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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刑事篇——趋利避害远离雷区(9)

【法律解析】

乔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众所周知,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性是很大的,造成的社会危害也是相当大的。本案中,乔某在网上肆意传播病零,造成严重的后果,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奸淫幼女,会被从重判刑吗?

【案例】

林某的邻居韩某家有一个12岁的小女儿,林某经常去韩某家做客,两家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一天晚上,韩某夫妇外出办事,只留下女儿看家。林某借做客为名,来到韩某家,诱骗小女孩,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林某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林某奸淫幼女,按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判刑。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这些未成年人还处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林某对小女孩实施奸淫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判刑。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花钱“买媳妇”,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案例】

云南边境的山村,人们生活十分清苦,村中的年轻女孩大多嫁到外面,而男子一般还都是单身。程某已经年近四旬,依然独身。经别人介绍,程某花钱买了一个媳妇。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拐卖妇女的行为是犯罪,收买被拐卖妇女的行为同样是犯罪,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程某剥夺了被拐卖女子的人身自由,违背了其意志,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程某强行与买来的媳妇发生性关系,还应加判强奸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武力抗拒警,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案例】

某偏远山村的村民梁某从人贩子手上买了一个媳妇,该女子多次出逃,均被带回。警方在侦察到该女子的情况后,出动警力前来解救。但是,梁某找到村长,寻求帮助。村长遂发动全村人与警察对峙,抗拒执法。这些村民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法律解析】

这些村民武力抵抗公安干警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构成犯罪。本案中,涉及此事的所有村民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梁某和村长作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首要分子,以主犯论处,从重处罚。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案例】

郭女士的丈夫是军官,常年不在家。不甘寂寞的她就结识了单身男子曾某,遂与其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进而同居。曾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曾某的行为构成破坏军婚罪。通常,与有配偶的人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一般不会认定为犯罪,但是,与军人的配偶同居,就会认定为刑事犯罪。我国之所以立法保护军婚,是因为考虑到军婚的维系更加的不易。军人与自己的配偶常年处于分居的状态,这是非常不利于婚姻的存续的。为了不使军人的利益遭受侵犯,一些保护条款是有必要的。本案中,曾某与现役军人的妻子同居,破坏郭女士与丈夫的婚姻关系,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罪嫌疑人属妨碍公务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案例】

肖某是一名公安民警。一天他下班后,骑自行车途经某地时,听见有人喊“打架了”。他急忙过去拉住一名打人者说:“有话好说,我是警察。”并出示警官证。但打人的说:“揍的就是你警察。”转身向他猛打,之后法医鉴定为轻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法律解析】

肖某在遇到有人行凶时,出面阻止并且表明了身份,而犯罪嫌疑人明知他是警察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造成其轻伤。妨碍公务罪以轻伤为限,如果是重伤、死亡则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因此,应当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在乡间路上发生的事故,驾驶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案例】

乔某在乡间路上被农用四轮车撞倒,造成重伤。当时肇事车上有两人,车祸发生后驾驶员逃跑了,直到第二天伤人才被送到医院,但已经耽误治疗,最后造成失血性休克,不能救治而死亡。驾驶员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所以,此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车祸发生后,驾驶员作为事故的肇事者,负有及时抢救、报案的义务。该驾驶员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进行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私自组织他人卖血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案例】

某山村地处偏远,发展滞后,人民的生活十分贫苦。近几年,天降大旱,对原本就生活艰难的村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无奈之下,村长只好组织年轻力壮的男性村民们去县城卖血挣钱。村长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村长的行为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本案中,村长私自组织村民们卖血,其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传播艾滋病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案例】

林某因为一次意外事故感染了艾滋病毒,林某为了报复社会,购买了针管,将自己的一部分血液放在针管里,只要看见自己讨厌的人,就将自己的血液注射到别人的身体内,恶意传播艾滋病毒。尽管,脱离了人体的艾滋病毒再感染的几率较小,但还是引起了社会的恐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林某的行为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林某的行为构成传播传染病罪。本案中,林某恶意地传播艾滋病毒,也许没有实质的感染,但是,仅仅做出这样的行为就已经是巨大的威胁了,足以引发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林某构成传播传染病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取钱时打坏提款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案例】

叶某一次逛街看中了一件带蕾丝花边的连衣长裙,准备买下,后发现现金不够,于是就到附近的取款机提取现金。但是,取款机出了点问题,气急的叶某对着取款机一阵乱踢,结果把取款机踢坏了,上万元的钞票散落一地。叶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叶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破坏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或者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否则就是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本案中,叶某将取款机踢坏了,致使上万元的钞票飘落一地,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柳某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意砍伐树木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案例】

杨某盖房子。动工前,杨某发现后山的树林可以提供盖房需要的木材,这样就可以省去一笔不小的开支。杨某便带人到后山上,随意地砍伐了很多树木,裁成木料,拿回家盖房子。杨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杨某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本案中,杨某没有砍树证,就带人上山砍伐树木,是违法行为。森林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资源,是生物多样化的基础。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国家出台了很多法律,禁止滥砍滥伐。杨某无视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滥砍滥伐森林资源,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猎杀国家珍稀动物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案例】

万某是一个偷猎者,几年以来,万某猎杀过的珍稀物种包括藏羚羊、东北虎等一些国家珍稀的保护动物。此外,万某还抓捕过一些珍稀的禽类,包括白天鹅等。万某偷猎国家珍稀动物,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万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案中,万某是一个偷猎的惯犯,杀害及猎捕珍贵、濒危的动物很多,性质恶劣,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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