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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CASE 10】贪狼(2)

一个能将来自秦始皇陵里的镇墓神兽收为宠物的女人,当然是有故事的。但从小到大父母对于他们自己的事,对他讲得很少,他妈妈只说,当年在一个不对的时间不对的空间里,遇到了不对的人,却又偏偏应了那负负得正的道理,反而什么都对了,于是就有了他钟小魁。他父母的“当年”,他在年幼时追问过许多次,但他们永远都一笔带过,只说,他们有他们的世界,作为他们的儿子,只需知道自己是钟家最年轻的继承人,承担起自己的天赋之职,就够了。天赋之职……经了这一年的事,他应该比谁都明白这个,上天赐予他的姓氏与能力,以及职责,根本不是坏事,冷静一看,就算没有父母的“逼迫”,他早晚也会走上他应该走的这条路,辟邪降灵,护卫人界,在最普通的外表下,做最优秀无畏的术师。

这些道理,他都懂了,也想通了。可是,为什么仍旧在排斥呢?脑子里就像分裂出了另一股力量,把属于他自己的思维,不露痕迹地朝另外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扳去。以前他还以为是自己不愿被家人安排未来而别扭,可到了现在,他隐隐觉得不是这么回事……

一阵凄厉的狼嚎从暗处传来,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清晰,雪后的夜空,干干净净,一弯弦月缀在薄云之后,细微的月光颤悠悠地飘到冰牙之上,却像受了惊的手指,又慌慌逃开了。

“这个时候还有狼?”钟小魁问。

“你怕?”温晴天反问。

“任何一只狼都不是倾城的对手。”钟小魁淡然道。

篝火边,倾城蹲在温晴天旁边,眼巴巴地望着他手里的烤香肠,舔嘴,摇尾。钟小魁戳它的脑袋:“称赞你的时候,就不能稍微做出一点匹配的高姿态吗?”

温晴天看了倾城一眼,不易察觉的笑意一闪而逝。

“说到狼,你听说过贪狼么?”篝火在温晴天的眸子里跳动,遮盖了他的眼神。

“贪狼?”钟小魁想了想,“北斗第一星的别称?”

“不是那个。”温晴天笑看着他,“贪狼,是一种真实存在于世间的动物。只产于阿尔金山上。”

“有什么不同?”钟小魁挑眉,他无意掠过的目光,从温晴天的眼睛里,看到了一抹奇异的动荡。温晴天抬头,长过脖颈的黑发幽幽生光,仿佛夜空之下的另一片夜空。

“所谓贪狼,生时是狼,可化为人……”

4.

几块散发着热气与血腥的骨肉被扔进坚固的铁笼,落地的刹那,数条黑影从笼中一拥而上,争抢厮夺。小小一方囚笼,总在这个时候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战场。

他一直在战圈之外,因为不争不抢,所以总是挨饿。

这样的态度,他能活到现在,是上天眷顾。

被抓到蓝蕖小筑的这些日子,唯一能让他有所期待的,就是她亲自来囚笼喂食的日子。他能从空气里听到罗裙摇曳的声音,其实这时候她离大门都还很远。

狼的听觉都是极好的,别人的耳朵在意食物与敌人,一切与生存下去有关的声音,可他却只在意一条罗裙的动静。他救了这条罗裙的主人。

那天,山里下着不大不小的雪,她衣衫单薄,右腿染血,在冰硬的地面上爬行,后面跟着的,是住在附近的,一只脾气很差,被捕猎人的箭射瞎一只眼睛的黑狼。

他不喜欢黑狼,就像他不喜欢吃人一样。对的,他的食物除了野兔与老鼠,便是植物的块茎。一只半素食主义者的狼,被排挤是很正常的,他没有同伴,比他强的,看不起他,比他弱的,怕他。

站在那块结满冰牙的地里,他从其中一根后头探出脑袋。每年他都会在最冷的那几天,到这块“出生地”来转转,带着微弱的期望。

她咬牙往前爬,没有喊救命,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一直望着冰柱后头,他的脸——他是这么觉得的,觉得她从没有方向的逃匿中,找到了目的地,就是他。

一个即将被野狼吃掉的弱女子,居然对着他笑了,呵气成冰的天气里,这样的笑容,珍贵得像一个从不降临的春天。

他第一次跟同类打架了。雪地在他们的利爪下翻出黑色的土,如同被剖开的鱼腹。

他没有把握可以赢,因为他老吃不饱,太瘦。但结果是,黑狼输了,另一只眼也瞎了,被他撞到坚硬的冰柱上,粗大的冰柱断了,牙齿一样咬下,黑狼压在下头,一命呜呼。他的右腿也血肉模糊,走一步,雪地上就开一串红花。

其实,当他一步一步走向她时,他构思过接下来会发生的一切,甚至包括她紧抱着他说谢谢,然后带他回家,他成为了她的伴,在另外一个世界幸福平实地生活。

只是,他确实想多了。等候他的是一张用银丝织成的网,上头有荆棘一般的短刺,扎到肉里是麻的,越动越痛。何况他也没有力气挣扎了。

凭空冒出的男人,利索地收紧了网。他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眼,看见的,是她若无其事爬起来,掸去裙上污物,以及男人印在她唇上的,奖励般的吻。

羊妈妈说过,尽量做些好事,如此,来世就不用变成牲畜,任人宰割。他觉得自己可能做了一件好事,但结果是,他掉进了网里。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阿尔金山,他还是有点悲伤。

5.

