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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CASE 9】绛心(3)

“看到那边的沙漏没有?”他指着一旁架子上的沙漏,“漏到底之后,才能开门,否则门后的海水会灌进来。这条捷径的弊端就是,一天之中只有午夜零点到凌晨一点之间,那一片被施了咒语的海水才会褪去。现在大概还有四个钟头。”

钟小魁把耳朵贴在石门上,果然听到一阵隐隐的水声。

“你挖的?”他一挑眉,“一副自己跟这墓葬群毫无关联的模样,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挖这条路?”

“假话是,我很无聊。”甜薯一屁股坐到一张简陋的石椅上。

“真话呢?”

“为了活下去。”他抬起头,眼角上飞过一点倦意,慵懒的眼神投向对面的角落,那里只有一个正常衣柜大小的石柜子。钟小魁见他看得入神,不禁也上去打量一番,却没有看出什么端倪,不过是个普通的柜子罢了。

“想看就看吧,没锁。里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玩意儿。”甜薯很大方地说,“这里差不多快一百年没来过人了。你看起来并不讨厌,跟你聊天挺有趣。而且,你又是它的主人。”他朝倾城一笑,“我很安慰。”

既然还有四个钟头,主人又不反对,参观一下又不会死。钟小魁伸手慢慢打开了柜门,一股久远而特殊的气味扑面而来,屋子里的光线照进柜子里,一件黑底绣龙纹的衣袍,威仪凝重地垂挂其中,用料之华贵且不必说,那袍上的五爪金龙均以极细金丝绣成,龙目缀以明珠,龙鳞辅之宝石,技法如神,堪称稀世珍宝。

这款式,这花纹,这气场,钟小魁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有分量的衣裳,以他的历史知识来看,这衣裳十之八九是龙袍级别,而且中国历代帝王之中,又以秦始皇最喜黑色……等等,在一个跟中国文明毫无瓜葛的海外孤岛上,一个“外星人”,为何会收藏一件龙袍在这里?

“这龙袍有两件。”甜薯慢吞吞地说,“一件在这里,一件,秦始皇穿进了他的陵寝。”

钟小魁呛得连连咳嗽,连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也是,像你这样的傻孩子,一定是不信的。”甜薯呵呵一笑,“可是,我真的不骗你。”

4.

他的朱笔,在高悬的地图上,将“韩”、“赵”、“魏”、“楚”、“燕”、“齐”逐一划去,风云不惊,志得意满。宫墙外的晚霞,如血游弋。

“送你的礼物可收到了?”他放下笔,看着那个默默坐在地上、眼望宫门之外的男人,这个人永远都穿着那一身黑色的盔甲,哪怕上头已千疮百孔。

“嗯。”他目不斜视,“但那个不适合我。”

“我的承诺,一直有效。”

嬴政看着躺在锦盒之中的龙袍,下月便是登基大典,他命世上最巧的匠人,缝制了两件一模一样的,一份在这里,另一份,给了他。

弟有江山,兄必其半。这是他们来到这个星球,这块土地,这座宫殿的当天,他给的承诺。

他们是亲生的兄弟,但那已经是极遥远的事了,在另一个叫做“绛”的地方。

那个地方比起这片山河,委实贫瘠太多,终年苦寒,遍地玄底绛光的岩石,除了他们自己,再没有任何活的东西,也许,他们都不能算作是活的,只是一群有思想、能自由行动的物体。他们的家园,没有四季,昼夜不分,唯一一条河水常年覆冰,要用很多力气才能取出一点点水,河岸两旁每隔半年才长出一种块状植物,这是唯一的食物,也是“绛”星上的两派居民们,永远争夺的对象。他跟他的弟弟,是西岸的人,他们带领着自己的兄弟,与东岸的同类们厮杀,就为了那一点点可怜的粮食。如果别的生物知道“绛”上的家伙们,就为了一点食物操戈相向,会笑掉大牙也不一定。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们跟别的生物是不一样的,别人也许会处心积虑地让自己活得更好些,而他们,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绛”上的搏杀,是宇宙里最单纯也最残酷的斗争。可是,他从未退缩,不管在战斗中受到多严重的打击,也不管这战斗究竟会持续到什么时候,他告诉他的弟弟,他的同族——心放大一些,事情自然就小了。

艰苦的环境,无休的战争,不论放在宇宙的哪个地方,都是摧毁一切的利器,但在他这里,没有人抱怨过一句,甚至从没有人露出低落的情绪,他们就像零散的铁块,被他这个首领牢牢地吸在一起,一种永远看不见绝望的凝聚力,是可怕的,足以支撑他们在每一次人仰马翻的战斗之后,仍对未来有憧憬,想象着河水解冻,两岸丰收,如此,便再不会打仗,所有人都只见笑容,不露愁眉。

