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学、觉罗学、东西城分左右翼。雍正间,派编、检二员为宗学教习。乾隆间停。嘉庆间,改用进士、举人为教习。咸安宫学,在内西华门内,为八旗官员子弟读书处。总裁以满、汉翰林各二员充,其后由掌院派充,满二员、汉四员,按日稽课。西配殿读满洲书者,则满总裁稽之。
顺治元年,设八旗官学。康熙二十三年,设琉球官学。二十四年,设景山官学。五十二年,设算学于畅春园之蒙养斋。雍正六年,设俄罗斯学。即会同馆,设学教之。七年,设咸安宫官学。九年,增设国子监南学。乾隆三年,于钦天监附近设算学。其唐古忒学,归国子监。
回、缅官学,总管二人,以内务府司员充。回子教习二人,以内务府回子佐领下回子充。
缅子教习二人,以缅甸国人充。缅子教习五年期满,则归其国。先期,云贵总督选该国夷人至京更替。
粘竿处,即上虞备用处,侍卫四十员。凡驾出入,司扶舆、执灯之事。又司库一员,内务府派。掌藕竿、钓竿及一切戏具。鹰狗处,调犬以八旗人为之,调鹰及雕之属以西八城回子为之。道光间裁。
国初,督、抚兼右都御史者,总督浙江一人,总督两广一人。兼左副都御史者,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处一人。兼右副都御史者,总督陕西、三边、四川等处一人,总督江南、江西一人;总督福建一人;总督湖广一人;总督云贵一人;总督河道、提督军务一人;提督、操江、兼巡抚安徽、宁、池、太、广一人;巡抚直隶、保定、真、顺、广、大、紫荆关,提督军务一人;巡抚山东,督理营田,提督军务一人;提督雁门等阗,巡抚山西一人;巡抚河南,提督军务,兼理河道一人;巡抚陕西,赞理军务一人;巡抚江西,提督军务一人;巡抚福建,提督军务一人;巡抚甘肃,赞理军务一人;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巡抚江宁等处一人;巡抚湖广,提督军务一人,提督军务,抚治郧阳等处一人;巡抚四川,提督军务一人;巡抚广东,提督军务一人;巡抚广西,提督军务一人;巡抚云南兼建昌、毕节、东川等处,督理川、贵兵饷一人;巡抚贵州,提督军务,督理湖北、川东等处一人;巡抚凤阳,提督军务,兼理海防一人。兼右分都御史者,巡抚顺天、河间、永平三府,宣府镇地方,密云等关,提督军务一人;巡抚延、绥,赞理军务一人;巡抚宁夏,赞理军务一人;巡抚浙江,提督军务一人;巡抚偏沅,提督军务一人。
乾隆二十七年,定总督兼御前大臣、内大臣等衔在将军上者,班次列将军前;大学士任总督者,班次亦列将军前。三十二年,以总督为从一品,将军亦当为从一品,使文武统率大员品制相当。
旧制,总督、巡抚随时奉命挂右都、右副都、右佥都御史衔,无定员,非地方官也。
有捐助、赈济、完漕等事应加级者,得加侍郎、尚书、宫保衔。见顺治十七年孙尚书廷铨用人四事疏。又雍正元年,加川、陕、江南总督兵部尚书,以川督控制番、羌,江督统理三省,地大兵多,故加以重衔,资镇抚也。二年,加两广总督孔毓殉、河道总督齐苏勒兵部尚书,以不附隆科多、年羹尧也。是加衔并非恒例。乾隆以来,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巡抚加兵部侍郎衔,初授由部题请,皆允行,而以二品顶戴授总督者,仍兼侍郎衔。
附录:纪文达所跋顺治十八年缙绅 [一]各省不列总督、巡抚,而以副都御史列其姓名于都察院衙门,是其时旧制。
雍正间,或用人惟贤,或因事权授,往往不拘定制。而两人同署西安巡抚,则史贻直、硕色也。协办山西巡抚,则布政高成龄也。协办山东巡抚,则吏部左侍郎刘于义也。协理直隶总督,则刘师恕也。管两淮盐政兼署织造,则布政高斌也。
乾隆四十八年,以漕运河道总督与各省总督不同,故给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街,与巡抚同。
[一]「顺治十八年缙绅」「十八」原作「十七」,误。
顺治间,河道总督驻济宁。康熙十七年,移清江浦,二十七年,移济宁。以协理之侍郎开音布、徐廷玺驻清江浦。三十一年,总河移清江浦。三十九年,裁协理。四十四年,山东河道交巡抚管理。雍正二年,设副总河于武陟。五年,以副总河管山东、河南河务。七年,分设南河河道,总督驻清江浦,改副总河为山东、河南河道总督,驻济宁。八年,设直隶河道、水利总督,驻天津。于是北河、南河、东河为三督。若协理、协办、帮办、学习诸名,又随时别经简派者,自康熙至嘉庆,往往有之,非定员也。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于固安,又设东河副总河,移南河副总河驻徐州。乾隆二年,副总河俱裁。六年,复设南河副总河,旋裁。十四年,裁直隶河督,归总督管理。于是总河凡一一人,而加南河协办河务官。其后协办归巡漕御史,南河以两江总督总理。山东、河南巡抚亦兼河务。二十二年,设南河副总河,二十三年裁。嘉庆十一年,设南河副总河,十五年裁。十九年,没东河副总河,二十年裁。道光二年,巡漕御史裁。六年,设南河副总河,九年裁。
