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新附本草》云:“味甘温,无毒。”《日华子》云:“有毒。”)①予按《倦游杂录》云:〕②“河豚鱼有大毒,肝与卵,人食之必死。〔(暮春柳花飞,此鱼大肥。江、淮人以为时珍,更相赠遗。脔其肉杂蒌蒿荻芽,)③瀹而为羹,或不甚熟,亦能害人,岁有被毒而死者。”然南人嗜之不已,故圣俞诗(“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河豚当此时,贵不数鱼虾”。而其后又)④云:“炮煎苟⑤失所,转⑥喉为莫邪。”⑦则其毒可知。”⑧<本草以为无毒,盖误矣。(及观张文潜《明道杂志》,则又云:“河豚,水族之奇味,世传以为有毒,能杀人。余守丹阳及宣城,见土人户食之,其烹煮亦无法,但用蒌蒿、荻芽、菘菜三物,而未尝见死者。若以为土人习之,故不伤。苏子瞻,蜀人,守扬州,晁无咎,济南人,作倅,每日食之,了无所觉。南人云:‘鱼无颊无鳞,与目能开阖及作声者,有大毒。’河豚备此四者,故人畏之。而此鱼自有二种,色淡黑有文点谓之斑子,云能毒人,土人亦不甚捕也。子瞻在资善堂,尝与人谈河豚之美者,云:‘也直那一死。’其美可知)⑨或云:子不可食,〕⑩其⑾大才一粟,浸之经宿,如弹丸。人有中其毒者,以水调炒槐花末,及龙脑,皆可解。”⑿〔予尝见渔者,说所以取之之由,曰:“河豚盛气易怒,每伏水底,必设网于上,故以物就而触之,彼将奋怒而上,遂为所获。”〕⒀吴人珍之,目其腹腴为西施乳。予尝戏作绝句云:“蒌蒿短短荻芽肥,正是河豚欲上时。甘美远胜西子乳,吴王当日未曾知。”⒁虽然,甚美必甚恶。河豚,味之美也,吴人嗜之以丧其躯;西施,色之美也,吴王嗜之以亡其国。兹可以为来者之戒。>⒂(《说郛》本、《丛话》后二十四、《总龟》后四十九、《历代》三十六)
①《诗林》无“河豚”至此数语。
②《说郛》本及《历代》无“河豚”至此数语,据《丛话》补。
③《诗林》、《说郛》本无“暮春柳花飞”至此数语,据《丛话》补。
④《诗林》、《说郛》本无“春洲生荻芽”至此数语,据《丛话》补。
⑤《诗林》“苟”作“久”。
⑥《诗林》“转”作“入”。
⑦案:此《送饶州坐客食河豚鱼诗》。
⑧《诗林》、《说郛》本引至此。
⑨《总龟》无“及观张文潜”至“其美可知”数语。
⑩《历代》无“暮春柳花飞”至此数语。
⑾《历代代》“其”下有“子”字。
⑿案:所引与文潜原文颇多删节。
⒀《历代》无“予尝见渔者”至此数语。
⒁《诗林》四另一节,引此作洪驹父《咏河豚西施乳诗》。
⒂自“本草以为无毒”起至此数语,均据《丛话》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