,一睁开眼就想到了这片林子,每一次说来都没来成,今天一定要进去开开眼界。这青天白日的,有什么好怕的?以你的拳脚,对付三两个男人总不在话下吧?再说了,我身上还有这玩意儿呢。”庄妃一拍系在腰上的绣花剑套。

“只怕,只怕您会吓得手发抖连剑都拔不出来呢。”乌兰嘟囔着,一脸的不情愿。

真的是鬼使神差,庄妃怎么会到这片林子里来遛圈子呢?这里不远处就是睿亲王多尔衮的府第,往左拐隔着高大的宫墙,便是后宫那座玲珑雅致的关雎宫了。但从庄妃住的次西宫永福宫到这里却要绕一个大圈子呢。

过惯了宫廷舒适安逸生活的乌兰当然不愿意再去钻这老树林子了。其实,在盛京城外,大片的古树林随处可见,里面有毒虫,有恶瘴,有灌林,更有熊罴,但善于骑射的满族人谁会在乎这些呢?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瞧,这地上有结着天蓝色和红色果实的苔藓,有的苔藓是红的,有的是绿的,有的像小星星一样,也有的像碗口那么大。乌兰,你快走过来看看嘛!”

乌兰跟在后面照顾着两个气喘吁吁的婢女,苦笑着说道:

“姐姐,可惜了我这身衣裳,瞧,被这些该死的枝蔓挂得都抽丝起球了。”

“大不了回去再赏你一件,有什么好可惜的。”庄妃不以为然,她双手提着旗袍的下摆,扭着身子,灵活地避着那些枝蔓,像个彩蝶似的,动作十分轻盈。

松树渐渐地变得稀落了,一束束阳光穿过松枝斑斑驳驳地洒了下来,照着欣然茁长的野草野花和藤蔓,照着松林中几个穿红戴绿的女人们。

“乌兰呀,这么好的景致不来不是可惜了吗?听,前面似乎有流水的哗哗声,看来,咱们快到这林子的尽头了!”

“娘娘,能不能坐下来歇歇脚呀?都走了半晌了。”一个婢女话音没落便歪歪倒倒地靠在了一棵树干上,说出话来更是有气无力的。

“整日把你们宠着,风吹不到,日晒不到,雨淋不到,看看,你们两个都成什么样子了!有时候真怀念在科尔沁草原上无忧无虑的日子呀,骑射狩猎,舞刀弄枪的,自由自在,快乐逍遥。”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现在您成了大清国的庄妃娘娘,万人景仰,万人羡慕,姐姐真不知是几世修来的福呀!”

“这也许是命中注定,前世就定下的姻缘,说不上是喜还是忧,是福还是祸。咱们往前走吧。”庄妃的话音还没落地,忽然呼啦啦头顶出现了十几只大鹰,它们嘎嘎尖叫着在庄妃的头上盘旋,甚至可以看清它们那血红的尖嘴和尖利的鹰爪。

“姐姐快趴下,用披风护着头,让妹妹来对付这些凶神恶煞!”关键时刻还是乌兰从容镇定,再看看那两个婢女,早已吓得面如土色,浑身直抖了。

庄妃也吃了一惊,脸色变得煞白。可是当乌兰敏捷地从背上取下弓箭,张弓搭箭瞄准的时候,庄妃忽然喊道:

“不要射!乌兰,也许我知道它们的主人是谁!”

果然,随着一声婉转的口哨声,这些大鸟拍着翅膀头也不回地飞走了,只有庄妃还站在那里呆呆地出神。

“皇嫂受惊了,臣弟罪该万死!”

庄妃转过身来,竭力保持着镇定自若的神态:

“果然是十四弟在此呀。”

多尔衮双手抱拳,一脸的惶恐:

“臣弟给皇嫂赔罪了,有冒犯之处,但凭处置。”多尔衮的嗓音很浑厚,在这空旷的林子里格外动听。

“都是自家人,有什么好抱歉的?再说了,是我一时兴起走进了这林子,又怎么能怪你呢。”

“嫂嫂没受到大鹰的惊吓吧?幸亏嫂嫂手下留情,否则我的鹰恐怕就要遭难了。”多尔衮说着看了乌兰一眼,乌兰忙不迭地将弓箭藏到了身后,带着两个婢女给多尔衮行礼:

“奴婢叩见睿王爷!”