旧时,安徽藩司驻江宁,办上江事。乾隆二十五年,增设江宁藩司,移安徽藩司驻安庆。
国初,直隶不设藩、臬,以守道司度支,巡道司刑名。通永、大名、霸昌、天津、口北五道,挂山东、山西、河南布政、按察司衔。即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衔。康熙间犹然。
见二十四年胡升猷所上疏。雍正初,改守、巡二道为两司,各道挂直隶布政、按察司衔。各省布、按两司,初但设本司正副官,后因事添设 守、巡二道,遂以为例。往往一道止辖一府,或数道共辖一府。见任源祥职官议。
国初,各省有左布政、右布政,惟贵州以事简,止设左布政一员。
知府旧为正四品,道员则视所带布政使司参政、参议,按察使司副使、分事兼衔为等差,有三四、五品之异。乾隆十八年,以钱谷、刑名二司分任,道虽兼衔,事难越俎。且知府为道所辖,而兼参议、佥事衔者,阶级反较知府为卑,不足以示表率。因定守、巡各道皆正四品,停兼衔,而改知府为从四品。
附录:旧时道员结衔,如陕西则有陕西布政使司分守潼、商道佥事,陕西按察使司分巡榆、葭谊副使,陕西按察使司分巡延、绥、墉道参议,陕西按察使司分巡汉、兴道副使之别。
他省可以类推。
往制,府佐贰卫、千总领运。康熙六十一年,定粮道押运过淮,总漕督运交通仓。雍正初专其事于粮道,而遣御史分巡沿途漕务。
甘肃西宁道兼理蒙、番事,乾隆间定专用满、蒙人员。后总督那彦成以龙万育奏调,遂相沿参用汉人。嘉庆庚辰,复奉旨不用叹员。又如直隶之口北道、山西之归绥道,亦皆用满员。
台湾道加按察使衔,俾奏事,自乾隆五十三年台湾道万锺杰始。
御史外授道府,雍正时犹有仍兼御史衔者,如单畴书为宁夏道仍兼御史衔是也。
国初,满人不占知府缺,以满洲郎中、员外外转,即布、按也。
国初,江、浙有船政同知,管理修造粮船,侵渔最甚。雍正二年裁。
曲阜县,唐、宋以来多以圣裔领县事。金、元以衍圣公兼知县事。明改为世职,由衍圣公保举。嘉靖后,不由衍圣公保举。国初,由衍圣公咨部题授。雍正二年,兖州知府吴关杰奏请拣补不授孔氏,未允行。至乾隆二十一年,命在外题调,不复为孔氏世职矣。
向例,外官告病不准起用,其仍准起用之例,自康熙十二年始。
外官回避原籍五百里以内,自康熙四十二年始。
旧时,继母年老,无终养例。康熙九年,浙抚范承谟疏言,知县丁世淳以继母刘年老,呈请终养。吏部议驳,奉特旨允行。嗣后,继母、生母皆准终养。
台湾文员,知县以上年过四十无子者,始准携眷。此例不知始于何时囗囗乾隆四十一年命停止。
曩八旗文武官遇亲丧,百日后入署办事,朝会、祭祀亦与。乾隆二年谕:二一十七月之内,朝会、祭祀,免其行走。」又百日后,外用督、抚等官者,称署某处某官,二十七月后始实授。
国初,考试月选官,令作八股文。康熙五十七年停止,仍令写履历,以三百宇为限。
京官,旧例历俸六年,始准乞假省亲。雍正七年,命急欲省亲者准呈请,毋以年限。
雍正十一年,世宗以河防关系重大,而全河形势,非讲求阅历,不能洞晓机宜。特命部院慎选司官二员,引见后派往学习,如才堪任用,即保奏留工。道光间,复循故事举行,而翰、詹、都察院等衙门亦得与选。雍正间,选派部员,从布政使高斌请也。
直省知县,正途出身者,三年行取一次,大省三人,中省二人,小省一人。吏部按期奏请,沿前明旧制也。康熙四十四年,从部议,行取知县,以主事用,遇考选科、道时,方准考选。然康熙、雍正间,行取之例,少举多停。乾隆初,亦间行之。其实前明专重资格,按俸迁转,不得不以部用一途疏通壅滞。本朝州县之贤能者,得奏题擢用。且繁剧之任,参罚必多。凡无事故,合行取例者,大约居中简之缺,寻常供职,幸免处分者耳。故事相沿,于吏治无益。乾隆十六年,命永远停止。
旗人不作驿丞、典史,雍正六年,奉旨议定。
三载考绩,文武大臣具疏自陈,袭前明旧制也。顺治间工尿官三品以上及各省督、抚,康熙间增盛京侍郎,雍正间增奉天府尹,皆自陈。乾隆八年,命自陈,乞罢者,举贤自代。
继命宗室王公兼阁部事者,不必自陈。十五年,命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御前侍卫、干清门侍卫,兼阁部及八旗事者,不必自陈。十七年,停止内外大臣自陈之例。二十四年,勅部于京察年分,将尚书至三品京堂以上及直省督、抚军政年分,将军、都统、副都统,驻防之将军、都统、副都统及提督、总兵官,分别缮本进呈,听候鉴察。有以衰庸解退者,皆出自圣裁。
