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较落后(穷的)的五个地理区域:非洲、印度次大陆、东南亚、中东、拉美,分布在这些区域的人口近40亿,占世界总人口的70%多,人口年增长率为25‰,每年增长人口达7000多万;尤其是非洲人口增长率从1977年的‰上升到现在的30‰,约为世界人口平均增长率的两倍,如此发展下去,到本世纪末,非洲人口将翻一番猛增到11亿,人口飞速增长为非洲人民酿成的深重灾难,将决不亚于那场教人谈虎色变、饿死了数万人的埃塞俄比亚境内的大旱灾……
在经济发达的(富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在欧美,却出现了令人担忧的另一种人口危机:现时的全欧洲人口年出生率为12‰,美国也不过16‰;在这些地域独身主义已成为一种时髦,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结婚,即使结婚了,也不愿生孩子。
在西德、东德、丹麦和匈牙利,人口呈直线式下降,以至于北约和华约组织均感到兵源匿乏,联邦德国政府不得不宣布将国民兵役期由原先规定的15个月延长到18个月。随着学生锐减,大批学校随之关闭,数以万计的欧洲教师已面临失业威胁。1985年的上半年,在意大利竟然第一次出现了出生率低于死亡率,卫生部部长忧心忡忡地说:若长此下去,意大利人在下一个世纪将会绝种。法国前总理希拉克曾宣称:从人口发展趋势看,欧洲正在消失。有的宣传媒介则用醒目的大号标题发出警告:欧洲正在集体自杀……
莫非是地球出了毛病?
一边是经济不发达,贫困的人们生育欲望恰恰极为高涨,愈生愈多的人口又反过来给落后的经济加上沉重的负荷;
一边是物质高度文明,“义明”装饰过度的人们却不愿意生育,而愿意尽情地享受,于是人均占有的财富便越来越多。
1990年5月,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发表的年度报告,进一步揭示了这一“怪圈”的发展趋向——
目前全世界总人口已达到53亿。
在90年代,预测世界总人口还将增加10亿。世界人口现在正以每秒钟3个人,即每天25万人,每年9000万至1亿的速度增长,这个数字相当于整个东欧的人口。
20世纪叨年代世界人口的增长速度将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十年。
世界人口的增长状况是极不平衡的。其中90%的人口增长集中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的一些落后国家。
问题恰恰是这些经济落后国家最缺乏人口增长所必需的资源!
检视一下我国不同地域的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态势,同样笼罩在这一“怪圈”的阴影之中——上海的人均工农业总产值约是贵州的近20倍,贵州的总和生育率则是上海的3倍强;
浙江的人均工农业总产值是广西的2倍,广西的总和生育率则是浙江的2倍强;
江苏的人均工农业总产值约是新疆的3倍,新疆的总和生育率则为江苏的近3倍……
统计资料一再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与生育率之间有着明显的反比关系。越是经济发达地域,如京、津、沪、江、浙、东北松辽地区,生育率越低;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域,如西南、西北地区,则生育率越高……
《马太福音》里说:“让富有的更富有,让没有的更没有。”这句话被控制论称之为“马太效应”,用来形容“正反馈”。而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人口与经济统计数字所呈现的,正是一个“马太效应”:生育率越低,人均工农业总产值就越高,生活也就越加富有;生育率越高,人均工农业总产值就越低,生活也就越加贫困。
长此循环下去,这两者间的巨大差异将永无吻合之日!
3、迎接挑战——我们别无选择
尼采说过一句很精彩很深刻的格言:“悲剧的义务是向自然举起一面镜子。”那么,既然“人口失控”这面对于国家、对于民族、对于子孙后代的“悲剧的镜子”已经高高举起,既然这面“悲剧的镜子”已经照出过去、照出现在、照出未来——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回答是——强化计划生育机制!
因为我们别无选择!
上至高层政要,下至黎民百姓,谁的心里都明白得很:中国的事情纵有千难万难,计划生育为第一难!
在一个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传统思想观念很深蒂固、政治经济文化又不甚发达的国家,要人为地实行控制人口,所面对的将是如大山般的难题。辽宁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魁孚的一番话说得颇有见地:“现在的人口形势早已不是什么潜在的忧虑,而是现实的危机了。计划生育与中国现有的经济、文化水准相比,是一种超前行为,光靠群众的觉悟是达不到的,因此必须强化社会制约机制。”
如何强化社会制约机制呢——必须立法,必须使计划生育工作走上法治的轨道!
不少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有识之士早就抱怨说:“无论是超生或无计划生育的,在法律上都属于民事范畴。除了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外,不能判刑。说服教育的功效是有限的。”“一边是国策,一边是宪法,我们到底该按哪个办呢?”
著名人口学家、全国政协委员邬沧萍教授在政协大会上一再呼吁说:我国人口激增,是由于我们未能在两次生育高峰出现之前,抓紧时机防患于未然。我们失去的第一个机会是50年代初,那时全国总人口才5.5亿,每年进入婚育龄的妇女平均不到500万,那时着手控制人口是轻而易举的事;我们失去的第二个机会是60年代初,当时的全国总人口是6.6亿,每年进入婚育龄的妇女少则500万,多也就是600万至700万,如果当时加以控制,也不会出现第二个特大人口生育高峰。现在是第二个生育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婚育龄的时期,平均每年新进入的婚育龄妇女是1100万至1300万,平均每年进入婚育龄的人群比过去的两个高峰前多一倍。第三个人口生育高峰已不可避免,且来势比过去迅猛得多。为了抓住这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前的机会,我们必须尽快通过《优生法》和《计划生育法》,用法律条文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并明确规定为了中华民族的国家、社会的共同利益,公民有承担一对夫妇不生育三个或三个以上孩子的义务。
中国的事情却往往是:尽管不乏社会贤达、各界名流不断呼吁、上书,尽管上下左右都已心知肚明时不我待、必须赶快做、越快越好,但做起来又总是莫着急、慢慢来、老牛拖破车。一部《计划生育法》,自1980年即开始酝酿,至今披阅十载,易稿十数次,却仍未有送达一定级别的委员会讨论、审议。至于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单项法规,如《优生法》、《违法婚姻处罚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虽然报端上也时有披露有关职能部门正在着手抓紧制定,却是只闻打雷声,不见雨下来,左盼右盼、千呼万唤不出来。
有关的会议开得够多了,有关的文章写得够多了,有关的话也说得够多了。关键的问题已不在于坐而论道、一再发布宣言,而在于紧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