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虚脾热。津液干少。大便必硬。针经曰。脾病善噫。得后出余气。则快然而衰。今脾客邪热。故气噫而除。脾能消磨水谷。今邪气独留于脾。脾气不治。心中虽饥而不能杀谷也。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脾为热烁。故潮热而发渴。趺阳之脉。
本迟而缓。因下之后。变为浮数。荣卫内陷。数复改微。是脉因前后度数如法。邪热内陷于脾。而心中善饥也。数脉不时者。为数当改微而复不微。如此。则是邪气不传于里。但郁于荣卫中。必出自肌皮为恶疮也。
师曰。病患脉微而涩者。此为医所病也。大发其汗。又数大下之。其人亡血。病当恶寒。后乃发热。无休止时。夏月盛热。欲着复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
阳微则恶寒。阴弱则发热。此医发其汗。令阳气微。又大下之。令阴气弱。五月之时。
阳气在表。胃中虚冷。以阳气内微。不能胜冷。故欲着复衣。十一月之时。阳气在里。
胃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故欲裸其身。又阴脉迟涩。故知血亡也。
微为亡阳。涩则无血。不当汗而强与汗之者。令阳气微。阴气上入阳中则恶寒。
故曰阳微则恶寒。不当下而强与下之者。令阴气弱。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
故曰阴弱则发热。气为阳。血为阴。阳脉以候气。阴脉以候血。阴脉迟涩。为荣血不足。故知亡血。经曰。尺脉迟者。不可发汗。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王宇泰云。非必遇夏乃寒。遇冬乃热也。此但立其例。论其理耳。
又云。阴阳两伤。则气血俱损。而首末独言亡血者何也。曰、下之亡阳。不必言汗。
亦血类故也。
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
浮大之脉。当责邪在表。若心下反硬者。则热已甚而内结也。有热属脏者。谓别无虚寒。而但见里热也。脏属阴。为悉在里。故可下之。攻之。谓下之也。不可谓脉浮大。便与发汗。病源曰。热毒瓦斯乘心。心下痞满。此为有实。宜速下之。
属腑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
虽心下硬。若余无里证。但见表证者。为病在阳。谓之属腑。当先解表。然后攻痞。
溲、小便也。勿为饮结而利小便。使其溲数。大便必硬也。经曰。小便数者。大便必硬。
谓走其津液也。汗多。则邪气除而热愈。汗少。则邪热不尽。又走其津液。必便难也。
硬家当下。设脉迟则未可攻。以迟为不足。即里气未实故也。
王三阳云。虽心下反硬。亦须脉紧有力。五六日不大便。方可下。虽下之。亦须用大柴胡汤。切不可轻用承气也。不然。姑守之可也。何也。脉浮大故也。
又云。属腑者。病已传里。不当汗矣。但比上文入里浅耳。成不当注解表句。
唐不岩云。属腑亦有汗法。此以心下硬。有热。则非汗之所能除也。热愈。作热愈甚为是。
上言脉虽浮大。心下硬而属脏者。则攻而不汗。此言亦有溲数则便硬。汗少则便便难。虽为属肝。亦不可攻。以胃中津少故也。俟津液还。则自然解矣。
汗多则表热罢而传里。此阳明入腑证也。汗多汗少。皆就已然说。非谓发其汗也。
上言脉浮大。此言脉迟。断若两截。不可以属脏腑二句。合心下硬为一截看。
属腑不接上文脉浮大。心下反硬。一直说下。盖脉浮大者不宜攻。而属脏者则宜攻。
属腑便硬者则宜下。而溲数、汗少、脉迟。为津液不足。而不可攻。一似不可下之脉而必当下。
一似必当下之证而不可下。证书凭脉。盖互文以见意也。
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浆不下。体形不仁。乍静乍乱。此为命绝也。
病有不可治者。为邪气胜于正气也。内经曰。大则邪至。又曰。大则病进。脉浮而洪者。邪气胜也。身汗如油。喘而不休者。正气脱也。四时以胃气为本。水浆不下者。
胃气尽也。一身以荣卫为充。形体不仁者。荣卫绝也。不仁。为痛痒俱不知也。针经曰。
荣卫不行。故为不仁。争则乱。安则静。乍静乍乱者。正与邪争。正负邪胜也。正气已脱。胃气又尽。荣卫俱绝。邪气独胜。故曰命绝也。
王宇泰云。火之将灭也必明。脉来浮洪涌盛。此将去人体之兆也。然又必兼下一二证。始可断其命绝。
又未知何脏先受其灾。若汗出发润。喘不休者。此为肺先绝也。
肺为气之主。为津液之帅。汗出发润者。津脱也。喘不休者。气脱也。
