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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隐秘之杀3(2)

当时,我们详细地记录了提取的检材的形态和大小,我们还为这些检材特征照相,我们提取的时候十分小心,我们都带着手套,这样,检材才不会受到污染。我们把检材放在一个物证袋里,同时,我们还在袋子的表面注明了检材提取的名称、来源、数量,还有采集的日期。还包括采集人的签名和证明人的签名。

我们对那只鞋按照小件整件提取送检。如果是那些衣裤、石头、刀斧等,也要作为小件整件送检。假如是需要送检的大件物品,也可以做一些剪切,如床单、地毯、被子、送检时可以将带有血迹的地方,以及连同其周围一起剪下来。如果是面对衣柜、墙壁、地面等不能移动的物体上的血迹,那么,我们就要用生理盐水浸湿的纱布提取,或者是用刮取的方法来提取。如果当遇到血痕量少的痕迹,那就要选用少量的棉纱来提取,以利用棉纱大吸水功能,尽可能提高一些血痕的浓度。

我曾对被害人蒂娜的阴道穹窿部位至少提取了三根棉签以上的检材,同时我也对她的胸部及腹部的液斑也做了提取。我们的侦察范围已经在缩小了,如果我们从那只鞋里检验出来的材料和三个人当中其中有一个相同,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谁是凶手了,当然,这三个人就是哈利特、埃琳娜和厄休拉,其中,埃琳娜不大可能,因为她没有那么大的力量能够把蒂娜勒死,再说,埃琳娜和蒂娜之间也没有什么利害冲突。

现在就只剩下两个人,一个是厄休拉,另一个是哈利特。但是,厄休拉在蒂娜生前曾向她道过歉,那么,只能是哈利特的嫌疑最大了。听说哈利特想搬回来住的心很迫切,如果那只鞋里的血痕是属于哈利特的,就可以推断,哈利特曾在现场出现过。这就可以说明哈利特是有备而来,也就是说,哈利特在来的时候就带着一双鞋了,或许,他是穿着厄休拉借给他穿的那双鞋作案的,然后,再换上自己的一双鞋。还有,哈利特曾向厄休拉借鞋的目的是什么?他是以什么理由借到手的?就是当哈利特在向厄休拉借鞋的时候,就已经萌生了要想杀害蒂娜的想法,所以,哈利特向厄休拉借鞋时就已经想把这盆脏水泼到厄休拉的身上。那么,这样做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如果这双想嫁祸于人的鞋是从别处带来的,关于那个作案的主要工具勒索,也就有可能是从外面带到现场来的。罪犯到达现场的时候带来两样东西,而在离开现场时却只留下了一样。假如罪犯是哈利特,这也可以证明哈利特在作案之后也曾经离开过现场,他要离开现场去找一个地方销匿证据,就是那一根勒索。

我们从厄休拉和哈利特两人的手指端抽取了一些血液,分别滴在2平方厘米的滤纸上,最后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晾干待用。

我们对这些检材做了化验对比之后,确定了那只鞋里的血痕是属于哈利特的。检方随即决定批捕哈利特。

这一天,我和克里奥警官提审了哈利特。哈利特还坚持说他那天上午到蒂娜住所去的之前,天正在下雨,所以他就穿了一双鞋,并且还带了一双鞋,他不知道自己所带的那双鞋就是他问厄休拉借的那双。当他走到蒂娜住所门前,于是就换上了另一双鞋,他把自己的那双湿鞋提在手里,然后发现门开着,于是就进门了,一进门他就朝床那边走去,因为他发现蒂娜躺在床上,他说自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于是就上前一看,这才慌了手脚,又于是,他就马上打电话报案。

我们对哈利特作这样的解释表示质疑,假如我们把哈利特刚才说的话当作影像数据放映一遍,我们就会看出其中的两个破绽,也就是说这两个破绽是哈利特刻意做出来的。一个是他到了蒂娜住所门前的动作,另一个就是说他一进门就朝床边走去的方位。再说,我们已经查阅了那天的气象资料,那天在西威洛比大街一带,根本就没有下雨,所以,哈利特带两双鞋的用意就已经很清楚了。