多尔衮摆摆手,眼睛只盯着庄妃:

“嫂嫂既然来了,不如去看看臣弟豢养的那些鹰犬,喏,就在前面。”

“你果然爱鹰爱犬成癖了,百闻不如一见,想不到堂堂的睿亲王还有如此雅兴。”庄妃说着与多尔衮并肩朝前走,乌兰和两个婢女远远地在后头跟着。

“人各有志。我这也是忙里偷闲,权当消遣。一旦皇兄召见,我又得将这些鹰犬撇在一边了。哎,嫂嫂乏不乏,不如抽一锅提提神?”

多尔衮有意地将系在腰间的白玉杆带铜嘴的烟袋锅抽了出来,原来他用来装烟叶的那只荷包正是庄妃亲手绣的!庄妃心里一动,难道他把它整日的别在身上?这倒叫人有些费解了,庄妃这么想着,不由得从眼角偷偷地打量着多尔衮。

多尔衮内穿黄绫锦缎长衫,外披银袍,戴着银白色镶着蓝宝石的凉帽,身材修长,温文尔雅,比在皇宫大内里穿着朝服或战袍别有一番丰采。庄妃看得有些心慌意乱,她总觉得多尔衮的身上有一种男人的阳刚之气,这种魅力令她既兴奋又紧张,怀里像揣了只小兔似的,她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

那日在御宴上多尔衮一眼看见如花似玉的庄妃之后,心里就再也放不下她了。可惜那天是夜晚,又在众目睽睽之下,多尔衮不敢放肆。现在,他可以毫无顾忌地盯着庄妃看个仔细了。庄妃梳着高高的发髻,斜插着一只碧玉簪。鬟儿低垂,被风吹得有些散乱,紧贴在粉颈上,越显得黑白分明。细细的黛眉下,一双流盼生辉的眼睛,荡漾着令人迷醉的风情神韵。多尔衮简直看呆了。这些年东征西讨的,什么野人女子、汉人女子、朝鲜女子多尔衮见得多了,她们并不是不美,身段也许比庄妃还窈窕。但她们却没有庄妃的魅力和韵味儿,这是一个成熟女人所独有的令人不可抗拒的魅力,她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都那么娴雅端庄,雍容华贵之气令人不敢正视,令人目眩神迷。

出了松林,又是一番景致。但见野花遍地,溪水叮咚。那溪边水侧,俱是二人环抱粗细的古柳,交权断云,低叶垂水,景色十分幽美。

“咦?怎的不见十四弟养的那些鹰呀、犬呀的?”庄妃四下一望,这里花香鸟语的,哪有一个鹰犬的影子?

“嫂嫂且等片刻,我这就将它们召来。”

“十四弟万万不可让它们胡乱践踏了这些花呀草的,怪可惜的。”

“皇嫂的心肠那么好,将来一定会有好报的。”多尔衮向庄妃映着眼睛,笑吟吟的,庄妃不觉心里有些慌乱,忙移开了视线。多尔衮以手嘬唇,吹起了口哨。

不多时,便听得犬吠声声,又觉头上一大片乌云掠过,冷风扑面,庄妃不由得拽紧了披风,再定睛一看:头上是乌压压的大鹰,似乎成千上百,地上大小猎犬更是数不胜数,远远地列成了一个方阵,个个安安静静,一付俯首帖耳的样子。

庄妃看呆了,半晌才喃喃地说道:

“天神祖宗,你到底养了多少只鹰犬呀?”

多尔衮微微一笑,掰着手指对庄妃说道:

“说多也不算太多,说少也不算少了。我饲养的大鹰有八百八十八只,领头的是那只名为‘海东青’的鹰,是野人女真部落献来的。”顺着多尔衮手指的方向,庄妃抬头向上看去,可看了半天,弄得眼花缭乱还是分不清,她自嘲道:

“在我眼里,它们都长得一个样,个个爪喙尖锐,凶猛异常,怪吓人的。”

