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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创意考场直通车(3)

当唐王朝的序幕徐徐拉开,中国的气象从未如此令人振奋;当六朝华靡的诗风仍在坊间作为时尚流传,已有初唐四杰为那必将传为经典的唐代诗歌奠基。以诗取士,不仅仅继承了隋朝科举的遗策,更是使诗成为民间的一种时尚。当年太白进京,以《蜀道难》即令贺知章叹为“谪仙”,在酒馆内的“解金龟换酒”,又令我们感受到诗赋满京城的时尚喧嚣。唐诗作为一种时尚,以其内容的丰富求变,以其诗理的创新完善,终能成为经典。“蓬莱文章,建安风骨”,昭示着盛唐的包容兼收,万国来朝的鼎盛气象。一位位自负而多才的诗人笔下流淌出盛唐的时尚。诗句传抄,辅以舞曲,《阳关三叠》唱不尽离别的愁,也是诗之时尚的印证。细品唐诗,回味千年的时尚。

诗国的余晖仍未落尽,另一种时尚踏着唐诗曾经的脚步渐渐兴起。诗余,在诗的基础上作为时尚流传。离人的愁苦、怨妇的惆怅、闺中的寂寞尽可以写进宋初的辞章,再由那歌女配谱演唱。东坡的一生潇洒,一生落魄,让词的发展更进了一大步,词的范围也被他大大地拓展。作为时尚,词更广泛地创新,更普遍地反映社会各阶层的生活气象和思想感情。“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旷达,“何时忘却营营”的苦闷,“纵使相逢应不识”的悼念,“寂寞孤鸿影”的孤独,尽收词来。苏轼将他的坎坷才情,将他至大至刚的气节注入词来,开拓出时尚的更大领域。后来人,如柳永、李清照、辛幼安,让时尚的脚步不断前行,他们的词让流离的灵魂有所安慰,让寂寞的身影有所寄托,让愤懑的思绪得以释放,让故国的人们有所期盼。谁说这人尽识得,人尽传唱的宋词在当时不是一种时尚?品味宋词,回忆北宋的繁华与南宋的离乱,社会风情尽在眼前。

只有蕴藏着文化精神的时尚才有持久的生命力,才能穿越千年的时光成为跨越界限的永恒。唐诗和宋词,作为当年的时尚,犹如地底灵魂与当年人们交流的隧道,散发着独特的吸引力。而我们品味时,应当想到,谁来继承?

创意点评:

关于时尚,众说纷纭。在本文中,考生将唐诗宋词这一文学史上的华彩篇章奉为时尚。在文章中明确指出,只有创新的、蕴涵文化精神的时尚才会传为经典。结尾处“谁来继承”的深思又使本文的思想内涵得到进一步升华。

品味时尚

江苏某考生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什么?成了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买之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最懂这种时尚,且最喜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另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被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儿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得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祖国各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天使的声音?你听过天使发出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忘了手了,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呀!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着,自杀未免也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的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已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创意点评:

本文立意较深。举凡买名牌、写博客、PK台、爆炸头,无一不是当今“时尚”。考生细细体味这些时尚,用诙谐略带调侃的语言,道出了独到见解。文章开头让人眼前一亮,结尾令人回味久长,中间由“口”而“头”至“手”,衔接巧妙。行文从容,见识与文采俱高人一筹。

品味时尚

江苏某考生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我妈的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着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一阵我曾经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的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40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

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

“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

“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

“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

“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里惊异地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的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创意点评:

本文从母子两代的“时尚发型”、“流行歌曲(偶像)”入手,平中见奇,抓住了生活中真实的矛盾,表现了母子之间的深切的情感。

作者擅用“呼应”,文中前有“茂密的草原夷为平地”的悬疑,后有“留点短的刘海”的呼应,又以《醉赤壁》、《甜蜜蜜》暗点两代人的时尚趣味的相互妥协,叙述从容有序。

品味时尚

江苏某考生

当沾染暮色的晚风湮没最后一声虫鸣,西天的最后一朵云彩也温柔地卧进了远山,黄昏的晚钟又如期响起,悠悠向远……

喧腾了一天,静默的时光易惹遐思:为了一个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张古铜色的老脸慌转过去;为了一群纵情欢歌的红男绿女,一个烟袋锅子圈着微弱的叹息弥漫,似乎又听见何处的九斤老太抱怨着“一代不如一代”。

