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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文集一

杂文(一)

【尹氏论】

隐三年夏四月,尹氏卒。《左传》曰:君氏卒。君氏,声子也。《公羊》《穣梁传》曰:讥世卿尹氏,天子之大夫也。

夫隐生称公、死称薨,其摄位无明文,欧阳修疑之胡居乎?不备礼于其母也。子以母贵,母以子贵。隐称公而母不称夫人,隐公顺其死父而欺其生母哉!且隐二年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公羊》曰:隐之母也。《穣梁》曰:隐之妻也。夫使为母,隐无二母也。其为隐之妻,则母称卒,妻称薨,母称氏,妻称夫人,隐之大罪也。《春秋》何以不书?不书何以示训?《左氏》无传,杜氏曰:此仲子也。桓未为君,隐已为君,隐、桓之君,其为尊卑也微。桓未为君而终为君,其母卒,先称夫人,以权可也。隐既为君而将不终为君,其母卒称夫人,以权亦可也。故尹氏为声子非也。其曰“天子之大夫”,天子大夫,尹氏,吉甫后也。吉甫有大功而赐氏族于周,其后为幽王三公,以乱国政。幽王之崩,距平王庚戌崩五十余岁。此尹氏者,吉甫之孙,师尹之子也。其为师尹之子,名灭爵绝,不可以世;其为吉甫之孙,功在王室,不可以不世。《春秋》世卿则讥之,《常武》之勋,其谓何而忘之也?曰:《春秋》之责尹氏,世执朝政,为周乱阶,夫有甚甚之辞焉。如是则必尹氏之族绝于隐三年之夏五月,《春秋》告天王之宁而书之曰:乱人亡矣,乱人亡矣!乃五年传称王使尹氏助曲沃伐晋;僖二十八年,王命尹氏策命晋侯;文十四年,王使尹氏讼周公于晋;成十六年、十七年,尹氏令诸侯伐郑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二十六年,以子朝奔楚。前此有卿,后此有卿,此一卿者,弗称王命,弗乱王室,何独取载于《春秋》也?夫上书三月庚戌天王崩,下书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天王实以壬戌崩,其去辛卯三十日尔。《春秋》之义,王后崩,太子卒,不赴则不书。夫天崩地坼,新王在疚,东方之诸侯鲁姑息实不至,而复以一上大夫卒,遣王人以赴告乎?

然则尹氏何居?曰: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郑人囚诸尹氏,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遂以尹氏归而立其主。注曰:尹氏,郑大夫也。公立而尹氏未有爵命,疑其人以身为郑臣,保邻国之公子,而越在鲁境,公立之后,耻邀天之功而受鲁爵;老而不仕,以为高于鲁,不恶于郑。其卒也,公应临其丧,史臣书日以重之。其例为内大夫,则非内大夫也;例为外大夫,则外大夫不书卒,且不终于郑,书郑非所以为训也。故去爵书氏,示不臣、报有功尔。

【祭仲论】

《竹林》之论祭仲也,曰:“祭仲措其君于人所甚贵以生其君,故《春秋》以为知权而贤之;逢丑父措其君于人所甚贱以生其君,《春秋》以为不知权而简之。”

夫仲,祭邑之封人也。为公娶邓曼,生昭公而有宠,失正甚矣。君薨,太子立,国人未附,仲为郑国而往省于留之鄙邑,又不戒备而见执于宋。为仲者,死之已耳。《公羊传》曰: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夫郑昭公之为公子也,败北戎之师,获其二帅大良、小良,甲首三百,宋人岂昭公敌哉!其失国出奔,繇乎祭仲也。祭仲相先公,执其国柄,自左右亲近以及管库之士,皆仲党也,祭仲以为君则君而已矣,祭仲以为仇则仇而已矣。昭公即位之日浅,雍姞在内,祭仲在外,可奈何!使祭仲见执,辞以必死,宋人挟厉公而求入焉,国人愤祭仲之执而仇厉公,吾未见宋人之师得焚渠门而入大逵也。君何以必死?国何以必亡?祭仲不死,突入忽出,终至兄弟分国,鲁、宋称兵,君几以死,而国几以亡者,祭仲之为也。

然则仲舒以为知权者何?仲舒亲见高后之世,平、勃以知免,如《公羊》所言,少辽缓之,则少帝可故废,而代王可故立。夫平、勃亦幸成功耳,假令少帝如子突,有臣如雍纠,绛侯能绾皇帝玺授之代王哉?王僧辩奉渊明而废方智,当是时齐人克东关矣,梁之从齐,社稷之故也,而陈霸先因之以为国,祸君子以罪僧辩。若祭仲又何以处之哉?逢丑父死以免君而见非,祭仲生以逐君而见贤,是《春秋》教乱之书也,甚矣其谬也!

