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年有多长?
三十八年,于历史而言,是匆匆一瞬,于人生而言,却已经沉沉半生。一代人从童年变中年,由青年入老年,于明末清初台湾人的历史而言,匆匆一瞬的过往,对于整整这一代台湾人,却是一个痛彻半生的伤:做亡国奴的伤。
虽然今天的我们,可以列举出无数的“GDP成就”,来列举荷兰殖民台湾时期的建设成就,比如台湾的人口比起荷兰人到来前,有了成倍的增加,到了郑成功收复台湾前,台湾本岛除了高山族外,汉族屯垦人口已经有两万多人。农田数量更比从前翻倍。特别是原来以渔猎为生的平埔族等高山族原住民,此时已经转入了农耕生活,并以水稻种植为业。台湾的学校更遍布各地。但这一切,对大部分台湾人来说其实是“无关”的。这就好比你本来在家好好的,却突然有一帮人冲进你家,占了你的房子,当了你家的主人,把你当奴才使唤,稍不如意就非打即骂。这样的日子,就是“GDP”高到家财万贯又有什么幸福?
这三十八年里,台湾人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海峡相隔,当牛做马,苦巴巴的熬。
而台湾的未来,也就这样熬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上:看看中国东南沿海的形势图就知道了:这些年有关走向“蓝色海洋”的话题格外热,“第一岛链”“第二岛链”这些名词时常提,而在中国东南海洋上,屏障沿海各省的台湾岛,其实就是中国海域蓝色海洋的分界线。进出走向世界的“岛链”,台湾就是一扇门。此时,这扇门已经落到了荷兰人手里。如果,这样的“既定事实”一直被荷兰人延续下去,经过数十年乃至百年,在经过几代奴化教育洗脑,外加荷兰人大量移民后。台湾,很可能真的会成为荷兰人在远东的“合法领土”,从此彻底脱离中国怀抱。
在明末最后的二十年,盘踞台湾的荷兰人,他们其实就在做这样的事情,那时候的他们是整个东亚海洋的海上最强者,想如后来英国人那样砸烂中国的大门,固然是不可能。但是在千里海岸线上,他们确实一度无人争锋。日落西山的明朝海军,此时已经冲不进深海。葡萄牙老老实实的缩在澳门做生意,西班牙窝在马尼拉鞭长莫及。东南沿海的海上“老大”,在这几年确实姓“荷”了。以荷兰最后一任总督揆一在其回忆录《被贻误的台湾》中所说:“本来,以我们强大的军事力量,和一代代的推行文明开化运动,我们原本可以继续巩固在那里的统治,将它变成我们永远的国土。”
本来可以做到的,结果却没有做到,说原因,现代人自然提及的,就是南明永历十六年郑成功那一场波澜壮阔的跨海东征。其实,如果历史是一场足球赛的话,那么郑成功确实是最后完成临门一脚破门的人。而之前的博弈,配合,突破,反攻。却是作为荷兰的对手们,一代代人前仆后继的努力。
看似没有对手的荷兰人,从他们占有台湾的第一天起,宿命的对手就已经出现了,是一群与他们你中有我,渊源密切的人——明末的中国海商们。
说只有明末中国海商,是这时候东亚海洋上荷兰人唯一的对手。原因也很简单:葡萄牙太弱,西班牙太忙,明王朝太衰,至于忙着入关的大清王朝,这时候还正晕船呢。只有那些啸傲海洋的中国海商们,多被正史称为“海盗”“海匪”的他们,有着争议命运的他们,才是不可一世的荷兰人最强大的敌人。因为,他们原本都是一类人,是为这个大航海时代而生的。
一:开台王颜思齐的争议人生
说明末的中国海商,现代比较众所周知的,是郑芝龙家族。然而说到晚明中国海商与荷兰人的争雄,却必须从另一个说起:颜思齐。
许多武侠片里常有一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东亚的这片海洋,其实也是一个江湖,从明朝中后期倭寇之乱开始,这个江湖就很热闹了,日本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中国海商,能开得动船的,基本都露了一把脸。
但这个江湖比武侠里的更残酷,后浪拍前浪的规律同样适用,到了晚明的时候,倭寇基本已经给拍没了,老一代形形色色的海商们,有被拍散了架的,有拍没了影的。牛气哄哄的西班牙葡萄牙,也早给拍老实了。只剩下“后浪”荷兰,带着一帮小弟在东亚海面上兴风作浪,指东打西。
但老天是不会让荷兰人寂寞的,就在荷兰人风光无限的背影里,一个潜在的对手已经在悄悄崛起——那些给他当小弟的中国海商们。
说到这里,先要说说明朝万历年间后,东南沿海中国海商的变化情况。隆庆开关以后,明朝的海禁政策已经废除,沿海商人与政府的主要矛盾已不在,东南沿海算是消停了一段时间。老一代的海商们有散伙了的,也有给打没影了的。但海边消停了,海洋上却不消停,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外加新来的荷兰人,各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找机会还是要抢你一把。做生意的没枪没炮,总归还是没安全保障。外加沿海贸易发展,东南地区豪商家族增多,既有钱又要安全,外加大海那头的花花世界商机无限,不动抢地盘的心思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短暂的平静后,新兴的武装团伙还是渐趋兴起了。
