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晓像泡泡糖一样粘着我,却依然大大方方:“周小武,我承认是自己想占你的便宜。只是我不明白,我有男朋友,但我没有结婚啊,还是大姑娘吧,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在我刚来公司的时候,她曾经充当过老高的匕首,给我留下了阴影,她是男人婆,并不是我的菜。可我又不得不承认,经历了一系列的转变之后,我们的关系非同一般,有一种说不出的奥妙,也有另一种微妙的存在,在我和她之间像是隔着多层纸。
为了让她能有一个愉快的心情,为了让她不走向对立面,我连忙解释:“谁说我不喜欢你?但这种喜欢不是你想要的那种喜欢。”
“但是我要的就是那种想要的喜欢。”李春晓贼贼地笑了笑,相当自信,认为周小武不应该不喜欢她,这已经是够皮厚了,她却装着不好意思,“我想找找自己的差距,这不行吗?”
“行。”我一直在接受着她的人情,无以回报,只能据实回答,“你和白如意相比,你的智商不在白如意之下,但是我们不来电,就算我俩坐在一起,也没有那种触电的感觉。或许,这就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
李春晓贪婪地看着我,有几分满足,也有几分失落。她笑着说我:“这是为什么呢?是不是我不够漂亮?”在她看来,没有肌肤相亲,又哪来触电的感觉呢?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那都是行外话。
她长得倒也端正,不是不够漂亮,而是没有水分,不是我追求的那种类型。或许是她的审美观与我的审美观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吧。
为了不让她难过,我只好违心:“你相当漂亮,主要是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我的爱已经够多,你就别添乱了。”
“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以前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那你就现在想啊。”李春晓用她并不肉感的屁股,朝我挤了挤,挪了挪,开始大言不惭:“周小武,我就不信这个邪。”
她的手很瘦,很尖,与熟食店里的鸡爪相比,依然没有肉感,却搁在我的大腿上。似乎在她看来,我和白如意之间的爱就是脸对脸,嘴对嘴,给吻出来的,所以它并不牢固,完全可以催毁,况且她现在更加高级,用手也能电倒对方。这就好比我是别人家的一只庞物,她只要掏出手指,让对方舔一舔,就可以牵着走。
“就算我们抱在一起,也抱不出爱情的火花,还是省一省吧。”我喜欢的女人必须是蚕宝宝型的,熟食店里的鸡爪从表面上看,是可以的,可是她就是不达标准。
李春晓相当开心,显然是理解有误:“周小武,你倒是想的很美,只是我没有必要那么贱。”
“我那是比喻,并不指望你什么。”
“周小武,你只需要告诉我,现在有没有感觉?就是那种触电的感觉。”这时,她已经换了一种花样,是把我的手放在她的瘦腿上,还是进行零距离的接触。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对她是一点冲动都没有用,又哪来触电的感觉呢?可眼前的她却已经春心荡漾,贼溜溜地盯着我,那是满眼的柔情,好像要表达什么,却表达不出来。可能是她能承受的电压小,一丁点就能满足吧。
我不想和她沾上关系,更怕她不依不挠,非要要整出火花来。于是,我连忙收回自己的手,劝她:“这是瞎子点灯白费蜡。李春晓,我感激你,却恐惧你,能有触电的感觉吗?”
“这个难说,或许你有,却不愿说出来。”李春晓甚至还有更高级的说法,“你的爱有那么多,还在乎多我一个吗?”
“这又不是旧社会,要那么多的爱干什么呢?”
她的理解还真不一般,竟然会说:“切,我不相信,你不可能唯独就不喜欢我。”
“公司里有那么多的好女孩,我不喜欢的多着呢。”
“她们是她们,我们是我们,因为我们天天在一起,你必须喜欢我。”
“就别添乱了。如果你想试试自己的魅力,我给你出一个主意,去找刘潜吧。”说出这样的话,连我自己都想笑,因为她和刘潜完全是熟肉不粘生骨头。
李春晓看上去有些失望,她起身坐到门后,好像是不再纠缠我,可她依然多情:“因为我以前整过你,所以你恨我,所以你宁可喜欢白如意和白蓝,也不喜欢我。”
“对,我恨你,有阴影,到现在都恐惧你。”
“周小武,我明白了,你就是喜欢我的,才有意收拾我,对不对?”李春晓双目直视着我,是更加喜欢于我,是更加多情于我。好像某些东东早就在一个人的潜意识里,他周小武不明白,她李春晓是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