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两人也就这么一前一后走回家。段小花不回头,林梓铭也不上前。
在她身后,不声不响。
两人就这么静静地走到了家门口。
不长不短的距离,暧/昧不清的空气。
我总感觉到,我原以为不会变的我们,会不会在未来的某个日子里,变得认不清彼此?会不会在下一个路口,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在时间的轴端,渐行渐远?
——段小花
抬头,前面便是两幢熟悉的风格迥异的别墅。
一幢白墙红砖,典型的欧式小别墅,不豪华不张扬。
入目处,淡雅素净,让人心清神明。
乳白色的栅栏一路蜿蜒向远方。
由于已过花开的季节,只有干枯了的蔷薇花花藤紧扎在栅栏上,一直延至石子路的尽头。
那边,是一片翠绿苍茫的竹林。
另一幢同是欧式小别墅,却是屋瓦浅蓝,淡雅中透露的更多是大气,让人有一种自然舒适感直达心脏。
栅栏纯白色,被攀其而上的藤蔓缠绕着,如同一条青色长龙盘踞在路的一旁,同样延伸至路的尽头。
前者是段小花的家,后者自然是林梓铭的。
别墅两两相对,伫立于小路的两旁,风格不一,各有韵味。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双方的脾性早已摸得一清二楚。
在段小花心里,林梓铭简直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从小到大,段小花败在他狼爪之下的丑事不计其数,一直以来她都不放过能灭了他的机会企图让自己一雪前耻,也让自己威风一把。
可梦想是丰满的,而现实却是骨感的。
段小花稍微露出点爪子就被林梓铭发现了,最终在肚子里酝酿良久的法子都毫无例外地胎死腹中。
段小花不止一次扼腕感叹,修为不够,自己就是他手中的那块肉啊!
“段小花!”林梓铭叫住了她。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看向身后的他,不语。
他走上前,将一本书递给她,说:“这本书适合你,多看看吧。”
段小花扫了眼封面,长得挺文艺的嘛。
封面洁净清新,不似是久放图书馆有着时间印痕的书。
听说前几天图书馆新进了一批书,想来这本书也是。
“往日的歌?”段小花皱着眉,没有接,闷声说,“我不喜欢看这种书。”
“你作文不好,而这本书里的文章的文采都不错,你拿回去多看,对你的作文多少都会有帮助。”
她伸手接过,狐疑地看向他:“你确定?”
“我骗你干嘛,”他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听哥一言,保准你今后的语文成绩节节高升。再说了,你的语文成绩那一次不是语文的后腿?”
段小花的脾气是典型的激不得,尤其是像林梓铭这样显山露水地提出来,更是腾地激起了她心底要强的性子。
“切~,说得你有多伟大似的。我就不信超不过你,”她要强的性子瞬间被击起,得意地扬了扬手中的书,信心满满,“这个就是助我扬眉吐气的法宝。”
他得逞地轻笑起来:“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一直以来,段小花没少被林梓铭算计取笑。可惜她一直找不到翻身的机会,着实是万分不甘。
无意间她扫了眼书面,当即计上心来。
她言笑晏晏地看向他:“林梓铭,不如我们赌一把。”
……
段小花和林梓铭上的都是重点示范性高中,两人都是凭真材实料考进来的。
段小花家境优渥,父亲是远近闻名的暴发户,以养殖渔业为毕生家业。
说起来还要追溯到十几年前那些悲凉的往事。
那年,段小花才四岁,如今,她还很清楚地记得。
那天,雷雨交加,豆大的雨水连夹着暴风重重地砸在破落的木质窗户上,天黑得惊人。
浓厚的黑云沉沉地压下来,天地间一片骇人的地狱般阴沉的黑色。
屋子里父母的争吵声持续不断,昏暗的橘油灯弱弱地散发出点灯火。
摔碎的玻璃杯散落一地,在暗夜的暗衬下,白得惊人。
妈妈站在门口,大门敞开,雨水打湿了她全身。
背后,是无尽的黑夜。
妈妈指着爸爸的鼻子,扯着嗓子粗声说:“我最看不惯的就是你这种没文化没钱又死要面子的人,这几年,我受够你了!我是瞎了眼了跟你在一起这么多年!”
爸爸站在一旁,手扯着妈妈的胳膊,身子完全隐在黑暗中,看不清神色,他重重地叹了口气。
双手颓然地垂下,做着最后的一丝挣扎:“再给我一年的时间,我保证会把日子过得好好的!你看小花还小,她不能没有妈妈的!”
“段海植,”妈妈不屑地对上爸爸的眼睛,轻笑了起来,“这种话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又不是傻子!你觉得我还会相信吗?!现在说什么都是徒劳,在你眼里面子比命重要,面子能当饭吃?!”停顿了一下,声音凄厉了起来,“你没有文化,好,当初我看你人老实又真诚,就什么都不想,哪怕是和家里人闹翻我也依你了。你一再地承诺会让我过上好日子,是,我信了!可现在呢?!五年过去了,你有什么?!除了那该死的面子你狗屁也没有!你看看,小花现在都四岁了,幼儿园也上不了!你说,你倒说说啊,你能给我给孩子什么?!我……”
段海植苦笑地摇了摇头,原来在她的心里,他是死要面子的那种人;原来,她从来就没有认真了解过他。
三年多的甜蜜相恋,五年夫妻共床,看似如胶似漆,却是同床异梦。
段小花的妈妈顾芳菲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
文化大革/命时期,1979年,恰逢最后一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作为一个出身于有钱人家从小便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十六七岁的顾芳菲难免活泼好动,不拘世俗,做事毛躁不分轻重。
当时她一时贪玩好奇,瞒着家里人作为最后一批知识青年下乡去。
为了不让家人找到,没有说自己去了哪里,只是留了封信。
寥寥几行字,简单明了地说自己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不必担心。
果然,一年来家里人也没找过她,她也没回去过,只是偶尔在独自清静时想起,也不甚挂念。
只因为在这里,有了让她十六七年来都不曾动过心的人。
他们经常手牵手一起穿过一片片一望无际的田野,脚下踩过白天翻过新的泥土,夜风吹来,还可闻到柔软泥土拱上来的阵阵芳香,清爽而怡人。
或者趁大伙在晚饭时间狼吞虎咽时,两人悄悄地到村子附近的小河里,隔着枝叶繁茂的白桦树,寻一块干净硕大的石头两人背挨背遥望初挂树梢的月亮。晶莹的月色下,他们偶尔相视而笑。
也曾趁黑捉回许许多多的萤火虫,小心翼翼地用一块透气的白纱布包住,漆黑如墨的夜晚,那一抹萤火虫如同生命中的亮光,若隐若现,一闪一闪的,煞是好看。待到睡觉时,把它们一骨碌地放出来,看着它们趴在蚊帐中各自安营,在静谧的夜晚,盛放出最璀璨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