阳反独留。形体如烟熏。直视摇头。此心绝也。
肺主气。心主血。气为阳。血为阴。阳反独留者。则为身体大热。是血先绝而气独在也。形体如烟熏者。为身无精华。是血绝不荣于身也。心脉挟咽系目。直视者。心经绝也。头为诸阳之会。摇头者。阴绝而阳无根也。
张卿子云。论中凡无血血绝字面。皆要看得活。谓阴气先绝可耳。王文禄云。人死者。气绝耳。以簪簪其皮肤。血犹然流出可见。
唇吻反青。四肢 习者。此为肝绝也。
唇吻者。脾之候。肝色青。肝绝则真色见于所胜之部也。四肢者。脾所主。肝主筋。
肝绝。则筋脉引急。发于所胜之分也。 习者。为振动若搐搦。手足时时引缩也。
环口黧黑。柔汗发黄者。此为脾绝也。
脾主口唇。绝则精华去。故环口黧黑。柔为阴。柔汗。冷汗也。脾胃为津液之本。
阳气之宗。柔汗发黄者。脾绝而阳脱。真色见也。
溲便遗失。狂言。目反直视者。此为肾绝也。
肾司开阖。禁固便溺。溲便遗失者。肾绝。不能约制也。肾藏志。狂言者。志不守也。
内经曰。狂言者。是失志矣。失志者死。针经曰。五脏之精气。皆上注于目。骨之精为瞳子。目反直视者。肾绝。则骨之精。不荣于瞳子。而瞳子不转也。
又未知何脏阴阳前绝。若阳气前绝。阴气后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阴气前绝。阳气后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温。心下热也。
阳主热而色赤。阴主寒而色青。其人死也。身色青。则阴未离乎体。故曰阴气后竭。
身色赤。腋下温。心下热。则阳未离乎体。故曰阳气后竭。针经云。人有两死而无两生。
此之谓也。
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寒气相搏。则为肠鸣。
医乃不知。而反饮冷水。冷汗大出。水得寒气。冷必相搏。其人即 。
经云。脉浮大。应发汗。若反下之。为大逆。浮大之脉。邪在表也。当发其汗。若反下之。是攻其正气。邪气得以深入。故为大逆。浮则无血者。下后亡血也。大则为寒者。邪气独在也。寒邪因里虚而入。寒气相搏。乃为肠鸣。医见脉大。以为有热。饮以冷水。欲令水寒胜热而作大汗。里先虚寒。又得冷水。水寒相搏。使中焦之气涩滞。故令 也。
寸口浮大。此正东垣所谓内伤宜补中益气者也。若误下饮冷。令胃虚竭。则为为哕为衄。变证蜂起。有不胜言者矣。
趺阳脉浮。浮则为虚。浮虚相搏。故令气 。言胃气虚竭也。脉滑则为哕。此为医咎。责虚取实。守空迫血。脉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趺阳脉浮为 。脉滑为哕。皆医之咎。责虚取实之过也。内经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发汗攻阳。亡津液。而阳气不足者。谓之守空。经曰。表气微虚。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阴不为阳守。邪气因得而入之。内搏阴血。阴失所守。
血乃妄行。未知从何道而出。若脉浮鼻燥者。知血必从鼻中出也。
唐不岩云。为 为哕。皆误下伤阴之咎。阴伤。则阳失所守。故曰守空。论文前后二。并无当发其汗。与攻阳亡津液之语。学人详之。
尝见内伤一证。服凉药饮冷水。以致衄血不止者。往往有之。及服从治药。屡屡奏效。此正经所谓责虚取实。守空迫血者也。
诸脉浮数。当发热而洒淅恶寒。若有痛处。饮食如常者。蓄积有脓也。
浮数之脉。主邪在经。当发热而洒淅恶寒。病患一身尽痛。不欲饮食者。伤寒也。
若虽发热恶寒。而痛偏着一处。饮食如常者。即非伤寒。是邪气郁结于经络之间。
血气壅遏不通。欲蓄聚而成痈脓也。
脉浮而迟。面热赤而战惕者。六七日。当汗出而解。反发热者。瘥迟。迟为无阳。
不能作汗。其身必痒也。
脉浮。面热赤者。邪气外浮于表也。脉迟。战惕者。本气不足也。六七日。为传经尽。当汗出而解之时。若当汗不汗。反发热者。为里虚津液不多。不能作汗。既不汗。
邪无从出。是以瘥迟。发热为邪气浮于皮肤。必作身痒也。经曰。以其不能得小汗出。
故其身必痒也。
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洁也。浊邪中下。名曰浑也。阴中于邪。必内栗也。表气微虚。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阳中于邪。必发热。头痛、项强、颈挛、腰痛、胫酸。所谓阳中雾露之气。故曰清邪中上。浊邪中下。阴气为栗。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气微虚。里气微急。三焦相溷。内外不通。上焦怫郁。脏气相熏。口烂食龈也。中焦不治。胃气上冲。脾气不转。
