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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CASE 7】青蚨(2)

“从你一进来,我就知道,你是个靠谱的。”青爷又一阵猛咳,等他一句下文实在不易,“替我送一个小玩意儿吧。”他朝身边人使了个眼色,对方立即会意地退了下去,很快又捧着一个皮箱走了上来,放在桌上打开,里头珠宝闪烁,现金无数。

“都是你的。你现在就可以拿走。我买东西总是习惯先付钱,全款。”青爷从衣袋里摸出一个磨得发毛的首饰盒,用拐杖头推到钟小魁面前。

钟小魁打开一看,一枚铜钱造型的黄金指环嵌在中央,纤巧精致,光彩夺目。

“这就是需要快递的货物?”钟小魁问,说罢便要盖上盒盖。

“戴上它。”老头子命令道,“算是见面礼。”

“太客气了,可这戒指太精细了,女儿家戴着更合适。”钟小魁拒绝。

脑门后的枪口不客气地戳了戳他。

“好吧,谢了。”原来这世上还有人拿枪逼人收金子的,钟小魁目测了一下大小,把戒指套在了左手中指上,一道流光从戒指上划过,绕了他手指一圈,带来一阵沁人的凉气与刹那的压迫感。

青爷满意地笑了笑,对佣人低语两句,那家伙又跑了下去,不多时领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走了出来。

“这是我要你送去的小玩意儿。”青爷戴上老花镜,在快递单上抖抖索索地填写着,末了,他抬起昏花的老眼,“我等你的好消息。”

接过快递单,钟小魁扫了一眼便折好放在兜里,问道:“没有时间底限么?”

“不着急。送货时间由你自由掌握。”青爷呵呵一笑,举起鸡爪一样枯瘦的手,指了指钟小魁的铜钱戒,“那个叫青蚨戒,它的戒圈每天都会缩小一点点,你得赶在手指被勒断之前完成你的工作,然后自有人为你解开。”

天上果然没有馅饼,只有大把的陷阱。

有人从外头进来,在青爷耳边附耳几句后,老头子的眉头像打结的麻绳,浑身气得发抖,连声骂:“吃里爬外的混账东西!你与阿亮,调集赤翼人马,说什么也要挡住他!老子不会让这小屁孩得逞的!”

来人领命而去。钟小魁暗暗拔着戒指,它却像长在他的皮肉上一样,纹丝不动。

“快动身吧,带着这个孩子。”青爷抚着心口,挥了挥手,意味深长地看了那少年一眼,让佣人搀着自己离开了大厅。

黑布再次蒙到钟小魁的眼睛上,被押解出去的过程中,始终有个人不近不远地跟着他,一片青色的影子在晃动的光影中若隐若现。

内室中,青爷靠在窗口,遥望着钟小魁远去的背影,难受地咳嗽着,直到看不见他了,才说:“真拿得回来?”

“你信我便是。”背后的沙发里,温晴天懒懒地躺着,手里举着一杯红酒,“我给你介绍的人,不会错的。”

“你并非为人着想的好人。”青爷转过头,半眯着双眼打量他。

“但我能拯救你。”温晴天摇动着杯子,里头的酒,血一样涌动。

3.

天气不好,阴雨绵绵,天空之下,看什么都是灰色的。因弗内斯城最便宜的小旅馆里,傍晚时候住进了两个年轻的亚裔小伙,两人的行李很少,除了随身的包包,就只拖了一个不算大的行李箱。

干净齐整的房间里,钟小魁打开行李箱,倾城沦陷在衣服堆里,四脚朝天睡得正香。青爷那老不死的,让他送货到苏格兰高地,却连机票都舍不得提供。没有机票,没有签证,还好有倾城。一路飞奔,带着身边这个小子,还有那枚一天紧一点点的戒指。

钟小魁看着左手中指上金光璀璨的尤物,心里冷哼。

照这戒指的缩小速度,他顶多在七天之内就要完成工作,否则这根手指真会报废的。

可这次的地址与收货人实在很不对头,刚到因弗内斯他就找当地人打听过了,都说没听说过什么“尼斯湖17号的哈尼马戏团”,这里除了城外那个著名的尼斯湖之外,城里或者附近的别的村镇,都没有一条叫做尼斯湖街的街道,另外,因弗内斯城也没有一个叫做蒂姆·米尔斯的人。再说马戏团这种娱乐节目,很久前就不再流行了,现在,一年到头也未必有这样的表演。

钟小魁蹲在壁炉边搓手,六月的因弗内斯城,气温居然只有诡异的17度,连当地居民都抱怨今年的天气过于反常,冷得不像话。身旁的人忙着在面包上涂果酱,一大口咬下去,满脸都是红红的黏稠物。

这个人除了不是太爱说话之外,别的时候都很活跃,吃东西的时候,看到倾城变身的时候,在看到旅店老板养的会唱歌的鹦鹉时,都会以夸张的表情与肢体语言表达他的内心。可他并不是哑巴,在倾城飞行的途中,钟小魁听到他在唱歌,老掉牙的《青春舞曲》——