国初,沿明制,以吏科都给事中、给事中,与河南道掌计典。后命各部院堂上官,各察其属之优劣,而等第之,汇送吏部。吏部定期按册点验,谓之过堂。其荐举者,引见后,候旨录用。又京察各官,于吏部过堂时,惟翰、詹衙门不唱名,但称某官几员,则管部事大学士以下皆起立,云请回。俗谓之遇半堂。
外官三年大计,用才、守、政、年四格,始于顺治三年。康熙初停止,四年复行。二十四年停布、按卓异。
附录:康熙二十二年大计,藩、臬与卓异者多。总宪徐公元文上言:旧例藩、臬人觐,虽许条奏地方事宜,然仅由通政司投递。引见一次,辞朝即行,于述职之实,犹有未尽。请令面奏,并加谘访,庶可知其才具之优劣,并以见督、抚所举当否。圣祖是公言。至日,御干清门,科道侍班,通政司引藩、臬官以次面奏。着为令。明年,有旨,藩、臬勿举卓异。
卓异官引见,向例,文职赏朝衣,武职赏蟒袍。盖古者车服以庸之义。日久渐成具文,价浮物敝。乾隆间,遂改为引见,后准卓异者加一级。
云、贵、川、广、福建、甘肃、湖南等省,督、抚、提、镇、藩、臬有丁忧事故,由驿限行四百里驰奏。干 隆二十七年定。以边远省分,非驿递不能速也。
顺治元年,定衍圣公封爵一如前朝,阶正一品,在尚书上。
正一真人 [一]旧袭一品,乾隆时,副都御史梅谷成奏,请量加裁抑。经大学士等会议,降为五品。其时法官娄近垣系四品,高宗谓真人品秩不可过贬,因命视三品秩。
同官回避,乾隆间法始密。其先,如福建巡抚赵国麟与藩司刘藩长联姻,系雍正十二年具奏允行。又雍正间,魏经国为湖广提督,特旨以其子魏瓒为提标中军守备,及为松江提督,以次子魏琨补泰州营游击。其时,固不拘回避之说也。后则部例日繁矣。今复有捐免回避之例。
开列内外官阶衔姓名,汇刊成帙,谓之缙绅。吏部按季呈进,如十二月杪,即进明年春季缙绅,以备观览。曩时缙绅首帙,有各直省舆地图,虽不详悉,而规模略具,今则不复有矣。
附录:阮文达元顺治缙绅册跋云:「余家藏嘉靖缙绅册,得自阙里孔氏。其京职一本,题为缙绅,至外省,则不加之以缙绅之目。此顺治十八年缙绅册则通称为缙绅矣。又嘉靖本,于各省总督、巡抚,皆列于都察院衙门副宪之后,而外省则但自布政司始。此册于都察院既列各省总督、巡抚矣,而各外省又重列之,已驳驳乎不列于京职。故册首叶题日新刊随省总督抚按总镇缙绅。曰新刊随省者,明乎旧之不随省也。此册外省提镇亦列京职,在銮仪卫衙门之后。今亦皆随省矣。」旧制,京官并许条陈。康熙十年,宪臣奏请停止。凡非言官而建言为越职,例当降调。
至言路大开之时,即非言官,亦许陈奏,其不应具折者,准胪举条陈,赴都察院呈请代奏。
国初,尝议裁天下教官,王公太岳疏争之。雍正间,欲设知州、知县副官,鄂文端奏止其事。
岁贡廷试,教官选外省,实为寒儒苦事。国朝改明制,教官铨授本省,岁贡免赴京,德政也。
国初,府、州大县裁训导,小县裁教谕。康熙四年,复设。故教谕、训导有正复之别。
又康熙中,有俊秀监生捐纳教职例。三十年,江南学政许汝霖请,凡捐学正、教谕改县丞,训导改主簿。自后惟生员始得捐,而教授必由科目。
[一]「正一真人」此条原接前条后,据整理稿本改。
顺天府旧设文、武教授、训导,沿明制也。雍正四年,裁武学,统归儒学管束,满洲生员亦属汉官月课。
世祖时,招民授职,费至七、八千两,有至万金者,仍行考试,文理通顺者为知县,不通者改授守备。此捐例之始,然仍行考试,而以文武分途,不失慎重之意。
今制,嘉峪关外南路回疆八城有 :叶尔羌,总理旧疆事务参赞大臣一员,兼管和阑事务协办大臣一员;乌什,办事大臣一员,帮办大臣一员 ;喀什噶尔,领队大臣一员;山南回部初设参赞,治叶尔羌 ,后移此。乾隆三十年,乌什乱,移乌什。五十三年,复移此。道光十一年,仍移叶尔羌。原设帮办大臣,改为领队大臣。库车,办事大臣一员;阿克苏,办事大臣一员;喀拉沙尔,办事大臣一员;和阗,办事大臣一员;英吉沙尔,领队大臣一员。北路各城有:伊犁,将军一员,羼下有协领、参领、防御、骁骑校等官总统南北两路,初为定边右副将军。参赞大臣一员,道光间,张格尔平增设。领队大臣五员;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一员,屑下有协领、参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参赞大臣一员,领队大臣一员;科布多,参赞大臣一员,帮办大臣一员;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一员,领队大臣二员;乌鲁木齐。都统一员,属下有协领、参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领队大臣一员;库伦,办事大臣一员,帮办大臣一员;治喀尔喀及恰克图、俄罗斯边信箱古城,领队大臣一员;库尔喀拉乌苏,领队大臣一员;吐鲁番,领队大臣一员;巴里坤,领队大臣一员;哈密,办事大臣一员,帮办大臣一员。除伊犁将军、定边左副将军、乌鲁木齐都统外,军机处于每月初五、二十两 次开单进呈。西宁办事大臣、西藏办事大臣亦同开列。每年十月,复将各处期满大臣开单进呈,谓之换班。或留,或别简,无一定,亦有不及期而更易者。
