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復者。責詞何有此事也。泥洹經云。佛將般涅槃。於中路患痢。爾雅曰。路有九達曰逵。雙樹者。即娑羅樹。此云堅固。有四雙八隻。四榮四枯。表四德破四倒。如來於中。頭西面南右脇而臥。示現入滅。靈竭者智滅也。體盡者身滅也。天棺者。以千疊纏身。內金棺中次銀次銅。次以鐵棺。灌滿香油。依輪王棺法。化火焚之也。經中廣有異事。皆是隨機見聞。非謂如來體。有生滅也。
三結責迷情。文三。初責有。
而惑者居見聞之境。尋殊應之迹。
即前所陳有餘行相。皆是殊異應迹耳。
秉執規矩。而擬大方。
秉亦執也。規矩者方圓也。老子曰。大方無隅。方圓豈能擬議。以顯真身。湛寂有相。豈能指陳耶。
二青無。
欲以智勞至人。形患大聖。謂捨有入無。因以名之。
此責前所陳無餘行相。因以名之者。因捨有入無。名為返本真實迷之甚也。
三結責。
豈謂採微言於聽表。拔玄根於虗壤者哉。
採拔皆取也。微言者。諸經之妙言也。即維摩放光等經。玄根者。法性真源也。虗壤者。不實之土。以喻應相。為前難者。執權名滯化相故。今責之。豈能採實教微言於聽表。又豈能取法性玄根。於應化之間。上釋真應異同辨竟。
二有無即離辨二。初有無難出問中二。初章名。
徵出第四
徵者推問也。因前章明涅槃出有無故。今雙牒有無。而推問涅槃出有無之理也。
正問二。初汎敘難端中二。初汎敘。
有名曰。夫渾(上呼)元剖判。萬有參分。
儒道窮五運之前。天地未分三才。渾為一氣。故曰混元。亦曰混沌。至於剖判清濁。則清昇曰天。濁墜曰地。和氣於中曰人。則三才啟運。萬物不過三。而分之也。
有既有矣。不得不無。無不自無。必因於有。所以高下相傾有無相生。此乃自然之數數極於是。
三才是有對有立無。於有無中。復暫有無。或高或下。相向相生。此則物理之數。自然如是非彊使之。
以此而觀化母所育。理無幽顯。
道經云。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母者母人有生育義故。未有三才名字之前。此為變化之本。今觀此理。幽顯萬物。無不統攝也。
恢憰恑怪無非有也。
莊子云。恢憰恑怪道通為一。此則言其變怪殊形好醜差別。無不屬有。亦不過有無所攝。
有化而無無非無也。
有而後化。化復歸無。無不屬無。
然則有無之境理無不統。
三才屬顯變怪屬幽竝不過有無故。理無不統。意謂真實涅槃。亦不過無之所統。
二引證。
經云有無二法攝一切法。
此證前為量。
二正伸難意文三。初別經標指。
又稱三無為者。
小乘說無為有三相宗說六。今約小乘人致問也。
虗空。
一也。太虗非生住異滅故。性離作為。
數緣盡。
二也。數即智也。以智為緣。揀擇諸惑。顯滅盡理。即擇滅無為也。
非數緣盡。
三也。即非擇滅無為。不假智數擇斷而得滅盡。如阿羅漢。永離三界苦果。果非擇斷故。云非擇滅。但斷集因。即擇滅也。
數緣盡者。即涅槃也。
標指擇滅所顯。以為真實無為之義。然前即雙執有無二相為真。今則已知有相非真故。疑無相必實雖則捨有取無意。謂亦不過二相故。責無為何離有無也。
二推求出意。
而論云。有無之表。別有玅道。
前云果出有無之域。
玅於有無謂之涅槃。
玅者不可思議故。不可以有無思議。謂之玅道。
請覈玅道之本。
請無名者。研覈其本。必不過於有無。
果若有也。雖玅非無。雖妙非無。即入有境。
此牒前云雖無而有。所謂非無乃徵之也。道若是有玅局非無。非無之玅。即當入有。故知非無即是有也。
果若無也。無即無差。無而無差。即入無境。
又前云雖有而無。所謂非有復徵之也。道若是無玅在無差。無差之玅。即當入無。
總而括之即而究之。無有異有而非無。無有異無。而非有者明矣。
有名者。總以非有非無之文。搜括推究。玅道之本如是也。無有者。不可也。異者非也。不可非有。又非無。又不可非無又非有。玅在非無則定有。玅在非有則定無。則非有非無。微玅之道。不過有無義已明矣。
三結責非理。
而曰有無之外。別有玅道。非有非無。謂之涅槃。
牒前所言出有無也。
吾聞其語。未即於心也。
未解此語故。即者契也。
二雙超不離答。文二。初章名。
超境第五
超出也。境謂色等六塵。界上難者。先以有無名相求真。次徵出有無之所以。今顯真體。超出色聲妄境故。不可以應化為真。故前云果出有無之域。乃曰超境。若了色性本寂有無元真故。下云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故科曰雙超不離也。