“这些大鸟一般是不会伤人的,除非它受到了人的恶意攻击,它们最善长的是抓捕猎物。至于这些犬就更厉害了,它们大都经过专门训练,即使遇到凶猛的虎、狼等野兽,只要它们一拥而上,转眼间就会把虎狼撕成碎片。这些犬类产地不同,毛发体形也不同,大者如小马驹似的,小者像只狸猫一般。总共算起来,我养的猎犬有两三千条之多呢。”多尔衮谈起他的宠物,如数家珍,兴致勃勃。说着他又连连打了几声口哨,地上的猎犬像是领命而去的士兵四散而去,转瞬间便消失在丛林之中。大鹰掠过之后,这里重又是一片阳光灿烂。

“真不可思议!堂堂的王爷、八旗旗主,竟也还是这些鹰犬的主人,多尔衮你的日子过得很是清闲呀,可是,皇上他却从没有这么放松过自己,他根本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

提到了皇太极,多尔衮脸上的笑容有些勉强:

“皇上是一国之君,怎能与我等臣子一样呢?皇上支使我们就像我支使这些鹰犬一样,其实他也是个放鹰的好手呢。”

庄妃想不到多尔衮来这样形容皇太极,觉得很新鲜,也很恰当,不觉莞尔:

“放鹰难道真的很有趣吗?可惜这不是我们女流之辈做的事情。”

“皇嫂若有心一试,其实也不难。这些年来臣弟耳闻目睹了不少有关嫂嫂贤德娴雅的事情。比如那新近投诚的洪承畴,他难道不是嫂嫂的鹰犬吗?”

庄妃面上一红,看着多尔衮那似笑非笑的样子,佯怒道:

“休得胡言乱语!那洪承畴是识时务之人,他是归顺了我大清国。”

“可是宫里的人都在说,他是投降了庄妃娘娘的。说起来,臣弟真有些羡慕洪承畴呀!”

“怎么?你……”庄妃一时不解,疑惑道,“你的葫芦里卖的又是什么药?”

“唉!嫂嫂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呀。”多尔衮四下一看,见乌兰她们正自顾坐在草丛上歇息,便悄声说道:

“如蒙嫂嫂不弃,臣弟也愿意像洪承畴那样,拜倒在嫂嫂的石榴裙下,做嫂嫂的忠实鹰犬!”

“去!多尔衮,你是在取笑我吗?”

“臣弟绝无半点取笑嫂嫂之意,臣弟敢对天发誓!”多尔衮说着举起了右手:

“天神祖宗,我多尔衮诚心诚意为嫂嫂效劳,若有三心二意,愿遭天谴!”

“罢了!你又何必当真呢?说实在的,我和福临娘儿俩往后也许还真得仰仗叔叔呢。叔叔有这个心,真令我感动,请叔叔受我一拜!”庄妃说着双手一搭,款款施礼,多尔衮眼睛发亮,满面春风:“嫂嫂,走了半日乏了吧,我这就让侍卫备轿送您回宫。今日一见,恍若梦境,下一次不知要等到何时?”

多尔衮真情流露,目光含情,只听得庄妃脸颊绯红,心花怒放……

悠闲的日子转瞬即逝,又是一个闷热的夏天。

御花园里,一老一少正在练剑。晨熹初现,清风拂面,鸟雀在枝头喳喳叫着,似乎在为两人加油助兴。

“这一招是白鹤亮翅,”皇太极手执长剑划地一圈,借着身形反身一跃,落地时左腿肚子却有些抽筋,好不容易才站稳了,“福临,你学一遍。”

“嘻!这个容易,我一个鹞子翻身,再来个金鸡独立,父皇您看怎么样?我的腿可是一点儿都没抖呢。”

“哼,臭小子,专挑皇阿玛的毛病!皇阿玛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能识汉字、背唐诗了,可是你呢?等着瞧,天一转凉我就把你关到书房里去。”

“皇阿玛,您就不能多让我玩一些日子?反正长大了凡事也不用我动手,养那些手下人干吗?不就是让他们给办事的吗,我只要动动嘴就成了。”福临仍举着木剑在空中乱舞着。

皇太极累得满头大汗,正接过太监送来的毛巾擦汗,看着福临满不在乎的样子不由得抬起一脚,照着福临的小屁股踢了过去:

“好个不学无术的东西,皇阿玛得给你些颜色看看!”