按:乌鲁木齐有提督,伊犁、巴里坤有总兵,哈密有副将,其所属有参将、游击等官,则别为绿营也。又驻藏大臣旧设二员,后裁去一员,乾隆十四年仍设二员。
国初,武职品级较文职为大,康熙三十三年始裁定。又文职自正一品起,至从九品为十八阶,武职自从一品起,至正七品为十二阶,旧制也。乾隆五十一年,以领侍卫内大臣为武职正一品,绿营以提督为从一品,无正一品,其从七品以下五阶,以内外武职微员,按其职守,酌分正从,照文阶一体厘定。又旧制武职正从一品,封荣禄大夫,正二品至从五品,皆封将军。乾隆二十年,更定官制,则皆称大夫,五品以下改称为郎,各冠以「武」字。五十一年,高宗以将军为专阃之重,大夫为文臣之称,名义混淆,不足示后,乃改一品至从二品封将军,正三品至从四品封都尉,正五品至从七品封骑尉,正八品至从九品封校尉,自五品以下,凡从于骑尉、校尉,上以「佐」字系之。
国初,京城裁五军都督府。设八旗都统、副都统等官,外省绿营之提督、总兵皆如旧,仍挂左都督、都督同知、佥事等衔。其时提、镇皆用汉人,后始参用满、蒙,而裁兼衔。
国初有京卫,如神武左、金吾左、金吾右、腾骧右、龙骧卫、燕山左、燕山右、永清左、忠义前、彭城卫,大抵皆沿明旧,旋裁。
国初,提、镇甚多。以顺治十八年官册考之,有挂镇海大将军印,镇守京口都统一。镇守沿江沿海副都统二。镇守京口左路水师总兵官一。镇守京口右路水师总兵官一。随征江南左路提督、总兵官左都督一。随征江南右路总兵官都督佥事一。镇守云南团练、火器总兵官一。镇守天津防海,统辖水陆官兵总兵官都督仓事一。镇守真、保各关总兵官都督佥事一。
镇守宣府,挂镇朔将军印,辖七十一城堡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大同,挂印绉兵官都督佥事一。镇守临清等处总兵官都督龠事一。镇守沂州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镇守河北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汝南等处总兵官都督分事一。提督陕西,统辖满兵驻西安总兵官一。
提督陕西,统辖漠兵管固原镇事一。挂印镇守汉、羌、兴安等处总兵官都督龠事一。镇守甘肃等处,挂平羌将军印总兵官都督佥事一。镇守延、绥等处,挂印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宁夏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临、巩等处总兵官左都督一。提督江南,统辖满兵,驻江宁总兵官一。总管提督江南、江安等处,统辖汉兵总兵官一。提督江南苏、松等处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苏、松等处水师总兵官都督佥事一。提督全浙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宁、绍、温、台等处总兵官都督龠事一。镇守金华等处缌兵官左都督一。镇守宁波等处水师总兵官都督佥事一。随征福建中路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温州等处总兵官都督仓事一。提督江西全省总兵官都督同知 一。镇守九江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南、赣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提督湖广全省总兵官左都督一。提督贵州等处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云南、临沅、广西等处提督、总兵官右都督一。