二正答。文二。初破汎難三。初縱奪破。
無名曰有無之數。誠以法無不該。理無不統。
此縱也。誠實也。法即萬法。理謂物理。前有名者。所陳有無實。能該統諸法道理。生則有攝。滅則歸無故。
然其所統俗諦而已。
奪破也。俗諦從緣故。有無可統。則知前章所明。但以俗難真耳。
二引經破。文三。初引經。
經曰。真諦何耶。涅槃道是。俗諦何耶。有無法是。
皆上句問。下句答。雖真俗二諦不即不離。然而難者。以俗混真為問故。今引經。且就不即門以示之。涅槃此曰無為。既無生住異滅為作之相。真諦豈有無可攝也。故知前說有無能統者。即俗諦且。
二推釋。
何則(何謂有無是俗諦耶)有者有於無。無者無於有。
無而忽有故曰有。於無有而忽無故曰無。於有。
有無所以稱有。無有所以稱無。
有其無故稱有。無其有故曰無。
然則有生於無。(因無生有)無生於有。離有無無。離無無有。有無相生。其猶高下相傾。
傾奪也。似高下相形奪也。
有高必有下。有下必有高矣。
三結非。
然則有無雖殊。俱未免於有也。
有有故有無。乃不過有為對待所攝故。曰俗諦耳。
三結責。
此乃言象之所以形。是非之所以生。
此出過也。形現也。因有無故。言象可現。是非可生。下責云。
豈足以統夫幽極。而擬夫神道者乎。
幽極者。無為之理。幽深以至於極。神道者。道不可思議故曰神。豈以言象是非之理。而統之耶。
二答正難三。初明前章意。
是以論稱出有無者。
前位體論云果出有無也。
良以有無之數。止乎六境之內。
覈體中所陳有無二相。不過色等六境。
六境之內。非涅槃之宅。(應化非真實故)故借出以祛之。
祛遣也。位體中言出。乃假借之以遣。覈體中執應之惑。
二正顯超境。
庶悕道之流。彷彿幽途。託情絕域。得意忘言。
總勸離執也。庶望也。悕求也。彷彿者近也。幽途者正道也。託情者寄心也。望求道之人。不可任情執。而遠真旨。當以非有非無正解。彷彿近於正道寄解心。於絕六塵之域。得意趣而亡。出有無之言。固可求道矣。
體其非有非無。
此示正解也。體解也。真常法體。即應化而不可以有無聲色推求。方為體解。
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
此明不離義。若即應而真。真不離應故。非有無相外。別有真佛之體。
三示前經意。
經曰。三無為者(前引之經也)蓋是羣生紛繞。生乎篤患。篤患之尤。莫先於有。
此明經意。紛繞者。妄心紛飛眾惑纏遶篤重也。患害也。即善惡等業也。由妄動故。造業受報。故曰篤患。推其過尤本因。執有而興。
絕有之稱(平)莫先於無。
經說無為為真。欲絕有為惑業故。權教三乘。皆說擇斷惑業。永離苦果。而證無為。方為真實。
故借無以明其非有。
假借無為真實。以破有為顛倒。
明其非有非謂無也。
經中明其虗妄非有。非謂無是真實。又三乘之人。若明有為非有。更當了法性真常。非謂斷滅之無故。不可執權經疑實旨也。
三兩亦雙非辨二。初雙非即離問。二即離同時答。初中二。初章名。二正問。今初。
搜玄第六
搜求也。搜求前章玄旨。何以非即。又非離耶。
二正問三。初牒前敘疑。
有名曰。論旨云。涅槃既不出有無。
前云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
又不在有無。
得意忘言體其非有非無。
不在有無。則不可於有無得之矣。不出有無。則不可離有無求之矣。求之無所。便應都無。
即之不得離之不可恐應無道可求。
二重述疑意。
然復不無其道。
有名者。又復疑之云。道不可曰無。
其道不無。則幽途可尋。
既疑有道。必可搜尋。
所以千聖同轍。未嘗虗返者也。
此釋不無所以。千者大數也。轍車轍。有運載義。眾聖同以涅槃出離。未有不得。而却返三界者。乃知其道不無矣。
三搜求玄旨。
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異旨。可得聞乎。
雖知道存乎不出不在之間。未達不出不在之旨故。求於聞誨。此則解心已庶幾矣。
音切
潢
(後光切)
漭
(莫朗切)
窅
(杳音)
溥
(怖古切)
撓
(女交切)
焦
(子姚切)
痾
(於何切)
癘
(力誓切)
逵
(奇歸切)
燎
(力弔切)
恑
(居毀切)
憰
(古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