【王室卿士论】

周平王以后,卿士大夫克奖王室者,惟富辰、单旗好强谏,王孙满饶智略,刘康公论礼,单襄公称诗,以诸侯之步言视听风雨乎天下,而内史过、内史叔兴之属,灾祥生死,占其表应,近乎文史卜祝之间。当是时,诸侯之士,勇者效其力,智者通其谋,策虑腷臆,奔走乎当世,而王朝卿大夫乃与之辩貌失而论服妖,考咎征而言鬼事,不亦末乎!然而以诸侯之暴,戎车之强,卿材之众,三川天下之冲,诸侯之师免胄超乘日过乎其郊,终诎然于二三卿士之言而不敢动,则又何也?夫侯不发币于公卿,而陪臣之聘享,天王乃有私贿;罪人不执归于京师,而上宰之争政,大国听其狱词。周之衰也,匪徒君之忧实甚,士大夫盖亦岌岌矣!仓庚,阳樊之鄙人耳,登城之呼,一奋其气,晋军退舍。岂赫赫宗周,必无其人哉!周士大夫之谋曰:苟得其势,不烦干掫;苟得其情,不须强武。人固有志盛于三军,而气衰于脱剑;贾勇于超距,而流汗于樽酒:礼使之然也。《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人而无礼,不死何为?”今吾观列侯与大夫,而皆知其及庶几或有鬼神焉。夫礼之可以服天下也,又益之以死,能无惧乎?不然。夫以王章之不修也,侯度之不恪也,受玉而容惰,非若请隧之愆;称伐而语犯,非若争田之罪也。为彼而犹获福,为此而遂及祸,此不必然之说也。

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苌弘。苌弘事周灵王,诸侯不朝周,周力少,乃明鬼神事,设射狸首。狸首者,诸侯之不来者。依物怪欲以致诸侯,诸侯不从,而晋人执杀苌弘。夫事鬼神,依物怪,欲决人死生,而身且不免见杀,则鬼事恢谲不经矣。故礼不足治而事鬼神,鬼神不足事,不得已而仍救之以礼,礼与鬼神杂用以治乎诸侯者,衰周之道也。

《记》曰:殷人“先鬼而后礼,先赏而后罚”。礼者所以赏,而鬼者所以罚,殷道然矣。殷人尊神事鬼而后礼,其衰也,君臣以刑戮威侮诸侯,慢于鬼神,而殷亡;周人尊神事鬼而先礼,其衰也,君臣以祸福讽告诸侯,听于鬼神,而周弱。虽然,周士大夫犹能以动作威仪之则正告天下。浸淫乎战国,纵横之士恫疑虚喝以邀诸侯,其所谓鬼神,则又迁为七日之閟神、东国之桃梗,迂罔嵬琐而不信,而仪、秦、代、厉之属皆周人也。呜呼!此亦礼之失也。

【伍胥复仇论】

子胥之鞭平王尸也,《左氏》不载,其见于《穣梁传》者曰:“坏宗庙,徙陈器,挞平王之墓。”郑康成曰:“鞭其君之尸。”夫挞墓之与鞭尸,则有间矣。虽然,此吴之君臣为之,未有言子胥者也。《史记》则以子胥求昭王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越绝书》则以子胥操鞭捶笞平王之墓而数之。《吴越春秋》则以伍胥掘平王之墓,出其尸,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以余论之,此三书者未可以尽信也。

子胥之父诛于楚也,挟弓持矢而去楚,以伐楚之利干吴王僚,公子光阻之。公子光立,是为阖闾。阖闾欲为兴师而复仇于楚,子胥又自止之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逮楚衅而后动。入郢之役,子胥之父死十有七年,平王之亡亦十有二年矣。子胥之为人,深沉好谋,强忍有济,固非负其勇气,逞于一决,不顾其后者也。伍参以邲之役食采于椒,举与鸣皆邑大夫,而奢则太子太傅,贵显于楚者四世。费无忌以同官之忮,倾世臣而覆其宗,平王听用其语,其子之不爱,又何有于臣?子胥之仇宜首无忌,不专在平王也。太子建废非其罪,竟死于郑,子胥所痛心疾首者,不徒奢、尚之死,而在建之不得立。盖欲借兵于吴,扶建之子胜立之楚,以无忘乃父之志;废昭王,诛其谗佞,而存楚之社稷,则子胥之忠孝可白,而吴之霸业可成,为吴即其所以为楚也。彼肯以其名让之申包胥哉?乃吴师骤胜而骄,楚旧臣伯嚭之徒在吴军中用事,倾其故国以奉其新主,甚至废毁宗庙,渎乱男女,而秦人起于外,夫概反于内,不能定楚而归,大非子胥之心矣。夫子胥固其兄尚所称仁者智者也。彼迟之十七年之久,以待其必克,纵不能复立故太子之子以得之阖庐,亦宜按兵休甲,持楚人之心。无故戮辱先君之尸以怒楚,楚之宿将旧臣,将圜视而起矣。此骑劫之所以败于齐也,而谓子胥仁且智者为之耶?且子胥之先,自参以下四世皆葬于楚,子胥之复仇,以为孝也,独不虑先人一抔土,楚人尤而效之乎?设令吴兵去楚,昭王复国,哭于共、襄之庙,收先王之遗骨而葬以衣冠,然后尽发伍氏之丘陇而污潴之,以告诸侯,子胥何以自立于天下?乃记载不闻其事,是岂子胥能复奢、尚之仇,而楚昭不能复平王之仇?虽吴强而楚弱,必不得之数也。