他说过,不管东岸的敌人如何嚣张,他一定会去别处找回能在“绛”的土地上生长的食物,一定会找出改善这个环境的办法。

不到两年时间,他建造出了能离开这里的工具,“绛”上这些散发着红光的石头,蕴含着旁人无法想象的能量,虽然它不能变为食物,可是,能带来食物,以及别的一切有益的东西。

总得要走出去,才有机会。

他说的这句话,被他的弟弟牢牢记住了。

就这样,他偷走了这个用绛石的力量制成的三棱体,照着他从哥哥那里偷听来的使用方法,离开了他出生的地方。

当他稀里糊涂地落进那个蔚蓝色的星球时,当他的双脚触到这座城池时,他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他不再是绛星上那个身型高大、面容粗犷的石头巨人,而是一缕轻飘飘的烟尘,在这个灯火明亮,丰饶富足的城市里飘荡不止。

他如此好奇,如此兴奋,四处游走观看,却因为心中那一点对陌生处的畏惧,不敢触碰任何东西,直到他飘进了一座复杂精致的府院,见到一个正在伏案酣睡的幼童,手里还捏着半个喷香的、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圆形东西,他饿极,才不顾一切上去取那吃食,谁知他刚一触到那孩童的手,整个人便被吸了进去。

待他惊醒过来时,镜中已然不是他自己,而是这细皮嫩肉的小娃娃了。在他咽下那个被这里的人称之为饼的东西之后,在他第一次知道睡觉的地方可以如此柔软温暖之后,他短暂的慌张结束了。

绛星上的石头人,成为了地球上某块古老土地上,一座叫做邯郸的城市里,一个叫做嬴政的孩子。

照顾过他的人都悄悄在背后说,这个孩子太聪明了,将来必有一番作为。他知道,从他一进入这个地球人的身体开始,这个躯壳原本的主人就死去了。他太弱小,不能抵挡一个有一颗石头心的侵略者。

直到他当上秦王,在雍城的落日下,偶尔还会抚摸自己的心口,他的手掌下,有一颗从不跳动的心。

他早已爱上了这里,冥王星的背面,已经成了一场被遗忘的噩梦。他是嬴政,永不更改。

再不必为果腹之物与人争斗,只要他开口,锦衣美食取之不尽;再不用担心哪天会被东岸人的武器击成碎片,只要他开口,谁的人头都是囊中物。这才是他应该过的生活。他的哥哥,那个死守在绛星上,为了一个根本看不到的明天而坚守的家伙,太蠢了。

他还要更多,不止一个秦国,这个星球上有太多有意思的东西了,他要君临天下,要九州臣服,他要做万人之上的神。可是,现实给他上了很好的一课。

他的攻城掠地,连吃了三次败仗,他的军队,居然连小小的韩国都拿不下来。

不过,他如此聪明,怎可能没有解决之道。

他去了灵山,那是雍城最高的地方,以祭天之名,不许任何人跟随。

据说,那天晚上,城中许多百姓都看到天上的云朵中,有奇怪的红光透下,还伴着轰轰的雷声,然后就下雨了,结果到了翌日早晨,大家发现,落在地上的雨滴竟变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黑石,也浮着一层红光。

但很快,秦王便下令将全城的石头都收走了。

有人说,早些年,在邯郸也曾下过类似的雨,也有人看到天上有红光。

三棱体所创造出的载体,在穿过大气层时,会脱落一层石屑,化成雨水落下,待温度降低之后,又会凝固成石,这是他之前没有考虑到的技术问题,而他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弟弟会用他们专有的方式,主动给他传来信息,告诉他,之前是他贪玩,不小心启动了三棱体,到了一个叫地球的地方,还成了那里的人,他希望哥哥能带上他们的族人,一道来这里,比起那个荒凉的绛星,地球才是真正的宝地。

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亲弟弟,他在河岸思考了三天,当他看到仅有的粮食被东岸的人一点不留的抢走时,当为此而受伤的手足仍在痛苦呻吟时,他走回去,对三百来位一直跟随他的同伴说:我们去地球!

无人反对,他们的首领做的决定,永远是正确的。跟着他走,从不会出错。绛星渐渐被抛在身后,他跟身边这群生死与共的同伴,以及他们的家眷说:“以后会很好。”是的,会很好。

祭天完毕之后,嬴政没有离开灵山,以夜宿山中,需加强护卫为理由,下令三百将士及一些宫女夜上灵山。七天之后,嬴政率一众人下山回宫。

至此之后,嬴政在攻打六国的漫长道路上,胜多败少,势如破竹,都说秦国有王翦这样的战神之将,真是天命所归,嬴政称霸,不过朝夕之事。

区区九年时间,六国一统,他定都咸阳,称己为“皇帝”。

晚霞渐渐暗下去,咸阳城的繁华,几乎要越过深深的宫墙。他转过身,身上的战甲发出喀喀的声音,说:“那龙袍不适合我。”