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唱得挺好。

“你叫什么?”钟小魁看着饿死鬼一样的他,没有名字不方便,总不好叫他快递品。

“无所谓。”他朝钟小魁笑笑。其实这是个足以去拍偶像剧的料子,眉眼的细腻,身形的出众,无需多加描述,老天把人类外貌上的一切美好因素都加到他身上了,只是唇边的果酱让他看起来很傻。钟小魁瞪着他,一时无语。

他看着钟小魁指上的戒指,笑道:“叫我青蚨吧,反正你戴着青蚨戒。”

“你跟青爷什么关系?”钟小魁讨厌看到那个戒指,“亲戚?主仆?那老东西完全是黑社会出身,你若跟他有关系,只怕凶多吉少。”

青蚨笑出了声,吮着手指坐到钟小魁面前,说:“他是我的仇人。”

“嗯?!”钟小魁不太自然地挠了挠鼻子。

青蚨站在厚厚的窗帘前,掀开一角,玻璃上覆着厚厚的水雾,完全看不见外头,他像个无聊的孩子,用手指在玻璃上乱画着,喃喃道:“我本来有许多亲人,我意思是,同胞血脉,可以视为一体的那种亲人,都死在他手上。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了。”

“你在他身边多久了?”钟小魁压下心头的诧异,换了个问题。

“从出生开始。”

“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伤害,或者虐待的事?”单从表面来看,钟小魁觉得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差。

“只剩我一个了,而且,很可能我也快死了。这还不叫伤害么?”青蚨很费解地看着他。

“什么叫你也快死了?”钟小魁听着不对。

青蚨吸了口气,轻松地说:“一种感觉罢了。他把我送去什么马戏团,也许是想拿我去喂狮子呢。”

“你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你快递到这个地方来?”

“他要送,就送呗。在他眼里,我也就是比一件货物多口气,他想怎样就怎样咯。”青蚨倒在软软的床上,笑嘻嘻地抱着枕头,“先睡了,很累。你早一天找到收货人,就早一天甩掉我这个累赘。晚安。”

他翻个身,呼呼睡去。

也许是疲倦下的幻觉,钟小魁总是在眼神移动的刹那,见到他被一层淡淡的青光包裹着,仔细看,又根本没有。青爷,青蚨,手上的戒指,就像在钟小魁脑子里拴了一个死结,越想就越头痛。真的头痛,不是口头禅。

真不容易,自己带病之躯,又要应付高考,还要被绑架兼工作,脑子里那个炸弹说不定明天就会突然爆炸,光荣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人生里最需要人支持的也就是这种时候了吧?可为什么身边除了一只贪吃贪睡的倾城之外,连个鬼都没有……

钟小魁有点佩服自己了,天下间有多少人在知道自己脑子里多了零件之后还能这么淡定的?!他就可以。好吧,反正还活着,先把活着的时候能干的事干好呗。青爷之流的底细,知道与否也并不重要,只要把青蚨送到哈尼马戏团,让那个蒂姆什么的签收,万事大吉。

看了看熟睡的青蚨,钟小魁套上厚外套,独自出了房间。

老板养的一只短毛猫喵喵叫了两声,从楼梯上蹿了下去,见了它甩动的尾巴,钟小魁免不了想到林七七那一干闲杂人等,这三个人也是奇怪,那天他被青爷的手下扔回车站时,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家里的座机,但只响了一声便断了。回到家,发现家里空无一人,往常一到晚饭时间,家里就像唱大戏一样热闹,今天却连只苍蝇都看不到。虽然他觉得家事三人组集体失踪是大好事,但还是挨个给他们打了电话,全部不在服务区。补充一点,从青爷那里出来到回家,青蚨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他。见他找人未果,青蚨还很乌鸦嘴地说,他们可能被外星人绑架了。

他们不拐卖外星人就很好了。钟小魁心想。

察看了那三个家伙的卧室,衣物什么的都在,并不像是集体出游,只是马莉欧最喜欢的那支香水摆在梳妆台上,没有盖上盖子,姜南海最宝贝的BERLUTI鞋子扔在外头,跟鞋刷子躺在一起,刚好刷了一半的样子,至于林七七,她的笔记本也没关,浏览器还停留在欧洲美男列表上。所有小迹象都表明,他们似乎是突然离开的。

总之是,直到他飞跃千山万水到了因弗内斯城,也没有得到那三个家伙的任何消息。

出了旅馆,天已黑尽了,湿冷的空气迎面劈来,真的是一刀劈下的犀利感。英伦的夜,就像个暗自啜泣的怨妇一样,一看就心颤。街道上没多少人,车子也少,从对面的商店里走出几个背包的年轻人,说着西班牙语往前走。

钟小魁已经问了许多人,还是没有人知道哈尼马戏团。他有点怀念姜南海的山寨MEPAD了,好歹给个正确的大方向啊!他站在两头望不到边的街上,耳边飘荡着呼呼的风声与似有似无的,湖水的声音。因弗内斯城外就是著名的尼斯湖,靠了这片跟水怪有关的湖水,这里的旅游业欣欣向荣。可是,尼斯湖17号在哪里?青爷该不是老眼昏花写错了地址吧?

