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尤小娴是吸光体。无论到哪,总有眼睛在窥探。
可她才不管他们。只要不是她所重视的人,就根本影响不了她的心情。
在离开了林枫的庇护后,仍然端着高跟杯,喝自己的酒,看自己的风景。
“尤小姐。”
一听就知是文森。
回头,笑靥如花,“咩事?”
今天的文森,是派对的主持,造型很酷,但问尤小娴话时的语气却像老朋友一样,“识不识唱歌?”
她皱眉,“咩意思?”
文森笑,“好希望你能为大家献上一个节目。”
“哦。”
“考唔考虑一下?”
她饮尽杯底的酒,打了一个手势,“OK。”
反正也无聊,反正她喝歌不难听。
当第五杯的酒端起来时,文森已经在台上说话了。声带不错,人也淡定,与他搭档的是一个女人,比起南京或理工校花要逊色很多,好在,她嘴皮子工夫扎实,站到那样的风口浪尖也确实合适。
这是个派对,亦是个供大家娱乐的平台。
太热闹了。演出的人一出场,下面就失控了。
一首《Nobody》,一帮女生的肢体表演,西装革履们都疯了,不是尖叫就是轻俘的口哨声。
男人啊,有一种本性,喜欢花花绿绿的世界,喜欢喧哗喜欢女色,跟身份没有任何关系。
林枫呢?他是不是?
这时的林枫,不看台上,只和年纪稍大一点的西装革履在聊着什么,眉眼始终漂亮。
目光收回来时,心情莫名地兴奋,将杯子的酒一饮而尽。
半醉半醒。这种状态,是适合让自己去放肆的。
场面一片哗然,只有文森的表情依然是那么地淡定,“下面由尤小姐为大家献上一个余兴节目。”
鞋子似乎蹬掉了,光着脚,抓着麦可风唱《浮夸》。
并不是多惊艳的嗓音,就是她旁若无人的状态,令大家唏嘘不己。
嗤笑和恶意的中伤是有的,但不重要。她现在的世界很迷糊,仿佛只有《浮夸》,和她很过瘾的心情。
大家好,她是尤小娴,请记得她。她爱你们的林枫。
是的,她爱林枫。
丢掉麦可风后,从台上往下跳,文森很好笑地提着她的高跟鞋,想叫住她。
这回,场面才是真的失控了。
很多很多嘈杂的声音在耳根上吵,很多很多冷嘲热讽的目光在她面前瞪过来瞪过去的。可她不管。心里似乎有一个目标了。
直冲向林枫。在大家愕然的目光下,她投进了他怀里。
还是半醉半醒。她有气无力,喃喃着,“给我一个家吧,我很累。”
很快听到一个字,“好。”
呵呵。
总是令人感到温暖的字眼。
她应该懂了吧,为什么会爱他?为什么愿意呆在这种地方看尽别人的冷眼?
他,跟别的男人不一样。
他爱她,用着别人做不到的方式来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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