“皇阿玛,您这一招是什么名堂?这是暗算,偷袭!哼,明人不做暗事,皇阿玛耍赖!”福临手捂屁股,小脸气得通红。

“你……”皇太极一看福临那委屈的模样,心里又软了下来。“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将来,无论你做什么事,都要权衡利弊,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能义气用事,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招才纳谏,以诚待人。”

“这样做人该有多累呀?有时候,我真想一个人偷偷跑出官去,在外面痛痛快快地玩半天。宫里的规矩太多。皇阿玛,到了六岁就一定得读书吗?”

“那当然,看看你的个头,已经快到皇阿玛的胸脯了,你是皇阿哥,你要做得比别人更好,所以你得比别人付出的更多!”

福临似懂非懂,睁着一双黑黑的眼睛望着父皇:

“皇阿玛,我来给你擦汗吧。给我讲讲你小时候的事情好吗?那个时候你就住在盛京吗?”

“不,那个时候,我跟着母后和父汗住在烟筒山下的赫图阿拉城。好吧,皇阿玛就给你说说赫图阿拉我们爱新觉罗的家世吧。”

“海公公,快让人给皇阿玛送些喝的来,皇阿玛淌了许多汗。”

“嗻……”

“你这个孩子,又顽皮又聪明,就是不想读书,整天只舞刀弄剑的可怎么成呢?”

“怎么不成?您不是常说我女真人是马上民族吗?骑射是我满族立国之根本,这江山不就是靠父皇您一点一点地打下来的吗?等我长大了,要打下更多更多的江山。”

“真是孩子话。创业艰难守成更难,这道理你渐渐地便懂了。坐下来,听皇阿玛给你讲讲家世吧。”

“当天刚刚离开地的时候,天神阿布凯恩都里用成千上万的铜镜造成了日月星辰。当地刚刚离开天的时候,阿布凯恩都里玛法用五邑神绳铺成了江河湖泊,用金沙银沙堆起了山脉丘岭。威武英俊的天神玛法常常和他的披着五彩羽饰的侍者神雀们在天地间自由翱翔。”

“在那直插云天的峰顶,有一个波光潋滟的天池,一个仙女误吃了朱果生下了我们爱新觉罗氏的祖先——诹名为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

“那个仙女的名字叫佛库伦,我都听娘娘说过好些遍了。”福临手托着下巴,认真地补充了一句。

“噢,是的,皇阿玛忘了说这仙女的名字了。”皇太极将一碗清凉的参茶一饮而尽,又接着说了起来。

“喝驼奶长大的孩子负得重,吃马奶长大的孩子跑得快,吃了神女额娘的奶,布库里雍顺一天就长一岁,他在依兰三姓地方娶了三姓之女为妻,繁衍后代,被各姓的首领共同尊为大汗。”

“我们的祖先为什么要姓爱新觉罗呢?因为那仙女生他的时候,金光罩身,所以就让他以金为姓,以山为名。这爱新觉罗就是金的意思,布库里雍顺就是取了布库里山的名字。说起来,我们祖先是天女所生,可真让后代人自豪呀!”

“史书上说,再往前,这白山黑水间有一个肃慎国,帝舜二十五年,肃慎国向中原进贡了弓箭和宝马。后代人口增多,分为许多部落,个个熟习骑射,百步穿杨,膂力过人,魁梧强悍。不信你看看皇阿玛,是不是长得很魁梧呀?”

皇太极说着起身收腹挺胸朝前走了几步,可他的滚圆的肚子却不争气地凸着,乐得福临拍着巴掌:

“皇阿玛真的很魁梧,就像城外那庙里的老佛爷一样。”

“如此说来,你皇阿玛是佛爷转世了?哈哈哈!”他拍打着圆溜溜的肚皮,笑得胡子乱颤。

“皇阿玛再接着说。在赵宋时代,这个族里出了第一个出色的人物,就是金太祖阿骨打。他开疆拓土,宋朝被他搅得鸡犬不宁。后来金国渐衰,蒙古国兴起,蒙古国东征西讨,与南宋各得了半壁江山,那金族的后人便趁乱逃奔到了东北。谁知又过了两百多年,又出现了一个大人物,他就是天女生的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

“自布库里雍顺开基后,子子孙孙相传不绝,人丁兴旺。到了明朝中叶以后,有一个叫觉昌安的继承先业居住在赫图阿拉城,其他的五个弟兄们亦各筑城堡,环卫着赫图阿拉,称为宁古塔。嘿嘿,这觉昌安便是你皇阿玛的太爷爷。”

“说起那时候的赫图阿拉城呀,有名无实,只十几间土房,没有城墙,没有卫兵守着,与现在的盛京相比那是逊色得多喽!”