胃中为浊。荣卫不通。血凝不流。若卫气前通者。小便赤黄。与热相搏。因热作使。游于经络。出入脏腑。热气所过。则为痈脓。若阴气前通者。阳气厥微。阴无所使。客气内入。嚏而出之。声 咽塞。寒厥相逐。为热所拥。血凝自下。状如豚肝。阴阳俱厥。
脾气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阖。清便下重。令便数难。脐筑湫痛。命将难全。
浮为阳。沉为阴。阳脉紧。则雾露之气中于上焦。阴脉紧。则寒邪中于下焦。上焦者。太阳也。下焦者。少阴也。发热、头痛、项强、颈挛、腰疼、胫酸者。雾露之气。
中于太阳之经也。浊邪中下。阴气为栗。足胫逆冷。便溺妄出者。寒邪中于少阴也。因表气微虚。邪入而客之。又里气不守。邪乘里弱。遂中于阴。阴虚遇邪。内为惧栗。致气微急矣。内经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此上焦之邪甚。则下干中焦。下焦之邪甚。则上干中焦。由是三焦溷乱也。三焦主持诸气。三焦既相溷乱。则内外之气。俱不得通。膻中为阳气之海。气因不得通于内外。怫郁于上焦而为热。与脏相熏。口烂食龈。内经曰。隔热不便。上为口糜。中焦为上下二焦之邪溷乱。则不得平治。中焦在胃之中。中焦失治。胃气因上冲也。脾、坤也。坤助胃气。
消磨水谷。脾气不转。则胃中水谷。不得磨消。故胃中浊也。金匮要略曰。谷气不消。
胃中苦浊。荣者。水谷之精气也。卫者。水谷之悍气也。气不能布散。致荣卫不通。血凝不流。卫气者。阳气也。荣血者。阴气也。阳主为热。阴主为寒。卫气前通者。阳气先通而热气得行也。内经曰。膀胱者。津液藏焉。化则能出以小便赤黄。知卫气前通也。
热气与胃气相搏而行。出入脏腑。游于经络。经络客热。则血凝肉腐。而为痈脓。此见其热气得行。若阴气前通者则不然。阳在外。为阴之使。因阳气厥微。阴无所使。遂阴气前通也。内经曰。阳气者。卫外而为固也。阳气厥微。则不能卫外。寒气因而客之。
鼻者。肺之候。肺主声。寒气内入者。客于肺经。则嚏而出之。声 咽塞。寒者。外邪也。厥者。内邪也。外内之邪。合并相逐为热。则血凝不流。今为热所壅。使血凝自下。
如豚肝也。上焦阳气厥。下焦阴气厥。二气俱厥。不相顺接。则脾气独弱。不能行化气血。滋养五脏。致五脏俱虚。而五液注下。针经曰。五脏不和。使液溢而下流于阴。阖、合也。清、圊也。下焦气脱而不合。故数便而下重。脐为生气之原。脐筑湫痛。则生气欲绝。故曰命将难全。
沈亮宸云。卫气前通者。下焦之邪。化而为热。阴病变阳。故为痈脓。阴气前通者。
上焦之邪。化而为寒。复遇外客之寒邪。则上下皆寒矣。故向日为热所壅之血凝自下。如豚肝也。此阳病化阴。故曰阴阳俱厥。厥者寒逆之极也。所以命将难全。伤寒之症。转热即佳。故少阴厥阴。皆以发热而愈。而凡下脓血与痈脓。皆非死症也。
王宇泰云。古人所云寸口。多兼关尺而言。如难经及后章所云。水下二刻。一周循环。当复寸口。虚实见焉。皆谓手太阴之经渠穴也。知此。则不必曲为疏解矣。又云。
荣卫俱病。不能一时而通。必有先后。欲知荣与卫之孰为先通。则于必先小便赤黄而后发痈脓。与必先嚏 咽塞而后下血如豚肝可验。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出气。唇口干燥。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
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设使恶寒者。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脉阴阳俱紧。为表里客寒。寒为阴。得阳则解。口中气出。唇口干燥者。阳气渐复。
正气方温也。虽尔然而阴未尽散。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知阴犹在也。方阴阳未分之时。不可妄治。以偏阴阳之气。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为阴气已绝。阳气得复。是为欲解。若过七日不解。到八日以上。反发大热者。为阴极变热。邪气胜正。故云难治。阳脉紧者。寒邪发于上焦。上焦主外也。阴脉紧者。寒邪发于下焦。下焦主内也。设使恶寒者。上焦寒气胜。是必欲呕也。腹内痛者。下焦寒气胜。是必欲利也。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