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按古人论虫病。皆以为湿热所生。然景岳治胡宅小儿呕泻吐蛔案。蛔至千百条。日用参、附而蛔尚日生。究竟以温补收功。则湿热二字。不足尽之也。至于逐虫之药。如蔡康积患寸白虫。医者令其空腹饥甚之时。炙猪肉一脔。置口中咀嚼而勿咽。以引虫头向上。觉胸中如万箭攻攒。即饮以药。方入虫口。其药乃研槟榔细末。取石榴东行根煎汤调服耳。祛虫大法。不过如是。然云此虫惟月三日以前虫头向上。而许叔微又云。肺虫惟初四初六日上行则所谓上浣虫头向上。中浣虫头向横。下浣虫头向下之说。又不可执也。至如喉中之应声虫畏蓝汁。腹中之应声虫畏雷丸。书曾备载。世皆未见。况灸疮内鲜血飞如蝴蝶。皮肤下虫走声如儿啼。临卧浑身虱出。头皮时有蛆行。可比齐谐之志怪。谁逢夏氏之奇方。
一人在姻家过饮醉甚。送宿花轩。夜半酒渴。欲水不得。遂口吸石槽中水碗许。天明视之。槽中俱是小红虫。心陡然而惊。郁郁不散。心中如有蛆物。胃腕便觉闭塞。日想月疑。
渐成痿膈。遍医不愈。吴球往视之。知其病生于疑也。用结线红色者。分开剪断如蛆状。用巴豆二粒。同饭捣烂。入红线丸十数丸。令病患暗室内服之。又于宿盆内放水。须臾欲泻。
令病患坐盆。泻出前物。荡漾如蛆。然后开窗令亲视之。其病从此解。调理半月而愈。
震按吴公之法巧矣。然再佐以杀虫药同丸。亦无不可。
汪石山治一人。形长而瘦。色白而脆。年三十余。得奇疾。遍身淫淫循行如虫。或从左脚腿起。渐次而上至头。复下于右脚。自觉虫行有声之状。召医诊视。多不识为何病。汪诊其脉。浮小而濡。按之不足。兼察形视色。知其为虚证矣。伤寒论曰。身如虫行。汗多亡阳也遂仿此例。而用补中益气汤。多加参、囗。以酒炒黄柏五分佐之。服至三十帖。遂愈。
〔附〕一人遍身皮底。浑浑如波浪声。痒不可忍。抓之血出不止。名气奔。用人参、苦杖、青盐、细辛各一两。水煎服之愈。
中毒
一人服水银僵死。微有喘息。肢体如冰。闻葛可久能治奇疾。求之。可久视之。曰。
得白金二百两。可治。病家谢以贫不能重酬。可久笑曰。欲得白金煮汤。热浴其体耳。因向富家借得之。且嘱之曰。浴时如手足动。当来告我。有顷。手足引动。往告之。复谓曰。眼动及能起坐。悉来告我。一如其言。乃取川椒二斤。置溲桶中。坐病患于椒上。久之病脱去其水银已入椒矣。盖银汤能动水银而不滞。川椒能来水银而聚之。酉阳杂俎云。椒可以来水银。葛公之学博矣。
〔附〕甲志云。绍兴中。英州僧希赐。见有客船自番禺来。舟中士人携一仆。脚弱不能行。舟师悯之。曰。吾有一药。治此病如神。饵之而瘥者。不可胜计。乃入山求草。时已薄暮。且微醉。得草即渍酒。授病者。令天未明服之。如其言。药入口。即呻吟云。肠胃如刀割截痛。迟明而死。士人已咎舟师。舟师恚曰。何有此。即取昨夕所余药。自渍酒服之。不超时亦死。盖此山多断肠草。人误食之辄死。舟师所取药。为根蔓所缠。醉不暇择。径投酒中以此致祸。因知草药不可妄用也。
又歙客经潜山。见蛇腹胀甚。啮一草。以腹磨。顷之胀消。蛇去。容念此草。必消胀毒取置筐中。夜宿旅邸。邻房有过客。为腹胀所苦。客取药就釜煎一杯饮之。顷间。其人血肉俱化为水。独遗骸骨。急挈装而逃。至明。主人不测何为。及洁釜炊饭。则釜遍体成金。
