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做叶晚,请不要把我和《寻找前世之旅之流年转》中的小晚混为一谈哦,呵呵,我所以叫叶晚,是因为我是在晚上(午夜12:00点)出生的,而我老爸姓叶,他们图方便,就给我取了个名就是叶晚啦,意思就是夜晚出生的。
我今天十八岁,就读于中国某大学历史系。
介于最近网上泛滥成灾的埃及穿越小说,所以在考入大学后我选择了学习历史。
不过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拉美西斯二世,我在网上看的二三十部作品,几乎部部都是以拉美西斯二世为男主角的,不过,其中最经典的一部是悠世的《法老的宠妃》。虽然小时候也曾看过《尼罗河女儿》可是和《法老的宠妃》一比,就觉得哪部简直是垃圾!《尼罗河女儿》迷不要打我,偶实话实说。
这本书真的好好看哦,不过让我郁闷的是从我上高三开始一直到现在,这本书都没出结局,今年9月份的时候总算出了第二部,搞了半天,却只是上半部,看的我泪汪汪,连做梦都在想结局是什么。
今天,我的男朋友约翰要到埃及实习,我便向学校请了假,和他一起去,幸好学校有够通融,居然同意了,不过前提条件是,回来得写一篇关于拉美西斯二世论文交上去。
听到他的名字,大家一定很奇怪,这不是中国人的名字。你们猜对了,他的确不是中国人,而是地道的英国人,不过是在中国留学,跟我在一个大学,不过不在一个系,我读历史系,他读的是考古专业,最重要的是他很像《法》中艾弦。黑发蓝眼,据说他的家族中有过中国人,所以他的头发才像亚洲人一样是黑色的。呵呵,在《法》除了拉美西斯,偶最喜欢的就是艾弦啦,而且,如果让我在他们之间选择一个当老公,我肯定选择艾弦啦,谁让《法2》里的拉美西斯是个睁眼瞎呢,有眼睛都看不出来自己的妹妹哪么巨大的变化,打死也不选他啦。也许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走到一起的吧。不过他并不知道,如果他知道我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中他的,铁定和我翻脸的!
埃及的天气真不是一般的热,中国某些城市都开始下大雪了,这里却烈日高照,而我居然没有中暑,还真是万幸中的万幸了。
“小晚,我们先找酒店住下,休息一晚,明天再去博物馆参观如何?”一下飞机,约翰就征询我的意见。
我自然同意啦,虽说很想看看拉美西斯,不过也不急在一时哦,还是休养生息要紧。
开罗的豪华大酒店也不必别的国家差,站在酒店里,我特意选择了最高的一层楼,因为站在这里,可以看到远处的金字塔和奔流不息的尼罗河水。
我不禁心生感慨,同样的蓝天下,同样的尼罗河,那辉煌的文明却已一去不复返了。
“小晚,吃饭去了!”约翰在门外敲门。
“来啦!”我换了衣服和他一起下楼到外面去寻找吃饭的地方,幸好开罗是个旅游大城市,也有中国餐馆,我还能吃的惯。至于约翰,他在中国三年,早已习惯了吃中国饭了。
吃完饭,我们一起散步回酒店,没有打车,这是在学校养成的习惯,每天吃完饭后我们都会在学校里漫步一会,然后他送我回宿舍。
不过,我和他都没有想到,我们的命运竟然会在我们来埃及的第一天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地方啊!”我站在空无一人的沙地上,茫然四顾,刚才我明明是和约翰走在一起的,在即将到达我们住宿的酒店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道旁微弱的路灯照明,正当我们走到其中的一盏路灯下的时候,忽然前面射来了一道强烈的白光,刺的我睁不开眼睛,当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无人的沙漠里,身旁的约翰也已经不知去向。
“小姐,图雅小姐,我终于找到你了!”一个是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她穿着
简单的亚麻短衫,肤色是棕色的,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充满灵动,头上还戴着假发,等等,她的装扮并不像现代阿拉伯女子的装扮,倒像是古代埃及人的打扮。还有,她刚才叫我什么来着,图雅?这名字怎么忒熟啊!?
“你是谁啊?”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她显然被我的问题弄得一蒙,说道:“小姐,我是达芙妮啊!你不认得我了吗?”
打住,打住,叫什么不好,偏要叫达芙妮,那可是我除了亚曼拉以外最恨的一个穿越小说中的人物,虽然在犬犬的《第一皇妃》的第四本中她死了,而且死的极惨,但别人觉得她可怜,我却不可怜她,因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你为什么叫我小姐?”虽然觉得她的名字不好,但我没有叫她改,毕竟我没有那个权利,我连连摇头,“我不是你家小姐!”
达芙妮的神情快哭出来了:“你明明就是我家小姐啊,我服侍了你十五年,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十五年?”我一下子懵了,我看上去很像十五岁吗?
还没有等我回过神来,达芙妮拉着我就走:“小姐,将军正在到处找您呢,快跟我回去吧!”
等我回过神来,我已经站在一栋宅院里了,泥土制成的房子,周围载着埃及特有的植物。
这时候,我看到院子中间有一口大水缸,我忽然想起了什么,甩脱了达芙妮的手,几步来到了水缸前,探头看去,不看不知道,一看把我下了个半死,那清澈的水中分明就是一个陌生的女孩,陌生的面孔,陌生的皮肤,一切都是陌生的。
图雅,我忽然想起在那里听说过这个名字了,图雅,不就是古埃及法老塞迪一世的王后,拉美西斯二世的......妈吗?
我一屁股坐倒在地,脑中只有一个反应:“遭报应了!”一定是我自从看了《法2》上半部以来把拉美西斯骂的够臭,所以上帝就让我穿了,不止穿了,还穿成了拉美西斯的妈?老天爷,这也太离谱了吧?用得着这么整我吗?估计看了《法2》骂他的人也不止我一个吧,为什么偏偏是我穿?我造了什么孽了我?我哭啊,我无语问苍天啊?呜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