嬴政,他曾经的弟弟告诉他,攻打这些国度就跟攻打东岸的人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造一个完美的家园,那时,他初来乍到,真的这么以为了。

虽然他很不习惯这个人类的身体,可是为了所有人都期待的将来,他听从了弟弟的安排,三百人划成三十个小队,不动声色地放入各支军队之中,绛星上的人,天生勇猛,力大无穷,且最大的优势是,普通的刀剑就算插入他们的要害,也不能损伤分毫。

他们是人,但,是一个只有石头心的假人。

有了王翦这样的大将运筹帷幄,有了这三百同族的浴血奋战,焉有不胜之理。

可是,越到后头,他越觉得哪里不对了。

那些在一场场战役中落下的头颅,那些在尸体旁号啕大哭的女人与孩子,他们真的跟东岸那些人一样么?

从前,他们只是为了活下去而战,可如今,他们是要用别人的尸体,成全一种叫贪欲的东西。

“你没试过,怎知不合适。”嬴政笑着拿出这件极尽奢华的衣裳,抖落开来,“我们是亲兄弟,这江山,一半是你替我打回来的。”

他站起来,根本不看他手中的衣裳:“我要回去了。”

“这里不好?”嬴政仍在欣赏他的龙袍,“锦衣美食,比不过一个终年苦寒、食不果腹的不毛之地?”

“那里活得自在些,打架都打得光明正大。”他转身朝殿门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你送我的礼物,我会带走的,那样我不至于忘记还有个在地球当皇帝的弟弟。”

“没有三棱体,你怎么走?”他风轻云淡地问。他一愣。

“正因为舍不得你走,我很早前就用一个仿造品换了你的真品。你知道的,这里不是绛星,没有那么多绛石供你汇集能源,再制造一个三棱体。而原来那个,我已经毁掉了。”嬴政的目光从龙袍上移到他的脸上,“哥哥,留下来吧。我大业初定,仍需你的帮助。”

他什么都没说,大步出了殿门。

当夜,一队人马连夜出了城门,往北方而去。

不久之后,守城官兵又见数千精骑追击而去,个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奇怪的大罐子。领军者,王翦。

无人知道那晚的城外发生了什么,第二天去的人,在城外三十里地的无名山下,发现王翦部下的尸体无数,不少尸体的上头都压着来历不明的巨大石块,虽然是碎石,但有不少仍能分辨出眼耳鼻口,竟像是一座座石雕人像。这些碎得乱七八糟的石块,数量实在太多,竟将宽阔的山路都堵死了。

还有那半壁山头,都被烧得焦黑,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硝石硫磺之气,久久不散。

第二天夜里,有人潜入嬴政寝宫。

“我以为我们再无相见之日。”榻上的嬴政,毫无惧色,哪怕一只钢铁般有力的手正死死掐着他的脖子。

“我们只是想回家罢了。”他的手微微颤抖,“他们是跟你喝同一条河水长大的同胞!你……怎么下得去手!”

“哥哥,我也只是想我的江山稳固罢了。”嬴政面不改色,“你们这样的存在,如果不能完全为我所用,万一将来落到他人麾下,我岂能安心。我知道我们的身体跟地球人不同,虽然我们占用了他们的躯壳,可是本质还是没有改变的。刀剑不能伤我们,可我实验之后发现,用丹士们炼丹的材料配合在一起,就能产生一种奇怪的液体,我用我们来时产生的那些碎绛石试了试,居然一碰到这种液体,它们就会从内部炸得粉身碎骨。你知道的,我们的身体,也是这样的绛石。”

“你想说,你比我更聪明。”他的手颤抖地越发厉害,棕色的脸孔在阴影里抽搐。

“我只想说,你不能拿假希望去骗人。那个星球,不论你怎么努力,都不会有改变。我可以给你们真正的好日子,可你拒绝。那些送命的家伙,只能怪他们信错了人。”嬴政每个字都掷地有声,他将下巴抬得更高一些,说,“我相信你有杀了我的本事。可你也要明白,我如果死了,天下必然大乱,那时候将有更多的你不愿接受的事发生。当然,如果你无所谓,我也无所谓。动手吧,哥哥。”最后两个字,刀一样戳进了他的心里。

他一咬牙,右手突然切进了嬴政的心口,抓出了一块红光幽浮的物体。

嬴政乱了呼吸,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心口。

“你不再需要从前的身份了。”他看着手里那颗石头心,没有悲哀,也没有愤怒,“既然你喜欢这里,就做一个真正的地球人类吧。没有了这颗心,你仍然是嬴政,不会死,只是,剩下的生命也不会太多了,有多少,我不知道。听天由命吧。”

“你……”嬴政指着他,挣扎着想追上来,却不支昏厥。他背转身,踩着昏昏摇荡的烛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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