乃密瘗其骸。既久。客至。语其事。
震按金匮要略二十四卷二十五卷载诸中毒。治法甚详。如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即吐。葛公之法。原有所本。而更参他书以广其法。故不可及。金匮又云。
煮荠囗甘草汁饮。通除诸毒药。若舟师歙客之药。其毒太急。圣人亦不能预防也。
骨哽
窦梦麟曰。隆庆三年正月。盐商胡小溪家人媳妇。年二十三岁。怀娠九月矣。一日食鱼鱼哽喉间。至半日。呕吐。继之以血碗许。鱼骨尚在喉中。忽吐出一条。约有二尺余。形如小肠。阔五分。内有所食鱼菜粉皮饭未化。家人为推入口中。尚余五寸。其夫复纳入之遂昏倦。自此呕吐不止。汤亦不能进。延予治之。即将炭火一盆放病榻前。以好醋一碗沃之。使醋气盈满其室。以清其神。用牛黄清心丸一服。觉腹有微痛。再用四物汤加人参、阿胶、红花、丹皮。五六帖。病全愈。盖此妇所吐之肠。有类于肠耳。若肠出而断。顷刻立毙。岂有得生之理。此吐出者。肺之系也。因呕吐太甚。被气冲逆。而断其连肺之一头。随吐而出。
今既纳入。复吐不已。气不平耳。故用醋汤以醒其神。牛黄丸以清其心。煎剂以补其气血。
自然安妥。医者意也。全在活法。书此以为世劝。
震按此案治法颇佳。但云吐出者为肺系则谬。夫谷肉果菜由食管入胃。岂由肺系入肺。
即如刀伤者。断食管可治。断气管必死。今云断其连肺之一头。是人安得活。观其叙证。曰家人推纳入口。则原未断也。然究系何物。或者即食管耶。又不详明骨哽何以脱去。疏漏殊多矣。只缘类案骨哽门无有义理可取者。所载橄榄细嚼。及核磨汁。与贯众煎汁。或白饧糖吞咽之。治鱼骨哽。俱叙其方之所自来耳。南硼砂含咽。治火肉骨哽亦然。然以斯种入集。
又不胜收矣。故鱼骨哽者。有楮叶捣汁频咽。水老鸦翅羽烧灰水服。及其干屎研末水服。并以水和涂喉外。水獭爪爬喉咙下。皆妙法也。而皂角末吹鼻中。得嚏即出为尤妙。昔贤云。
凡诸骨并竹木刺。哽塞咽喉不出者。不可频以干物压下。若刺骨坚利者。愈压则愈深入矣。
惟以鹅翎微蘸桐油。入喉探吐。则刺必随吐顺拔而出。为势最顺。或以韭菜之类勿切。煮半熟略嚼咽下。少顷探吐。势必牵挂而出。斯真大有义理。宝公所治之证。其哽骨谅亦随呕吐去。只存呕吐所伤之病。应如是治。
误吞金铁
刘遵道。草窗先生族弟也。有渔人误吞钓钩。遵道令熔蜡为丸。从其线贯下。钩锐入蜡即拽而出。
咸平中。魏公在潭州。有子弟戏吞钓钩。至喉中。急引之。钩着肉不能出。魏公大怖。时有莫都料。性甚巧。以一蚕茧剪如钱大。用手揉四面令软。以油润之。仍中通一窍。先穿上钩线。次穿大念佛数珠三五枚。令儿正坐开口。渐添参量珠。俟之到喉。觉至系钩处。乃以力向下一推。其钩已下而脱。即向上急出之。见茧钱向下裹定钩线须而出。并无所损。
张姓女子八岁。将母金锖子一只剔齿。含口中。不觉咽下。胸膈痛不可忍。忧惶无措。
一银匠以羊胫炭三钱。米饮调下。明日即从大便出。