“夫人,客人到了,老爷请你过去。”侍女恭敬地说。

“嗯。”温纫雪懒懒应了一声,继续看窗外那片十年不变的亭台水榭,鱼戏莲叶。

几只倦鸟擦着斜阳飞出去,莲塘里咕噜咕噜冒了几个泡。这片荷塘里的莲花,世间独一无二,纯透的湛蓝,在每片花瓣上自由渲染,花开四季,从无凋零。但凡见过他们的人,无不称奇。蓝蕖小筑,由此得名。

对那些讨要这蓝莲种子的访客,蓝蕖小筑的主人,她的夫君桑擒云,总是婉拒,他说——天下只有我能养出这样的奇花。

温纫雪当然是赞同夫君的,因为这天下,只有他桑擒云能将源源不绝的“养料”放到荷塘深处,这里的每一处茎根,终年饱吸,才能开得出这样的尤物。

她不曾细数过,这些年来,总有上百颗人心,被沉到荷塘吧。有什么养料,能比过一颗颗鲜活的心。

今天,蓝蕖小筑里终于来了“上宾”,不光桑擒云高兴,她也是。他们都等了很久。

来蓝蕖小筑的人只有两种,一种观花饮酒谈风月,另一种就是养料,或者即将成为养料的人。前者是蓝蕖小筑最好的掩护,大家都道这里是世外桃源,主人悬壶济世,性情慷慨温雅,又有嵇康之貌,连小筑主人的夫人,也非凡俗妇人,起舞弄月,揽云为裳,有缘一睹之人,无不以为见了九天仙子。能在这般地方与这样的人相交,真真是美事一桩。至于“后者”,就没什么可多说的,蓝蕖小筑是属于他们的,最美好的坟墓。

温纫雪起身,坐到梳妆台前,尾指慵懒地沾了一点胭脂,点在唇上。镜中白如净雪的美人,因这区区一点红,轻易地妩媚妖娆起来。嫁给桑擒云十年,她允许别人称呼她夫人,但不允许称她桑夫人。

夜色渐浓,繁星点点,初夏的虫鸣在小筑每个地方响成了一首简单而催眠的曲子。

招待贵客的大厅里,灯火通明,桑擒云举起酒杯,向同桌一个年近四旬的男子道:“今日有缘与刘公子一见,乃桑某至大之荣。这段时间,就请刘公子与小公子安心住下。待事态平息,大祸已过,再各归各位吧。”说罢,一饮而尽,再斟满,对刘公子身边的黑脸壮汉道:“全赖燕兄往湖县一遭,才成了大事。大恩不言谢。请!”说着,他又看着壮汉臂上的刀伤不无担忧,“只是燕兄的伤……”

“何足挂齿!”黑脸大汉一口饮尽,大笑道,“不过是少喝了几口酒,精神不济,才被那些龟孙子有机可趁。不过你们放心,不该留的,我一个没放过。”说着,又颇遗憾地对刘公子道:“可惜没能救到你其他家眷。咳!”

话音未落,愁云满面的刘公子“扑通”一声跪下了,对桑擒云与大汉拱手道:“二位大恩,没齿不忘。吾妻儿含冤九泉,唯留稚孙,必是上天怜悯。待云开月明之时,定重酬二位,纵是半壁江山,亦不在话下。”

闻言,桑擒云忙将刘公子扶回原位,连声道:“刘公子言重,奸臣当道,祸害忠良,能为我汉室江山保留血脉,桑某就算赔上性命,也是分内事。”

温纫雪全程一语不发,只浅笑着为众人斟酒加菜,并时不时到内间探看随刘公子而来的襁褓稚子,嘱咐侍女好生看护。

“嫂夫人一如既往,温婉贤惠,桑老弟你是积了几世的福分才能娶到如此佳人哩,真真羡煞旁人!”燕大汉大约喝多了几杯,口无遮拦地夸奖着为他倒酒的温纫雪,故作轻佻的目光总是有意无意追随她的身影。

桑擒云与温纫雪极有默契地互看一眼,皆笑而不语。

酒足饭饱,三个男人去了外头的亭台饮茶谈天下,温纫雪则留在房内,从侍女手中抱了那婴儿来,见他生得白胖可爱,便忍不住温柔逗弄。

谁知,到了她怀里,这婴儿却像是被刀割了肉似的,大声哭喊,手脚乱动,要从她怀里挣脱出来似的,怎么安抚也无用。她只得将孩子交回到侍女手中,这泪花未干的孩子,竟立刻安静了下来。