镇守襄阳等处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郧阳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镇守荆州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辰、常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偏沅等处总兵官都督贪事一。镇守湖广、彝、陵等处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湖广、益畅等处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湖广、祁阳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镇守湖广、沅咖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镇守湖南左路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湖南右路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提督福建等处总兵宫左都督一。镇守福建兴、泉、漳等处,驻漳州。兼管温州一府右路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福建延、建、汀、邵等处驻汀州。左路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福建兴、泉、漳等处右路总兵官左都督一。剿抚四川左路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剿抚四川右路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缜守四川川北等处总兵官都督贪事一。镇守四川、永宁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四川、遵义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四川、重庆等处总兵官都督愈事一。靖藩镇、守广东等处左翼总兵官左都督一。靖藩镇、守广东右翼总兵官右都督一。平藩镇、守广东等处左翼总兵官左都督一。平藩镇、守广东等处右翼总兵官右都督一。镇守广州等处,兼制沿海水师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惠州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潮州、饶平等处,援剿无分疆界、闽界挂印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肇庆海防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镇守高雷、廉州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镇守广东碣石水师沿海等处挂印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琼州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镇守广西地方总领官,挂征蛮将军印,提督各路土司,控 制苗夷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广西、全州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定藩左翼,镇守浔、梧、平、乐等处总兵官都督佥事一。定藩右翼,援剿柳、庆等处,兼抚苗夷总兵官左都督一。镇守潮州等处总兵官都督愈事一,镇守四川建昌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提督四川全省地方总兵官都督同知一。
康熙间,以陕西总兵何天培陕西人。马都统,寻为京口将军。天培遂归正白旗籍。其后温州总兵李华、平阳总兵温州属县,后裁总乓王应虎相继为福州副都统,皆汉人。此当在设八旗驻防之前。
康熙间,以湖广提督徐治都劳绩懋着,援施琅、孙思克授将军例,授徐治都为镇平将军。
是其时将军为提督进阶,非实有其官也。迨后设立八旗驻防,以将军、都统统之,自后将军专为满洲武职一品,无汉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