王氏子甫周岁。其母以一铁钉与之玩弄。不觉纳之口中。吞入喉间。其父号呼求救。景岳往视之。但见其母倒提儿足以冀其出。口鼻皆血。危剧之甚。因晓之曰。若有倒悬可以出钉而能无伤命者哉。因速令抱正。遂闻啼声。此盖钉已下咽。不在喉矣。其父曰。娇嫩之脏安能堪此。哀求甚切。张实计无所出。姑取本草一玩觊启其机。见所载曰。铁畏朴硝。遂得一计。乃用活磁石一钱、朴硝二钱。并研为末。以熬熟猪油加蜜和调。与之吞尽。是夜三鼓。忽解下一物。大如芋子。莹如囗菜。润滑无棱。药护其外。拨而视之。则钉在其中矣。
系京中钉鞋所用蘑菇钉也。盖硝非磁石不能使药附钉。磁石非硝不能逐钉速出。非油则无以润。非蜜则未必吞。合是四者。则着者着。逐者逐。润者润。同功合力。裹护而出矣。
江应宿治一人犯事。自吞黄金二钱。心中愦愦。无可奈何。少顷。其事得释。欲求生。
邀江治之。四肢厥冷。六脉沉伏。计无所出。因思银工熔金必用硼砂。硼能制金。急市四钱为末。粥丸。分二次服下。少顷。煎承气汤利下。硼裹金从大便出而安。
江又载凡人溺死者。及服金屑未死者。以鸭血灌之。可活。
误吞虫
吴少师忽得疾。数月间。肌肉消瘦。每饮食下咽。少时腹如万虫攒攻。且痒且痛。皆以为劳瘵也。张锐为切脉。戒曰。明日早。且忍饥。勿啖一物。吴如其言。时方剧暑。令取行路黄土一盂。以温酒二升。投土搅匀在内。使吞之。少顷。再以土酒送宣药百粒。随即肠胃掣痛。洞泻秽恶斗许。有马蝗千余。宛转盘结。俱已困死。吴亦惫甚。卧久方餐粥。三日而平始言去年夏夜出师。中途燥渴。命候兵持孟挹涧水。甫入口。似有物。未暇吐之。则竟入喉矣。自此遂得病。锐曰。虫入肠胃里。势渐滋生。常日遇食时。则聚丹田间。吮咂精血。
饱则散而四处。苟惟知杀之而不能扫尽。无益也。故请枵腹以诱之。此虫喜酒。又久不得土味。乘饥毕集。乃可以一药洗空之耳。
震按水蛭生于淤泥。故以其所嗜者诱使聚而攻下之巧矣。然有人饮刈蓝作靛之水而蛭亦泻出。更觉简便。及读灵兰要览。附载一条云。余于幼时。见水蛭。恶而溺之数四。化为水又一日见之。滴以蜜一匙。即缩不动。久之亦化为水。嗣后虽经阴雨而不复活。二物之制蛭如此。而昔人有吞蛭者。医者治之。乃极劳扰。惜乎其不知此也。观金坛之说。笑鸡峰之张皇矣。震以为抵当丸用蜜丸。或仲景又先见及此耶。
金庄一农夫。夏天昼寐于地。蜈蚣入其口。既寤。喉仲介介如梗状。咯不能出。咽不能下。痛痒不定。甚为苦楚。一医以鸡卵数枚劈破。入酒调匀。顿服。仍以大黄为末。和香油饮之。顷刻泻出。蜈蚣尚活。盖蜈蚣被鸡卵拘挛其足。不能舒动。以利药下之。故从大便而出。鸡性好食蜈蚣。亦取相制之意耳。
村店妇用火筒吹火。不知筒内藏有蜈蚣。惊窜入喉。竟下胸臆。妇人求救无措。适有过客。教宰小猪一个。取血令妇人顿饮之。须臾。以生油一口灌妇人。遂恶心。其蜈蚣滚在血中吐出。继与雄黄细研。水调服。愈。
一人忽患脑痛。或止或作。数发而不得其由。一日将午饷。就案而睡。适有鸡肉一盘在旁。梦中忽喷嚏。觉有物出鼻中。视之。乃蚰蜒在鸡肉上。自此脑痛不复作。蚰蜒状类蜈蚣而细。好入人耳。往往食人脑髓。髓尽人毙。北方多有之。
〔附〕一人蚰蜒入耳。痒痛并作。至不可忍。用生油灌之而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