“带他去睡吧。”温纫雪叹了口气,转过身不再看这孩子。他还这么小。

浅浅的雾气在深夜的荷塘上游移,温纫雪无声走在廊桥上,她无数次在这样的夜雾里,看到许多人的脸孔与身体,他们在雾中奔走,呼喊,但喊不出声音,找不到出口。

几年前,一个叫芦儿的小侍女同她一样,在深夜的雾气里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吓得不得了,连工钱都不要,只求尽快返家。

桑擒云永远那么温和体贴,不管对谁,安慰这孩子几句,应允她回家去,还叫人拿了足够多的银子给她。

第二天,芦儿就从蓝蕖小筑消失了。下人们都羡慕她好运,更赞桑擒云是百里挑一的好主人。

傍晚,温纫雪捏着一串并不值钱的木珠手链,独自走到小筑后门外的山路边,挖了个坑,将这手链埋了,烧了一些纸钱,说,这是外头了,能走就走吧。

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同情心的人,如果有,就不会眼看着桑擒云豢养的特殊“仆人”,将芦儿吃得一干二净而无动于衷。直到芦儿那颗年轻的心被抛入荷塘,水花溅起,她的心才微颤了一下。

温纫雪继续走,蜿蜒的廊道上,环佩叮当,一直走到她肯再次抬起头,方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到了后园。

后园里青草遍布,嶙峋的假山张牙舞爪地堆在中间,一口深井之后,两间大屋朴素并排,屋子里,堆放的都是小筑里不用的旧家具或者是不穿的旧衣裳,每过些时候,桑擒云就会将这些东西拿出去送给穷人。后园是蓝蕖小筑里最不惹人关注的地方,像一粒随时可以被忽略的灰尘。

她推开虚掩的园门,这里的门从来是不上锁的,桑擒云说,越不想人踏进的地方,越不用上锁。

这里很大,胡乱摆放的假山,在草地上形成了一座迷宫,她总要在里头绕很久,才能绕出去。一片残叶从假山顶上落下,打在她的前额,她下意识用手绢去擦,却脱了手,雪白的绢子掉在地上,被夜风吹开了去,落到假山之间的缝隙里。她追上去,俯身去拾,冷不丁从那缝隙中伸出一只手来,托着她的绢子递给她。

准确说,那不是手,是一只介乎于爪子跟人手之间的玩意儿,虽有五指,却生着刚硬如铁,锋利弯曲的指甲,灰黑的毛覆在指间与手背,甚为骇人。她一惊,将手绢一扯,却听嗤一声响,上好的丝绢被那长指甲划出一道口子。

假山后头,走出一个比她高出小半个头的年轻男子,瘦削,俊俏,在他眸子里漾动的蓝色,比荷塘里任何一朵莲花都灵动。如果不是一对不属于人类的尖耳与利爪,如果他微笑的时候,两片薄唇里不会露出两颗尖牙,他比任何一个人类都出色。

“对不起。”男子局促而自责地看着那张破掉的手绢,那道破口,刚刚将绣在上头的一对鸳鸯分割开来。

温纫雪拉住他的手腕退到暗处,问:“这次,他让你去?”

“是。”男子诚实回道,“睡在主人房中的客人。顺便处理掉他带来的婴儿。”

“是吗……”温纫雪长长吁了一口气,意味深长地说,“青琉,别让人失望才好。”

听到她喊自己的名字,他怔了片刻。青琉……

6.

囚笼里,别的狼的名字,都是从阿一到阿九之类,唯有他叫青琉。

当他从阿尔金山的雪地里,被扔到蓝蕖小筑后园地下的囚笼时,他得到的第一个“奖赏”,就是迎面而来的撕咬——囚笼里其他的狼,习惯于将任何一个新来的视为敌人。后来他知道,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狼仆。

囚笼里的狼仆数量总是很稳定,有时候九只,有时候七八只,总之,来再多的“新人”也不曾让数量超过九只。主人十分乐意看他们自相残杀,优胜劣汰。

来囚笼的第二天,他睁开快被血粘住的眼睛,这个用玄铁打造而成的巨大笼子外,站着她,跟那个男人,衣着光鲜,神采飞扬。

“果然只有你能帮上忙。”桑擒云搂着她纤细的腰肢,在她耳畔道,“你居功至伟,我会记住。”

温纫雪只是微微一笑。桑擒云将手伸进笼子抚摸他的皮毛,仿佛欣赏最伟大的战利品。

他全身是伤,疼痛难忍,但仍敏捷躲开他的手掌,并龇牙示威。桑擒云啧啧道:“果真与众不同,伤成这样,不但能活下来,还能抵抗。哈哈,好极了!”

他拉过温纫雪,指着跳开的他道:“纫雪,给这家伙一个名字吧。你是上天赐我的与众不同的礼物,他也是。”

她沉默地看着血肉模糊却仍死撑着不肯倒下的他,许久,方道:“青琉。”

“好。”桑擒云取来一大块生牛肉,扔到他面前,“以后你就叫青琉。”温纫雪面无表情地与他对视,只在桑擒云转身离去的刹那,她挪开的眼神里,有痛入骨髓的哀伤。

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了。

如果说阿尔金山上的生活,是炼狱的一种,那么在囚笼里的岁月,便是炼狱之下的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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