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241600000005

第5章 本纪

昔汲冢竹书是曰《纪年》,《吕氏春秋》肇立纪号。荩纪者,纲纪庶品,纲罗万物。考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及司马迁之著《史记》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后世因之,守而勿失。譬夫行夏时之正朔,服孔门之教义者,虽地迁陵谷,时变质文,而此道常行,终莫之能易也。

然迁之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斯诚谠矣。但区域既定,而疆理不分,遂令后之学者罕详其义。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嬴自伯翳至于庄襄,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若以西伯、在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必以西伯以前,其事简约,别加一目,不足成篇。则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而不共世家等列,辄与本纪同编,此尤可怪也。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春秋吴、楚僭拟,书如列国。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群盗,况其名曰西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当时诸侯。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

荩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曹武虽曰人臣,实同王者,以未登帝位,国不建元。陈《志》权假汉年,编作《魏纪》,亦犹《两汉书》首列秦、莽之正朔也。后来作者,宜准于斯。而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夫位终北面,一概人臣,傥追加大号,止入传限,是以弘嗣吴史,不纪孙和,缅求故实,非无往例。逮伯起之次《魏书》,乃编景穆于本纪,以戾园虚谥,间厕武、昭,欲使百世之中,若为鱼贯。

又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其义也。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齐》二史,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全为传体,有异纪文,迷而不悟,无乃太甚。世之读者,幸为详焉。

后稷至西伯按:《史记》《周本纪》,后稷以下,曰不窒,曰鞠,曰公刘,曰广节,曰皇仆,曰差弗,曰毁,曰公非,曰高围,曰亚围,曰公叔祖类,曰古公父,曰公季,曰西伯。凡十五世,文幅甚简。附按:氏《路史》云:夏十七世,商三十世,荩四十七世而后有周文王。此叙止十五世,疏脱甚矣。

伯翳至庄襄按:《史记》《秦本纪》,伯翳本名大费,与禹平水土。传至非子,当周孝王时,始封为附庸,邑之秦。至襄公,平王封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于是始国。至缪公,开地千里,遂霸西戎。至孝公,天子致伯。子惠文,始称王,以至庄襄。通为纪一卷,编始皇纪之前。

无知州吁《左传》庄八:齐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襄公绌之。公田而反,贼人,杀之,立无知。九年,雍廪杀无知。又隐四:卫州吁弑桓公而立,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

权假汉年《魏志》《武帝纪》:纪年起汉献帝初平元年,尽建安二十五年。

陆机晋纪《晋书》本传:机字士衡,吴郡人。祖逊,父抗。太康末,与弟云俱入洛。成都王颖劳谦下士,机委身焉。宦人孟玖谮机于颖,遂遇害。所著文章二百余篇。按:传不言作《晋纪》,而《隋》、《唐》二志,郑、马二通并有陆机《晋纪》四卷,并入编年门。今《史通》云“历纪三祖,直叙其事”,以为不合本纪之体。得毋机书之以纪名,原是荀、袁汉纪之“纪”,而非本纪之“纪”欤?识以存疑。三祖,谓所追尊宣帝懿、景帝师、文帝昭也。

弘嗣吴史弘嗣,韦曜字,即韦昭也。见《国语》家。《吴志曜传》:孙即位,欲为父和作纪,曜执以和不登帝位,宜名为传,如是者非一。皓积嫌愤,遂诛曜。按:今《吴志》《孙和传》在五子之列,殆因曜之旧欤?

伯起魏书《北史》:魏收字伯起,小字佛助。与温子升、邢子才齐誉,世号三才。齐天保元年,除中书令,兼著作郎。二年,诏撰魏史。《魏书》纪:恭宗景穆皇帝讳晃,太武皇帝长子也,薨于东宫,即柩谥曰景穆。高帝即位,追尊皇帝庙号。史臣曰:“恭宗明德令闻,夙世殂夭,其戾园之悼欤?”按:此纪继《太武纪》下,是僭纪也。当附太武纪末,不合分篇。

戾园《汉宣帝纪》:武帝戾太子纳史良娣,产子史皇孙。皇孙生帝。巫蛊事起,太子亡至湖,遇害。《武五子传》:宣帝初即位,昭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号谥、岁时祠,其议谥,置园邑。”有司奏请,谥曰戾,置奉邑二百家,湖乡邪里聚为戾园。后又益戾园满三百家。

魏著作《北史》《魏季景传》:季景子澹,字彦深,仕齐殿中郎、中书舍人。入隋,迁著作郎。帝以魏收所撰《后魏书》褒贬失实,诏澹别成魏史。义例与魏收多所不同。按:澹本字彦渊,唐讳为“深”。

李安平《唐书》;李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人,隋内史令德林子也。幼多病,祖母赵以“百药”名之。七岁能属文,号奇童。贞观元年,拜中书舍人,封安平县男。所撰《齐史》行于世。