或曰:吴君臣以班处宫,盖有欲妻楚王之母者,又何有于君之尸?曰:吴,蛮夷也,其君臣逞其凶威而蹈于不义,料子胥力谏而不从也。《吴越春秋》乃曰子胥令阖闾妻昭王夫人,子胥亦妻囊瓦、司马戍之妻。夫费无忌杀伍胥,而囊瓦杀之,是有德于子胥者,莫囊瓦若也,而谓子胥为之,其说尚可信乎?昭王之奔郧也,郧公辛之弟怀将弑王,曰:“平王杀我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辛曰:“君讨臣,谁敢仇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将谁仇?”《公羊》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夫无极之谮,伍奢之冤,其不受诛明矣,非郧公比也,君子固以复仇许之矣。然而吴师未入,则楚吾仇也;吴师既入,则楚又吾君也。《公羊传》曰:“复仇不除害。”其道以为虽遇昭王,犹将为之请也。夫不忍得生王之头祭死父之垄,而谓仇死君之骨以快生臣之忿哉!

然则为此说者何居?曰:夫差忘人之杀其父而赦勾践,不听子胥之谏而赐之属镂以死,后之纪事者甚子胥之复仇,所以深著夫差之罪也。不知夫差之所遇者敌国也,仇也;子胥之所遇者仇也,故君也。故君可仇而不可仇,非可以一例论也。为人臣者不知《春秋》,则有昧于复仇之义者矣,吾故辩子胥之事以正告之焉。

【宋魏两彭城王论】

宋文帝弟曰义康,封彭城王。为侍中、录尚书事,进位大将军,领司徒。魏孝文帝弟曰勰,亦封彭城王,加侍中,除中书监,假中军大将军,领司徒。此两王者,后均以事见杀。余每读其传,未尝不三太息焉。

史称宋文有虚劳疾,义康尽心侍奉,汤药饮食,非口所尝不进。或连日不寝,弥日不解衣;而孝文之不豫也,勰泣谕上医,祈请恳至,见者莫不呜咽。昼夜不离左右,衣不解带,乱首垢面,饮食必先尝之而后手自进御。嗟乎!天子之子,天子之弟,明德懿亲,代不乏贤;若夫修家人之礼,讲布衣之欢,分形共气,友于骨肉,三代而下,未有及两王者也。义康性好吏职,素无术学;勰则敏而耽学,雅好属文:此其识度岂可同日语哉!且义康于内外众事,皆得专决施行,植党固权,势倾天下。勰也入赞大政,表解侍中;出总六师,苦辞军要。逮夫晏驾弥留,亲贤受托,而涕泣陈议,辞勤请免。自古有亲贤侍疾,而大行遗诏许其冲退者乎?若使义康处此,刘湛、孔胤秀之徒,必向尚书仪曹索晋立康帝故事矣。义康也诛,则勰也宜免。乃此两王均以冤死,则又何也?义康既谙大体,兄弟至亲,不复存君臣形迹,遂用及祸。勰因长兄之重,未忍骤离,万年之后,固早虑及此;而辞蝉舍冕,难遂初怀,骑虎握蛇,终见情忌。虽其后高肇小人,枉杀贤王,事匪刘斑,衅殊殷铁,此与车子受祸,本末较然。顾当马圈大渐,鲁阳发丧,北海谓大得人情,咸阳则料其为变,即有孝文手诏,而宣武之疑,夫已甚矣。此高肇之谮所以入也。

宋文猜忍无亲,推刃同气,郑伯克段,殆又甚焉。孝文始终恩礼,式好无尤,而周公《金縢》,奕世不免。嗟乎,嫌疑之际,岂不难哉!推而远之且不可,况居之者乎!然义康竟废为庶人,而勰殁谥武宣,追尊文穆,终有天下,是其子孙。元顺有言:积德必报。是或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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