“可就在这小城里,偏生出大清国第一代皇帝,清朝子孙,称他为太祖,努尔哈赤是他的英名,他就是我的父汗,人称英明汗。”

“皇阿玛,您又说错了,英明汗建的是后金国,而这大清国不是您一手建起的吗?皇额娘告诉过我,那时候您身披花袍,登基加冕,文武百官口呼万岁,那场面气派得很哪!”

“嘿嘿,你这小脑袋似还挺管用的,记得这么清楚?皇阿玛有说错的地方吗?你想呀,没有皇阿玛,哪来的你呀?若没有我父汗的创业,能有我大清的今天吗?饮水思源,这个道理你懂吗?我再给你说说大青马救主定国号的事情吧。”

“在我父汗努尔哈赤出生的那一天,大明国嘉靖皇帝夜里做了一个梦,一位神人对他说,紫微星已在今天降于东北方,一个脚上生有七颗红痣的人将要推翻大明王朝。于是,嘉靖就通令全国,要杀死那个脚上生有七颗红痣的人,而这个人就是我的阿玛努尔哈赤。”

“努尔哈赤成年后在辽东总兵官李成梁手下做亲兵,得到李成梁的赏识,李成梁特别选了一匹奔跑如飞的大青马赏给了他。努尔哈赤十分珍爱青马,经常给他洗澡、刷毛,每天夜里还不忘起来给它添加草料。大青马也很有灵性,只要一见努尔哈赤,就会仰起脖子嗽嗽叫两声,并用前蹄刨地表示亲昵。”

“可是有一天在洗脚的时候,努尔哈赤脚上的七颗红痣被另一名亲兵看见了,这个亲兵便悄悄报告了李成梁。李成梁大惊失色,定计要抓住努尔哈赤献给大明皇上处置。正巧半夜里努尔哈赤起来喂马,无意中听到了这一切,他跑到马圈,牵过大青马,翻身上马逃离了李成梁的家。”

“李成梁知道了消息,暴跳如雷,立即亲率亲兵马队前往追赶。大青马载着主人努尔哈赤狂奔了一天一夜,可还是甩不掉后面的追兵。渐渐地,大青马太疲劳了,努尔哈赤也累得腰酸腿痛,又饥又渴。正巧前面有一丛一人多高的草丛,努尔哈赤下了马,与马儿并肩躺在草丛里,头一沾地就呼呼大睡起来。”

“李成梁的追兵也是人困马乏,但李成梁一心要邀功请赏,他命令亲兵四下搜查,但草丛太大看不见半个人影。李成梁心生毒计,命亲兵放火烧草丛,要把努尔哈赤烧成灰烬。”

“火借风势,迅速在草丛中蔓延,浓烟滚滚,火苗乱蹿,李成梁以为努尔哈赤必死无疑,便领兵回去了。”

“大青马被火势惊醒了,它拼命地用嘴拱着主人努尔哈赤,但努尔哈赤睡得太沉了。无奈之中,大青马一声长啸,冲出火海,在一条小溪中打了一个滚,沾了满身的水,又一头冲进火海,将毛发上的水泼洒在努尔哈赤的周围。就这样,一次、两次,来来回回,大青马也不知道跑了多少回,滚了多少遍,终于将努尔哈赤周围的火势给灭了,而大青马累得再也站不起来,一头栽倒在努尔哈赤的身边,活活累死了。”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努尔哈赤慢慢地从睡梦中醒来,但是眼前的呃景象却让他胆颤心惊,当弄明白大青马是为了自己而累死的时候,他一下子扑在大青马的身上,痛哭流涕,他立誓:大青马,我努尔哈赤有朝一日得了天下,一定要将国家叫做大清国,大清国一定要灭掉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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