同类推荐
  • 律学发轫

    律学发轫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彰化节孝册

    彰化节孝册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太平经钞

    太平经钞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上清道类事相

    上清道类事相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异授眼科

    异授眼科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热门推荐
  • 佛说濡首菩萨无上清净分卫经

    佛说濡首菩萨无上清净分卫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南岚郡主传

    南岚郡主传

    南岚,位于西南边陲的小国。南岚末年,十四岁的七郡主被自知天命将尽的大帝破格赐予南岚郡主最高的称号:千蝶郡主,并赐婚彝寨少主。大帝逝世,长子继位,千蝶依父皇遗命离宫居于白蝶山庄,与大济亲王的公子李尧相识。半年后,白夷贵族樊思成侵权渐显,元帝成傀儡,传说中关系南岚命运的一件物事成了元帝和樊氏都想要得到的宝物,得到先帝最后恩赐的千蝶郡主成为寻找宝物的线索,千蝶郡主因此被迫离开南岚,开始亡国郡主的生涯……接着,南岚亡,樊氏兴建大成国,千蝶郡主因其特殊身份流离失所,家仇国恨,婚约与爱情,她足迹遍布的,不止是风情万种的彩云之南,还有大济盛世的繁华闹市、深深后宫……
  • 佛说法王经

    佛说法王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巫女重生:少主宠妻狂

    巫女重生:少主宠妻狂

    全本免费,更新较慢,亲们慎入。群号467320651百里冷凝,嗯——这么说吧,还行。容括,嗯——这么说吧,还好。所以俩人走一块儿,凑合!然后……刀光剑影,血光之灾,杀人放火,关门打狗如此种种诸类事宜数不胜数,日后还怕没什么好玩的么?第一招,美男计……某老大回屋淡淡瞟一眼榻上的“美人儿”,万分平静抿了口清茶,“寒冬腊月,君可觉凉?”“吾未感。”“如此甚好,吾可令君感之。”“何也?”“如此这般即可……”一把拎起某王大敞领口,掷于空中,一脚命中,某王立刻捂腰瑟瑟立于庭院之中。北风吹,雪花飘……“君可感之?”“甚好,果真是凉快至极……”
  • 我的山寨大学

    我的山寨大学

    中国无数大学生的生活缩写,轻松、诙谐搞笑、又让你产生一些思考和疑问!
  • 中国好小说:神秘三角

    中国好小说:神秘三角

    城中首富顾瑞丰被杀死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墙上被画上一个神秘的三角符号。种种迹象表明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顾瑞新杀了他。但直到杨赫在顾瑞丰办公室旁边找到一个密室,大家才发现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
  • 独行剑神

    独行剑神

    独行剑神,千里不独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试问天下男儿哪个不轻狂?人不轻狂枉少年,人不强势枉为人。一剑一人,横扫天下。(每天三更,绝对信誉!推荐票,收藏!!)(书迷群QQ群1:203489610)
  • 诸神位面

    诸神位面

    自古诸神时代结束,成千上亿的位面被发现,无穷无尽的种族出现在世人眼前,这是一个大混杂时代,无尽位面,不同观点激烈碰撞。西纳普斯位面的天使可以跟失乐园位面的恶魔把酒聊天,迷失位面的魔鬼和人类可以生死与共,东位面的练气师可以与苦沙位面的苦行僧讨教佛法,深渊位面的魅魔可以与狐狸精比较魅力。而他,只想一观一世界,一走一位面。
  • 与娥皇女英同居的男孩

    与娥皇女英同居的男孩

    本书已经完本,大家可以下架了,同时,这本书也不需要推荐票了,如果大家对彩虹有信心,请支持我的新书《痞子救生员》书号1018224,还是那句话,不管成绩如何,一定完本。本书是我的练笔之作,有些短了,下一本会很长。感谢所有支持本书的书友。我知道,有些书友一直在默默的支持本书,比如天斩月,林雪舞,羽翼枫,兔斯基的哀伤,sex0223,消逝之影,asddsa2u,jjia,就是我CC,笙华等等书友,彩虹向你们致以最诚挚的感谢。下一本书是纯都市YY,主角也不会那么闷,一切都很轻松。碧海、蓝天、阳光、沙滩、美女,还有比基尼,也有救生员。做为一个优秀的救生员,他肯定不能是君子,天天念叨着男女授受不亲,能救人吗?抚摸?那是在纠正不正确泳姿。接吻?那是在人工呼吸。拥抱?不会拥抱你做什么救生员。
  • 彼岸流笙

    彼岸流笙

    她义无反顾的爱了万年,把自己伤的遍体鳞伤,却发现,自己的幸福原来在彼岸。繁星说:“弥浅爱了我近万年,你以为她真的会和你在一起?”邪尘心中一痛,却不甘示弱:“她和你在一起万年得到了全是伤害,如今既已将你忘记,你以为我会让她和你再在一起吗?”(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