我们对哈利特一进门的那个“不由自主”发生了兴趣。是不是所有的人进了蒂娜住所大门的时候,都会朝床那边走去?这不是一种公式化的进门动作和观望的方向。但是,能够做到一进门就能确定观望方位的人,像这样的表情和它所体现出的心理状态应该是一致的。这种在特定情况下的有意识,恰恰就是心虚的表现。一个人在自己的下意识里,上下两个动作的连贯性彼此呼应、互相影响。它的呼应点就在于,当下一个动作开始时,它还能反映出对上一个动作的痕迹。

假如,我们把罪犯上一个动作当做过去时来看待,那么,现在正在发生的动作和过去发生的动作之间,也有一个因和果的关系在其中。因为哈利特杀了人,而且还变动过现场,当他把尸体安放在床上,留给警察留做奸杀现场来分析和处理的时候,他就要从房间的各个角度对自己这样的摆设,预先来一次浏览,其中,也包括罪犯站在进门处,朝床上张望的角度和视线局限性,罪犯这样做的目的,是完全为了应付警察对他的询问和调查。

后来,当哈利特自己认为,已经把现场伪装得差不多时,就选择了报案,而真正好戏的开场,就是在哈利特报案之后。令哈利特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几乎在第一时间就把他作为罪犯嫌疑人进行了锁定。我们为了起到迷惑哈利特的作用,甚至当着哈利特的面,同时也把厄休拉也当作重要的嫌疑对象。而且,我们作这样的安排,已经深深地让哈利特感到我们怀疑的并不是他,而怀疑的是厄休拉,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使哈利特逐渐放松对我们的警觉,只要哈利特认为,自己已经被解除了作为嫌疑人的怀疑,他才能够表现出轻松一些的心情,就能够多说出一些话。这些话似乎听上去很乱,感觉没用,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地去听,去辨析,就可以从哈利特众多的话语里,找出他的作案轨迹。我们需要哈利特多说话,如果他一旦不想说话的时候,那就糟了,他肯定知道我们已经把他作为重点怀疑对象了。

当我们一时还无法判断罪犯的作案主要工具,就是那根绳索在哪里的时候,我们将计就计,于是就拿那一只鞋当检材。我们运气不错,在上面发现了哈利特的血痕,就是他在作案时,他有个脚趾头正在发炎,或者是在出血,所以就在那只鞋里留下了痕迹。于是,我们在侦破的角度上稍稍作了一些调整,就是我们没有直接以找那根绳索为主要方向,而是在分析那只鞋,哈利特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血痕留在里面,如果他想得,那现在的情况又完全是另外一种发展了。哈利特是属于智者千虑,总有一疏的那种人。

我们只是用了一个迂回的方法,只要证明了那只鞋里的血痕是哈利特的,就说明他当时在现场,他在现场,那就和这起谋杀案有了不可分离的关系。我们用这样的解释来说给哈利特听,并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他说他是一时气愤、还有糊涂,所以就把蒂娜杀了。之前就想把这个罪名强加在厄休拉的身上,唯一能够帮得上他忙的,就是厄休拉的那双鞋。但哈利特没有想到,自己最后还是栽在了证据的面前。

审讯室里,哈利特沉默了许久后,终于说出了那根绳索匿藏的地方。我们在蒂娜住所的右边,也就是我面对西威洛比大街那个转弯道的角度,从那里可以看到一座桥,那根绳索就扔在离桥不远处的密林之中。克里奥警官从桥上迂回到沿河边的树林里,一会儿,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一根绳索。

由此,哈利特的一级谋杀罪终于成立。

同时,厄休拉也为警方能帮助自己洗脱罪名而激动不已,不久,厄休拉就和埃琳娜两个人举行了婚礼。

说实话,如果哈利特不是那样冲动、意气用事,他和蒂娜还有言归于好的可能。这场惨剧也就可以避免了。但灾难还是发生了,它来得那么突然,令人防不胜防。

克里奥从厄休拉就和埃琳娜的婚礼殿堂中步出,对我说:“如果哈利特知道了厄休拉和埃琳娜结婚的消息,他会怎样想?”

我说:“我想,哈利特听了会后悔、会谴责自己,也许他还会有一点点内疚,但如果真要寻找这起惨剧的罪魁祸首,那应该是把哈利特拉下地狱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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