正纠结时,刚从外头回来的旅馆老板娘,抱着两大包纸袋,叼着烟,大嗓门儿地问道:“中国男孩,今天可不是夜游的好天气!赶紧回去睡觉吧!”

“谢谢,不过我还想走走。”钟小魁冲她笑了笑,指着她的纸袋,“要我帮你拿进去么?”

“不用不用。”老板娘摇头,正要走,又停下,“还没找到你朋友的下落?”

“还在找。”钟小魁挠着头。

老板娘吐出一口香烟,说:“要不你去老水手俱乐部问问,喏,就是前头那个酒吧旁边的白色小房子。”

“老水手俱乐部?”

“嗯。你既然来旅行,肯定要去尼斯湖的对不对,去湖上你肯定要找一艘船的,那里的老胡克就是专门租船的,收费也便宜,就说我介绍去的。老胡克见多识广,又天生爱八卦,你去跟他打听,也许有用。晚安。”寒风吹过,老板娘打了个冷战,一溜小跑地回了旅馆。

钟小魁顺着她说的方向望去,那家灯光闪烁的酒吧旁边,确实蹲着一间不起眼的白房子。

老胡克?一定是假名字,胡克船长的粉丝很多。

钟小魁搓着手跑了过去。

他大概没有发现,手上的青蚨戒在夜色下,没有发出它本身的金色,而是沿途落下了一串星尘一样的细碎光斑,像一条遗落在世间的,被缩小的青色银河一样漂亮。

这条静悄悄落在钟小魁背后的“小尾巴”,雾气一样无限扩散着,停在路边的小车,房屋前的花园,包括园子里的小雕塑,许多的东西,都在这场不易察觉的美丽雾气里静静改变,一些奇怪的半透明物体,从眼前的实物,以及更远的地方,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有的圆头圆脑,像个气球,有的长长细细,像只笔,还有像猫像狗,还有很多像人的,并不恐怖,一片五彩缤纷的颜色,把一个沮丧的冬夜活生生变成了一场欢乐的嘉年华。

但是,没有人发现这场异景,包括钟小魁。他专心地奔向那座小白屋。

4.

其实一点都不便宜,租船费。

但是得给,因为那个喜欢歪戴着棒球帽的现代版胡克船长说,他听说过尼斯湖17号,他可以带钟小魁去,但他得付双倍租金,不过也不会让他太吃亏,游湖观怪兽的时候,有大号果盘赠送。

你个死老强盗。钟小魁笑着用中文对他讲,然后把一叠英镑放到他布满老茧的手里。

“哦,谢谢谢谢!你是在赞美老胡克对不对?那就是了,因弗内斯城里,就属我的名声最好了!”对方把钞票反复数了三遍,心满意足地跟钟小魁定下明天见面的时间。

回到旅馆,老胡克的话仍在耳边回响。他说大概三十年代的时候,因弗内斯城里常有各个马戏团来来去去,的确是有一个叫哈尼马戏团的,他们表演的节目非常新鲜好看,很得观众喜欢,还上过当地的报纸。他爸爸那会儿还是个孩子,只要他们有表演,他爸爸场场不落,是忠实粉丝。不过哈尼马戏团没有在城里表演太久,听说一夜之间就全团离开了。没人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往哪里走的。但,偏偏被他老爸看到了。至于细节么,老胡克说明天到了船上再讲。

钟小魁判断着他话里的真伪,谁都不能排除这只是个趁火打劫的老骗子,可是看他讲话时的眼神,还有拿出来的一张他父亲当年在马戏团门口留影的旧照片,可信度不太低。毕竟他不可能在眨眼间伪造一张有哈尼马戏团招牌的老照片。可见他真是知道,起码是听说过这个地方的。

他略略放了些心,睡下了。

另一张床上的青蚨,鼾声如雷。

晃眼之间,他又看到青蚨身上的青光,用力揉揉眼睛,他暗自叹息,莫不是脑子里的玩意儿已经开始影响自己的视神经了?他赶紧逼迫自己睡去。明天跟胡克约定的时间很早,而且,他决定独自上船。

青蚨对于死亡的预感,或者戏言,多少让他产生了一丝不安。他是送货的快递小子,不是送人去死的刽子手。

把头往枕头里埋了埋,他渐渐睡去。

梦里,他走在一条长长的河水上,一弯新月挂在冷冰冰的天空,他不知道河水通往哪里,更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河水两旁都是火红的花朵,燃烧般地延展。盲目的行走中,偶然的一低头,他看到河水中,自己的影子……

钟小魁猛地睁开眼,不由自主地坐了起来,一身冷汗。

看看时间,早晨七点。青蚨睡得像个死人。

他穿好衣服,踮着脚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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