晚明东南海商的实力,和明朝海军的实力,其实是成反比的。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改革时期至万历三十年之前,是中国东南沿海比较消停的时候,那时候经历过剿倭战争和抗倭援朝战争的明朝海军实力强劲,敢来惹事的也少。但万历中后期后,随着北方边患日重,海防也日渐废弛,精兵猛将更一拨拨往辽东调,不甘寂寞的海商们,也就变得更精神了。隆庆开关后的海商势力,主要以福建海商为主。早期尤以漳州海商最强。明朝解除海禁初期,规定漳州月港为主要通商口岸,沿海商人出海做生意,归港复命,都要在这里办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漳州商人,也就迅速发展起来了。
在明朝解禁海禁初期的万历二年,月港每年上交的税银,还只有区区五千两。而十九年后的万历二十一年,就上涨到了五万两。号称“天子东南银库”。发展如此迅猛,一是大明朝的生产力太强,当时中国的丝绸,瓷器,还是全球欢迎的“高利润产品”。而中国海商的扩张速度也更强,以日本广岛长崎为例,万历年间朱国帧的《涌曈小品》里记载,万历三十年,在长崎岛做生意的华商,还不到十个人,十年以后,居然就激增到了上千人。事实上当时中国海商的足迹,已经遍布到了从日本至东南亚的整个航线,比如在菲律宾,华人的人口就增长到了上万人。东南外贸,一派欣欣向荣之相。
这段历史,也素来被看做明王朝“对外开放”的时期,但就明朝政府而言,这样的“开放”其实是很有限的。比如明朝虽然允许私人海商“许贩东西二洋。”但政府对此控制极严,出海的商人,必须要去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勘合”,即出海许可证,在许可证上要写明出海的日期,归来的日期。一旦超期,就要遭到严惩。严重的甚至会被没收货物。可是茫茫大海,情况瞬息万变,哪有这么容易能准时回来的?而一旦海商们在航海中遭遇到打劫,指望政府做主,更是不可能的。比如万历年间朱运昌担任福建巡抚时,当时福建沿海商人就曾上书,请求政府出兵剿灭劫掠海商的外国海盗,却被朱运昌以“保境安民”为由拒绝。即使在与外国商人的贸易中,明王朝也格外小心,虽然允许通商,但也只能在如月港等指定的地区,允许沿海商人和外国商船贸易,未经政府许可而与外国商人接触,依然要判重罪。另外明朝商人出海贸易,在船只的大小,携带的货物,往来的日程上都有严格的限制,官府会严格盘查,较真到细节。尤其是“违禁货物”这条,内容几乎每年都变,基本上是什么货物赚钱,什么就是违禁。
管的多也就罢了,更要命的是朝令夕改。明朝有关开放海禁,允许贸易等法令,基本都属于地方政策,也就是古人所谓的“令”,而限制海外贸易,尤其是限制私商贸易规模,贸易内容,对外交往等方面的法令,大多是属于《大明律》《大明会典》等“祖制”的内容。相比一下,“令”自然大不过“律”。而且“令”大多属于临时性政策,变动非常大,就以收税来说,在“隆庆开关”后的重点贸易地区福建月港,商业税的征收就几经变化,税收名目多如牛毛,比如有出海的手续费,交易的关税,货物税等等,而且名目经常变化,到了万历后期,万历帝向全国各地派太监强征税赋,沿海地区也未能幸免,当时太监高采在福建横征暴敛,几乎引起民变。而从根本上说,晚明虽然也有保护对外贸易和商人利益的法令,但这些法令,一是权威性不强,多是临时性地方政策,二是地位不高,大多都是各类法律中的细枝末节。已经走向“对外开放”的中国,对于海外贸易的管理依然是粗线条的,更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稳定的,适合海外贸易发展大势的法律,封建末期的明王朝,与这个大航海时代其实已日益脱节。
在这个“脱节”的时代里,身为一个生意人,如果要做个老实人,其实是既吃亏又倒霉的。赚钱的货物,政府基本不让你卖,能买你货物的大客户,政府往往百般阻拦,限制你和他们接触。挨了欺负,尤其是出门做生意被欺负了,政府也通常不管,政府管你管的最多的,就是在你交税的时候,还经常说话不算话,本来说好了可以不交的税,说变卦就变卦,辛苦挣的一点钱,有时候全搭进去都不够。这样吃亏又倒霉的老实人,稍微有点理想的海商是不会做的,日久天长,不老实的就越来越多了。“不老实”的主要办法,就是走私,越是不让卖的货,我偏要卖,越是不让打交道的客户,我偏要打成一片,越是不让去的国家,我偏要去。这种行为明王朝当然要严打,但枪炮打不死经济规律,一来二去,从万历中后期开始,一度消停的中国东南沿海走私团伙死灰复燃,各个有兵有枪,往来于千里海岸线上,生意也越干越大,一开始,不过是贩卖点违禁物品,后来就开始勾搭连环,在沿海上兴风作浪,比较可恶的,还打劫往来商旅,甚至上岸打家劫舍,渐成明王朝海防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