时尚,在新旧的冲突中逐渐变了味。谁会花时间去认识那个风华绝代美艳绝伦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来了,“国学辣妹”在孔子像前扭动腰肢,声称是多少代儒学传人。一个一生都克己复礼的伟人培养出如此时尚的后辈!林妹妹化一缕香魂归逝了,悼念着“何处有香丘”。唉,都云你太痴,谁知你心衷!

喧腾是短命的别名,余秋雨如是说。在急于辉煌、走红的时刻,在做弄潮儿的雄心壮志面前,别忘了,时尚也代表着一种幼稚。新生的力量无论好坏,终是脆弱。人们在用电子邮件代替问候的同时,也失去了那妆楼颙望的泪眼,失去了再别康桥的凄美,更不会体味那离别后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离愁。一封别书,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动,刻骨铭心。

不知何时,人们又开始热衷于买雕牌洗衣粉,穿NIKE运动鞋,用拉芳洗发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时,魔鬼也正屏息嗅着你的气味。时尚应学会包容,却不能纵容泥沙俱下。学会在交错杂陈的时刻坚持原则,我们可以让塞北的朔风吹出一部《狼图腾》,也可以让江南的柔波滋养出《妻妾成群》,可以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亦可低吟“杨柳岸,晓风残月”。和谐共荣,才是传统与时尚的平稳过渡。看看那黄梅戏,听听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间,在厚重与轻盈之间,驰骋感悟。时尚,从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几斗,月一弯,梦里依稀,我变成持戟的勇士,摇着马鞭,挺着长枪,征衫划过吁喘的前胸,让剑锋似霜花般飞舞,赚取红襟翠袖。谁承想,她竟是穿着婚纱的新娘!原来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过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绿遍天涯,耳朵里正塞着新潮的耳机呢!时尚,无处不在,随时可为。

创意点评:

作者用简洁、优美的语言,叙述了时尚的脆弱与幼稚,写出了在包容中,传统与时尚平稳过渡。文章构思新颖,例证妥帖,立意高远,耐人寻味。

品味时尚

——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江苏某考生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它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用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拔?”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同时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创意点评:

全文以拟人手法贯穿始终,借北京与上海的对话,为时尚定义了新的内涵;充分彰显了各自的本真,构思巧妙。

考题4:2009湖南卷

真题回放:

请以《踮起脚尖》为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或记叙文。

满分佳作欣赏:

踮起脚尖

湖南某考生

释戒嗔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下过大雨,院里的路泥泞不堪,很多施主走来,脚上都不免沾有泥巴,弄脏了鞋子。有的施主想着反正会弄脏鞋子,也就不管不顾,索性不管鞋子会不会脏,就这么走来,再不小心避开污水了。这时,师父出现了,我本以为师父的鞋也会很脏,不料他的居然很干净。原来,师父走来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寻找哪怕是一小块的干净之处落脚,一路走来,竟毫不被泥水弄脏。师父说:“无论世间有多少泥泞与污垢,只要你愿意保持自己的干净,总会找到可以落脚的净土。”

看完之后,我发出无限感慨,联想到当今社会上贪污贿赂之风,很多人都说自己身不由己,身处其境,除了遵从潜规则,别无他法,只能任自己在泥淖中不断下陷,直至毁灭。其实,正如这则故事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愿意保持心中的净土,踮起脚尖寻找,未必不能找到自己的落脚之处。只是很多时候人们都低估了自己的能力,在污泥中索性放任自流,逐渐丧失自己的目标与理想。这些人在世间行走,只能如河中的水草一样,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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